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6年10月11日)上午赶到温州乐清看守所,会见以妨碍公务罪被捕的陈宗瑶(陈晨)。
关于如何解除之前律师的委托,与所方产生分歧,所方要求提供被解聘律所的所函,我当然反对,认为委托人单方声明解除即可,至于解除后如产生相关民事纠纷,与所方无关。可气的是,所方工作人员征询现场的温州律师,他们多表赞同所方意见,让我感叹很多律师恐怕并非专业水平多么低下,而是习惯了顺从公权主导的不合理规则。好在所方行为只是观念之差,而非故意刁难,经我一个多小时的不断解释、交涉,双方达成妥协:所方持委托人解除前律师的声明书给陈晨本人确认后即可会见。
终于在11点20许得以会见。
陈晨是六零后,民国宪政的热情拥趸,开了一家门脸很小、却由茅于轼先生先生题字的“宪政面馆”,因此招致麻烦,终至今日锒铛入狱,这令他有点始料未及。
据陈晨自述,2016年8月20日,G20峰会维稳期间,他不理会警方禁止他离家外出的命令,执意要赶去苏州,触怒当局,被抓。
警方旋即以一件一年前已处理完毕的妨碍公务的治安案件上升为刑案。2015年5月20日,乐清城管以有碍市容观瞻为由,强行拆除“宪政面馆”门前的灯箱招牌,陈晨父子因此与城管发生冲突,被当地派出所传唤二十小时免于处罚。而今事过一年多后,以一件处理过的旧案作为逮捕、起诉陈晨父子,个中意味,不言而喻。
会见持续约一小时结束。
陈晨精神状态很好,坚称无罪。对关注此案的各界朋友,陈晨要我代为转达衷心的感谢!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