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2016年10月31日星期日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351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351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4人简历(饶文蔚、杨丽荣、苗顺德、丁家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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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今天是,本期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十二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年11月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
一年前,本报告第一期,本网信息义工、信息员和编辑收集了较为翔实的人员名单共122人,而经过这一年的不懈努力,本期报告名录已达351人。这个数字里内涵着本网所有工作人员的辛勤汗水。但我们深知这仍然是冰山之一角,仍然是一份不完全的报告。
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的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6年10月31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11万1千余字。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本期报告中所统计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共计351人,其中汉族279人,藏族58人、维吾尔族14人。上期报告名单有4人刑满获释,本期又增加61名遭判刑人员,近期判刑3人,以前受宗教迫害被判刑的“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呼喊派”、“全能神”等基督教信徒、法轮功学员58人。
1/ 信息更正:
1、因之前信息有误,将杨丽荣刑满释放信息提前一月,现予更正;
2、上期徐红的生平信息有误,现予更正。
2/ 上期报告中:饶文蔚已于2016年3月8日减刑提前获释;杨丽荣、苗顺德、丁家喜3人,已于本月刑满(或减刑)释放。此4人将不再列入本期名单,但仍可见本期附录。
1、饶文蔚:2008年7月9日被重庆市警方传唤和监视居住,同年7月16日被警方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08年11月18日、2009年1月26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和重庆市高级法院经二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2年。刑期原至2020年7月,后因三次被减刑,已于2016年3月8日被减刑获释。
2、杨丽荣:2009年10月1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警方以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刑拘,同年10月2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正式批捕,2009年11月25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6年10月10日刑满出狱。
3、苗顺德:1989年因参与六四事件被北京警方逮捕,后被以“反革命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92年由“死缓”改为无期徒刑,1997年被减刑为 20 年有期徒刑。2016年10月15日被再次减刑获释。
4、丁家喜:2013年4月17日被北京警方以涉“非法集会”等罪由刑拘,2014年1月27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庭审判,2014年4月18日重审被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6年10月16日刑满出狱。
3/ 新增加61名遭判刑人员:近期3人,本年度之前受宗教迫害被判刑的“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呼喊派”、“全能神”等基督教信徒、法轮功学员58人
1)近期判刑黄文勋、程康明、马军利3人,具体判决如下:
1、黄文勋:遭羁押长达3年4个月的90后人权捍卫者黄文勋被湖北咸宁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决是2016年9月28日作出的。黄文勋刑期至2018年5月13日。
2、程康明:: 2016年10月18日浙江缙云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程康明有期徒刑4年;以“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2年;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18万元。
3、马军利:陕西省蓝田县人,维权访民。2014年11月6日被蓝田县警方以“非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为罪由带走刑拘,后被批捕,2015年12月2日被蓝田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追缴费用2万元;2016年经西安市中级法院二审,依旧维持原判。刑期至2017年11月5日。
4)补充受宗教迫害被判刑的“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呼喊派”、“全能神”等基督教信徒、法轮功学员58人,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1、程进峰: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刑期至2023年1月17日。
2、解正义: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期至2022年7月17日。
3、高一川: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0年7月18日。
4、魏安平: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月1日。
5、高永伟: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日被行政拘留,7月3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2日。
6、朱莲英: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6月27日被行政拘留,7月8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12月31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7月3日被大武口区法院决定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7月7日。
7、张彩连: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3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石回族自治区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刑期至2018年3月2日。
8、李慧风: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6月21日被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12月20日。
9、雷凤梅: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3日被行政拘留,7月8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月7日。
10、黄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月30日。
11、赵海:甘肃省华池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被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7月17日。
12、鲁兵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5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被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月24日。
13、徐权: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9月23 日被刑事拘留,10月11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被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3月22 日。
14、叶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日被刑拘,8月6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3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1日。
15、李海勤: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门徒会”信徒,2014年7月1日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同年11月5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4月7日经惠农区法院决定被逮捕,2016年6月24日被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2月31日。
16、段金孝: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8月16日被刑事拘留,9月22日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2月15日。
17、鲁炳华:宁夏吴忠市“门徒会”信徒,2014年8月27日被抓,9月22日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法院一审以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刑期至2017年11月26日。
18、徐世平:贵州省正安县“门徒会”信徒,2015年1月15日贵州省正安县警方被抓,1月19日被刑事拘留,1月29日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被贵州省正安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2020年1月14日。
19、高应品:贵州省遵义市“门徒会”信徒,2014年10月29日被贵州省遵义市警方刑拘,2015年7月8日被贵州省遵义市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7年10月28日。
20、孙忠明:新疆奎屯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8月5日被刑事拘留,9月2日被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4日。
21、许继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3日被刑事拘留,8月1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22日。
22、纪思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日被博乐市警方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2月31日。
23、肖玉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8月5日被博乐市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25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8月4日。
24、钟仁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6月30日被奎屯市警方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6月29日。
25、詹世昌:重庆市开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12日被重庆市开县警方刑拘,12月19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11月11日。
26、康治强:重庆市垫江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26日被重庆市垫江县警方刑拘,12月31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11月25日。
27、李方洪:重庆市涪陵区“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26日被重庆市涪陵区警方刑拘,12月26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25日。
28、吴银洪:重庆市开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30日被重庆市开县警方刑拘,12月19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29日。
29、郭玉番:青海省乌兰县”门徒会”信徒,2015年10月30日被青海省乌兰县警方刑拘,12月4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4月19日被青海省乌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0月29日。
30、白塔布那: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7日被扎赉特旗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7月2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8月16日。
31、佟连柱: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7日被扎赉特旗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7月2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8月16日。
32、白成喜: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6日被扎赉特旗警方刑拘,9月12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5月3日被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2月15日。
33、谢洪霞: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6日被扎赉特旗警方刑拘,9月12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5月3日被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2月15日。
34、李海林: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6日被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警方刑拘,9月12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5月3日被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2月15日。
35、刘永成: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0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9日。
36、汪山明: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刑期至2019年10月8日。
37、沈治和: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刑期至2019年6月8日。
38、麻国平: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8日。
39、康照富: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4日被抓,8月15日被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13日。
40、贺凤:河南省永城市“呼喊派”信徒,2016年3月3日被永城市警方刑拘,2016年9月8日被河南省永城市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0年3月2日。
41、曹雪章:江苏省泰州市“全能神”信徒,2014年12月10日被江苏省泰州市警方刑事拘留,2015年1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5月17日被逮捕,2016年8月17日被江苏省泰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刑期至2018年2月9日。
42、关振林:甘肃省酒泉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27日被甘肃省酒泉市警方刑拘,2016年8月1日被甘肃省酒泉市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1年8月26日。
43、李纪凤:山东省淄博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6月14日被山东省淄博市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9月30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2月13日。
44、刘国霞: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6月6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抓捕,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6月5日。
45、李生金:青海省大通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4月6日被青海省大通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18日被青海省大通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0月5日。
46、李洪文: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2月7日。
47、刘国海: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1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1月17日。
48、徐广东: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1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1月17日。
49、王晓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被石河子市警方抓捕,2016年9月7日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简称农八师)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1月。
50、潘慧芬:天津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7日被天津市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9月22日被天津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6日。
51、张巧兰:山东省金乡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25日被山东省金乡县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9月19日被山东省济宁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9月24日。
52、张茂元: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轮功学员,2012年3月27日被青岛胶南市张家楼警方刑拘,2013年5月初被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9年3月26日。
53、封金华: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轮功学员,2012年3月27日被青岛胶南市张家楼警方刑拘,2013年5月初被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9年3月26日。
54、刘金果:山东省临沭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1日被山东省临沭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19日被山东省临沭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9年2月28日。
55、蒲现芳:四川省大英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27日被四川省大英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9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26日。
56、孙永芝: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2016年4月26日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警方刑拘,2016年8月3日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10月25日。
57、张希仁:山东省法轮功学员,2014年7月31日被刑拘,2016年8月1日二审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1月30日。
58、文戍林:湖南省郴州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7月6日被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警方刑事拘留,同年7月24日被监视居住,同年8月19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8月1日被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7月5日。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和补充信息,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尽力就包括汉、藏、维、蒙古等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竭力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40种:
1.“故意杀人罪”;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3.“故意伤害罪”;4.“间谍罪”;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6.“泄露国家秘密罪”;7.“组织非法示威罪”;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9.“分裂国家罪”;10.“扰乱社会秩序罪”;11.“组织邪教罪”;1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3.“颠覆国家政权罪”;14. “煽动民族仇恨罪”;15.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16.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17.“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18.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9.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 “盗掘古墓葬罪”;21. “合同诈骗罪”;22. “职务侵占罪”;23. “敲诈勒索罪”;24.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5. “贪污罪”;26. “故意伤害罪”;27.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28.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9.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0. “非法集会罪”;31. “虚报注册资本罪”;32. “非法经营罪”;33. “寻衅滋事罪”;34. “爆炸罪”;35. “遗弃罪”;36.“强奸罪”;37.“信用卡诈骗罪”38. “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39.“受贿罪”;4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本期报告表明:
1、截至目前:
(1)在这些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中,在狱中服刑时间最长的已达27年之久的89受难者苗德顺已经获释,但其具体境况仍不为外界所知晓;
(2)一些人因狱中条件极差或遭遇不公正待遇及狱警刁难,都出现健康状况极差的现象,有的人甚至遭到非人待遇以致病危,竟得不到最基本的人道救治,也不准保外就医;许多人在监狱中都遭受过酷刑虐待;
(3)许多人在狱中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甚至连被探视权、通信权、接收亲属正常寄存、邮递衣物等生活必备品的权利也被剥夺。
2、本月度收到以下消息,需要关注:
(1)新疆政治犯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2016年2月1日已由无期徒刑减至15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1年6月;
(2)广东政治犯王默被判刑后已转监,目前肾部疾病严重。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乐昌监狱服刑。
3、从近几期报告来看,继江泽民、胡温之后到现在习近平主政时期,显然中共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国人各种意识形态(尤其是宗教信仰)的控制和残酷打压。其中:
(1)针对基督教地下家庭教会、基督教不同派别的信徒(如“三赎基督”等)的控制、迫害加剧。近三年来已抓捕判刑多人,已知量刑最高者为8年6个月,较多者为3-5.5年不等。
(2)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组织610依然存在并活动猖獗,法轮功“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性洗脑教育和酷刑虐待依然在进行中。由于2015年全国各地法轮功学员又一次展开了大规模的对江泽民的控告,所以引发了当局新一轮的迫害高峰。成千数百的人被绑架、被秘密关押,且遭酷刑折磨,多人被判刑。已知判刑最重者是12年,判刑3-4年的最多。有多人曾被数次判刑,且有很多人在绑架及监狱中惨遭迫害致死。
这些情况都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351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本期在押已判351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4人。他们是:
1、死刑正在复核1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
2、死缓3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二)无期徒刑:共计17人。他们是:
王炳章、彭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范宝琳、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三)有期徒刑:共330计人。他们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5年,1人:李昌
3、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4、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6、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 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或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5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
8、判刑13年,6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
9、判刑12年,11人:杨天水、李必丰、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夏霖
10、判刑11年,5人:刘晓波、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
11、判刑10年6个月,2人:景春、陈树庆
12、判刑10年,18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阿珠洛吾(藏)
13、判刑9年,5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梁少琳
14、判刑8年6个月,2人:布绒朗仁波切(藏)、程进峰
15、判刑8年,9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解正义
16、判刑7年6 个月,3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
17、判刑7年,12人:朱虞夫、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
18、判刑6年6个月,3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
19、判刑6年,12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杨茂东(郭飞雄)、肖蕴玲、格西次旺朗杰(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
20、判刑5年8 个月,1人:田长青
21、判刑5年6个月,4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
22、判刑5年3个月,1人:王建民
23、判刑5年,20人: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周得才,多丹(藏)、丹增让卓(藏)、白玛唯色(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
24、判刑4年10个月,1人:王晶
25、判刑4年6个月,17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邢望力、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
26、判刑4年2个月,1人:汪山明
27、判刑4年,41人:许志永、赵枫生、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张淑芝、徐志强、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袁兵、赵丽荣、李洪升、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车平平、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
28、判刑3年10个月,1人:沈治和
29、判刑3年9个月,1人:张彩连
30、判刑3年6个月,28人: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林淞滨、王忠羽、张玉军、薛荣华、袁小华、贾太青、党存平、白鹤、文玲、杨福静、李慧风、鲁兵团、徐权、段金孝、李方洪、吴银洪、王晓莺、潘慧芬、张巧兰、蒲现芳、孙永芝、文戍林
31、判刑3年3个月,2人:吴志岐、鲁炳华
32、判刑3年2个月,3人:孙舒佳、汤道玲、曹雪章
33、判刑3年1个月,2人:赵刘枝、林祖恋
34、判刑3年,55人:董国芳、柴宝文、成洪蓬、封天栋、张宝林、姜河、栗太枝、姜力钧、张云泽、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卓玛措(藏)、衮米(藏)、格佩(藏)、韩丽、尹卫和、张选华、程建国、史云香、王艳、徐凤娥、任琳、齐向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李九江、王美兰、王桃梅、程相奎、洛桑(藏)、洛桑江白嘉措(藏)、阿扎(藏)、屈育吾、屈树吾、张水莲、郭碧珍、王秀珍、何爱云、陈凤、赵月花、蒋欣波、邹稳玉、胡卫荣、马军利、雷凤梅、高应品、白塔布那、佟连柱、徐广东、刘金果、张希仁
35、判刑2年6个月,13人:卢章根、王清营、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马跃群、黄春花
36、判刑2年3个月,1人:单利华
37、判刑2年2个月,6人:李敏、吴萍、陈国琼、余淑华、颜伟、刘秋香
38、判刑2年,12人:纪家碧、群培(藏)、马华北、吕桂荣、杨国臣、杨小凤、张继红、王爱华、刘思梅、李青连、张春燕、肖春红
39、判刑1年10个月,1人:孔令珍
40、判刑1年6个月,9人:杨冬英、应立钢、曹永亮、李秀英、沈佩兰、王金娣、黄巍、杨世谦、李桂芝
41、刑期不明,5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
三、本期报告351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4人。他们是:
1/ 死刑正在复核,1人:王国廷
2/ 死缓,3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1、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年5月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月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月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二人死刑复核通过并执行。王国廷重新庭审量刑。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3、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百姓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以同罪名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据悉,其被警方抓捕后遭遇酷刑,其肝部被打裂,生殖器已被打烂,牙齿被打掉,曾被送至医院急救。
4、罗让贡求:藏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他侄子罗让才让有期徒刑10年。
(二)无期徒刑:共计17人:王炳章、彭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范宝琳、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1、王炳章:1947年12月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年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年2月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服刑;但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
2、彭明:出生年月不详,湖北省武汉市籍人,曾任北京《企业之友》杂志社社长、航空航天部航空通用电器集团总经理、北京建城集团董事长、中国发展新战略研究所所长等职,属于中共系统内第三梯队的培养对象,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99年,曾在某俱乐部谈生意时被警方以“企图嫖娼”为由抓走,于2月2日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同年2月28日又被以“嫖娼”为由判劳教1年6个月,2000年8月9日,刑满出狱;2001年,曾在美国费城主持召开了“中发联”第二次代表大会、中国联邦发展委员会成立大会,被推选为该委员会委员长;在组建中国联邦临时政府筹备委员会时,成为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同年又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撰写名为《民族工程》的书籍,宣传和鼓励以暴力推翻中共现政权。基于以上一系列活动,当其从美国旅游到缅甸时,2004年5月22日被缅甸当局以“持有假币”为由拘捕,四天后被缅甸当局判处7年监禁,随后立即移交中国当局;2005年10月12日,被武汉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组织和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咸宁监狱服刑。
3、买买提江•阿布都拉:1977年9月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年9月被警方逮捕;2010年4月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4、古丽米拉•艾明: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年7月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年4月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5、范宝琳:1964年7月18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原陕西省铜川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科工作人员,民主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八九“六四”后,因同情中国民主运动,向往中国实现民主、自由与法治,1999年5月31日与当时“民联阵’洛杉矶分部负责人伍凡取得联系,并于6月1日将六份绝密档(即当年中共当局决定拒绝、阻止海外流亡人员回国等内部文档)用传真发给伍凡,遂于6月4日,被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被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2000年3月10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2001年2月5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被减刑为18年,之后又被减刑为16年,刑期将至2017年11月出狱。目前在陕西省第二监狱服刑。
