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

新疆张海涛案二审又遭拖延 再延期审理期限3个月(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820日星期六,本网获悉:新疆人权捍卫者张海涛案二审又遭拖延,再延期审理期限3个月。张海涛因言论被乌鲁木齐中院一审重判19年有期徒刑,该案在新疆高院二审中,二审理期限应为2016419日届满。后延期3个月至719日,现在获知719日后又被延期3个月,应至1019日。目前张海涛的二审代理律师是刘正清律师和陈进学律师,他们将共同为张海涛二审争取更公正的司法权益。

张海涛是2015626日被乌鲁木齐警方以“煽动民族仇恨罪”抄家刑拘。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被关押近五个月后罪名从“寻衅滋事罪”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16115日张海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十九年的加重处罚裁定结果,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人民币。此判决结果一出举世哗然,抗议谴责之声不断。

张海涛不服,当庭表示上诉。但其二审一再被拖延。对于张海涛案二审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人权捍卫者张海涛简介:

张海涛,1971年出生在河南南阳正平县。九十年代从国企失业下岗后于95年去新疆发展,举步维艰的从事电信产品的零售。2009年回南阳渡假,却被新疆警方以诈骗罪抓回新疆。关押近2个月后,又无罪、无名、无说法的释放。

此后开始接触司法、维护个人权益,因而对中共现行司法体制的本质看透看淡。此后,经常在网上发布对政府和时局的看法或意见。此前曾是权利运动网站的义工。

2015626日,以“煽动民族仇恨罪”被乌市国保抄家刑拘。2016115日一审被乌鲁木齐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