(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8月16日,本网获悉:原定2016年 8月18日上午九时整在湖北大冶市法院开庭审理的尹旭安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因故延后开庭。律师将替他们做无罪辩护。2人曾向律师透露在关押期间受虐待。
尹旭安的代理律师蔺其磊律师今天说:“2016年8月16日17:33时,收到大冶法院承办法官的电话和短信,尹旭安案件的开庭日期取消,时间另行再定。”
短信如下:蔺律师,下午好。尹旭安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原定八月十八曰上午开庭审理,因其它原因,决定延后开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请见谅。
蔺其磊律师曾在8月12日17:20分接湖北大冶市法院李法官电话,告知:尹旭安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定于2016年 8月18日上午九时整在湖北大冶市法院开庭。
和尹旭安因同一件事情(声援屠夫),同一时间被抓的王芳女士也是同一天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开庭,辩护律师是广东刘正清律师。而王芳案是否也要延后开庭还没有消息。
对于尹旭安的案子,蔺其磊律师介绍说:“我们当然是无罪辩护,他卷宗里、起诉书指控的行为,都是公民一个正常表达的行为,而且根本没有引起什么社会秩序混乱。声援的图片,他们把这个当犯罪证据。7月中曾到看守所会见,尹旭安情绪可以,他坚持自己无罪。他在行拘期间曾被殴打,关押看守所后,身体状况不好,很多地方患病,包括高血压等,他要求到外面的医院检查治疗,一直没同意。”
2015年7月25日,尹旭安因与王芳、耿彩文等人在武汉市黄鹤楼前身着声援吴凎(屠夫)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媒,随后,被武汉警方于7月28日抓捕,拘留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同年8月20日,被大冶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拘。后被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大冶市看守所。
附:尹旭安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尹旭安(CPPC编号:00305)1974年8月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原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村民,枉判上访者,公益维权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2003年,曾因控告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民政局就其夫妻离婚争议非法登记一案,被地方法院枉法裁判,而地方高院对此又不作为,随被迫于2007年到北京上访;自2007年11月以来,因多次上访而备受当局非法处罚及伤害;曾因上访维权和参与围观、声援、抗争行动而被当局非法拘留6次、被关黑监狱8次;2009年,在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访华期间,曾因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申请游行示威,而被湖北当局处以劳动教养2年,并延期释放3个月;劳教期间,曾因身患高血压三期(极高危程度)及多种其他疾病(如乙肝、胆囊炎及结石等)而多次晕倒和急救;2012年起,曾因在京维权,开始更多关注民主公益维权事业;2012年,曾积极参与十八大民主直选学术代表,呼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劳教制度及打击黑监狱等;2012年7月—10月,曾因举报和起诉湖北省当地政府非法征用土地、起诉湖北省劳教委非法延期及非法选举等问题,而遭当局非法拘禁42天;2013年始,开始积极介入声援围观行动,如江西新余刘萍独立候选人案、山东曲阜薛福顺事件、山东淄博孙峰“煽颠案”、4.29祭奠林昭活动、湖南衡阳赵枫生“煽颠案”开庭、郑州十君子事件、焦作张小玉案、苏州老兵范木根血拆案开庭、与王福磊等维权网友声援维权公民王健案等.
2015年3月8日,曾因使用微信转发“湖北大冶市驻京维稳人员名单”而遭当局抓捕,并被行政拘留15天,3月24日被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刑拘,后被释放;2015年7月25日,又因与王芳、耿彩文等人在武汉市黄鹤楼前身着声援吴凎(屠夫)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媒,随被武汉警方于7月28日抓捕,拘留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同年8月20日,被大冶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大冶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