6、旺堆: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3月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年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年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年3月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一监狱(疑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7、伊力哈木•土赫提:1969年10月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月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月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年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月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年1月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年9月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年11月21日经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据悉,其亲属曾前往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8、白玛益西: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9、索南公保(Solnam Gonpo):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龙县人,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10、吴泽衡:1967年7月18日出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华藏宗门”教主,中国在押良心犯。1967年出生于广东惠来县,他提倡佛教弟子入世修行,关注普世价值与民族命运。1974年,受佛门正法裔,少林禅门曹洞高僧德真,德智大和尚接引,隐修。1998年11月20日,吴泽衡先生以《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上书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议政治透明及政治体制改革,内容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四个方面,随后遭到监视,1999年09月10日,吴泽衡先生因政治和宗教原因在北京正式被逮捕。2001年11月0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原判:以“非法经营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吴泽衡先生 11年徒刑。在监狱中遭受酷刑和虐待,九死一生。2010年2月被释放以后虽然依然被监视,但发表公开信表明:“……依然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依然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每一位华夏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多次倡导大型慈善活动的开展以及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活动。2014年7月29日被珠海公安刑事拘留。2015年10月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邪教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2017年7月18日监狱通知家属吴泽衡已转往新疆监狱服刑。
11、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2001年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2、徐福明:与龚圣亮牧师同案。河南省台前县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多人积极参与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创建和发展活动,在成为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骨干之后,又力促教会活动发展至湖北、河南、四川等多个省市,使该教会不仅在人数达5万信徒,而且在实力上也日趋增强,随引起中共强烈不满和极度恐慌,将华南教会定为“邪教”,其亦在此打击“邪教”行动中遭到严重逼迫打压;2001年8月9日,因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9月4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3、胡勇:湖北钟祥市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龚圣亮、徐福明等人共同组建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是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的骨干成员,并积极力促该教会在活动范围和信徒人数等方面迅速发展,随引起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慌和强烈不满,在把华南教会定性为“邪教组织”的同时,亦对其及其多名教会骨干成员施以严酷的打击;2001年10月10日,因与徐福明等人一起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10月19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4、巩进军:曾因房屋遭遇强拆而上访多年,并屡遭截访,被遣返原籍;2013年11月14日,因长期滞留北京上访,遂被送至黑监狱马家楼关押,后又被遣返原籍,途中其一行四人(均为访民)因遭到黑保安的非人虐待且拘不让饮食,故而在其人身自由及安全被“黑保安”非法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被迫予以正当防卫,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引发刺死黑保安事件(警方称一死一伤);案发后河北省饶阳县警方迅速将其抓捕刑拘,并被关押在河北省衡水市深州看守所;2014年11月28日被正式批捕;2016年1月15日被河北省衡水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其在被审讯时曾遭酷刑,仅一天即被电击50余次。目前在河北省某监狱服刑。
15、麦尔丹•赛伊塔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人,因笃信伊斯兰教,同时又经常收留流落街头的儿童,宣传和教育他们学做好人、遵守宗教道德,从而碰触到政府当局的敏感神经,令其高度紧张与不满;又因中共长期以来对维吾尔人的宗教信仰采取高压控制政策(中共当局相关法规规定,凡私自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属违法行为,凡私自指导、主持伊斯兰教教育属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不仅对进出清真寺的人员实施全面监控,而且对18岁以下维吾尔青少年、维吾尔共产党员进寺礼拜更是予以极力限制,尤其是明令禁止跨村礼拜,限制朝觐,严禁穿“伊斯兰”服饰,禁止学生及公务员按宗教教义习俗封斋等,故而在2008年3月—6月的新疆地区宗教活动大抓捕行动中,在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和尼勒克县竟抓捕了12名伊斯兰教宣传者;在此高压管控下,2008年4月14日,其亦被伊宁市警方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拘,并被指控有向青少年灌输“非法”宗教的行为,属从事以“分裂主义”为目的的非法宗教活动,是“分裂分子”,后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09年3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秘密判处无期徒刑;其代理律师被政府指定。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监狱服刑。
16、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197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伊宁市克拜克玉孜村农民,曾当过木工,维吾尔名Abdurazzak
Shamseden,新疆著名持不同政见者。1994年曾因其胞弟萨迪尔丁·夏木西丁(Sadirdin Shamseden)发起一个旨在解决维吾尔人酗酒及毒品泛滥等社会问题的民间草根运动(又叫“麦西莱普活动”),其亦参与其中。尽管几年间该运动发展日益壮大,覆盖了几乎整个伊宁周边地区,但终因碰触到中共高层的敏感神经,引起中共新疆当局的极度恐慌,遂遭强力打压;1996年麦西莱普活动被政府明令禁止;1997年2月5日新疆伊宁发生维吾尔族市民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虽被很快强力镇压,但之后伊宁地区的胡迪亚玉孜村又发生了警民冲突,且又有六人被军警枪杀,因其外甥哈穆提•莫哈买提(Hemmat Muhemmet)是警民冲突中死亡青年之一,所以其亦被怀疑参与其中。1998年4月18日被当局抓捕,并被指控与2.5伊宁抗议示威及本次警民冲突有关;1999年7月其被伊宁市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据悉,其惨遭刑讯逼供和极端非人待遇;审讯和审判期间,几乎所有人道权利及法律基本权利均被剥夺,既无任何法律代理,又不准与家属见面,其家属不仅没有接到审判日通知,判决书中也无确切审判日期,亲属只是在上诉截止日前三天,才由小道消息获此判决信息。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一监狱服刑。
17、玉山江•吉力力:1969年3月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人,维吾尔名Huseyin Celil,伊斯兰教徒,早期为伽师县农场农民,后为某清真寺主持,加拿大籍公民,新疆地区著名持不同政见者,非暴力政治活动推动者、人权活动家。早年曾因组党罪名而被判入狱,1990年代末刑满出狱,2000年设法逃离中共当局控制,后被土耳其所在联合国难民署接收为难民并于2005年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2006年3月,因探望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岳父母,在更新签证时被乌兹别克斯坦当局无端拘捕,2006年6月,被中国当局以“参与了‘东突解’、‘东伊运’组织的恐怖主义活动”为罪由跨境抓捕回国。2007年4月19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2007年7月1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世界人权组织的强烈呼吁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2016年2月1日其刑期被缩减至15年有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年6月。
(三)有期徒刑:共计330人。
1/ 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年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年6月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
2/ 判刑25年,1人:李昌
1、李昌:1940年出生,籍贯不详,原公安部退休干部,原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义务联络人,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退休后于1992年参加法轮功修练,并成为法轮功群体骨干人员,又因为其法轮功身份和1999年参与组织了法轮功4•25 中南海上访请愿活动,会见了时任国家总理的朱镕基,并获得自由炼功保证,遂于7月20日被北京警方拘押;很快又因他是法轮功群体的重要成员,被警方正式逮捕;1999年12月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三罪并罚,秘密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据称,他曾遭遇酷刑,屈打成招,并与王志文等其他几位法轮功成员一同被审,原先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后减刑至18年。目前在北京前进监狱服刑。应于2017年7月19日释放。
3/ 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1、陆建华:1960年7月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年5月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年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经秘密审判,2006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4月。
2、李文明:1964年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原名李明义、李明一,原甘肃省兰州机车厂职工,法轮功信仰者,原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99年7月21日,曾因信仰和负责兰州七里河地区法轮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当地警方从工作单位非法抓捕,至6个月后才被释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访,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3个月;2000年5月,曾因参加被迫害致死的兰州法轮功信仰者姚宝荣的悼念,被警方当场非法绑架、劫持,后被送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01年11月—2002年2月,因其获释后又被强迫接受洗脑教育,其不堪受辱虐待而逃离洗脑班,随被警方悬赏通缉;2002年9月,被兰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据悉,其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多次受恶徒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时,因其自幼是孤儿,妻子肖彦红亦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故迄今无人前往探视。目前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9月。
4/ 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2015年11月18日,张海涛的罪名从“寻衅滋事罪”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16年1月15日,张海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十九年的加重处罚裁定结果,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人民币。刑期至2034年6月25日。
5/ 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随于2009年3月11日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3月10日。
6/ 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或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1、海莱提•尼亚孜: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年10月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月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9月30日。
2、贡却才培: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年2月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年11月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11月11日。
3、丹增曲卡: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或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 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年3月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年10月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3月9日。
4、如凯•嘎玛桑珠:1968年5月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 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月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月29日被取保候审;1998年11月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1999年12月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年1月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年2月8日,被正式逮捕;2010年6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刑期至2025年1月6日。
5、阿里木江•依米提:1973年6月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年9月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年1月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月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年5月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年8月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年3月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 “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年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刑期至2023年1月11日。
6、益西曲珍:西藏藏民,女,现年60岁,退休医生。因2008年在西藏首府拉萨协助救援受枪伤的示威藏人,遭到中共警方拘捕。同年11月7日被中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方面在审判会上指出,益西曲珍接受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指派的任务及资助,向安全部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间谍罪。藏人行政中央网站指出,正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又名:扎其监狱)中服刑的益西曲珍被捕后遭受警察刑讯逼供,并被关押在卫生条件极差、环境非常恶劣的监狱中,导致营养不良,疾病缠身。曾因身体状况极度恶化,被紧急送医。刑期至2023年。
7/ 判刑14年,5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
1、米玛顿珠:197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定日县人,藏名Migmar Dhondup,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中期在南印度某学院研读商务课程,后返回西藏,致力于为百姓谋福利,在山南和拉萨地区,与当地农民和牧民一起努力改善卫生条件,规划社会发展计划,并呼吁西方人支持和参与这些计划;2008年3月,因在拉萨市3•14事件中参与和平抗议活动而被当局逮捕,同年10月27日,又以“接受西藏流亡政府指派,在拉萨建立地下情报网络,大量复制并散发具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光盘和煽动‘举行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的传单,以及给境外收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等为由,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3月。
2、赵海通:1961年5月22日出生,青海省海西州人,新疆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因长期致力于为新疆地区弱势群体、维吾尔族群体及政治犯、良心犯等维权呼吁,近年来又南下广东,积极与南方各地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等一起参与街头民主运动,举行各种声援举牌和集会活动,故而在所处之地备受民众欢迎;2013年2月21日,曾因前往湖北武汉会见人权活动家秦永敏,惨遭武汉警方的野蛮殴打,差点丧命;2013年4月,曾因努力表达维权公民正当合法的诉求,而不惧风险在广州火车站多次举牌,宣传民主理念,“抗议流氓政府打压民主人士”等;2013年6月,曾因参与声援安徽民主人士张林之女张安妮失学事件,而遭警方强行拘押;2013年8月9日,曾因在新疆吐鲁番市帮助维吾尔族公民进行维权,而被新疆警方刑拘,并被关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2013年9月12日,被新疆警方宣布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年11月7日,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同罪名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乌苏市乌苏监狱服刑。刑期至2027年8月8日。
3、扎西达杰:1984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随于2012年1月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随即遭到中共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多人被打死打伤及上百人被抓;至2012年11月8日,已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扎西达杰亦因积极参与和平示威游行,于2012年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有期徒刑14年。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刑期至2026年3月。
4、南杰顿珠: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由于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年1月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至同年11月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南杰顿珠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于2012年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3月。
5、包国华: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于2015年7月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被抓之前,包牧师曾拒绝金华市宗教局强制整改(实质是拆除)新教堂顶部的十字架。包国华牧师拒绝的理由是-----新教堂的施工、规划手续齐全,不是违法建筑,不应当整改(拆除)。在被拘留后的第8天,2015年8月4日金华日报、浙江卫视以“清廉牧师”的贪婪人生大篇幅报道包国华牧师及其妻子邢文香牧师的所谓犯罪事实。2016年2月25日,包国华牧师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刑期至2029年7月25日。
8/ 判刑13年,6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
1、谢长发:1951年10月7日出生,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担任“工自联”领袖,六四之后又到几所学校讲演,谴责和抗议当局的暴行,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实际执行2年;1998年春,曾因和潘明栋想借庆祝朱镕基当选总理之名发动游行而被拘留;同年又因与湖南其他异议人士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南筹委会”而被再次拘留;自2002年始,坚持每年定期召开集会,并与其他省市民运人士进行联络和对经济困难的人士予以资助。2005年,曾撰写《中国民主党宣言》、《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对谬论》、《昭告海外同胞书》、《民主问题问答》、《中国民主党之歌》等多篇文章,并修改浙江版本的《中国民主党党章》和筹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四川5•12汶川地震之后,因撰文批评地震引发出来的豆腐渣校舍问题,遂于2008年6月26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刑拘;7月31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9年9月1日,被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湖南第一监狱服刑。近期狱中遭酷刑殴打虐待。刑期至2021年6月25日。
2、赤杰: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孟庆村村民,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3年9月以来,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其所在村落的藏民亦因为参与了公开抗议和示威活动,遂遭到当局的严酷打压,并很快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积极参与孟庆村反政府秘密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年3月,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
3、次成加材: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又名次成坚参,笔名“秀真”,前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僧人,前西北民族大学中文文学专业学生,西藏知名青年藏汉双语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1年进入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为僧,学习藏传佛教知识,截止2009年,曾先后在色达五明佛学院及德格协庆寺等多个寺庙进行过深造,并在此期间勤耕不缀,于2007年出版发行《雪域悲歌》、《雪域命运》等多部藏文著作;2009年底还俗进入西北民族大学攻读中文文学写作专业,2012年在该大学与其他同学联合创办了《新一代》藏文杂志,担任主编,同时,他还在藏人文化网开设的“秀真博客”里,用中文撰写过多篇文章,其中著名的有《丑陋的拉萨》、《那一夜》、《那些年、那些事》等等;2013年5月,因其多次在大学里举办各种被政府视为非法主题的讨论会,触及了当局的敏感神经,随被当局开除学籍,同年6月返乡后又开办了一所业余学校,向家乡青年进行免费藏汉双语教学。2013年9月28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被警方指控在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和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稳定”、“公开发表非法言论”之嫌,遂于同年10月11日被警方拘捕并抄家;2013年10月28日,又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3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10月10日。
4、泽让旦真: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年3月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年8月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4年3月15日。
5、郭洪伟: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人权捍卫者。原是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发电厂职工,遭冤假错案报复陷害
,入狱五年,逼迫上访十年至今未果。2015年3月被构陷涉嫌“寻衅滋事”遭逮捕,2015年8月18日上午,郭洪伟、肖蕴玲被“敲诈吉林市公安局”一案在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法院开庭审理。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10月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律师及家属寻人无果。后得知郭洪伟狱中遭遇酷刑,身体状况恶化被送医院。之后于2015年11月10日开庭,2016年2月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3年。刑期至2028年3月。
6、洛桑曲达:西藏安多阿坝县格德寺僧人。中共当局最初在阿坝等地开展“爱国爱教”运动时,他就曾表达不满,并在县政府前张贴文字进行抗议,当时被判处了5年徒刑。出狱后于2008年参与当地的和平抗议活动,呼喊出达赖喇嘛返回西藏的诉求,2009年9月25日被中共警方再次抓捕,约一年后被阿坝县中级人民法院指控“煽动分裂国家”、“代领民众开展示威”,遭判13年有期徒刑,现在四川省绵阳监狱中服刑。近日获悉其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严重问题。刑期至2022年9月24日。
9/ 判刑12年,11人:杨天水、李必丰、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夏霖
1、杨天水:1961年4月12日出生,原名杨同彦,江苏省泗阳县人,曾任教师和公务员,自由撰稿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并于1990年与其他志同道合者共同成立“中华民主联盟”,遂于6月1日被当局拘捕,关押于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15个月;之后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在南京龙潭监狱服刑。2000年5月出狱后,继续投身于民主事业,筹组中国民主党苏皖党部,并在网上发表数篇批评时政的文章;2004年5月28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被当局视为损害国家荣誉及不利于社会安定的文章,被行政拘留15天;同年12月24日,再次被南京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罪由刑拘30天;2005年5月9日,被南京市警方正式逮捕;2006年5月16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目前在江苏省南京监狱服刑。刑期至2016年12月23日。
2、李必丰:1964年3月3日出生,四川省绵阳市人,诗人、小说家,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一监狱、第三监狱服刑;1998年曾因替“中国人权”(China Human Right)调查四川绵阳纺织工人的罢工情况,被当局以“经济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三监狱、雅安监狱、名山监狱服刑;2011年9月,当局指控其涉嫌当地一家上市公司:四川沱牌舍得酒业集团的经济纠纷案,再次被以经济罪名拘押;2012年11月19日被四川省射洪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6月26日经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其被以“合同诈骗罪”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据悉,其本次被判与当局认为他资助异议人士廖亦武出逃德国有关。目前四川省金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年9月。
3、齐崇怀:1965年2月7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笔名齐崇淮,曾任《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站长、《法制早报》事业发展部山东部主任,《法制周报》及《记者观察》等特约记者,著名“反腐记者”,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在国内外媒体和互联网上匿名发表揭露滕州市委腐败现象及欺压百姓的报导,因此得罪利益集团,2007年6月25日,被山东省滕州警方带走,次日被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招摇撞骗”罪由拘留;8月2日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正式逮捕;据称,其在被审判前,曾遭到警方的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2008年7月24日,被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经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然而,2011年在其即将刑满出狱之际,2011年5月4日,山东省滕州市当局又一次指控其涉嫌“敲诈勒索和职务侵占罪”,于是,2011年6月9日山东省滕州法院再次对其案进行审理,最终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连同之前2007年已经判处并服刑届满的4年,累计判刑13年,实际执行12年;目前在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滕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6月24日。
4、张少杰:1965年12月30日出生,河南省南乐县人,前河南省南乐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基督教协会会长,第九届南乐县政协委员,南乐县基督教会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身为牧师,经常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解难,尤其是当信徒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均想法给予及时的帮助与维权,随在当地备受信徒的喜爱,但这种行为却与政府某些人的利益发生冲突,随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和忌恨;2013年11月16日,被南乐县警方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前提下强行从教会带走,其两个胞妹在众人的陪同下前去公安局要人,也被警察强行带走,其余人等亦遭警方堵截和殴打,之后才得知张少杰已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同年11月22日,又被追加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批捕,但在起诉书中又显示将“妨害公务罪”变更为“诈骗罪”;2014年7月4日,终被河南省南乐县法院以“诈骗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此前曾先后被羁押在河南省南乐县看守所和濮阳市看守所;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第二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11月15日。
5、卞丽潮:1966年出生,河北省人,原河北省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教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和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警方长期监控;2012年初,因中共当局通过监控手段得知有法轮功学员从事光盘盒生意,遂于2012年2月25日,统一部署,以“大案”“要案”为目标,在河北、辽宁、山东等十数个省份集结各地国保、“610”派出所警员,按照监听查获的名单,野蛮逮捕了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卞丽潮亦因法轮功学员身份而被河北省唐山市警方刑拘;逮捕刑拘期间,多次遭遇严刑逼供,其妻女受到严厉威胁,其家被抄,且家中做生意用的流动资金(注:其被抓走时,家中约有十几万元现金,尚未来得及存入银行)竟被警方非法侵占,并以开假单据方式诱骗其妻签字,谎称是法轮功资金,以示为“证据”;2012年7月26日,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以“信仰、修炼法轮功邪教”为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2年。最初在河北省保定监狱服刑,因其不堪忍受狱中酷刑折磨(注:狱方每天会派4个狱警带着3个犯人对其进行轮番“包夹”监控、折磨),致其心脏病等病情严重恶化, 2013年1月6日起转到河北省石家庄第四监狱第八监区服刑。刑期至2024年2月24日。
6、仓央嘉措: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人,藏族僧人,那曲地区索县赤多乡珍达寺(又称直达寺)诵经师、财务主管,中国在押良心犯。2014年3月,因中共当局发现西藏那曲地区索县有人利用手机和微信传播所谓 “禁止材料”(如转发印有达赖喇嘛的图片、传播涉及民族尊严的歌曲及透露被封锁的地方消息等),且在围墙上喷涂“西藏独立”等字样,遂展开大规模抓捕行动;3月6日—28日,多名当地僧侣及村民被当局以莫须有罪名拘捕,多数人长期下落不明,仓央嘉措亦于2014年3月17日被当地警方从寺庙驻地抓走,后以涉嫌“与境外联系”及“煽动他人反政府”罪由刑拘;2014年10月1日,被当局以“向外界保持联络”和“鼓励该寺年轻僧人反抗中国政府活动”等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2年。目前被羁押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刑期至2026年3月16日。
7、仁增次仁:1974年出生,藏族,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人,藏族政治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8年3月18日,曾因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藏人的传统风俗炜桑仪式上发表自由言论,呼吁藏民敢于向中国当局表达诉求,要求让西藏获得自由和迎请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高呼“西藏要独立”、“允许我们的根本上师返回故土”等口号,并随当地藏民示威游行至乡政府,该游行遭到地方当局的极力阻止和驱散,随于2008年4月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等为罪由刑拘,后被逮捕,并在被超期秘密关押一年之后,于2009年5月18日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据悉,其在关押、审讯期间,曾遭到酷刑折磨,而其家人及子女的生活陷入极大困境之中。目前在甘肃省天水市某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4月。
8、邢文香: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包国华的夫人,于2015年7月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2016年2月25日,邢文香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刑期至2027年7月25日。
9、王立芳:王复春的母亲。因竞选村长,原天津下辛庄村恶霸村长黄双来对村民王复春参与竞选恨之入骨,多次带领亲信打手到王复春父母家逼其退选,二老也曾多次报警警方不管。2012年5月12日夜间11、2点钟,黄双来带5人夜闯王国廷家,暴力威胁王国廷,不准其子王复春参选村长,与闻讯赶来的王复春及众村民发生冲突,黄双来等三人被殴致死。该案2013年9月13日一审,天津一中院将“聚众斗殴罪”改为“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复春、王国廷、村民衡庆杰死刑,王立芳被判12年有期徒刑。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通过并执行。王立芳刑期至2024年5月12日。
