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6日星期三

无锡四代维权世家成员77岁王金娣被“寻衅滋事”案消息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1024日,77岁王金娣的辩护人常玮平律师,接到无锡中院黄辛法官的电话,被告知经逐级请示,决定不回避(对于之前黄辛法官怠于安排二审开庭不适合参与本案审理而申请其回避)。

常玮平律师称:首先,法律规定告知回避决定,由院长做出,作为被申请回避人,应当回避宣读关于是否回避的决定。其次,该决定应由院长做出后书面送达申请人。第三,自申请到答复近一月,严重超过法定期限,因此辩护人对此决定不予认可,要求立即自行回避并转告合议庭其他成员,在新组合议庭后尽快安排开庭。黄辛法官称再向领导请示后回复。

无锡四代维权世家成员77岁王金娣,被无锡当局构陷“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至今仍在无锡市看守所。

王金娣被“寻衅滋事”案起因:

9.3大阅兵”期间,王金娣在北京法国大使馆,以放礼炮撒传单的方式维权,揭露无锡市滨湖区政府反人类,法西斯行为。后被绑架回无锡,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逮捕后起诉。

王金娣“寻衅滋事”案中,办案单位的违法点如下:

1.放礼炮(烟花)顶多是治安案件,无锡公检法恶意制造成刑事案。针对同一行为,第N次不算犯罪,第N+1次就犯罪了。

2.证据链断裂。物证无原件可供质证,且数量错误;起诉书上“伙同”他人,却无伙同者的相关情况。公安在王金娣看不清且不清楚自己权利的情况下让她签字画押,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并存在诱供等违法行为。

3.王金娣的“寻衅滋事”,是以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来控诉的。王金娣没有要以起哄闹事为目的。视听资料中,只能看出王金娣放礼炮后,没人围观,反而是公安到现场严厉责骂并控制王金娣时,才有几人围观,更谈不上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无锡当局不惜对77岁高龄老人制造冤假错案,是为了打压维权人士,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王金娣及家人不服无锡滨湖法院一审判决,王金娣向无锡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本人认为,无锡中级法院十有八九不会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