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4日星期二

姚立法(潜江市前人大代表):参与,是最简单最直接最实际最有效的政治行动——致武汉市洪山区选民的公开信

1026日,是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日。

凡是上了洪山区或者该区各乡镇选举委员会(以下称选委会)公布的选民名单榜的任何一位选民,都有法定的权利在107日至11日期间(选委会公告时间提前了的除外)到其所在选区选举工作小组,领取区或者区和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一、若选区选举工作小组不给推荐表或者“附加”条件才给推荐表,则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的做法涉嫌违法。

二、若您领到推荐表,您领衔推荐的依法具有被选举权的被推荐人又得到您所在选区十位以上选民联名推荐(推荐人不能违反等额推荐的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则选委会应当在1011日以前张榜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区或者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如果选委会不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代表候选人,则选委会的做法涉嫌违法。

三、若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被选委会公布为代表候选人,且选委会公布的候选人总人数没有超过您所在选区应选名额的一倍,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应当被选委会在1019日前公布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选委会不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则选委会的做法涉嫌违法。

四、若您所在选区公布的代表候选人总人数超过选委会分配给您所在选区应选名额的一倍,则应由您所在选区各“选民小组进一步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选委会不是“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则选举就是非法的!

参与领衔推荐他人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或者“毛遂自荐”争当人大代表的活动,是一块“试验田”。

它不仅激发我们参与政治的热情而且还增添我们参与政治的智慧。

它检验选委员主持的选举是否依法,进而判断“一府两院”是否具有合法性。

每届人大五年一选,轻松参与其乐无穷。

人生能有几回搏?该出手时就出手!

1、若您对公开信中如选举委员会、选区、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等额推荐、应选名额、领衔推荐人等不了解可与本人(姚立法)交流。
2、本人乐意为领衔推荐他人者和“毛遂自荐”争当代表者提供法律以及竞选策略方面的服务。
3、本人乐意和用文字、照片、视频记录选举过程之人士交流。
4、本人从1987年开始,以自荐候选人身份竞选县级“议员”,至今已连续竞选七届(1987199019931998200320062011);本人在“议员”任上的2002年竞选过湖北省“议员”并获得另选他人票数十张。1987年以来当局对本人的打压是一次比一次严厉,本人竞选的困难是一次比一次大。
199811月,本人在选票上没有其姓名的情况下,自荐竞选获得另选他人票1706张,当选上湖北省潜江(县级)市“议员”。
5、本人手机+微信号189 7219 8964

2016104

附:致洪山地区选民的一封公开信

洪山地区全体选民: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于20167月中旬全面启动,将依法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换届选举,是在洪山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事关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事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事关巩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事关我区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把洪山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选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位选民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认真行使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

各位选民,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161026日,现将选举的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选民登记(91日至925日):凡年满18周岁,即19981026日前(含19981026日)出生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和法律规定不列入选民名单的人员以外,都要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选民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选民,在单位所在的选区进行登记。对于本地户籍的选民,其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选区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工作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你劳动、工作的单位和居住地方所在的选区,都设有选举工作机构和选民登记站,请你主动办理登记并了解如何参加选举的相关事宜。

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915日至1019日):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向选举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每一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或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并应填写区选举委员会印制的《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通报。

投票选举(1020日至1026日):我区选举日定为20161026日。选民需凭选民证或者身份证领取选票参加选举。请各位选民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届时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要站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干扰破坏人大换届选举。对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选民,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每位选民都应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参加选举,依法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选民小组的活动,认真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积极参加投票,为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武汉市洪山区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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