10、姜伟: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女学员。姜伟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1999年10月被非法劳教三年;2004年9月被非法判刑八年;期间她被迫离婚、遭受酷刑,被关精神病院,被摧残得了胃癌。2015年11月9日,姜伟再次遭绑架,半年后又被非法判刑12年。刑期至2027年11月8日。
11、夏霖:贵州省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维权律师。曾因为人公义正派、代理案件认真有效而在业界有较高知名度;近年来,曾代理过包括艾未未、冉云飞等案在内的多起敏感维权案件;2006年8月—2007年4月,曾为北京市小贩崔英杰杀死城管李志强案做免费辩护律师;2009年5月,曾为刺死官员女服务员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案做代理律师;2009年6月,曾与人权律师浦志强一起为地震义工谭作人辩护;2014年人权律师浦志强被中共当局抓捕时,曾为其备选辩护人之一;2014年11月8日,因其为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负责人郭玉闪被捕案担任辩护人而被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随后被以涉嫌“赌博”和“诈骗”罪刑拘;2014年12月15日又被以涉嫌“诈骗罪”正式逮捕;2015年5月16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因证据不足曾被延期三次;2016年6月17日,其案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至2016年9月22日,被该法院经一审以“诈骗罪”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2万元。刑期至2026年11月7日。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10/ 判刑11年,5人:刘晓波、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
1、刘晓波:1955年12月28日出生,
吉林长春人,中国作家、文学评论家,原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独立中文笔会第二届及第三届会长,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1989年参与天安门学生民主运动,于1989年6月6日被拘捕,同年9月被开除公职,并于1991年1月被中共当局判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后因说服学生撤离广场被作为“重大立功表现”而免予刑事处分,予以释放;1996年曾因拟与王希哲联合发表《对当前我国若干重大国是的意见》(又称《双十宣言》),于10月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后以“扰乱社会秩序”被处劳动教养3年;2008年,再次因联署《零八宪章》 而被捕,2009年12月25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2月7日。
2、王登朝:1974年6月27日出生,陕西省武功县人,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三级督警,曾任深圳市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民主活动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因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准备组织一个为纪念孙中山逝世87周年而做的民主宣传活动,而于3月12日被拘押;随后又指控他在2011年负责深圳大运会保安工作时,涉嫌虚报保安人数贪污283万元,被深圳警方正式逮捕;2012年11月底,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以“贪污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3年经二审改判,“妨害公务罪”被取消,贪污数额被减为80万元,刑期减至为11年有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深圳巿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3月11日。
3、仲周:1955年出生,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尊珠”,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年3月16日,因其协助侄子兼徒弟、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为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抗议中共政府对藏人的强权高压统治,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同时,因其担心当局野蛮抢夺自焚尸体,而将自焚后的彭措转移隐藏到格尔登寺内,由此引发中共军警与当地僧人、藏人的激烈对抗和冲突;2011年4月,其随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抓捕,并被以“安排转移、藏匿彭措达11个小时之久,导致彭措因为体表大面积烧伤、延误救治而死亡”为罪由刑事拘留;2011年8月30日,被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2年4月。
4、王喻平:因从事民主活动于2012年11月8日被中共国家安全部越境到泰国绑架回国(他们未出示任何证件和宣布任何理由),第二天国安部在北京机场将王喻平交给公安部门的国保,由国保接着押送回武汉,旋即秘密关押于湖北省天门看守所,后又秘密转至荆州市荆州区看守所,期间长达2年又2个月既不通知家属也不让王喻平自己请律师。王喻平在被关押期间遭遇非人的虐待殴打与折磨。2014年12月30日此案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2015年1月8日判处“王喻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6年3月4日王喻平从江北监狱转到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8日。
5、吕耿松:1956年1月7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前浙江省高等公安专科学校教师,独立撰稿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重要成员,人权活动家,人权捍卫者。2007年8月24日因言获罪被抄家拘捕,并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看守所;2008年2月5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1年8月23日刑满获释。出狱后因其继续持守民主理念,关注民主宪政的建设,积极帮助访民维权,遂多次遭到中共当局的严密监控和打击报复;2014年5月12日,被杭州市警方突然传唤并抄家;同年7月7日,被杭州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8月13日,被杭州市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5年9月2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未判决。经延期与退侦后,此案于2016年6月17日下午宣判,吕耿松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刑期至2025年7月6日。
11/ 判刑10年6个月,2人:景春、陈树庆
1、景春:1954年7月2日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吉林省磐石市安乐乡村民,维权冤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1996年9月6日,曾因与同村另一村民发生的一次冲突而被警方于次年5月28日刑拘,并关押在磐石市公安局东山看守所,遭受严刑拷打;1997年6月2日,被当地法院利用虚假证据,在未开庭的情况下,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赔偿伤害人医药费1711.97元;后经其妻刘金艳多次维权上诉,法院才不得不改判其无罪,并于1997年9月8日将其释放;获释后,因其就被枉法关押一年一案依法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遭到法院无理拒绝,遂被迫走上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多次遭遇到地方当局的打击与迫害,身心俱损;2013年底,因其再次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诉求,随被 磐石市警方于2014年3月6日强行抓捕,并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被刑拘,关押于吉林省磐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8月,被吉林省磐石市法院宣布重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4年9月18日—11月26日,经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9月5日。
2、陈树庆:1965年9月26日出生,浙江省富阳县人,自由撰稿人,1999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负责人之一,人权活动家,89学生。2014 年5月—8月,因其多次参与民主活动,并参与联署呼吁释放包括异议人士吕耿松在内的大陆被拘捕人士,随遭到当局报复性打压,并被警方两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传唤;至2014年9月11日,终被杭州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刑事拘留;2014年10月21日,被杭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5年9月2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未判决。经延期与退侦后,此案于2016年6月17日下午宣判,陈树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刑期至2025年3月10日。
12/ 判刑10年,18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阿珠洛吾(藏)
1、刘贤斌:1968年10月2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四川省遂宁市人,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组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1991年4月15日曾因积极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六四屠杀后仍坚持民主理念而被北京警方逮捕,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释放。1998年10月始,曾因继续从事民主自由活动,并与其他民主异议人士共同组建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而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于1999年7月7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同年7月14日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四川省遂宁市看守所;1999年8月6日,被遂四川省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年11月6日,获减刑释放。出狱后,因不改初衷仍积极投入各种民间维权活动,多次撰文发声呼吁中共当局进行政体改革,批评四川2008年“5•12”地震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声援为揭露真相而入狱的维权公民谭作人和黄琦,并发起要求释放维权公民陈云飞的黄丝带行动等,从而引发中共当局恐慌和报复性打击;2010年6月28日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0年7月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于遂宁市看守所;2011年3月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目前在四川省第一监狱(南充市高坪区)服刑。刑期至2020年6月27日。
2、陈西:1954年2月29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原名陈友才,贵州著名民主异议人士,《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学潮”期间曾因组织《沙龙联谊会》,成立“贵州爱国民主联合会”声援六四,而当局被判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5年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贵州分部”,并公开要求中共平反六四而再次被捕入狱,1996年3月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在贵阳监狱服刑。2005年出狱后,继续从事推动民主、人权和法治建设活动,并与贵州省其他自由民主异议人士共同举办“贵州首届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同年10月5日,陈西还与另外三名研讨会成员依法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地方人大代表,但时隔两月之后,贵州省民政厅竟为此颁布了《关于取缔"贵州公民人权研讨会"的决定》。2011年11月29日第三次被警方逮捕,理由是他在境外网站发表的文章有煽动内容,
并于同年12月26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贵州省兴义市贵州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备受官方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家人,且其妻每次往返800公里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刑期至2021年10月。
3、李铁:1959年3月29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笔名:华汉武,九鼎煲汤,网络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撰写文章在网上发表,以期推动民主、宪政国家和直接地方选举,并积极参与深圳等地的维护公民宪法权利活动,多次参与发起在苏州举行的网友公祭林昭活动。2010年当其再次前往苏州参加公祭林昭活动的过程中, 9月15日,被武汉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10月22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理由是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人以尊严为天》等13篇文章,其目的是“以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其具体行为表现是“参加三至五人集会、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党派,和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2012年1月18日,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湖北省黄岗市陆口镇鄂东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患有高血压,且一直受到官方严格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其女儿、母亲每次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刑期至2020年9月14日。
4、郭泉:1968年5月8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大陆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中国在押政治犯。2007年曾因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国进行宪政改革,宣布组建“中国新民党”,主张在中国实行多党制和军队国家化等,遭受到中共当局的打压,2007年12月6日,被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以违反宪法和教师法为由撤销其副教授职务,调任资料员。2008年5月,又因撰文批评中国政府处理四川地震的方式不当而被拘押10天。2008年11月13日,再次因其在网上发表300多篇名为《民主先声》的文章,其中涉及组成以宣传民主思想为目标的新民党,以及提出以不合作方式进行公民行动的蓝色运动倡议等内容,被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2009年10月16日,被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南京浦口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11月12日。
5、洛桑次仁:1982年出生,西藏自治区人,藏族,中国在押良心犯。2008年曾因参与西藏自治区拉萨“3•14”事件而被当地警方抓捕,并被拉萨市警方指控:与“境外势力勾结”,将藏人自焚信息外传给印度藏人,涉嫌接受“来自境外势力的指示”,遂在刑拘后不久即被警方正式逮捕;2008年4月29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悉,其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法庭未能出示任何有效证据以证明其所犯罪行,同时其聘请律师权也被剥夺。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3月。
6、尼加提•阿扎提:1981年7月6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维吾尔族,音乐人,露水娱乐在线网(http://xabnam.com )创办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其在大学期间主修广告设计专业,又兼业余酷爱音乐,故自2000年起进行网页设计,曾设计推出新疆《无花果》、《地亚尔》和《露水娱乐在线》优秀娱乐网站,2005年,又设计制作了《艾尔肯音乐网》;2009年,因被中共当局指控在网上发布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话题,并参与策划,2009年8月7日,遂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0年7月2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监狱不明。刑期至2019年8月6日。
7、姚文田:1941年出生,祖籍不详,现居香港,原香港晨钟书局负责人,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出书人,中国在押政治犯。自长期在香港从事出版业以来,因其曾多次出版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及部份被中共当局视为禁忌的书籍,如大陆公知作家于建嵘、秦晖、陈志武等撰写的《中国大呼吸——十大学者论国家战略与民族使命》,流亡美国的89民运人士封从德的《六四日记》,中共前体制内改革派李锐、胡绩伟和谢韬合著的《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12位老共产党人的反思》,旅美流亡作家余杰的作品《影帝温家宝》、《河蟹大帝胡锦涛》等等,遂一直被中共当局视为需要打击的异类,其所在出版公司已被赫然列入中共宣传部门需要专项打击的“黑名单”中。2013年始,作家余杰的新作《中国教父习近平》封笔,并已商定由香港晨钟书局于2013年4月出版发行,此项合作再次触及到中共当局敏感而脆弱的神经,遂于2013年10月诱使他从香港携带七瓶经过改换标签而未经申报的化工品,从罗湖口岸入境,之后在罗湖区与一名张姓人士交接时,被罗湖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截获,随后被深圳警方以“携带违禁品”
罪由而拘捕,并被羁押于深圳市某看守所。2014年3月3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始对其案件予以开庭审理,至2014 年5月8日,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目前服刑监狱不明。据悉,其健康状况极差,患有心脏病和哮喘病,并在被拘期间多次晕倒。刑期至2023年10月。
8、昂扎:1960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1980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年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处以重刑,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严打措施;在此背景下,昂扎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年11月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家里召开会议”等罪由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
9、日赛: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年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日赛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年11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昂扎家里参加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
10、玉杰:1987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前比如县公安局公安警务人员,商人,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5年被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公安局录用, 7年后终因对其所从事的公安警务工作失望而于2012年主动辞职,并在比如县城经商;2013年9月以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以及自2013年9月28日以来在比如县多地发生的示威抗议、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公开发表非法言论”的罪名为由,于10月12日被警方拘捕; 2013年10月28日,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0月11日。
11、索南达夫: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年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年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索南达夫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以及与境外势力有染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2年。
12、赤列: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年1月23日(注:当日是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抗议示威活动;但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截止同年11月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其本人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很快被警方以“参与抗议示威活动”为由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在示威活动中实施打砸和抢夺财物”为罪由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2年。
13、罗让才让:1981年生,四川省阿坝县牧民。中共当局指控其叔叔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15日罗让才让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至2022年8月14日。
14、旦纯: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年3月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具体实施自焚;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年8月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3月。
15、索朗扎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7日,指控藏人索朗扎巴加入西藏青年会,并接受该组织指派的任务,在拉萨所谓“3•14”事件前后,搜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构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18年。
16、索朗次旦: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7日,对藏人索朗次旦指控,接受西藏前政治犯九十三运动指派的任务,收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搆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18年。
17、李雪:山东胶州法轮功学员。一家人因信仰被迫害多年。2015年5月28日,李雪及其母亲宋桂香通过快递分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15年9月16日上午,以阜安派出所负责人想找她们母女“谈话”的名义将宋桂香、李雪骗至派出所,然后羁押于青岛普东看守所进行迫害。2015年12月1日,李雪被判10年重刑,现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9月15日。
18、阿珠洛吾(藏):西藏康区理塘牧民。2007年8月1日,西藏康区理塘牧民荣杰阿扎在当地的一场赛马会上,公开表达了对达赖喇嘛的尊崇后,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遭捕,服刑8年后于去年获释。荣杰阿扎当年被捕后的第二天,理塘藏人阿珠洛吾和贡谦两人,也被指控散发文件、向外泄露国家机密而遭捕。贡谦被判处9年徒刑,2016年8月22日刑满,但当局因惧怕民众们集会迎接他,所以在21日深夜12点将他悄悄释放。与他一同遭捕的阿珠洛吾是荣杰阿扎的侄子,同样被控向外泄漏国际机密,而遭判10年有期徒刑,目前仍在狱中。刑期至2017年8月22日。
13/ 判刑9年,5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梁少琳
1、陈卫:1969年2月21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网络作家,四川省著名人权人士,《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与刘贤斌、欧阳懿并称为“遂宁三杰”,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北京因参与八九学运而被关进秦城监狱一年,并被校方勒令退学,1990年12月获释;1991年在北京又与胡石根等人秘密成立“中国自民党”等地下组织,并筹划“六四”事件3周年纪念活动而再次被捕入狱,被当局判刑5年。此期间,先后在北京秦城监狱和四川省第一监狱服刑;出狱后继续坚持人权理念,致力于维权工作。2011年因在互联网上转发号召“茉莉花集会”的信息等, 2月21日被遂宁市警方拘捕,3月28日正式逮捕;2011年12月23日被遂宁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南充嘉陵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2月20日。
2、平措多吉:196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藏名Phuntsok Dorjee,曾任职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西藏自治区拉萨雪域饭店工作期间曾因参与和平示威活动,被当地警方以不知的政治罪名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因在拉萨市札基(Drabchi)监狱服刑期间担任厨师工作而获减刑2年;2008年3月10日,再次被当地警方从家中秘密拘押,并被以涉嫌“参与2007年示威活动”,“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和“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正式批捕;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
秘密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可能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刑期至2017年3月9日。
3、胡功:1962年4月13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原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义和巷“芬芳理发店”理发师,曾被当地报纸誉为“25年义务理发的好市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他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关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7月3日。
4、艾则孜•艾买提:47岁,新疆阿克苏地区维族教长。2015年5月因皮山县一个村市集从事宗教教学活动,被当地公安局拘捕,同年9月被判入狱9年。刑期至2024年5月。
5、梁少琳:广东省茂名市石化总公司的工程师,法轮功学员。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梁少琳于1999年10月上访为法轮功鸣冤,在途中被“610”非法拘留,绝食抗议7天后被释放。但不久公安局警察再次将她非法逮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劳教她2年,因她不放弃信仰,非法劳教被延长至5年半,2005年3月31日才走出劳教所。2009年9月24日上午,茂西公安分局警察在梁少琳家将她强行绑架。此后一年,家人完全得不到她任何消息,直到第二年9月才查到她已在2010年5月被非法判刑9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9月23日。
14/ 判刑8年6个月,2人:布绒朗仁波切(藏)、程进峰
1、布绒朗仁波切:1957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正式称呼“布绒朗仁波切”(Buramna Rinpoche),又名“普布泽仁仁波切”(Phurbu Tsering Rinpoche),布绒朗寺第四世活佛,布绒朗寺和雅底寺寺主,布绒朗私立敬老福利院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58 年—1978 年,曾因西藏宗教被中共当局废除而被迫放牧务工,至1978年宗教恢复后其活佛身份才得以恢复,并于1992年—1994年进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学习;1990年代,曾积极着手重建布绒朗寺庙,并于1995年修建、创办了布绒朗私立免费敬老院,收养孤儿(3个),并竭力为贫困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等,其慈善之举赢得当地百姓的赞誉;2008年3月,曾因中共当局在藏区寺院强行推行中共认可的所谓“爱国主义教育”,遭到当地百姓的激烈反对,其管辖下的尼僧约有80余人亦表示不满,上街抗议, 其遂于2008年5月18日被当地警方抄家、刑拘;2009年4月21日,该案在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被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职务侵占土地罪”开庭受审;2009年12月23日,被甘孜州康定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其中“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刑1年6个月,“职务侵占土地罪”判刑7年。目前在四川省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6年11月17日。
2、程进峰: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刑期至2023年1月17日。
15/ 判刑8年,9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解正义
1、金安迪:1953年5月23日出生,陕西省咸阳市人,中国在押政治犯,与吕加平(CPPC编号:00010)同案。曾因协助吕加平搜集资料、修改文章并在网上传播,2010年9月19日被西安警方传唤并监视居住;2011年1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逮捕,并关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1年5月1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目前在陕西省西安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9月18日。
2、曹海波:1984年出生,江苏省盐城市人,原QQ群振华会版主、振华会网站组建者,中国共和党发起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2010年11月15日创立QQ群“振华会”和同名网站,并组建“中国共和党”,积极宣传民主、宪政、三民主义,遂于2011年10月,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分局公安在其原籍江苏省盐城市带走,关押在昆明西山区看守所;同年11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2年10月,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云南省昆明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0月。
3、范木根:1949年6月13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虎丘高新区人,原退伍军人、通安镇严山村村民,强拆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3年以来,其所在村庄被当地政府强迁,因强拆赔款事宜屡次变更,一直未能谈妥,故而其拒绝被迫搬迁,遂遭到当地拆迁公司及政府相关人员的忌恨和催逼,自此走上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其多次上访,2013年又进京上访两次,均未果效;由于屡受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骚扰和逼迁,其房屋玻璃曾多次被人用砖块砸坏,部分生活用品被扔到井里,其曾被迫写下“遗书”而逃往外地躲藏。2013年12月3日,趁其返家之际,十数名强拆者突然闯进范家,用电警棍对其妻儿进行肆意狂打;范家人曾三次紧急报警,警方竟均未到场,40分钟之后才来了4个辅警(注:并非警员),致使其本人头部三处被击伤,其子被打倒且眼角严重受伤,其妻胳膊被打断;情急之下,为保护妻儿性命,其被迫用刀刺死2名施暴拆迁者,随后其范家10余口人悉数被抓;12月4日,其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该事件发生后,迅速引发媒体震动;随后就有苏州民间维权人士为其发起“全球实名声援范木根正当防卫无罪”行动,强烈呼吁政府无罪释放范木根,至2013年12月23日,该行动签名者已达3553人次; 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又有北京律师、媒体人、学者组成的援助团携“维权抗暴英雄”的锦旗前往其家中慰问以示声援;12月13日,为了维护正当权益,其本人签署了行政起诉状并正式委托律师状告苏州市虎丘区警方的行为违法;但遗憾的是,苏州当局无视法律依然于2013年12月16日对其予以正式批捕;2015年5月8日,其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已当庭提出上诉。目前仍被暂羁押于江苏省苏州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12月3日。
4、李晓波:1956年出生,四川省人,前四川省仁寿县副书记、前四川省蒲江县县长,原某房产公司总经理,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8年中共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之后,1999年遂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逮捕,并被当地法院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关押于四川省德阳监狱,受尽摧残折磨,直至2012年才准予获释;出狱后,其信仰意志弥坚,继续进行法轮功修炼并传播法轮功真相,遂遭致当局的严密监控;2014年4月12日,因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金堂县给村民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当地洪安派出所警方强行抓走(注:当时被野蛮抓捕的还有其子李喆,后因李喆已是加拿大籍公民,遂被当局强行遣回加拿大)并被刑拘,其家被抄,且所有被抄物品包括四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均不给开据任何没收清单;后被正式逮捕,超期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2015年4月21日,终被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法院再次以“利用邪教组织颠覆国家法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4月11日。
5、温卫红:1970年3月27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八里庄村居民,私营小业主,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0年7月3日。
6、刘爱英:1971年11月20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化纤厂宿舍简易楼居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5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0年7月3日。
7、王国云:王国廷的弟弟。因竞选村长,原天津下辛庄村恶霸村长黄双来对村民王复春参与竞选恨之入骨,多次带领亲信打手到王复春父母家逼其退选,二老也曾多次报警警方不管。2012年5月12日夜间11、2点钟,黄双来带5人夜闯王国廷家,暴力威胁王国廷,不准其子王复春参选村长,与闻讯赶来的王复春及众村民发生冲突,黄双来等三人被殴致死。该案2013年9月13日一审,天津一中院将“聚众斗殴罪”改为“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复春、王国廷、村民衡庆杰死刑,王国云被判8年有期徒刑。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通过并执行。刑期至2020年5月11日。
8、宋桂香:山东胶州七旬法轮功学员。因信仰被迫害多年。2015年5月28日,宋桂香及家人通过快递分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15年9月16日上午,以阜安派出所负责人想找她们母女“谈话”的名义将宋桂香、李雪骗至派出所,然后羁押于青岛普东看守所进行迫害。2015年12月1日,宋桂香被胶州法院判刑8年。因身体原因宋桂香于2015年12月10日保外就医回家。2016年8月又被送往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12月。
9、解正义: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期至2022年7月17日。
16/ 判刑7年6 个月,3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
1、韩海:1953年4月16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网名“更新”,河南省叶县叶邑镇孟庄韩庄1组村民,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信徒和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79年加入基督教会以来,因笃信基督,长期参与组织教会宣讲活动,积极发展信徒,一直被地方当局视为要严控打击的异类;曾因信主并带领教友聚会,于1983年被审查10个月,1988年又被处以劳动教养(以下简称“劳教”)3年;劳教解除后,因坚持与其他基督教信徒到河南省安阳、平顶山、鲁山、午钢等地举办培训班,给骨干起教名、化名等,1996年3月被叶县警方再次收容审查;2012年4月14日,当其与多名教友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的一个家庭教会学习《圣经》时,遭到当地大批警力和政府官员的围堵和查抄,当场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由,连同在场的其余50多名基督信徒悉数抓走;同年4月18日,其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月25日,被河南省叶县检察院正式批捕;2013年4月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0月13日。
2、洛桑嘉扬:西藏阿坝县僧人,现年28岁,笔名为“鲁米”的藏人作家,是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三村人。嘉杨自小在阿坝格德寺出家为僧,几年前遭中共当局从该寺驱逐后,前往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等佛教寺院继续修学佛法。因在著作中自由表达观点便于2015年4月遭逮捕;2016年5月9日家人获悉他在两个月前被中共当局指控“泄露国家机密”与“分裂国家”罪非法判处了7年半有期徒刑。洛桑嘉杨告诉前去探视的亲属,他从未做过触犯法律的事情,也从未向当局“承认”过什么罪行。现在汶川县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10月。
3、胡石根:1954年11月14日生,江西南昌人,基督长老。1991年,胡石根与王国齐秘密组建了地下反对党派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年6月,因纪念六四被捕。1994年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20年,最终在2008年8月26日,服刑16年之后获得释放。于2015年7月10日的709大抓捕事件中被带走, 7月11号遭刑事拘留,8月7号转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罪”。 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7月15日,周世峰、翟岩民、勾洪国、胡石根四人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起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8月3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胡石根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23年1月10日。
17/ 判刑7年,12人:朱虞夫、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
1、朱虞夫:1953年2月13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78年—1979年曾积极组建《四•五》月刊并参与领导杭州民主墙运动;1989年曾因声援“学运”被传唤、抄家,并被关押27天;1998年6月因积极筹备中国民主党组建工作,1999年6月19日被拘留,同年9月15日正式逮捕,最终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6年9月15日出狱后,继续投身宣传民主理念。2007年5月18日再次被捕;7月10日,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1年3月,因公开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并撰写发布一首题为《是时候了》的诗歌,再次被杭州市警方抓捕,后被正式逮捕;2012年2月10日,被杭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3月。
2、范舜辉: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连州市人,连州市东陂镇大洞村村民,知名土地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青年时代曾被以“走私”罪名判处重刑;出狱后,适逢家乡人民为地下河土地权益问题维权,他积极参与其中(注:其所在乡镇的地下河原为该村村民在1980年代开发的旅游景点,但十年前却被连州市国土局利用虚假材料非法强占,并将该区村落的617亩土地以低价贱卖给一家旅游公司,于是遭到全体村民的强烈反对,自此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2012年8月4日,其与村长范水河到北京上访,因屡次遭到地方当局的无理拒绝,无奈之下,该村村民于9月13日、10月2日走上街头,拉起横幅抗议;由于村民的诉求和抗议行为触及了当地官员的私利和腐败神经,于是调集大批警力暴力抓捕村民15人,并以莫须有罪名将其处以行政拘留28天。2013年初,其又前往广州与多名维权人士参与广州等城市的举牌行动,积极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活动,随引起当局的注意;春节期间,在其返回家乡继续努力推动地下河土地维权时被当局秘密关押,并遭酷刑虐待; 2月23日被广东省连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拘,关押在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2013年5月28日,被广东省清远市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现在广东韶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2月。
3、胡林坡:1962年11月27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河南省叶县仙台镇前王村1组村民,基督徒,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80年代加入基督教, 1989年曾因参加教会活动遭到河南省的收容审查;获释后仍坚守信仰,因在广大农村致力于基督教传教活动,备受当地信徒及百姓的喜爱和欢迎;2012年4月14日,因与多名信徒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参加一次正常的家庭教会聚会并讲道,随被当地警方围堵查抄,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罪由,连同在场的50余名基督徒悉数抓走;同年4月18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月25日,被叶县警方正式逮捕;2013年4月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4月13日。
4、熊红伟:重庆市武隆县法轮功学员。是在2014年上半年被武隆国保警察绑架的。重庆市武隆县法院于2015年5月18日开庭,判法轮功学员熊红伟(女)七年刑期。刑期至2021年。
5、宫宝美:安徽省蚌埠市法轮功学员。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610及国保大队人员、蚌埠市610及国保大队人员共十几人,在2014年10月10日上午9点多,闯入家在蚌埠市禹会区一所居民楼法轮功学员宫宝美家,强行搜查,掠去几万元现金,据目击者说,打印机器及各种真相资料,装有几车运走。2015年5月18日,宫宝美被蚌埠市灵璧县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21年10月9日。
6、洛桑丹增:炉霍果千寺住持、转世喇嘛洛桑丹增仁波切,44岁,被控涉嫌参与2012年1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抗议活动,于2012年11月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9年1月。
7、刘湘菊: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10日,刘湘菊在向村民发放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辽中区公安局警察绑架。第二天,辽中区城郊派出所警察去她家抄家,在她家无人的情况下,私自掠走了她丈夫打工挣来的九千元现金。2016年5月23日,刘湘菊女士被辽中区法院非法庭审,5月27日下达判决书,被非法判刑七年。刑期至2022年12月9日。
8、张素华: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轮功学员,女性,75岁。张素华是2014年9月2日被通化市警察绑架的,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2016年4月19日,在未通知本人律师的情况下被非法开庭的。家属从接到通知到开庭也才不足三小时。当天下午一点半,对张素华非法庭审,整个过程仅用了十分钟,草草收场。2016年6月8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张素华非法判刑七年。刑期至2021年9月1日。
9、周世峰:1964年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9年度、2010年度“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中国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 、 2009-2011年度“北京优秀律师”,知名人权律师。自1995年执业以来,曾代理过多起著名的受害人案件,并于2007年4月创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广纳包括王宇、刘晓原、王全章等在内的著名人权律师。 2015年7月10日,被北京市警方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教唆、组织、策划、资助他人炒作所谓敏感案件”
等为罪由抓走刑拘,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6年8月4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7月9日。
10、付文花: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人,因为2014年7月她儿子付学刚遭遇车祸后对方不承担医疗费,交警不予处理让他到法院起诉而上访,上访期间被对此殴打、拘留,曾在拘留所被迫割腕自尽。2015年5月22日付文花在京被南漳县武安镇派出所强行押回后被拘留15天,关押在南漳拘留所。6月5日下午武安镇政府李才明书记和几个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将付文花从南漳拘留所抬出来塞进车里带走,进行私自拘禁酷刑虐待并讹诈,9月22日付文花被折磨至昏死而丢在路旁被人救起。2015年9月30日,付文花被南漳县公安局抓走,关押在湖北省南漳县看守所。付文花于2016年5月25日下午3点在南漳县法院秘密开庭,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22年7月4日。
11、张茂元: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轮功学员,2012年3月27日被青岛胶南市张家楼警方刑拘,2013年5月初被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9年3月26日。
12、封金华: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轮功学员,2012年3月27日被青岛胶南市张家楼警方刑拘,2013年5月初被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9年3月26日。
18/ 判刑6年6个月,3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
1、刘萍:1964年12月2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9年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年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年5月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年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2013年4月21日,因再次组织维权人士声援被捕的丁家喜等公民运动成员,并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遂于4月27日被当地警方从家中带走;5月7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之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刑期至2019年10月26日。
2、魏忠平:1963年2月11日出生,湖北省孝感市人,原江西省新余市新钢集团公司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2006年, 曾作为独立参选人参与过当地人大代表选举;2011年,曾再次与维权公民刘萍、李思华在各自选区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并获得多人签名支持;2010年6月—2012年9月,曾多次与他人一起参与各种维权和声援活动;2013年4月21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等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同年4月28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某监狱服刑,狱中情况缺详;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刑期至刑期至2019年4月27日。
3、董如彬:1962年出生,云南省西双版纳人,网名“边民”,曾从事过中学教师、网站编辑及论坛管理员等职,曾被云南《生活新报》评为2008年度“云南省十大网路牛人”,原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南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和昆明作家协会理事,网络写手和专栏作家,公共意见领袖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9年起,曾因昆明的“躲猫猫”事件而成为网络名人,迫使云南省委宣传部于同年2月20日组建事件网民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其任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兼发言人,最终使昆明看守所警方与检方渎职人员受到法律的惩处(被判刑和撤职);2011年8月,曾在腾讯博客上发布“保卫珠江!我见证了铬污染调查采访”,并就2011年6月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地区的一起重大六价铬污染水源事件予以曝光,随机引发了网络热议及网民关注,迫使两个月之后,有2名涉案人员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基于以上行为,尤其是因其积极关注云南“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发改委官员聚众淫乱”和昆明安宁石化项目等一系列中国瞩目的公共事件,而成为互联网上较为活跃的公共意见领袖之一,遭到当局的忌恨与仇视,遂于2013年9月10日在中共专项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被昆明市警方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拘,关押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看守所;10月16日又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三项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7月23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二罪并罚,最终重判6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不服上诉,2014年12月5日,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缺详。刑期至2020年3月9日。
19/ 判刑6年,12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郭飞雄(杨茂东)、肖蕴玲、格西次旺朗杰(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
1、冀中星:1979年12月1日出生,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人,残障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于2005年6月在东莞市谋生期间,遭到治安队员残暴殴打,导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终生瘫痪;为此其多次到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覆;后到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两级法院也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其败诉;2009年9月,其被迫进京上访,经多方协商,最终在2010年3月30日,东莞警方答应给其救助10万元,但条件是要求其写保证书以期今后不再上访;但此金额根本不够持续支付日常的高额医疗及买药费用,还对外借债数万元; 2013年7月17日,其再次向国家信访局投诉而无果;迫于无奈,在历经采取起诉、上访、网络维权、媒体维权等多种方式而不奏效之后,其终于选择了自爆的私力救济方式:到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炸弹,以示抗议,炸弹引爆之后,随即被北京警方抓捕;2013年8月29日,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爆炸罪”正式逮捕;2013年10月15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山东省邹城监狱服刑;据悉,法官曾称会将其“送回山东老家,监外执行”,但至今未予兑现,2014年8月3日在给其父的信里称他在狱中“受尽折磨,精神崩溃,生不如死”。刑期至2019年7月16日。
2、贡觉群培:1985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仲那寺(又称:珠纳寺)僧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和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28日,贡觉群培亦被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由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刑期至2019年10月27日。
3、蒲裕栋:1961年2月12日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原湖南省民营企业家、房地产开发商,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12月30日,因与两名工人一起去为建筑工地购买建材时,遭到一吸毒人员的袭击且被打伤,随同工人见状进行了正当防卫将该吸毒者打伤;尽管蒲裕栋本人并未殴打该名吸毒者,但事后其仍被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警方抓走,且在无其他证据,仅凭几个自相矛盾的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于2013年1月18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时关押于湖南省洞口县看守所;2013年2月5日,被当地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案件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直延迟开庭,竟被洞口县法院先后六次退回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2014年3月7日,其案一审开庭,被湖南省洞口县法院宣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不服上诉;2014年10月20日,二审依然裁决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刑期至2018年12月29日。
4、洛洛(藏):1983年出生,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人,藏族,民间知名歌手,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曾因录制一盘名为《雪域儿女们请升起西藏旗帜》的演唱专辑,以期通过歌曲呼吁藏民为保护藏民族尊严、为迎请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和为境内外藏人团聚,升起雪山狮子旗作出努力,遂遭到中共当局的忌恨和打压;2012年4月19日,被当地警方以‘演唱政治歌曲’为罪名带走、刑拘;拘押审讯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和毒打,后得以释放;2013年2月23日,再次因政治罪由被抓捕,随后音信全无,2014年得知其已被中共当局判处有期徒刑6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青海省西宁市某监狱服刑;据悉,其因长期在狱中饱受酷刑折磨,以致疾患缠身,身体健康及处境令人堪忧,且狱警专门对其区别对待,不仅严密监视且拒绝家人送其衣食等物品。刑期至2019年2月22日。
5、杨茂东:化名郭飞雄,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网名郭飞雄,独立作家,著名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民主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领导者之一。因参与社会运动及维权被多次刑拘并酷刑。2013年,因参与组织同年1月7日—9日在南方周末集团办公楼前围观声援南方周末职工抗议新年献词被改事件,以及2013年4月,积极组织和促动八大城市街头举牌,敦促全国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活动,被当局视为是该活动的组织协调者之一,遂于2013年8月8日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9月11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2年3个多月。2015年11月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6年2月22日被送往阳春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郭飞雄身体状况堪忧,家属呼吁保外就医,同年8月转往广东省英德监狱的医院监区。刑期至2019年8月7日。
6、肖蕴玲: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郭洪伟的母亲,80多岁老太,2015年3月与儿子郭洪伟一同被控“敲诈吉林市公安局”罪,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2015年10月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之后于2015年11月10日开庭,2016年2月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1年3月。
7、格西次旺朗杰(藏):炉霍果千寺僧人,被控涉嫌参与2012年1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抗议活动,于2012年11月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8年1月。
8、扎西普旺(藏):炉霍果千寺司库师,又名达拉,35岁。被控涉嫌参与2012年1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抗议活动,于2012年11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8年。
9、高荣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0年3月17日。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
10、王静哲:沈阳市大东区地税局的一名女税务官员,法轮功学员,今年不到五十岁。王静哲因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而遭绑架。2015年10月22日,王静哲在工作单位被和平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家被查抄。在沈阳市看守所,王静哲拒绝穿囚服,被狱警铐上手铐、脚镣。2016年6月16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将王静哲判刑6年。刑期至2021年10月21日。
11、高一川: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0年7月18日。
12、关振林:甘肃省酒泉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27日被甘肃省酒泉市警方刑拘,2016年8月1日被甘肃省酒泉市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1年8月26日。
20/ 判刑5年8个月,1人:田长青
1、田长青:河南沁阳法轮功学员,原本在市防疫站上班,法轮功遭迫害后,多次被关押判刑,被单位无理开除,十几年来大多都在监狱度过的。田长青以前曾经被两次非法判刑,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2004年12月2日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12月15日刑满释放。2009年8月12日再次被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又被判刑5年,2012年11月6日决定监外执行至2014年8月11日。出狱后2014年4月8日又被沁阳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15年6月10日取保候审,2015年9月28日又第三次被判刑5年6个月,加上之前没有执行的合并执行共5年8个月。刑期应至2020年11月27日。
21/ 判刑5年6个月,4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
1、魏安平: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月1日。
2、黄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月30日。
3、孙忠明:新疆奎屯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8月5日被刑事拘留,9月2日被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4日。
4、李纪凤:山东省淄博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6月14日被山东省淄博市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9月30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2月13日。
22/ 判刑5年3个月,1人:王建民
1、王建民:1950年代出生,福建省惠安市籍人,香港永久居民、美国籍华人,前美国《侨报》记者、编辑,前《亚洲周刊》记者、资深特派员,前香港天大研究院副院长,自2010年以来,在香港投资创办了新维信息网和《新维月刊》、《脸谱》杂志,因其刊物主要以中国大陆时政报导为主,曾刊发过大量揭秘中共高层内幕,尤其是反映中共权力内斗的文章,备受外界关注,遂引发中共政府的极大不快和忌恨;2014年5月30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并抄家。被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一年半后于2015年11月5日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开庭前,王先生在检务人员多次“阐明引导”下认罪并辞去外地律师。2016年7月6日此案再次在深圳南山法院开庭,王建民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刑期至2019年8月29日。
23/ 判刑5年,20人: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周得才,多丹(藏)、丹增让卓(藏)、白玛唯色(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
1、瓜什则•久美:1977年出生,青海省泽库县牧区人,藏名Gartse-Jigmey,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瓜什则寺僧人,青海省知名母语作家,中国在押良心犯。曾于2008年撰写并出版书籍《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一部),详细阐述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藏人福祉,随被当局视为触及政治敏感话题而遭骚扰、传唤和拘押。之后他又续写了该书的第二部,由于其间涉及藏人自焚事件、藏人行政中央、达赖喇嘛、班禅喇嘛、西藏佛教各教派法王、西藏的权利与和平抗暴、西藏的环境与少数民族,以及北京政府等内容,二度被警方拘捕;2013年1月1日再次因撰写《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二部),涉嫌政治问题而被当地警方刑拘,并送往青海西宁市关押,后又转押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看守所;2013年5月14日,被青海省泽库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刑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刘家财:1965年10月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98年—2000年,曾因湖北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问题,为了维护数千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后,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于网络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到云南省警方的威胁、警告和传唤。2013年8月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2013年8月12日,又被湖北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2013年9月1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5年5月11日,最终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8年8月11日。目前在湖北省汉津监狱服刑,在狱中经常挨罚,现处境堪忧。
3、任拉成:1962年9月10日出生,山西省汾阳市人,基督徒,太原基督教大学生团契牧师,原太原恩雨书房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长期在山西省太原市大学生中间广传福音,举办大学生团契十余年,使上千青年成为基督徒;又因其开办的太原恩雨书房(主要出售基督教类图书等)出售了大量《赞美诗》、《圣经》及宗教类图书《盼望》、光盘等图书音像制品,故而触及了中共山西省当局的政治敏感神经,颠覆了他们需要大学生相信进化论和对毛泽东思想信仰的理论意识,遂遭到当局的极端歧视和严酷打压;2012年3月28日,太原市警方联合宗教、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闯入恩雨书房进行野蛮查抄,搜走大批福音类图书等物品价值总计约达30万元,并将书店员工带到邬城派出所刑讯逼供;2012年月12月19日,其被太原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走刑拘,并被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2013年1月2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3年6月17日,最终被山西太原小店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5千元。目前在山西省长治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3月27日。
4、周得才:1965年3月21日出生,河南省固始县人,曾用名周德才,化名杨成龙,独立参选人,农民维权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年以来,一直是河南省活跃的农民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因关注当地农民的土地问题,多次参与农民集会,并以举横幅、静坐示威、组织成立维权工会等形式抗议当地政府强征土地;又因亲自通过参选,鼓励失地农民以参选人大代表来推进维权,并热心帮助全国烟草买断工龄职工的维权活动,从而招致地方当局的强烈不满与忌恨,遂于2012年2月28日被河南省固始县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并关押于河南省罗山县看守所;同年3月10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2年9月3日,被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不服上诉, 2013年11月20日,河南省中级法院经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2月27日。
5、多丹: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牧民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28日,作家多丹亦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刑期至2018年10月27日。
6、丹增让卓:197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商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18日,商人丹增让卓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刑期至2018年10月17日。
7、白玛唯色: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年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年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白玛唯色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17年1月。
8、唐荆陵:1971年12月1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人,基督徒,前广东省汕头市某化学工程类单位技术人员,原上海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知名人权律师,《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 2014年5月16日,因其持续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和在六四纪念日期间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6月20日,又被当局更换罪名,宣布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19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直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1月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现已转往怀集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5月15日。
9、马德:陕西省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陕北小会执事。1996年—2011年,因参加“门徒会”,并积极宣传“祷告治病”、“赶鬼治病”、“生命粮”等“三赎基督”信仰内容而被“门徒会”教会推选为陕北小会执事;2013年因与该教会另5名骨干成员展开“整村推进”工作,积极进行住户摸底统计、收集信息等活动,以吸纳新的信徒、扩大教会影响,而引起当局的不满和恐慌;2013年11月,因与陕北分会、榆林小分会众多信徒在榆林市榆阳区火车站广场等地公开集会、唱歌和跳舞,随遭到陕西省榆林市当局的打压,被以迷信和参与“邪教组织”,“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为由行政拘留;2014年3月18日因被控“仍顽固不化”,被榆林市警方再以涉嫌邪教罪刑拘;2014年4月24日,被榆林市榆阳区警方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以同罪名重判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3月17日。
10、隋双胜:1958年12月12日出生,山东青岛人,原青岛市枯桃地区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网络实名举报人,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隋双胜、王传英夫妻因获得了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的行贿证据等资料,从2012年初,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以走访和特快专递的方式,实名向政府、司法举报中心实名举报。被举报人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对实名举报人进行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2014年9月24日,隋双胜突然莫名被青岛市警方从家里强行带走,9月25日被以“涉嫌爆炸罪”刑事拘留;2014年10月10日,被以“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正式逮捕。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2015年7月15日开庭审理后就一直没有宣判,致使隋双胜一直处于被超期羁押状态。原定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10点的第二次开庭审理,因网上公布了开庭时间,当局担心国际社会的关注而临时取消,2016年5月5日第三次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即墨市普东镇)开庭宣判,隋双胜被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9月24日。
11、朱亚先: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轮功学员,女性,六十多岁。朱亚先是2014年9月2日被通化市警察绑架的,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2016年4月19日下午三点,在未通知本人律师的情况下被非法开庭的。家属从接到通知到开庭也才不足三小时。朱亚先自辩的权利被剥夺,整个过程大约二十分钟左右。2016年6月8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朱亚先非法判刑5年。刑期至2019年9月1日。
12、吴海波: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2日晚在家中被霞山分局国保大队、新村派出所警察绑架;12月4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6日被非法逮捕;4月14日遭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6月8日被非法宣判五年徒刑。刑期至2020年12月1日。
13、赵凤然:福建省福州市七旬女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9月17日,被福州鼓楼分局华大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赵凤然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进行非法审讯。近日获悉,赵凤然已被福州市鼓楼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目前被关押在福建省女子监狱一监区二分区迫害。刑期至2019年9月16日。
14、高永伟: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日被行政拘留,7月3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2日。
15、叶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日被刑拘,8月6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3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1日。
16、徐世平:贵州省正安县“门徒会”信徒,2015年1月15日贵州省正安县警方被抓,1月19日被刑事拘留,1月29日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被贵州省正安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2020年1月14日。
17、许继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3日被刑事拘留,8月1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22日。
18、詹世昌:重庆市开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12日被重庆市开县警方刑拘,12月19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11月11日。
19、刘国霞: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6月6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抓捕,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6月5日。
90后人权捍卫者黄文勋被湖北咸宁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图)
20、黄文勋: 90年出生的黄文勋,2013年5月25日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的活动到达湖北赤壁市,在市政府门前举牌,宣传民主理念,呼吁民众参与推进民主化进程,与维权人士袁小华、袁兵、陈剑雄等五人被以“非法集会”为由处行政拘留15天。该案五人除两人后来获取保候审,黄文勋、袁兵和袁小华被正式批捕,被维权界称为“赤壁三君子”案。2013年6月19日黄文勋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3年7月13日又被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遭逮捕。2013年9月12日,赤壁市公安局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4年2月10日,赤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经过数次庭前会议,始终没有开庭。2016年3月,赤壁检察院撤回起诉,随后以黄文勋涉嫌“煽颠罪”,改由咸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而同案袁兵和袁小华今年4月19日被以“寻滋罪”和“扰乱秩序罪”开庭审理,同年5月9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及三年零六个月。遭羁押长达3年4个月后,黄文勋被湖北咸宁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决是2016年9月28日作出的。黄文勋刑期至2018年5月13日。
24/ 判刑4年10个月,1人:王晶
1、王晶: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1976年生,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因其二姐被害伸冤维权上访被多次残酷打压及拘留,后成为一名关注社会和愿意帮助更多维权访民的公民记者。2014年3月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月4日取保候审,2014年12月12日又被吉林省吉林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1月16日,被吉林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看守所;据悉,其在看守所多次受到恶警的严酷殴打等迫害,身患脑癌,身体健康极差,取保候审遭拒。2015年7月21日此案在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开庭,开庭法院判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但王晶并没有被宣布无罪释放,而是继续关押至今。日前再被检方加控 "扰乱社会秩序罪",船营区法院在2016年2月24日开庭审理,追加的控罪是散布谣言。2016年4月20日,王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刑期至2019年9月15日。
25/ 判刑4年6个月,17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邢望力、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
1、李翠芳:女,生于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家住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罗玉小区,天水市秦州区福星寿衣店老板。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2014年9月25日对李翠芳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27日。
2、王默:1972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刀王默”,人称“黑犬”,民间知名新浪微博“转世党”,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10月3日,再次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并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其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受理,2016年4月8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市乐昌监狱服刑。目前狱中病情严重。刑期至2019年4月2日。
3、谢文飞:1977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真名谢丰夏,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5月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州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4年6月26日,曾因与其它街头民主人士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7日。2014年10月3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且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年11月,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王默同案。2015年11月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8日被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廣東省河源監獄服刑。刑期至2019年3月1日。
4、纪斯尊:1949年12月10日出生,广东省人,福建著名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有“赤脚律师”之称。因受当局报复性打压, 2009年1月9日被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年10月21日,因其应《人民日报》社之邀参加北京举办的“强征土地问题”记者招待会,遂被福建警方前往途中非法抓走软禁,后于10月28日被福州警方行政拘留于福州市拘留所;2014年11月17日,又被福州警方转为刑事拘留;2015年3月,被福州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福建省福州巿第一看守所。于2015年12月15日开庭,未宣判。2016年4月18日审判,纪斯尊被判刑4年6个月,决定上诉。2016年5月12日,纪中久律师与林洪楠律师会见了纪斯尊,纪斯尊身体状况较差。刑期至2019年4月20日。
5、徐怀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18年9月17日。
6、裴国动: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宝源站乡35号村人。1999年7月13日被围场公安局新拔派出所民警开枪打伤。事发后裴国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围场公安局民警滥用职权、违法使用枪支,遭到公安机关的报复,并被判刑两年。2015年11月14日,裴国动涉嫌“寻衅滋事”案被刑事拘留后,就开始绝食抗议地方当局对他的迫害。律师李维达于12月16日接受裴国动亲属委托后,在围场医院急诊室第五观察室会见了他。12月24日,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为裴国动申请取保候审,经多次催促,但至今法院未予批准。裴国动自2015年11月14日开始绝食后,被暂时羁押在围场医院急诊科。2016年1月26日此案召开了庭前会议。3月17日此案在围场法院第三次审理。4月3日其子获悉裴国动被该市围场蒙古族自治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4月13日。
7、胡秀祥:湖南省花垣县龙潭镇阿陀村访民,维权人士。2013年1月24日因上访被花垣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2014年1月11日胡秀祥在上访途中因反抗暴力截访而将截访人员刺伤遭刑拘,2014年6月17日,胡秀祥被湖南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4月23日。
8、赵多扣:1963年11月29日出生,安徽省淮南市人,自由职业者,维权冤民,反腐斗士。1999年曾就购房合同事宜到当地法院起诉淮南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同年9月,又带领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镇江陈村村民集体检举起诉惠利开发公司毁林300亩、违反开发“緑苑山庄”等违法贪腐行为,遂遭致地方官员的忌恨和打击报复,两个月后,被淮南市田家庵区警方以涉嫌“诈骗三套房”及“敲诈勒索罪”刑拘,后被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枉法重判有期徒刑10年,至2007年减刑获释,出狱后立即与其家属进京上访申冤;2009年虽获安徽省高等法院再审决定,但结果依旧维持原判;因对当局的司法腐败现象已极度失望,故此走上维权之路,曾开着挂有“实名举报30名贪官,直奔中纪委”牌子的上访车,一路逐级到各省巿相关部门揭露投诉安徽淮南贪官及自己的冤情;2013年11月13日,因再到在北京上访而被安徽省淮南市警方抓回刑拘,一个月后被正式逮捕;2014年4月被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起诉,2014年8月又被追加“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015年12月9日,被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以“非法使用专业器材窃听窃照罪”、“寻衅滋事罪”、“扰乱公共秩序罪”三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4月。
9、罗志淑:云南楚雄州永仁县维权人士,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失败导致后遗症,在当地多次反映问题无果还遭到打击报复拘留劳教等迫害,随后逐步维权到北京。在北京为了学习法律知识,罗志淑多次旁听法院开庭,伤残的罗志淑与众多访民一样起早贪黑走访在各信访窗口,也得到众多访民的照顾。罗志淑是2015年8月31日因在北京上访期间张打横幅,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的9月24日被押解回原籍,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2015年10月6日永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6月15日罗志淑被永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29日。
10、邢望力:1971年出生,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又名吴全力,维权访民。2002年7月2日曾因7岁幼子邢鉴(时名邢路路)被车祸撞成重伤,地方当局枉法处理且私分赔偿款,自此全家人走上维权道路;因逐级频繁上访,其家数人曾被当局非法拘禁、劳教、判刑等共计达13年之久,其亦被多次关押拘禁;2015年4月,曾因息县维权访民冯国辉在上访期间离奇死于息县农贸市场的出租屋内,邢与妻子等人在网上要求中纪委、公安部等就此事介入彻查,遂惹怒息县当局,2015年5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指控其尿射县法院名牌和抗议对其女儿邢梅、母亲及岳母的判决等;2015年6月4日,被正式逮捕;2016年8月26日,被信阳市息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不想次日竟险遭死亡,而狱方在事发10小时后方通知其家人,称其在监舍窗口试图用裤子上吊自杀,被人救下时,不慎头朝下重撞头部,致其“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枕骨骨折、左侧顶部硬膜外血肿、两肺下叶挫伤、双侧胸腔积液,脑组织积水”,家属不得看望,因医院正在抢救做手术,尚未脱离危险期;据悉,其子邢鉴对此提出严正质疑,认为其有“被上吊死”的嫌疑;据称其在看守所期间,曾数次遭酷刑折磨和牢狱虐待。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1月24日。
11、李海勤: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门徒会”信徒,2014年7月1日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同年11月5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4月7日经惠农区法院决定被逮捕,2016年6月24日被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2月31日。
12、纪思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日被博乐市警方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2月31日。
13、刘永成: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0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9日。
14、麻国平: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8日。
15、康照富: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4日被抓,8月15日被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13日。
16、李生金:青海省大通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4月6日被青海省大通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18日被青海省大通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0月5日。
17、程康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中国正义反腐网创办人、中国法制传媒出版集团旗下月刊《反腐廉政月刊》杂志总监,反腐正义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04年创办中国正义反腐网,2011年遭到当局封杀。因为代理金某所在的公司参与土地招标(与意尔康公司竞标),发现招标是内定就开始举报,后被意尔康公司人员打伤。之后,他在网上曝光并向中央巡视组举报老家青田县委书记、县长的问题,2014年9月3日,丽水市公安局以他和女友以及金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指非法经营网站)从北京抓回丽水,逮捕时又将涉嫌罪名改为敲诈勒索罪。案件在侦查阶段,两次延长羁押期限。移送审查起诉后,市检察院指定缙县检察院管辖。2015年9月14日,检察院以程康明犯诈骗罪,与金某共同犯敲诈勒索罪,程康明、金某、薛某共同犯伪造、编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武装部队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月8日,缙云县法院对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公诉方主动向法庭提出排除程康明和金某的口供(两人一直控告刑讯逼供)。1月15日,金某在看守所发病送进医院抢救成植物人。2月16日,法院对案件作出中止审理裁定。辩护律师为程康明申请取保候审,法院不予理睬。3月31日晚,金某死亡,终年48周岁。6月13日程康明案开庭审理,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庭未当庭判决。2016年10月18日浙江缙云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程康明有期徒刑4年;以“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3年;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18万元。
26/ 判刑4年2个月,1人:汪山明
1、汪山明: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刑期至2019年10月8日。
27/ 判刑4年,41人:许志永、赵枫生、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张淑芝、徐志强、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袁兵、赵丽荣、李洪升、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车平平、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
1、许志永:1973年3月2日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公盟”重要创始人,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代理人,“三博士上书”事件(即孙志刚事件)中建议全国人大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提议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3年12月12日,曾被当选为北京市海淀区第13届人大代表,同年10月,曾与滕彪、俞江和张星水共创民间公益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2004年,曾与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2005年,曾因“阳光宪政”无法继续在北京民政局注册而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2008年6月,曾积极参与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同年8月,又与他人共同草拟、发布《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恐慌;2009年7月,“公盟”被当局取缔,同年8月13日,其亦被北京警方以“偷税罪”逮捕,后又被取保候审;2010年3月, “公盟”再次更名为“公民”,继续从事公益维权活动,开始以推动“自由•公义•爱”为主旨的新公民运动。2012年11月24日,其被北京警方再次传唤;2012年12月25日,其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被北京市海淀区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2013年7月16日,其被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同年8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14年1月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11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北京市柳林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7月15日。
2、赵枫生:1977年1月15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原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民主维权公民。自2004年以来,一直关注社会底层群体,为农民工疾苦呐喊呼吁;2009年5月,曾联署全国52名农民向国家民政部递交成立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的申请,同年9月,成立枫生农民研究所;2010年1月,曾因创建“农民中国网”(www.nmzg.org),先后编辑出版《农民中国》(电子期刊)十期,涵盖拆迁、信息公开、罢工、土地、灾害、医疗卫生、钱云会事件、食品安全和高危人群等多项内容,随遭到北京警方的刻意驱逐;返乡后,其决意继续为民发声,又在当地成立农民合作社;2009年8月8日,曾发表《关于本人自愿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声明》,表明放弃大陆居民身份,申请加入台湾中华民国;2013年11月27日,曾发表《北伐檄文》,宣传“要高举国父孙中山的旗帜,为中国的民主、民权、民生继续发声和奋斗”;2013年11月26日,曾就同年10月期间北京发生天安门金水桥撞车事件,发表《致突厥斯坦伊斯兰党领导人的一封公开信》,呼吁该党领导人“放弃民族成见,不要伤及平民,将针对目标指向中共暴政”。由于其公开、积极言行(尤其是该公开信的发布),触及了中共当局的恐惧底线,2013年11月28日,遂被湖南省衡阳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在湖南省衡阳县看守所,审讯期间曾两次遭到恶意殴打;2014年1月7日又被当地检察院变更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8日,被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5年4月经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长沙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1月27日。
3、贾灵敏:1965年3月16日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原郑州市某学校民办教师,遭强拆拆迁户,区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知名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年—2012年,曾因当地政府开展旧城改造运动,其家遭到征地拆迁及野蛮强拆,自此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变成“河南第一钉子户”,且辞去教师工作专职维权;2012年2月,曾积极参选地区人大代表,尽管最终未能当选,但其竞选义举对外界影响甚大,且获得全国法律界和媒体人的众多声援和支持;2014年,因其在长期维权中逐步掌握了不少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同时制作视频在网辅导民众如何监督员警,并多次帮助河南、江苏、湖南等省的失地公民依法维权和在各地开展普法讲座几百场,遂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与仇视,并数次被各地政府和警方非法骚扰及肆意报复;2014年5月7日—8日,因其再次从事维权活动及向他人传播维权普法知识,被郑州市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年5月30日,又被郑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关押期间,其姓名曾被警方偷改为
“吴红”,致使亲友长期无法获其下落;2015年11月5日,被河南省巩义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仍被羁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5月7日。
4、陈英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嘉兴市人,法轮功信仰者,维权公民,中国在押良心犯。2003年8月8日,曾因发放“讲真相”光盘而被浙江省嘉兴市警方抓捕;同年9月13日,曾因要求无罪释放被拒绝而进行绝食抗议,被警方强制灌食和遭遇酷刑折磨,后因生命垂危,送往浙江省某监狱医院急救,且在其兄陈英毅(注:他已是加拿大公民)及其他正义人士的呼吁、抗议下,方于2003年10月13日取保候审,但之后一直处于流离失所境地;2013年7月20日,曾再次被警方在河北省唐山市建国路市场抓捕,并被关押于江苏省南京市看守所,经多方努力,11天后方得以获释;2014年3月12日,因其陪同法轮功信仰者之女卞晓晖到石家庄第四监狱强烈要求会见父亲的探视权,随遭到狱方出动的多名狱警谩骂、驱赶及再次非法绑架,后被刑拘,并被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因其在看守所期间进行绝食抗议,曾遭到警方强行灌食及“上大挂”等酷刑折磨,其代理律师会见权和办案权亦遭剥夺;2014年8月21日,其案在河北省石家庄桥东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4月15日,被河北省石家地方庄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3月11日。
5、赵伟良: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东明县大屯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年6月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年7月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赵伟良、成洪蓬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年8月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据悉,其6月25日被抓至派出所后被扇耳光,后被关押在某宾馆时,因不承认自己所信的是邪教,遭到警方一队长的暴打。2015年5月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24日。
6、任海英:1963年6月出生,河南省沁阳市人,河南省沁阳市紫陵镇赵寨村村民,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2013年7月,曾因信仰法轮功到湖北省神农山旅游景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河南省沁阳市警方非法绑架至河南省沁阳市拘留所;2013年7月26日,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关押于河南省焦作看守所。2013年8月30日被沁阳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2月17日,被河南省沁阳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判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4年7月3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二审后仍然宣判:维持原判;据悉,2013年8月19日其在焦作看守所被提审时,曾被警方威胁必须配合他们转化其他法轮功信仰者,否则将被判4至6年;其案二审时,辩护律师因提“法轮功”三个字和为当事人辩护,亦遭法官多次被驱逐威胁。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7月25日。
7、李义奎:生于1949年6月15日,家住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自由路天创花园,天水供电局三十铺变电所职工。2014年9月25日被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天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8、肖彦红:生于1964年9月2日,家住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原是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职工。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9、张志明:生于1976年5月17日,家住天水麦积区新阳镇王田村。2006年10月19日曾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判刑五年, 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10、唐琼:生于1972年7月6日,住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2002年曾被天水市秦州区法院诬判12年,2014年9月25日又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11、张传付:1943年出生,河南省濮阳县籍人,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农民,法轮功学员。曾因修炼和宣传法轮功而被宿州市灵璧县警方刑拘30天,后又被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获释后,曾因先后于2013年8月、2013年11月、2013年12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7月多次策划和传播法轮功相关信息,并利用粉刷、张贴标语,下载、印制传单、书籍及音像资料等进行宣传,而被当局视为“宣传邪教活动”。2014年8月27日被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2014年9月30日,被灵璧县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时被关押在安徽省灵璧县看守所;2015年5月18日被安徽省灵璧县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5年8月3日,经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仍被维持原判。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刑期至2018年8月26日。
12、于溟:1971年出生,辽宁省人,原辽宁省沈阳市某中型服装企业老板,法轮功学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曾先后四次、累计8年被非法绑架、关押和被处以劳动教养,曾屡遭酷刑折磨;获释后,2013年8月29日,沈阳市警方又以中共头号人物习近平要来视察,担心其前往喊冤为由,将其从正在筹备婚礼的妻姐家中抓走,一天后尽管其脱铐跳车逃走,但最终仍于同年9月24日再度被抓,并被超期关押长达13个月,遭遇酷刑和刑讯逼供;刑拘关押期间,沈阳市检察院曾对其案三易罪名,其家属探视权长期被剥夺,其代理律师的会见要求亦曾遭到八次拒绝;2014年10月31日,其案在沈阳市法院开庭受审,在四次庭审后,2015年7月,沈阳沈河区法院将于溟判刑4年,于溟提起上诉,被驳回。目前被羁押于辽宁省沈阳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9月23日。
13、张淑芝:1960年7月13日出生,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原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国营)运输公司职工,实名举报人,“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3年—2006年4月,因实名举报所在单位(望奎县运输公司)负责人李长青(即望奎县公安局长李伟建之父)有严重腐败渎职行为,而备受当地黑恶势力及警方的多次非法劳教及迫害;鉴于所处境遇和所受逼迫,其在维权抗争中逐渐认识到,专制强权的体制是公权力能被滥用和制造冤假错案的根源,唯有争取一人一票的宪政民主制度,唯有民选政府才能保障公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各项基本人权,随成为“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并多次为著名人权捍卫者曹顺利、丁家喜、许志永、杨林等被押或被判政治犯举牌呼吁;2008年12月—2013年夏,因多次向外交部、国务院新闻办提交申请书及要求答复而屡遭警察躯赶;2015年8月20日,被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被关押在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看守所;2015年11月5日,被望奎县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1月28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9年8月19日。
14、徐志强(圣观法师):1961年12月29日出生,重庆大足籍人士,佛教徒,法号“圣观”,原江西省宜春市化成禅寺法师,原湖南省浏阳红莲寺住持,著名人权捍卫者。2014年5月,因在湖北省武汉市弘扬佛法,5月17日,当众信徒、网友及听众等为其离别送行赴宴时,被突然闯入的武汉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年6月25日,被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5年4月2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结果至今不予宣判。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50号。 2016年4月8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宣判,圣观法师被判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刑期至2018年5月17日。
15、张圣雨:本名张荣平,1969年4月4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网名张圣雨、鬼圣,自由撰稿人,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近年来,因积极参与南方街头民主运动,曾先后遭到中共当局9次行政拘留和2次刑事拘留。2014年10月3日,因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当地警方从广州市芳村的大沙街上强行抓走失联,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2月5日,律师得知其罪名已更改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1月13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未宣判,被羁押于广东省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14日,张圣雨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8月25日。
16、屈德飞: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18年3月17日。
17、高建龙: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18年3月17日。
18、袁兵(袁奉初):1982年1月19日出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原广州轻工技师学校职工,南方街头运动倡导者,“赤壁举牌五君子”之一,维权公民。2013年5月25日,因与黄文勋等街头运动者、维权公民在湖北赤壁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处行政拘留15日;6月19日,又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7月17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9月24日,其案件被移送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且罪名已被变更罪名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判而未果;据悉,其曾在狱中遭受严重殴打虐待,致其面部缝合多针。2016年4月19日袁兵与袁晓华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开庭审理,未判决。2016年5月9日,此案在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审判,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袁兵四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7年6月18日。
19、赵丽荣:1959年11月9日出生,河北省平泉县人,满族,维权访民。曾因平泉县七沟镇豪德玻璃厂强占其耕地未获补偿而被迫上访多年,其姐妹三人(赵丽荣、赵丽红、赵丽娥)经常进京上访,为此曾屡遭当局的无情打压,其妹赵丽红竟因此被劳教1年,其本人及其另外一妹赵丽娥也被多次拘留;2015年4月18日、5月17日、6月4日,因其先后三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进行上访,曾被北京市西城分局府右街警方抓走训诫后送到马家楼关押,其中2015年6月5日被转交给平泉县警方以涉嫌“扰乱秩序”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天;2016年3月6日,因再次在北京上访维权,遂被平泉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指控其被北京警方曾6次训诫;3月15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被羁押在河北省承德市看守所。2016年5月9日其案件在河北省平泉县法院开庭审理,6月29日被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0年3月5日。
20、李洪升:1971年1月22日出生,山东省乳山市人,个体商铺经营者,维权访民。2010年6月2日曾因其夫妇遭同行嫉恨而被疯狂报复,致其夫妇被恶打,其妻孙小妮伤势严重被迫住院,而警方不对行凶打人者严肃处理,反助伤人者伪造鉴定、毁灭其伤情照片及案发现场照片,勒令其赔偿打人者1.8万元,并将其关押214天,最后还于2011年12月28日被乳山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枉判7个月有期徒刑;出狱之后,其夫妇被迫走上维权上访之路;但因其持续喊冤并至省城高级法院和北京上访,曾多次遭当局非法打压和拘留等;2014年9月19日,因在北京市朝阳区联合国开发署门前进行冤情控诉,被朝阳区警方以行政拘留5天;2014年9月30日,因在天安门城楼金水桥西二桥南侧人行道上抛撒传单,被天安门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5年1月21日、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29日,因在北京市中南海附近拉横幅抗议,被警方以“非正常上访滞留,扰乱秩序”为由分别行政拘留10天;自2015年4月起,因其全家不断至山东省高级法院喊冤,无果后又于2015年7月20日再次到北京最高法院上访,随引起当局强烈不满和恶意报复,8月7日其被乳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其自家楼下抓走刑拘;8月21日被正式逮捕;2016年5月被山东省乳山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重判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乳山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7月27日。
21、韩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韩莹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1月9日,韩莹被铁西区兴顺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年4月13日上午,韩莹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非法庭审;4月21日,韩莹被非法判刑4年,并被勒索五千元所谓“罚款”。为阻挠家属上诉,法院拖延到四月二十八日才告知家属。刑期至2019年1月8日。
22、徐红:1979年4月10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原临淄齐都药业公司职工,维权人士。2010年8月4日曾因冤屈而被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警方枉法以涉“贩卖毒品罪”抓捕刑拘,后被临淄区检察院以涉“窝藏毒品罪”批捕,2011年5月12日又被淄博市检察院以“羁押期满”为由释放,2014年6月27日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因无辜被押281天及逮捕经历遭受非人待遇,其随将淄博市司法当局严重渎职的事实予以投诉控告,然多次的控告维权不仅毫无果效,反遭司法当局的无情嘲弄、严控和拘留打压,自2012年7月起,曾多次被警方强行验尿和训诫,2013年9月3日—2015年9月5日曾8次被北京警方、淄博临淄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5—10日;2014年10月22日曾遭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当局的暴力截访和性侮辱;期间,因其不甘受辱,被逼喝药自尽,后被医院紧急抢救方保全性命,但随后竟遭到临淄区当局的公开嘲弄与名誉辱没,称其是吸毒贩毒者,使其心灵备受屈辱伤害。基于以上情形,2014年11月8日 、2015年1月10日、2015年5月10日其至少三次分别就被暴力截访和性侮辱事实向山东省省委书记和国家各级检察院发出公开信要求给予公平公正处理,但依然毫无结果;2015年9月1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10月被正式逮捕;2016年3月18日被山东省临缁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称这是对她举报投诉行为的打击报复。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淄博市女子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9月14日。
23、徐学玲:1963年出生,山东省新泰市人,维权访民。2006年曾因其胞妹徐加玲(聋哑人)多次被新汶矿业集团盛泉煤矿保卫科成员暴打后致残,而当地警方对此处置不公,遂被迫逐级上访,期间,因到北京信访维权而遭地方当局明显打压,曾被泉沟镇政府鉴定为患有“癔症”,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实为非法关押);2008年8月,当地政府虽与其妹夫协商解决了其妹徐加玲被打致残事宜,但其提出的要求解决自己曾“被精神病”一事,当局却置之不理,并称其妹被打致残之事与其无关;其不服,继续上访;上访期间,曾屡遭当局雇用人员的殴打与侮辱,并曾被夜间分别送至山东德州、新泰及山西太原等地关押或遗弃;2009年7月9日,曾被二次送进新泰市精神病卫生中心,关押长达32天;被关精神病院期间,其子因救母进京上访,亦被当局借故拘留10天;后终因其不畏权势、坚持上访,地方政府为求维稳,发给其救助款3万多元;2015年5月,再次被新泰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走、刑拘,随后当局又发给她一个新的鉴定证明,称其无精神病表现;2015年7月2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指控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2016年4月1日被山东新泰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7月12日经泰安市中级法院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仍被羁押于山东省新泰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5月。
24、陈纯洁:1971年1月19日出生,黑龙江省鸡西市人,自由职业者,维权访民。自2007年以来,因和妻子王月霞上访反映其岳父王顺堂被人故意伤害一案而屡遭地方当局恶意打压,曾多次被非法拘禁、关押于北京市景美宾馆地下室及滴道区团山水库(现已拆除),以致竟被警方殴打致尿毒症;2010年1月8日、2012年8月23日、2014年4月4日、2015年3月6日,曾因上访诉冤屈、讨公道而被鸡西市城子河区警方先后4次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14年3月7日、2015年9月3日,曾因在北京上访而被北京市西城区警方2次刑拘,而后被当日取保候审;2015年9月11日,再次被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监视居住,后被转为逮捕;2016年2月22日,被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至4月22日,经黑龙江鸡西市中级法院不开庭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在黑龙江省鸡西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6月20日。
25、车平平:法轮功学员,东北师大硕士研究生毕业,原吉林省体育学院教师。2013年10月18日被吉林市船营区分局国保从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吉林市看守所。后经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两级法院暗箱操作,在都没有通知家人和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判车平平4年。于2015年11月26日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0月17日。
26、林美芳:福建省福州市人,70多岁,法轮功学员。2015年4月13日,其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张水莲在被取保候审1年期满后,再次被福州市国保支队警察从家中绑架、刑拘,同年4月29日,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将对其构陷林的案件移送至鼓楼区检察院。5月28日案件第一次被退查,6月26日鼓楼分局违法重报;7月20日第二次被退查,8月19日在没有任何新证据可补充的情况下,鼓楼公安分局拒不撤案,再次违法将案件报送到鼓楼区检察院。2015年10月29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在不通知其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对林美芳等二人秘密开庭,至2016年7月15日,终被该法院以“邪教罪”非法判刑4年。刑至2019年4月12日。
27、王小群:湖南省常德市七旬法轮功学员,2006年被诬判七年半,在湖南女子监狱受酷刑折磨。在2015年8月11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白鹤山看守所已近一年。其间在2016年4月6日被武陵区法院非法庭审一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审判无果。其后当局还放出假消息说一个月后无罪释放。但在7月20日左右,律师突然接到审判书,王小群被非法判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8月10日。
28、史玉华:湖南省常德市法轮功学员,2000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到湖南省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遭受种种非人折磨与迫害。2002年被非法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一次,同年再次被劳教迫害一年,受到折磨。2006年再次被冤判劳改八年,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在湖南女子监狱受酷刑折磨。在2015年8月11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白鹤山看守所已近一年。其间在2016年4月6日被武陵区法院非法庭审一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审判无果。其后当局还放出假消息说一个月后无罪释放。但在7月20日左右,律师突然接到审判书,史玉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8月10日。
29、尹红:湖南省常德市法轮功学员,从1999年迫害发生的十七年里,多次被非法关押:被劫入洗脑班四次,戒毒所一次,刑事拘留二次,劳教一次,判刑一次。从2006年起,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了八年,在湖南女子监狱受酷刑折磨。在2015年8月11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白鹤山看守所已近一年。其间在2016年4月6日被武陵区法院非法庭审一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审判无果。其后当局还放出假消息说一个月后无罪释放。但在7月20日左右,律师突然接到审判书,尹红被非法判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8月10日。
30、张世凤:四川省遂宁市三家镇法轮功学员,2015年10月遭派出所警察绑架,2016年4月28日被遂宁市安居区法院判刑4年,7月22日被送往成都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0月。
31、万大久:湖北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在2015年4月12日将一张神韵光盘发到了国保便衣警察戴诗学的手里,被汉阳区洲头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警察搜去几十张有关法轮功的光盘。2016年4月25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罔顾事实和法律,将万大久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4月11日。
32、周法: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小城子镇富山村人,法轮功学员。因诉江于2015年12月23日在家中被宝清县公安局伙同小城子镇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抄家,宝清公安局国保多次拼凑黑材料作为证据构陷周法。周法于2016年5月25日被非法庭审,5月27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12月22日。
33、朱莲英: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6月27日被行政拘留,7月8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12月31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7月3日被大武口区法院决定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7月7日。
34、赵海:甘肃省华池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被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7月17日。
35、肖玉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8月5日被博乐市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25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8月4日。
36、钟仁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6月30日被奎屯市警方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6月29日。
37、康治强:重庆市垫江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26日被重庆市垫江县警方刑拘,12月31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11月25日。
38、郭玉番:青海省乌兰县”门徒会”信徒,2015年10月30日被青海省乌兰县警方刑拘,12月4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4月19日被青海省乌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0月29日。
39、贺凤:河南省永城市“呼喊派”信徒,2016年3月3日被永城市警方刑拘,2016年9月8日被河南省永城市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0年3月2日。
40、李洪文: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2月7日。
41、刘国海: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1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1月17日。
28/ 判刑3年10个月,1人:沈治和
1、沈治和: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刑期至2019年6月8日。
29/ 判刑3年9个月,1人:张彩连
1、张彩连: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3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石回族自治区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刑期至2018年3月2日。
30/ 判刑3年6个月,28人: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林淞滨、王忠羽、张玉军、薛荣华、袁小华、贾太青、党存平、白鹤、文玲、杨福静、李慧风、鲁兵团、徐权、段金孝、李方洪、吴银洪、王晓莺、潘慧芬、张巧兰、蒲现芳、孙永芝、文戍林
1、卞晓晖:1991年7月16日出生,河北省唐山市人,民间探视权维权者,“最勇敢的90后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其父卞丽潮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当局判刑12年,自此其母女二人虽逐月前往探监却均受到狱方的百般阻挠和拒绝; 2014年3月3日,其与母亲前往河北石家庄第四监狱要求探望父亲卞丽潮,苦苦哀求一昼夜而被断然拒绝,还遭到警方的骚扰和驱赶,其母为此气郁致病;为了能与父亲最终得以见面,其将母亲安排回家休养,自己则继续留守向狱方提出对父亲的探视权,并曾尝试依法对监狱提出控告,未得到法院受理;无奈之下,2014年3月4日,其只好在监狱门前数日昼夜举横幅呼吁“我要见父亲”;3月12日,被警方因此抓捕,并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4月17日,被河北省石家庄桥东区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4年8月21日,其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法院开庭受审;2015年4月15日,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据悉,其在狱中备受酷刑,但一直坚持零口供。目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9月11日。
2、林庆荣:1968年出生,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法轮功学员。自中共当局打压迫害法轮功以来,其夫妇二人因继续信仰、宣传法轮功而屡遭当局非法残害达10余年之久;2001年春节,因和妻子李国花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当局绑架,并被强行关进江苏省扬州市五台山精神病院,遭非人待遇和酷刑迫害;2007年3月19日,曾因同样理由而被江苏省宝应县警方行政拘留15天;2008年,曾因北京召开奥运会而被警方严重超期关押在江苏省宝应县沿河卫生院(又称宝应县精神病防治院)遭受迫害,致其失明多病的老母因无人照料而生命危在旦夕;2014年1月28日,曾因在北京市昌平区羊各庄社区宣传法轮功真相,而被当地保安劫持,后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同年3月4日被正式逮捕;2015年6月19日,被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目前在江苏省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8月27日。
3、王民兵:1948年出生,甘肃省两当县人,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常驻居民,法轮功学员。自2012年始,因与人经常到法轮功信仰者李翠芳所在的经营场所聚会、学习法轮功书籍和交流心得体会,并负责印制法轮功宣传品等,被当局严控人员知晓,随遭严厉打压;2013年12月28日,与李翠芳等10名法轮功信仰者被天水市秦州区警方统一抓捕、刑拘,被控罪由是“秘密建立制作法轮功宣传品的窝点,制作有法轮功内容的台历、挂历、真相币等,群发和拨打有法轮功内容的短信、语音电话,收集被政府处理过的法轮功人员的资料欲发送到明慧网”;2014年1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水市秦州区看守所;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以同罪名秘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5年2月15日,天水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在甘肃省天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5月27日。
4、郭江涛:出生年月不详,河南省焦作市人,原河南省沁阳市中国银行分行职工,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法轮功而遭受当局多次抓捕,并曾被河南省沁阳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十数年,致其被迫离婚,出狱后与儿子窘迫为生;2014年4月8日,曾因与田长青、靳小留等4人在乡下揭露和宣传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而被沁阳市“610”监控部门获悉,旋即被沁阳市警方强行绑架、关押至河南省沁阳市看守,后被以“沁阳市法轮功邪教罪四人案”刑拘和正式批捕;2014年12月11日,该案在沁阳市法院统一受审;2015年9月28日,被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10月7日。
5、靳小留:1937年出生,河南省焦作市人,又名靳小暖,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法轮功而遭当局的严控和打压;2014年4月8日,曾因与田长青、郭江涛等4人对外揭露和宣传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而被沁阳市“610”监控部门获悉,旋即被沁阳市警方强行绑架、关押至河南省沁阳市看守,后被以“沁阳市法轮功邪教罪四人案”刑拘和正式批捕;2014年12月11日,该案在沁阳市法院统一受审,后又因其身体在狱中严重受损,病情加重,被取保候审;2015年9月28日,又被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法院收监,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10月7日。
6、袁新亭(袁朝阳):1971年5月6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基督徒,网名“初级洗脑师”
,前广东人民出版社编辑、前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编辑,原广州出版社的编辑,《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3年迄今,中共当局掀起了专项打击从事民主运动和公民维权运动人士的新风潮,唐荆陵、袁新亭等人宣传、推动的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便成为中共当权者警觉、恐惧和严打的对象;2014年5月16日,维权律师唐荆陵因推动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等而被广东警方拘捕,其亦因此与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2014年6月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据悉,其在给家人的信中称,在狱中其身体病情日益加重。2016年1月29日,袁新亭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目前在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1月15日。
7、林淞滨:网名“狼头老五”,广东汕头人,长期在上海居住工作。从2012年起,他开始参与上海民运和维权人士的公民同城活动,并多次参与同城聚餐和上街举牌等活动。2013年张林之女张安妮逃亡期间,林淞滨参与营救活动。安妮两姊妹上机去美国之前的最后一晚,就是在他家度过。2014年4月,林淞滨被上海市警方秘密关押于松江市看守所,既不开庭审判也不让见律师和家人。在看守所内受到虐待而多次绝食。因家人拒绝配合,具体情况无法获得,据悉其被以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判刑3年半。刑期至2017年10月。
8、王忠羽:1961年4月15日出生,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原吉林省吉林市自来水公司职员,蒙冤维权访民。2014年3月3日,因其到北京上访被当局知道,地方当局便以欺骗的手段骗得其银行卡号,次日即被昌邑区警方在火车上堵截抓走;3月5日,被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拘留,并遭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3月19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4年8月20日,被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以“敲诈勒索政府罪”枉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其不服上诉;2014年11月2日,经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区法院刑事判决,发回重审”;2015年1月26日,该案三审开庭,但吉林市昌邑区法院至今既不纠正也不宣判,仍将其持续违法关押,不予释放。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9月3日。
9、张玉军: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6月10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6月13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17年12月9日。
10、薛荣华:出生年月不详,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门徒会”骨干及负责人。自1995年以来,因其信仰和宣传“三赎基督”,和门徒会其他骨干成员在宁夏回民自治区西吉县成立了多个“门徒会”分会及教会,信徒涉及4县12乡20余个村组的信众,至2013年时,其教会影响力日趋壮大,随引起当局高度恐慌和严厉打压;2013年11月—2014年3月,其被宁夏西吉县警方以涉嫌“邪教罪”与多名门徒会骨干成员集体抓捕,并被指控“以家为接待据点,串联非法聚会,利用非法音视频及图片等进行邪教活动,非法聚敛财物,欺骗群众”;2016年1月,其案件在宁夏西吉县法院正式庭审;2016年2月2日,被宁夏自回族治区西吉县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至日期不详,应于2017年10月之前刑满出狱。
11、袁小华:1972年12月6日出生,湖南益阳籍人,前湖南省沅江市杨阁老中学教师,原广东省某企业中层管理者,广州市黄花岗公园月末公民聚会发起人,广州和深圳街头运动发起人之一,维权公民。2013 年 5 月 25 日,曾因与街头运动者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等人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而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涉嫌“非法集会”行政拘留;6 月 19 日,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7 月 17 日被赤壁市警方正式逮捕;2013年8月,再次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变更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据悉,其遭遇警方酷刑毒打,拘押期间备受虐待,长期被迫进行无偿劳动,且案件一直不予开庭受理。2016年4月19日袁兵与袁晓华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案开庭审理,未判决。2016年5月9日,此案在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审判,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袁小华三年半有期徒刑,刑期至2016年12月18日。
12、贾太青:河北邯郸市磁县马头工业城杜村访民,因举报2010年南水北调工程占地,村、镇领导弄虚作假,当地南水北调工程,村民大量田地被强征,被强行征占的土地补偿款也被截留贪污,未能如数发放给村民,村民逐级上访多年。因去北京上访,贾太青于2015年10月2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寻衅滋事”被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的12月4日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29日一审被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刑期至2019年4月27日。
13、党存平: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盐锅峡镇盐集村法轮功学员,四十多岁,在2006年底被本村村民田相令诬告,2006年12月5日,盐锅峡镇派出所到党存平家非法抓人,抄走大法资料及设备、现金九千元。党存平被迫在外流离失所多年,2016年回家过年,再次被田相令诬告。2016年2月8日(大年初一)早六点多钟,永靖县公安局和盐锅峡镇派出所警察到党存平家将其殴打并绑架带走。2016年7月份,党存平被永靖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刑期至2019年8月7日。
14、白鹤: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军转干部。因2015年5月根据国家司法改革“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之规定,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实名控告元凶江泽民对自己的迫害,在2015年7月23日遭吉林市警察绑架,非法关押看守所已一年多了。于2016年6月1日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开庭,8月5日宣判刑期三年半。刑期至2019年1月22日。
15、文玲:湖南郴州法轮功学员。2015年7月6日上午,文玲被市北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2015年7月24日晚上,文玲被转移到郴州市北湖区党校洗脑班,迫害27天。8月19日,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分局警察又把她转到郴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3月24日和4月21日,文玲在北湖区法院遭非法庭审。6月17日,文玲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判刑三年半。8月15日,文玲被送往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月23日。
16、杨福静: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26日晚在乡下发真相资料时再次遭绑架,被关押在区看守所近五个月后,于2016年1月26日在宁河区法院被庭审,判刑三年半,于2016年7月6日被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刑期至2019年2月25日。
17、李慧风: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6月21日被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12月20日。
18、鲁兵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5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被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月24日。
19、徐权: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9月23 日被刑事拘留,10月11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被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3月22 日。
20、段金孝: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8月16日被刑事拘留,9月22日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2月15日。
21、李方洪:重庆市涪陵区“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26日被重庆市涪陵区警方刑拘,12月26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25日。
22、吴银洪:重庆市开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30日被重庆市开县警方刑拘,12月19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29日。
23、王晓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被石河子市警方抓捕,2016年9月7日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简称农八师)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1月。
24、潘慧芬:天津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7日被天津市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9月22日被天津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6日。
25、张巧兰:山东省金乡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25日被山东省金乡县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9月19日被山东省济宁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9月24日。
26、蒲现芳:四川省大英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27日被四川省大英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9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26日。
27、孙永芝: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2016年4月26日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警方刑拘,2016年8月3日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10月25日。
28、文戍林:湖南省郴州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7月6日被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警方刑事拘留,同年7月24日被监视居住,同年8月19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8月1日被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7月5日。
31/ 判刑3年3个月,2人:吴志岐、鲁炳华
1、吴志岐:广东茂名市电白县医生,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19日上午,吴志岐被茂名市河西派出所警察绑架,吴志岐家人被国保大队队长带人绑架做人质。2016年4月7日上午,吴志岐被茂名市电白区法院非法庭审,他的辩护律师张赞宁被阻挡在门外。4月28日,法院开庭秘密宣判吴志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18日。
2、鲁炳华:宁夏吴忠市“门徒会”信徒,2014年8月27日被抓,9月22日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法院一审以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刑期至2017年11月26日。
32/ 判刑3年2个月,3人:孙舒佳、汤道玲、曹雪章
1、孙舒佳:辽宁沈阳于洪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4月13日晚8点左右,孙舒佳在于洪区洪湖街一所住宅屋内,被沈阳市国保大队、沈河区公安分局等警察绑架到沈河区山东庙派出所。当晚,孙舒佳被关在派出所的铁笼子里;家被抄,大量的私人物品被抢走。之后孙舒佳被劫持到位于于洪区造化镇的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年1月20日,孙舒佳女士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零2个月。刑期至2018年6月12日。
2、汤道玲: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访民。2015年10月3日晚汤道玲与其他访民被桃花镇派出所所长从北京接回肥西县,在高速公路上汤道玲要求下车解手被拒绝后难以忍受伸手去抓方向盘,尚未抓到方向盘就被派出所所长阻止住,就这样,2015年12月18日汤道玲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之后逮捕、起诉。2016年4月汤道玲被肥西县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安全罪”判刑三年二个月,现被羁押于合肥市女子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月17日。
3、曹雪章:江苏省泰州市“全能神”信徒,2014年12月10日被江苏省泰州市警方刑事拘留,2015年1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5月17日被逮捕,2016年8月17日被江苏省泰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刑期至2018年2月9日。
33/ 判刑3年1个月,2人:赵刘枝、林祖恋
1、赵刘枝:河南省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维权人士。2015年3月26日,因村支书曹西海长期以来在村里出让土地、国家征地等问题上存在严重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村里群众自发组织到北京告状,赵刘枝也参与了去北京信访。2015年4月10日,赵刘枝被抓走,公检法对赵刘枝用尽手中所有羁押的权力羁押15个月超期审理,直到2016年才已“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1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9日。
2、林祖恋:1944年出生,广东省陆丰县人,原名林祖銮,退伍军人,原广东省汕尾陆丰市乌坎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维权领袖。2011年秋,曾因带领广东省陆丰市乌坎村民抗议土地被非法征用而成功,随在2012年1月和3月被乌坎村民民主高票选举为村党总支书记和乌坎村村委会主任,这一举措成为国内外舆论的关注焦点;2014年林祖恋再次被选举连任;至2016年,因此前长期带领村民维权,追讨前村委会出卖土地,但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正当准备召集村民大会,决定是否再次集会上访之际,遭致了陆丰市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6月17日,突然被警方抓捕,并被立即以涉嫌“受贿罪”刑拘;6月21日,在汕尾市当局安排的记者会中,其竟被对外播放“受贿认罪”录像;随后乌坎村村民自发举行了长达80天的抗议游行,要求陆丰市当局无罪释放林祖恋,但始终遭到当局派出的工作组阻挠;2016年 9月 8日,林祖恋被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二罪并罚,最终执行有期徒刑3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目前服刑监狱不明。刑期至2019年7月16日。
34/ 判刑3年,55人:董国芳、柴宝文、成洪蓬、封天栋、张宝林、姜河、栗太枝、姜力钧、张云泽、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卓玛措(藏)、衮米(藏)、格佩(藏)、韩丽、尹卫和、张选华、程建国、史云香、王艳、徐凤娥、任琳、齐向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李九江、王美兰、王桃梅、程相奎、洛桑(藏)、洛桑江白嘉措(藏)、阿扎(藏)、屈育吾、屈树吾、张水莲、郭碧珍、王秀珍、何爱云、陈凤、赵月花、蒋欣波、邹稳玉、胡卫荣、雷凤梅、高应品、白塔布那、佟连柱、徐广东、刘金果、张希仁、马军利
1、董国芳:出生年月不详,吉林省人,吉林省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西山村村民,假新闻揭露者,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年7月10日,因其住宅的院墙惨遭当地法院强拆,为阻止法院强拆,随与对方来人发生冲突,但当地媒体《新文化报》在无任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于次日刊发了一篇题为《强拆占道墙,村妇咬伤法官手》的假新闻,该新闻通篇充满对其个人及家人的污蔑和人身攻击,并捏造事实称当时在拆除现场村民放起了鞭炮进行庆祝;此文一出,立即被多家媒体转载,给其全家造成了重大的名誉伤害和损失;事发后,其尽管曾多次向当地长春新文化报社就发布假新闻给其造成严重伤害一事进行投诉和维权,但均遭到无理拒绝;后又逐级上访维权,遍及吉林省各文化管理部门,依然毫无结果;其被迫无奈,于2013年决定前往北京上访。2014年5月,当其在北京上访时,被当地政府强行抓回原籍;5月2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5天之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3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刑期至2017年5月1日。
2、柴宝文:网名“野茉莉走天涯”,曾用网名“合肥泼妇男”。安徽省合肥市民主人权捍卫者。参与过安妮失学事件的维权,被当地国宝威胁流亡在外。庆安枪杀徐纯合案发生后,柴宝文在微博博文表达不满。博文发布不久,微博被封号。2015年5月19日凌晨在安徽合肥被抓,随后被羁押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看守所,5月28日被正式批捕。2015年11月17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开庭,获刑3年。刑期至2018年5月18日。
3、成洪蓬: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定陶县半堤镇潘寺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年6月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年7月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成洪蓬、赵伟良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年8月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5年5月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3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7月22日。
4、封天栋:1954年3月23日出生,陕西省子洲县何家集镇过洞村人。主要是务农兼做小生意。封天栋信奉基督教多年,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其在家中所建的聚会点公开聚会20多年了,在方圆几个市县甚至西安的基督徒中都有很大的影响。2011年1月份在他家中有40多人聚会时,被子洲县公安局将聚会信徒带到公安机关,每个人被搜身,共被搜走现金一万多元。而且子洲县公安局还强行搜走封天栋很多生活用品,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封天栋当时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通缉,其妻薛玉霞被判刑(又说劳教)一年半,没给任何法律文书,在子洲县看守所关押四个多月因病被放出来。2013年11月15日,封天栋到子洲县老君殿派出所只是去要回被公安机关于2011年1月3日非法扣押的物品包括猪头、猪肉等生活用品。2013年12月8日,封天栋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子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12月18日,其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2014年1月6日收到逮捕通知书,罪名变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关押地点为子洲县看守所,实际封天栋被羁押在绥德县看守所。与封天栋一同被抓的还有张宝林、姜河2人,2015年1月这三人被秘密判刑二至三年。封天栋被判3年。刑期至2016年12月7日。
5、张宝林:陕西子洲县基督教教徒,于2013年12月14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后改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逮捕,与封天栋、姜河同案。2015年1月这三人被秘密判刑二至三年。因具体刑期不详,张宝林应于2016年12月13日前出狱。
6、姜河:陕西子洲基督教教徒,于2013年12月1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后改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逮捕,与封天栋、张宝林同案。2015年1月这三人被秘密判刑二至三年。因具体刑期不详,姜河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出狱。
7、栗太枝:57岁,河南焦作法轮功学员。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栗太枝多次被骚扰,绑架,被关押在看守所。2014年4月,在法轮功学员郭江涛被抓捕后几天,沁阳国保大队伙同太行派出所警察在栗太枝家抢劫电脑、刻录机各一台,光盘、光盘盒多件。几个月来由于公安、检察院的多次骚扰,栗太枝的身体每况愈下,行走都很困难。2015年9月28日,栗太枝被河南沁阳法院判刑3年。刑期至2017年4月。
8、姜力钧:1966年8月26日出生,辽宁省铁岭市人,又名姜立军,笔名龚存龙,基督教信仰者,民主异议人士、全民和解与社会公正促进工作室负责人。1988年10月,因主编《民声报》、组织中国青年救国会,被当局收容审查88天;1995年11月,因同类政治因素再次被当局收容审查21天;2002年11月,因与陕西的民主异议人士赵常青等人,要求当局重新评价八九民运、释放政治犯、推行政治改革,以及恢复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人身自由等,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并获刑4年。出狱后,继续关注和帮助各地访民等弱势群体的维权问题;2014年3月,积极声援3月23日在黑龙江省建三江被关押和遭遇殴打的四律师事件;5月16日,突然被沈阳警方从家中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刑拘;6月24日,被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其在押期间备受残暴酷刑折磨。2016年1月29获悉,姜力钧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7年5月15日。
9、张云泽:1942年1月1日出生,安徽省灵璧县人,安徽省灵璧县灵城实验小学退休教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法轮功,自2013年至2014年7月,曾使用翻墙软件下载、印制传单、书籍及音像制品等多次参与传播法轮功真相等活动,随被中共当局关注且被视为“进行邪教宣传活动”;2014年8月26日,被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警方从家中抓走,8月27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2014年9月30日,被灵璧县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时被关押在安徽省宿州市看守所;2015年5月18日,被安徽省灵璧县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5年8月3日,经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二次审判仍被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17年8月26日。
10、孟海霞:江苏南通维权者,因遭遇强拆而上访维权,在个体维权屡屡碰壁的情况下,孟海霞女士走了一条与河南老乡贾灵敏一样的路,即在为个人维权的同时,帮助其它受害者,并用自媒体的形式创办了“海霞播报”节目,监督一些喜好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官员。2014年12月15日,孟海霞和丈夫夏明礼被江苏省如皋市公安(主要参与的是九华镇派出所)抓捕,后移送南通市海安县公安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涉嫌污染环境罪”刑拘、批捕。该案在海安县检察院时,曾因证据不足退侦。在侦查机关没有新的证据情况下,海安县检察院于2015年7月11日(双休日)强行起诉到海安县法院。现被羁押于南通市看守所。2015年12月8日,其案件在江苏省如皋市海安县法院正式开庭,2016年2月5日被海安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孟海霞、夏明礼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目前羁押于江苏省南通市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14日。
11、夏明礼:孟海霞丈夫,与孟海霞同案。2016年2月5日被海安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孟海霞、夏明礼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目前羁押于江苏省南通市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14日。
12、珠洛:藏人作家,笔名雪合江,1985年出生,西藏安多桑曲甘加乡卡加村(现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甘加乡卡加村)人。大学时曾因多次撰文,言辞涉及敏感,而被当局监控压制,其文均遭没收。大学毕业后又因勤耕不辍,发表多篇如《自我解脱的勇气》和《为自由,我无悔》等关乎民族命运的藏语著作,而在藏区民众间引起巨大反响与关注。2010年4月6日曾因撰写涉及2008年西藏抗议事件的文章而被当局以涉嫌以“带领西南民院大学藏族学生展开示威活动”、“与境外藏人知识人士保持联系”及“反分裂国家”等罪名抓捕,在遭受1个月的酷刑折磨之后被取保候审;2015年3月曾因发表博文,披露当局警方在3月16日持枪严控青海省同仁县藏族民众,以及3月18日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对学生进行体罚的事实,随再遭当局打压;2015年3月18日—19日,当与友人前往青海黄南州同仁县时,被当地警方从一酒店强行拘捕,并被羁押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看守所,同年5月5日被正式逮捕;2016年2月17日被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涉及2008年民族分裂运动”、“勾结外国敌对势力”、“在网络上发表破坏社会稳定的文章”等4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提出上诉。据称其被探视权被长期剥夺,并被禁止接受衣物等。刑期至2018年3月18日。
13、卓玛措(藏):2013年12月,西藏阿坝县牧民贡却才丹为抗议中共暴政而自焚牺牲,当时帮助搬运遗体的卓玛措、衮米和格佩等同乡均遭到拘捕,并于2014年被指控“故意杀人”,分别遭判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6年12月。
14、衮米(藏):2013年12月,西藏阿坝县牧民贡却才丹为抗议中共暴政而自焚牺牲,当时帮助搬运遗体的卓玛措、衮米和格佩等同乡均遭到拘捕,并于2014年被指控“故意杀人”,分别遭判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6年12月。
15、格佩(藏):2013年12月,西藏阿坝县牧民贡却才丹为抗议中共暴政而自焚牺牲,当时帮助搬运遗体的卓玛措、衮米和格佩等同乡均遭到拘捕,并于2014年被指控“故意杀人”,分别遭判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6年12月。
16、韩丽:河北省行唐县人,1968年出生。2007年韩丽因举报行唐县税务局考试作弊而多次上访。2014年6月13日被行唐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6月27日被批捕,7月28日取保候审,2015年11月30日被行唐县公安局逮捕,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2月5日被石家庄行唐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0月14日。
17、尹卫和:湖南省湘乡市人权捍卫者。尹卫和一直关注农民的生存状况及权益,2012年因发起要求政治改革,推进法制建设的签名,而被指控要炸掉毛泽东的故居,2012年9月4日被湘乡市法院以“爆炸罪、破坏电力设施实施罪”判刑7个月,同年11月24日获释。后来因响应唐荆陵律师的“静思节”活动等指控,2013年9月,被湖南湘乡市警方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名行政拘留20天,同年9月26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3年10月被正式批捕,并于同年11月被以“寻衅滋事罪”移送湖南省湘乡市法院审判;后因其案多次延期,2014年10月25日其被取保候审;2015年12月3日又因要求平反六四,传递对六四英灵平反昭雪和反腐败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并在街头举牌等,从而被警方收监转逮捕,被控“煽动群众上访闹事”和“在互联网上歪曲事实”等;2016年3月30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刑期从2015年12月起计,故刑期至2017年10月12日。目前仍被羁押于湖南省湘潭市看守所。
18、张选华:1967年出生,四川省宜宾县人,残疾人,强拆土地维权者。2014年1月—3月,曾因宜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政府的规定为由,勒令其前妻配合拆除所谓“违章建筑”,遭到其与其前妻王天芬等人的反对,随遭致地方当局官员的打击报复;2014年3月21日,宜宾县突然出动200多名警力和政府官员等,强行将张选华的139.4平米房屋拆毁,并将王天芬打伤,后王天芬向宜宾市、四川省及北京市多级部门进行投诉,已无任何效果;2015年6月2日,四川省宜宾县当局再次派出50余人携带2台挖掘机前往柏溪镇集体村12组,欲挖掘其及其前妻的宅基地和自留地,随双方发生冲突。张选华为了保护家园、捍卫人权,被迫向挖掘机投掷燃烧瓶,引起燃烧;其随即被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放火罪”刑事拘留;2015年6月16日,被宜宾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4月7日,被四川省宜宾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宜宾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1日。
19、程建国:河北省张家口市人,实名举报人,维权访民。自2007年6月迄今,曾因与村民集体举报所在姚家庄村书记李建胜滥用职权、变相侵占集体资产,而遭贪腐部门及官员严厉打压,多次被绑架、非法拘留,并曾被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枉判1年5个月;2013年—2014年曾因在美国大使馆门前穿着状衣抛洒传单,高呼“打到贪官,反对腐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等口号,而被北京警方抓走,后再次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9个月;2014年12月—2015年4月,曾因长期在京上访并投诉警方违法,而屡遭警方非法绑架、殴打和行政拘留;2015年9月,因向中南海寄信反应诉求,被警方发现和被搜出材料后,随被遣送回家,9月10日被张家口市桥东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9月24日,被正式逮捕;2016年2月4日,被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被羁押于河北省张家口市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9月9日。
20、史云香:1970年出生,辽宁省本溪市人,维权冤民。2006年,曾因当地政府以招商引资为名,破坏耕地建房,并向当地群众骗取投资资金8400万元,其被骗20万元;2009年曾就此多次与其他受害者到区法院请求立案,但遭到拒绝,此后又多次与当地政府协商还款事宜,受到当局刻意打压;2010年6月4日,因和丈夫李泽远等共计8人与区政府协商返款之事,又遭到警方疯狂殴打,事发中,其被警方殴打摔至昏迷,其丈夫李泽远和同乡宋同利亦被殴打造成骨折;后其多次向司法机构申请“伤残鉴定”并要求检察院受理此案,但都被拒绝;之后其被迫进行上访维权;2011年3月,因到北京上访而被本溪市警方遣返和非法拘禁,因再遭殴打致其怀孕流产,其父母报案竟又被警察体罚虐待而被迫住院;同年3月18日,当地警方为包庇违法恶警,故意捏造事实,竟将其夫妻拘留15天;2011年8月,因其对被警方非法拘留一案提起诉讼,至2012年2月2日,其竟被枉法送进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劳教2年;2014年8月25日,因其继续到本溪市上访维权,再次被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警方以“解决问题”为由传唤和刑拘,后被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8月24日。
21、王艳:51岁,辽宁省辽阳市人,因土地侵权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半,受尽各种虐待酷刑。2014年6月在北京市坐公交车没买一元车票,公交车司机报警,北京警察交给辽阳公安抓捕判刑三年。在辽阳市看守所受虐待酷刑及多次欧打,现已坐轮椅折磨无法行走,目前已在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6月。
22、徐凤娥:60岁,辽宁省本溪市人,因儿子劳动争议案上访,在马三家劳教2年。2014年8月25日因上访被抓,被判刑3年,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原马三家劳教所)。刑期至2017年8月24日。
23、任琳:现年45岁,现居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吴家窑(峙峰山煤矿家属楼)。她丈夫韩占明为峙峰山煤矿合同制工人,2011年因在矿工作期间生病不予医治而送回了家,上访的2012年,任琳被软禁期间,韩占明不知何因暴死荒野。2015年8月10日,任琳进京上访,在途经天安门广场时被北京警方在背包内搜查出上访材料,告知怀仁县公安被带回杯仁县以“寻衅滋事罪”实施了刑事拘留。2016年5月17日,任琳被朔州市怀仁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8月9日。
24、齐向阳: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4月13日晚8点左右,齐向阳在于洪区洪湖街一所住宅屋内,被沈阳市国保大队、沈河区公安分局等警察绑架到沈河区皇城派出所。当晚,齐向阳被灌辣椒水,前胸、后背被打得青紫。后来,齐向阳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年1月26日,齐向阳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刑期至2018年4月12日。
25、罗国龙: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尹家乡茨榆村法轮功学员。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罗国龙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9月8日,罗国龙被沈阳市国保、沈北新区国保、沈北新区尹家派出所等警察绑架;后来被劫持到沈北看守所继续迫害,曾被迫害得大口吐血,送往医抢救。2016年1月7日,罗国龙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1月25日,罗国龙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2月3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刑期至2018年9月7日。
26、梁志群:沈北新区新城子乡新城堡二村法轮功学员。2015年,梁志群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11月初,梁志群被沈北新区新城子乡派出所警察绑架。2016年2月23日,梁志群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3月17日,沈北新区法院对梁志群非法庭审;3月25日,被非法判刑3年。刑期至2018年11月。
27、魏振群: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镇法轮功学员。2015年10月7日,魏振群讲真相、发资料时,被苏家屯区姚千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被劫持到苏家屯区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年4月21日,魏振群先生被苏家屯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刑期至2018年10月6日。
28、李彦才: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2015年李彦才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11月10日,李彦才被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绑架。2016年3月30日,李彦才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4月19日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4月26日被非法判刑3年。刑期至2018年11月9日。
29、石丽华: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六间房乡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2日中午,六间房乡派出所的五名警察闯入石丽华家中,把她绑架并抄家。之后,警察把石丽华女士劫持到沈阳第一看守所迫害,家中只剩下身患脑血栓的老伴儿没人伺候。2016年4月,石丽华女士被辽中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刑期至2018年11月1日。
30、李九江:河北邯郸市磁县马头工业城杜村访民,因举报2010年南水北调工程占地,村、镇领导弄虚作假,当地南水北调工程,村民大量田地被强征,被强行征占的土地补偿款也被截留贪污,未能如数发放给村民,村民逐级上访多年。因去北京上访,李九江于2015年10月2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寻衅滋事”被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的12月4日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29日一审被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0月27日。
31、王美兰:河北邯郸市磁县马头工业城杜村访民,因举报2010年南水北调工程占地,村、镇领导弄虚作假,当地南水北调工程,村民大量田地被强征,被强行征占的土地补偿款也被截留贪污,未能如数发放给村民,村民逐级上访多年。因去北京上访,王美兰于2015年10月2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寻衅滋事”被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的12月4日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29日一审被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0月27日。
32、王桃梅:河南省赤壁市维权访民。因上访于2015年3月17日被鹤壁市淇滨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2015年12月30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法院称“王桃梅反映的问题经过有关部门处理,拒不服从劝返安排,并伙同他人在鹤壁市政府门口聚集、滋事,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社会秩序,其行为超出正常反应问题的界限,已构成犯罪。”以寻衅滋事罪判决王桃梅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3月16日。
33、程相奎:河南省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维权人士。2015年3月26日,因村支书曹西海长期以来在村里出让土地、国家征地等问题上存在严重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村里群众自发组织到北京告状,程相奎也参与了去北京信访。2015年4月10日,程相奎被抓走,公检法对其用尽手中所有羁押的权力羁押15个月超期审理,直到2016年才已“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4月9日。
34、洛桑:西藏阿坝县僧人。2015年9月,洛桑在县城一处街道上,手持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的法相,呼喊着“达赖喇嘛永驻”“西藏要自由”“释放班禅喇嘛”等口号,独自游街抗议,立即被附近警方拘捕,过去10个多月来一直生死不明。2016年7月19日,洛桑遭判3年有期徒刑,没有任何亲友获准旁听审判,而且消息指洛桑在遭押期间遭到了虐待。刑期至2018年9月。
35、洛桑江白嘉措:西藏阿坝县格德寺僧人。2015年9月9日,洛桑江白嘉措在当地被称为“英雄街”的地点,手举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独自抗议中共暴政,随即被中共公安人员拘捕。僧人洛桑江白嘉措遭中共当局非法关押近一年之久后,境内传出消息,指他已经被当局判刑。2016年8月1日洛桑江白嘉措遭中共当局秘密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目前被关押在四川省境内的一所监狱中。刑期至2018年9月8日。
36、阿扎:西藏安多阿坝格德寺僧人。2015年9月10日,阿扎在县城街道上呼喊出了“西藏要自由”和“达赖喇嘛永驻”等口号,独自开展和平抗议活动,中共公安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对他进行殴打后押走。近日僧人阿扎被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关押在四川省绵阳监狱中。刑期至2018年9月9日。
37、屈育吾: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引镇岔道口村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3月11日晚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西安市看守所。当地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开庭,非法判刑三年,并于2014年10月左右将其劫持到陕西省渭南监狱。刑期至2017年3月10日。
38、屈树吾: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引镇岔道口村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3月11日晚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西安市看守所。当地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开庭,非法判刑三年,并于2014年10月左右将其劫持到陕西省渭南监狱。刑期至2017年3月10日。
39、张水莲:福建省福州市七旬女法轮功学员。2015年4月13日,林美芳、张水莲在被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后,又被福州市国保支队警察从家中绑架。4月29日,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将构陷林美芳、张水莲的案件移送至鼓楼区检察院。五月二十八日,案件第一次被退查,六月二十六日,鼓楼分局违法重报;七月二十日,第二次被退查,八月十九日,在没有任何新证据可补充的情况下,鼓楼公安分局拒不撤案,相反,再次违法将案件报送到鼓楼区检察院。2015年10月29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在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对林美芳、张水莲秘密开庭。2016年7月15日,张水莲被非法判刑三年。刑期至2018年4月12日。
40、郭碧珍:福建省福州市六旬女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25日,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关押、构陷,于2016年1月12日,被鼓楼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鼓楼区法院。2016年2月24日,鼓楼区法院已对她进行非法开庭,7月22日,郭碧珍的律师去鼓楼区法院拿判决书,方知郭碧珍已被非法判刑三年。刑期至2018年8月24日。
41、王秀珍:河南省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多次遭到绑架、关押迫害。2015年10月10日晚上,王秀珍在向阳路清除反法轮功宣传展板时,被蹲坑的便衣警察(西关公安分局的)绑架,并被抄家,几天后就被非法批捕。2016年4月15日,许昌魏都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当庭为王秀珍做了无罪辩护。2016年7月14日对王秀珍判刑三年。刑期至2018年10月9日。
42、何爱云:天津法轮功学员,遭受多次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两年半。2015年8月何爱云在天津河西区越秀路、教师村附近张贴诉江的不干胶时,被附近的摄像头拍到,8月31日被国保和越秀路派出所恶警强行绑架到越秀路派出所,并被抄家。后关押在天津河西分局看守所,于2015年12月20多号在天津市河西法院被开庭,2016年5月27日被河西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现在天津市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8月30日。
43、陈凤: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于2015年9月16日遭警察绑架,2016年4月14日被遂宁市船山区法院判刑3年。7月22日被送往成都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9月15日。
44、赵月花:天津市六旬女性法轮功学员。2015年3月2日中午被东海街派出所警察和居委会六、七个人非法抄家、绑架。2016年5月30日,天津河西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突然开庭,判赵月花有期徒刑3年。现羁押于河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3月1日。
45、蒋欣波:黑龙江建三江法轮功女学员,前进农场中学教师。2015年12月24日,蒋欣波在家中被警察绑架。12月25日下午,她被押送到建三江拘留所。她在绝食十二天左右后,于2016年1月9日,被转为刑事拘留,2月5日通知家人被批捕。建三江宝泉岭法院在8月10日 “以累犯从重、以情节从轻”,判蒋欣波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刑期至2019年1月8日。
46、邹稳玉:湖南省平江县法轮功学员,退休教师。在2002年时被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迫害成双目失明、双下肢瘫痪。邹稳玉于2015年6月19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11月3日在讲真相时,遭国安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云溪区看守所,身体状况极差,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已出具“变更强制关押措施”的证明,家属多次提出取保候审均遭拒绝。2016年8月17日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幕后操控法院冤判三年。刑期至2018年11月2日。
47、胡卫荣:湖南省平江县余坪乡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1日,胡卫荣为营救因起诉江泽民而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杨道文、邹稳玉,向民众征签时,被余坪派出所人员抢走征签名单;12月3日,胡卫荣及其他多名法轮功学员前去派出所取要签名单时,又遭绑架。8月17日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幕后操控法院冤判三年。刑期至2018年12月2日。
48、雷凤梅: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3日被行政拘留,7月8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月7日。
49、高应品:贵州省遵义市“门徒会”信徒,2014年10月29日被贵州省遵义市警方刑拘,2015年7月8日被贵州省遵义市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7年10月28日。
50、白塔布那: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7日被扎赉特旗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7月2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8月16日。
51、佟连柱: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7日被扎赉特旗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7月2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8月16日。
52、徐广东: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1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1月17日。
53、刘金果:山东省临沭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1日被山东省临沭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19日被山东省临沭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9年2月28日。
54、张希仁:山东省法轮功学员,2014年7月31日被刑拘,2016年8月1日二审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1月30日。
55、马军利:陕西省蓝田县人,维权访民,2011年10月曾因被村中王某等人妒忌生恨殴打致重伤,虽经法院两次审理却仍让主犯逍遥法外,其遂逐级上访,却又因到北京88次上信访投诉而累遭当局严厉打压。2014年11月6日被蓝田县警方以多次到北京等“非法上访”、“缠访、闹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为罪由带走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5年12月2日被陕西省蓝田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追缴费用2万元;其不服上诉,后经西安市中级法院二审,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17年11月5日。目前关押地点不详。
35/ 判刑2年6个月,13人:卢章根、王清营、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班丹仁曾、察桑、绕旦、旺贡、马跃群、黄春花
1、卢章根:1952年10月26日出生,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李坑口村民,维权访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1年,曾因家庭纠纷遭前妻诬告、伪造证据和证词,被当地缙云县法院枉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款,抢走其钱财,2002年出狱后遂被迫就被枉法判刑一事开始逐级上访;累次上访期间,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其开始举报当地官员的贪腐行为,备遭当权者忌恨,屡遭地方当局和北京警方的截访;2005年,曾因其实名举报当地台云高速违法改道,造成600亩山林被毁,损失上亿元及碾压人命一案,遂被地方当局多次非法拘留、关押和软禁,其财物、上访材料和身份证等多次遭抢;2009年10月16日,曾因持续上访,被缙云县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且在看守所被超期拘押354天,异地拘押194天;2010年,因其再次上访北京,被地方当局从北京抓回,之后又被以”参与邪教”为罪由处以劳动教养2年。获释后,2014年6月,因再度到北京香山上访,被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随后又被当地截访人员直接从拘留所遣返原籍,被缙云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迅速刑事拘留和批捕,并关押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看守所;2015年1月,其被丽水市缙云县法院以同罪名枉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据悉,之前何时何罪被刑拘、批捕,其家人均不知晓。刑期至2016年12月。
2、王清营:1982年3月1日出生,河南省南阳市人,基督徒,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经济学教师,原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建设企业集团高级策划经理,《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广东知名公民活动者,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2014年5月16日,人权律师唐荆陵因推动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等而被广东警方拘捕,其亦因此与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2014年6月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1月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已转往韶关监狱服刑。刑期至2016年11月15日。
3、苏玉香:辽宁维权人士。十年前杨、苏夫妇二人实名举报刘二堡原地税局原副局长王喜江违法拆迁及侵吞国有资产几千万的犯罪事实,几年来两级政府不但不维护国家的尊严及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举报人实施残酷的打击报复,其间两级政府以其莫虚有的罪名数次拘留杨、苏二人,并在2012年违法将二人从北京带回强制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及一年二个月。苏玉香在全国有名的马三家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苏玉香因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数次晕倒,两级政府不顾苏玉香的死活及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继续关压,直到马三家监狱被多家媒体暴光,苏玉香才被释放出来。2015年7月20日,两级政府出动警力数十人公然在北京485站点的车上将杨、苏二人非法绑架回地方,并在9月10日以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苏玉香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月19日。
4、周燕琼:四川双流县黄甲镇双华9组村民,因土地问题上访。2015年7月2日,周燕琼、李敏等20人前往北京中组部举报成都市委带病提拔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7月2日晚23时,双流县的截访人员黑保安打昏并绑架周燕琼。7月4日早上6点,黑保安绑架周燕琼回成都,车到成都遭周燕琼家人及其他村民拦截后开车逃逸,连撞两车被亲属拦下扭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因警方未抓捕凶手,也未解决周燕琼救医问题。周燕琼碰烂派出所门窗后,警察随即抓走10余人。分别于7月5日、19日、23日将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7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于8月11日、25日分别批捕,于12月7日延长审查期半个月,2016年3月24日此案再次批准延长审查期3个月,截止到6月25日。此案于2016年5月17日开庭,未审批。5月31日再次开庭,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周燕琼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月4日。
5、李仁奎:成都双流县邹家场村民。2015年9月30日,因强征土地,成都华西企业股份公司出动60多名黑社会人员,见双流县邹家场男性村民不论老少都殴打,20余护地农民,村民们随即反击,双方发生大规模混战,被称为930圈地运动。2016年4月28日,为首的护地村民李仁奎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4月29日。
6、周粉香:河北省沙河市访民。1997年,当时村里调整村民的承包地前做出了一项规定,凡是在土地调整之前已出嫁的村民,不管户口迁没迁走,在本次土地调整中一律不得分包土地。周粉香虽然已经离婚也被划入此列,没有了分包土地权。多次和村里交涉没有结果后
,周粉香开始逐级反映直至进京上访,也因此被多次拘留、劳教。2015年阅兵期间周粉香因为弟弟被人打伤,公安局一直不做法医鉴定和弟媳一起进京上访的。2015年9月7日周粉香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邢台市第一看守所,9月16日逮捕。2016年3月24日公诉,6月23日被沙河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刑期至2018年3月6日。
7—11、贡桑、班丹仁曾、察桑、绕旦、旺贡:2015年10月5日,西藏甘孜县下辖“达通玛区”查龙乡藏人民众发现,藏人少女次仁措的尸体吊在当地一座桥梁上。民众们稍后确定次仁措是遭他人杀害后,被吊在桥上制造自杀假象。而次仁措身亡前一天,曾被叫去面见当地一位品行极为败坏、贪恋女色的所谓“朱古”
乃囊,次仁措的父亲将她送往乃囊家途中,看到乃囊正与当地派出所两名藏人警员喝酒,他将女儿送到后便返回,谁之第二天女儿便不明不白地身亡。事发后乃囊不见踪影,事发前曾与他一同喝酒的两名警察也一口否认。有民众向这两名警察的住所门窗投掷石块泄愤,但并未伤害两人。之后当地藏人民众多次集会请愿,要求彻查次仁措被杀事件,但是乡公安局却向县政府谎称民众开展“分裂活动”。10月10日,县政府派遣大批警察镇压请愿民众,拘捕了次仁措家属为首的40多名藏人,大部分藏人据悉在被迫贿赂官方人员后陆续获释,但其中5名藏人却遭判刑。2016年5名藏人均被非法判处2年半的有期徒刑,刑期至2018年4月4日。
12、马跃群:江西省新余市法轮功学员。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7月29日被新余市渝水分局国保大队长敖兵勇等人绑架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2016年初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宣判马跃群二年半。2016年5月20日,马跃群被送往南昌女子监狱。刑期至2018年1月28日。
13、黄春花:五十二岁,核工业二十五公司退休职工,家住新余市二十五公司家属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被绑架后又被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年7月14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年8月5日被非法宣判二年半。刑期至2018年2月25日。
36/ 判刑2年3个月,1人:单利华
1、单利华:江苏南通人,曾因拆迁问题多次上访维权,后来自己的诉求得到解决以后仍然坚持抗争,参与429祭奠林昭墓等多次活动,还长期帮助其它被强拆人员维权,在网上做启蒙工作,单利华称得上是从访民进步到公民的典范。2011年6月25日,因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南通市港闸区信访局副局长李新暴力截访,后被逼割腕自杀,致右手腕断肌腱三根伤残,政府不予做伤残鉴定。2015年11月20日,其再次被南通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南通市看守所;12月1日被港闸分局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时不准取保候审及不许律师会见。2016年6月15日、6月28日其案件先后两次开庭审判,均因故未予判决。2016年9月29日,最终被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刑期至2018年2月19日。
37/ 判刑2年2个月,6人:李敏、吴萍、陈国琼、余淑华、颜伟、刘秋香
1、李敏:1973年出生,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人,维权代表,公民记者。2015年3月29日,曾因举报成都市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而遭当局打击报复,其丈夫被黑社会毒打,导致颅底骨折、多根肋骨断裂,但成都警方却不做为,致使凶手至今未被捉拿;后因投诉无果,随走上维权之路;2015年7月1日,曾因与维权代表周燕琼等20余人到北京中组部投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又因拦截北京黑保安截访车而被双流县警方非法抓捕,关押至双流县看守所,后被释放;2015年7月19日,因维权抗争被双流县警方再次抓捕,并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同年8月2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2月2日,其案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开庭受理,至2016年5月31日,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9月18日。
2、吴萍:1973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失地农民,维权代表。2012年8月28日,曾因自家所在养殖使用土地被地方官员非法强征,遭数百村民阻拦,致使地方政府(即成都市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指挥部)极为不满,随指派50名黑社会成员及大批警员前往维稳施暴,打死致伤多名村民;其被迫无奈,与维权访民胡金琼等4人进京控告维权,又被遣返和非法扣押;2013年5月28日—6月1日,曾因再次进京上访,遭四川成都驻京办成员截访,从而又被押回拘留;2013年11月9日,曾因在京屡次上访无果,而被迫在美国驻华领事馆门外持状游行示威,再遭当局抓捕遣返,并被行政拘留14天;2015年7月4日,因前往双流县黄甲派出所依法监督警方办案,围观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绑架案,抗议暴力,而招致成都当局的强力打压;2015年7月23日,被四川省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拘,8月25日即被转逮捕;2016年5月31日,被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刑期止于2017年9月22日。
3、陈国琼:1973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2015年7月1日,因自家土地问题与李敏、周燕琼等多名维权者前往北京中组部举报被“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但在所住宾馆被截访人员殴打,次日又与多名访民被遣返成都;同年7月4日,又因维权代表周燕琼被截访车从北京押送回当地黄甲派出所,其与知情民众进行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而遭到警方野蛮打压,随引发警民冲突,同时被警方拘押;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被更换罪名,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刑期止于2017年9月4日。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
4、余淑华:1968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近年来,因自家土地问题而经常上访维权;2015年7月1日,曾与李敏、周燕琼等20余维权访民共同参与维权,到北京中组部举报“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2015年7月4日,曾因与多名维权人士和知情民众为解救被非法扣押在当局截访车上的周燕琼,而到四川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遭到双流县黄甲派出所警方的野蛮打压;后又因在维权现场和警方交涉时出现警民冲突,随被警方拘留,并被指控“不配合”警方调查;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又被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刑期止于2017年9月4日。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双流县看守所。
5、颜伟:1970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近年来,因自家土地问题而经常上访维权;2015年7月1日,因积极参与维权代表李敏、周燕琼、陈国琼等20余人到北京中组部举报“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7月4日又因在京维权访民周燕琼被截访车从北京押回四川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其与众知情民众进行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而遭到当地警方的野蛮打压,随后出现警民冲突,且被指控“不配合”警方调查,随被警方野蛮拘留;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并被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刑期止于2017年9月4日。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双流县看守所。
6、刘秋香:湖北省阳新县白沙镇,42岁,是一位访民,因房屋问题上访,每次在北京马家楼被他们强带回来就是关押。2015年1月10号,镇政府的官员以协商为由将刘秋香骗到镇政府的办公室进行毒打以致昏迷,晚上9点半左右用被子将遍体鳞伤的她包裹抬上小车拖至离镇政府几里远外106国道事故多发地段抛丢路上,让过往车辆将她辗压等惨无人道的恶劣行径,至今她的一条腿还不能正常行走。刘秋香向上级部门上访反映,要求处理这些违法乱纪的地方官员,2015年6月3号被从北京马家楼被强带回阳新,5号直接押往黄石第一拘留所,2015年12月8日,湖北省阳新县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名判决刘秋香2年半。2016年4月18日,黄石中院二审撤销敲诈勒索罪,只以寻衅滋事罪判决刘秋香2年2个月,刑期至2017年8月4日。
38/ 判刑2年,12人:纪家碧、群培(藏)、马华北、吕桂荣、杨国臣、杨小凤、张继红、王爱华、刘思梅、李青连、张春燕、肖春红
1、纪家碧:出生日期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浦东新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意识到还有许多像她一样需要维权的上访者,随开始关注并积极介入对弱势群体的民生维权问题;2015年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年2月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年10月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2月15日。
2、群培:青海省黄南州隆务寺僧人。2015年7月,因在手机微信里收藏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并分享给其他微友而被当局发现,7月10日,警方突然闯入他的僧舍进行搜查时,看到屋内也供奉了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随即将他强行拘捕。2016年2月17日,青海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群培以“破坏社会稳定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7年7月9日。
3、马华北: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马华北的父亲马恒兹于2001年被人恶意打死,杀人者贿赂当地公安局执法人员使自己逃脱法律制裁,马华北愤怒难平多次上诉,石柱县公安局后答应协商解决此事给予赔偿,但过去两年时间仍未兑现承诺。马华北多次协商不果于是决定再次上访北京市。2015年6月9号,马华北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北门东侧便道树上展示状布,北京公安局将此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6月19号解除拘留,6月22号回到石柱县,又于7月21号被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因在北京寻衅滋事的罪名再次予以刑事拘留。2016年2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年7月20日。
4、吕桂荣:河北秦皇岛青龙县访民,跟邻居因宅基地问题争执﹐2005年4月,青龙县法医刘艳军疑给人做假鉴定,指对方受伤,结果吕桂荣的丈夫被指故意伤人罪拘留两个月,罚款数千元。吕桂荣为举报刘艳军,从2009年至2015年因上访,被行政拘留6次。2015年8月2日,因为到北京上访被行拘5天。10月20日在家中被抓走,被青龙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案件12月9日在县法院开庭,同月30日被青龙县法院判刑2年。刑期至2017年10月19日。
5、杨国臣:辽宁维权人士。十年前杨、苏夫妇二人实名举报刘二堡原地税局原副局长王喜江违法拆迁及侵吞国有资产几千万的犯罪事实,几年来两级政府不但不维护国家的尊严及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举报人实施残酷的打击报复,其间两级政府以其莫虚有的罪名数次拘留杨、苏二人,并在2012年违法将二人从北京带回强制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及一年二个月。苏玉香在全国有名的马三家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苏玉香因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数次晕倒,两级政府不顾苏玉香的死活及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继续关压,直到马三家监狱被多家媒体暴光,苏玉香才被释放出来。2015年7月20日,两级政府出动警力数十人公然在北京485站点的车上将杨、苏二人非法绑架回地方,并在9月10日以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杨国臣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年7月19日。
6、杨小凤: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6日,杨小凤到平谷区镇罗营镇发放真相资料,遭镇罗营派出所及平谷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关入通州区看守所。杨小凤于2016年5月24日上午被平谷区法院非法庭审,之后被平谷法院判刑两年,已通过律师上诉。现羁押于平谷区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5日。
7、张继红: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5月17日被抓捕,此案于6月20日在绥中县法院开庭,6月30日,张继红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年5月16日。
8、王爱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王爱华女士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11月7日,王爱华被和平区公安局警察绑架。之后,她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年6月13日,王爱华女士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刑期至2017年11月6日。
9、刘思梅:江西省新余市法轮功学员。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7月29日被新余市渝水分局国保大队长敖兵勇等人绑架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2016年初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宣判刘思梅二年。2016年5月20日,刘思梅被送往南昌女子监狱。刑期至2017年7月28日。
10、李青连:四十六岁,新余市渝水区通州办炉下村村民。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年4月13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2016年5月31日被非法宣判二年。刑期至2017年8月25日。
11、张春燕: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人,因要求解决其与原单位领导之间的问题而多次到北京上访。2015年12月23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张春燕,后改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关押在包头市看守所。2016年3月11日张春燕被批捕,2016年5月9号开庭审判时,张春燕大呼陷害。看守所关押4个多月,张春燕均绝食,门牙被打掉,天天带着脚镣手铐,原体重为110多斤的张春燕瘦得只有50斤。2016年6月1号,法院指张春燕“欲采用自焚方式制造影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2年,缓刑2年。回家后张春燕于6月3日再次到北京上访,6月6号被包头昆都仑治安分局收监执行2年,现在押内蒙乎和浩特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12、肖春红: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于2002年被迫害流离失所在外,长达六年有家不能回。后肖春红于2008年6月被非法判刑8年,在西安女子监狱被迫害,于2014年8月出狱,期间家庭破裂、身心俱伤,并且被户县热电厂扣发退休工资。2016年1月18日肖春红被不明真相的人报告给警察,于2016年6月7日被户县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8年1月17日。
39/ 判刑1年10个月,1人:孔令珍
1、孔令珍:1951年1月25日出生,上海人权捍卫者, 1950年代出生,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某社区居民,医疗事故受害者,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医疗事故而严重伤残,以致于长期体弱多病,生活濒危;其被迫做伤残鉴定以求生存,却遭遇公权力的违法裁决,即虽然其伤残程度被上海市司法局鉴定为三级伤残,却被上海市黄浦区法院枉法判决为六级伤残,其要求该法院拿出法律依据,反遭当局非法动用公权力的肆意打压;其被迫维权抗争,在长期维权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公遭遇与广大维权群体呐喊、诉求的息息相关性,遂开始关注和参与当地许多维权群体的呼吁声援活动中;2015年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年2月15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年11月1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其案件在上海市黄埔区法院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刑期至2016年12月14日。
40/ 判刑1年6个月,9人:杨冬英、应立钢、曹永亮、李秀英、沈佩兰、王金娣、黄巍、杨世谦、李桂芝
1、杨冬英:浙江省诸暨市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六四天网义工。因2011年杨冬英的儿子被人打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枉法轻处理。杨冬英便开始上访,多次被行政拘留。2015年3月6日杨冬英被诸暨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3月21日被批捕,5月19日转取保候审。6月12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0日杨冬英被警方带走,10月20日被浙江诸暨法院以同罪名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刑期应至2016年12月6日。
2、应立钢:江西新余人,出生于1964年8月,原江西新余钢厂工人。离异,有孩子还在上学。 因工伤留下残疾走上维权道路,后将自己的个人维权事情放下,投身于公益争取权利的道路。他曾参与建三江事件,与刘萍、刘喜珍等人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全国人大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围观和声援被关押判刑的良心犯等等,因此遭到过刑拘、拘留等关押。应立钢虽然文化不高,但善于琢磨,在信息技术方面有较高的水平,除了及时发出维权相关信息通报朋友外,还热心帮助朋友安装软件、解决电脑和手机使用中的问题等。2015年8月13日凌晨,北京和江西警方联手从朋友家抓走应立钢,然后刑拘于江西新余。2015年9月中旬,传来应立钢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批捕的消息。2016年1月28日此案在渝水区法院审理,2月20日被渝水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应于2017年2月12日刑满释放。
3、曹永亮:山西省汾西县永安镇郭村堡村人,1981年出生,维权人士。2012年开始因房屋维权而进京上访多次。2015年8月4日被汾西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2日批捕,9月24日起诉。2015年12月10日律师在救护床前会见曹永亮,曹永亮浑身是伤,身体健康严重受损,生命堪忧。12月22日曹永亮被抬进法院开庭,一直未判。2016年4月17日,汾西县法院在未通知家人和律师到场的情况下,对曹永亮案进行了宣判。4月18日,法院电话通知曹永亮被判了—年半。刑期至2016年11月28日。
4、李秀英:山西省晋城市法轮功学员,女,五十一岁。因起诉江泽民,2015年9月17日晚八点多,晋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治安一大队副队长带领多名特警及兰花路派出所警察对家住怡凤小区的李秀英非法抄家,同时抢走了她家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及真相币等许多私人物品。2015年10月13日,李秀英向兰花路派出所警察索要自己被抢走的私人物品时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晋城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7个多月后被晋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1年半,2016年5月25日被送山西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3月16日。
5、沈佩兰:上海闵行区被强拆维权者,六旬老人,因为政府强行征地、拆迁、养殖场被拆除,都未获补偿而维权多年,在为自己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开始关注权利受到侵害的访民群体,在访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因此不断受到打压迫害,被绑架、强迫失踪、软禁,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两会期间沈佩兰家门口被马桥镇政府聘用的多个外地人看管,2016年2月22 日沈佩兰被闵行分局警方以“寻衅滋事”名义传唤到马桥镇派出所并刑拘,家中二台电脑同时被抄走。沈佩兰被羁押于奉贤看守所,期间遭受酷刑。2016年3月31日沈佩兰被批捕。7月8日此案在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法院开庭,沈佩兰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5月21日。
6、王金娣:江苏无锡人,76岁,人权捍卫者,因自家房屋5年前遭遇强拆,无锡警方对强拆行为不予立案,几年来多次进京上访,多次遭遇警方拘留,无锡当地政府多次将她关黑监狱。2015年8月27日,王金娣在法国大使馆放礼炮上访,当即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3日后交给无锡公安,8月30日无锡警方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将其刑拘。2015年9月25日,王金娣被以“寻衅滋事”执行逮捕,目前关押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于2015年12月29日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同罪名起诉。王金娣的代理律师刘书庆于2016年1月20日前往无锡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王金娣,并拿到了指控其涉嫌寻衅滋事的《起诉书》。此案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两点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判决。辩护律师是刘书庆和常玮平。7月15日王金娣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刑期至2017年2月26日。
7、黄巍:四十岁,系黄春花妹妹,家住新余市世纪清华小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前期被异地关押在吉安看守所。2016年7月15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年8月5日被非法宣判一年半。刑期至2017年2月25日。
8、杨世谦:五十一岁,家住新余市公园一号小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年7月13日下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年8月5日被非法宣判一年半。刑期至2017年2月25日。
9、李桂芝:河北保定涞水县访民。李桂芝儿子任海峰在涞水县公安局工作期间突然死亡,尸体被警方火化。李桂芝为了弄清儿子死亡的真相开始上访被一次次拘留、刑拘、劳教。2016年1月23日李桂芝迫于无奈到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上访,然后被强制带回地方被涞水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5月11日被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并一再延迟开庭时间。此案7月19日在保定市法警基地开庭审理。8月23日涞水法院去保定看守所宣判:李桂芝因寻衅滋事罪判处一年半,2017年7月18日释放。
41/ 刑期不明,5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
1、阿可拜尔•伊明:1981年11月3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人,维族名Akbar Imin,著名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员工,原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职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年6月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维吾尔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曾于2006年6月任职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多项事物,如北京维族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含艾滋病防治、肝炎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与北京维族人各个社群及其自创的网站加强联络,并借此发布艾滋病预防的知识、政策等相关信息;曾积极撰写文章以期消除中国大陆民众对维族流动人口的污名和歧视,呼吁各民族之间加强交流团结,摒弃偏见,消除歧视,呼吁维族未成年人接受系统的教育,救助困难维族个体等;曾于2009年12月任职于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北京至新疆地区维族流动人口的减低毒品伤害等工作。2014年1月15日,其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中共当局以“危害分裂国家”罪由拘捕,其与另外6位伊力哈木的学生亦因此而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同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由抓捕、刑拘;此事很快引起社会各界巨大震动与关注;2014年11月25日,该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 12月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不明。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缺详。
2、穆塔力浦•伊明:1988年1月2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人,维吾尔族名Mtuellip Imin,原中央民族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社会学在读硕士留学生,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8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英语翻译专业,2012年6月毕业后又成功申请到土耳其国家奖学金项目(Turkish Scholarships),遂于2012年10月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留学,攻读土耳其语(第一年)和社会学硕士(后两年);2013年7月初回国度假;但当其于7月15日再度前往土耳其继续求学时,在北京首都机场遭到警方拦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非法关押79天,并被胁迫强行修改口供,否则会被“依法判刑1—3年”;2013年10月1日获释后,其计算机、电话、护照及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仍被新疆警方扣留,致使根本其无法离境求学;无奈之下,其多次上网维权,并举牌要求新疆警方归还所扣之物,且能准予出境继续留学。2014年1月15日,其在中央民族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新疆警方拘捕,其亦于当日被新疆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警方从家中带走,被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事拘留;2014年2月20日,因其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而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5日,其案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 12月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不明。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阿提开姆•茹孜:阿提开姆是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曾帮助“维吾尔在线”网站。在2014年1月15日在北京市被当局传唤审讯,于2014年1月17日被拘留; 当时她才22岁。她是在2014年11月25日开庭审判,并于2014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3-8年的伊力哈木•土赫提7位学生之一。具体刑期不明。
4、扎西顿珠: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唐克镇人。2015年12月17日,因独自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城,身披佛教旗帜、手举大幅达赖喇嘛画像,以小跑方式在主要大道上开展抗议中共暴政的示威活动,随被当地警方在极短时间内控制、拘捕;据悉,此前其所在村镇藏民多年来一直因土地遭政府强占、暴力逼迁且得不到任何安置,而多次展开过和平请愿活动(含派代表进省城上访、集体静坐、呈交联署信、集会讨公道等),要求政府当局核实土地征用过程是否非法,并予以公正处理,但却无果而终;2016年,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当局正式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刑期不详。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所在监狱。
5、扎西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人。2015年12月,曾因拍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人扎西顿珠身披佛教旗帜、手举大幅达赖喇嘛画像,在若尔盖县城大街上进行抗议中共暴政的抗议过程,并传于网上,随被当地警方于12月19日左右抓捕、刑拘,具体罪由不详;据悉,此前其所在乡镇藏民长期因土地问题而被政府强占、暴力逼迁,得不到安置等所困扰,村民多次展开和平请愿活动而无果;2016年,其与扎西顿珠一起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当局正式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刑期不详。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所在监狱。
结束语:
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十二期。鉴于工作量巨大,信息收集和核实难度以及风险性都较大,所以本期内容若有遗漏,实属难免,承望各地人权捍卫者积极予以补充,并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纳入本期报告内容的最新信息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下期报告内容更加翔实、完善。
维权网联系方法:wqw2011@gmail.com
2016年10月31日
附录:上期名单本月获释4人(饶文蔚、杨丽荣、苗顺德、丁家喜),此4人简历如下:
1、饶文蔚:1967年1月13日出生,重庆市石柱县人,笔名“毛.2W”,曾任重庆市委研究室调研员、重庆市决策研究学会秘书长,前重庆巫山县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出版小说《身负重罪:官场真实的“罪恶”》,撰写52篇手记式的文章,对重庆及中国社会经济、政治、人权、法制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意见,并对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就职演讲提出评点。这些文章后被友人以名为《短评共产党——一个中国男人的“反动”手记》,用笔名“毛.2W”发表在《大纪元》媒体上,并被其他媒体转载,由此引发重庆市国安局的关注;2008年7月9日饶文蔚被重庆市国安局传唤和监视居住;7月16日被警方以涉嫌“诽谤、诬蔑、诋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
刑事拘留,8月15日被正式逮捕。随后被重庆市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以存在诸多疑点的“受贿罪”判刑8年;数罪并罚,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一直在重庆市渝州监狱服刑。刑期原至2020年7月,后因三次被减刑,已于2016年3月8日被减刑获释。
2、杨荣丽:1958年10月3日出生,山西省霍州市人,基督徒,前山西师范大学老干部处公职人员,原山西省临汾金灯台家庭教会负责人、主任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98年全职负责教会以来,将原本几十人的小教会发展成拥有5万名基督徒的大型教会;2004年,曾因在临汾市兴建金灯台大教堂而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含断水断电等各种形式的阻挠);2009 年,因当局看中该教会所在地商业价值,欲强拆金灯台教堂而被其坚决拒绝,随遭到临汾市浮山县政府的强烈报复,同年9月13日,竟出动警察500多名,围堵冲击教会会场和属于该教会的福音鞋厂,殴打致伤百余名基督徒;后因双方就当地警方野蛮冲击打砸、围殴教会及基督徒的理赔事宜等在协商中发生异议,9月23日该教会再遭武警包围;9月25日,因其与另外6名教会领袖到太原市上访维权,被警方在途中劫持。2009年10月1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警方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刑拘,关押于山西省太原拘留所;同年10月2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正式批捕;2009年11月25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 3 万元。此前在山西省新康监狱服刑。刑期至2016年9月24日。
3、苗德顺:1963年出生,北京市人,“六四”最后一名坐牢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期间,因参与六四事件,向当时着火的坦克扔了一个筐子,被北京当局逮捕,以“反革命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在北京市第一监狱服刑。1990年4月被查出患病毒性肝炎;由于拒不认罪,被监狱定为“反改造尖子” 和“死硬派”,直至1992年方从“死缓”改为无期徒刑。据称在此期间苗德顺在狱中多次遭受殴打酷刑折磨,被狱友称为“苗大侠”;1993年底被从北京市第一监狱转到北京市第二监狱;1997 年被减为20年有期徒刑;2003年被诊断为精神病,据悉,其刑期将至2018年10月15日。此前在北京市延庆监狱服刑。
4、丁家喜:1967年8月17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前沈阳航空工业总公司、北京航空工业总公司工程师,曾任职北京律师协会企业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航创业家协会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等,原德鸿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维权律师,北京新公民运动的组织者和协调人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起,曾因积极参与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教育平权活动,2012年12月9日,又与许志永、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发表致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共高层领导人公开信,要求包括习近平在内的205名中国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并广泛征集公民联署超过八千余人。这些活动触动了中共脆弱敏感的神经,遂于2013年4月17日被北京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2013年5月21日和11月4日,北京警方又先后将其罪名改换为“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14年1月27日,被北京当局最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庭审案,但鉴于法院在审判中出现严重违法现象,对案件结果明显不利,故其不得不当庭宣布解除对辩护律师的委托,迫使法院只得宣布休庭,择日宣判;2014年4月18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重审,最终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此前在天津市茶淀站前进监狱服刑。刑期至201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