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2016年10月22日中午,安徽省肥东县访民黄克锦赴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附近行走被北京警方送“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被安徽省政府驻京办工作人员接出后转交合肥市政府驻京办后住进黑监狱两天,再由合肥市循环经济开发园管委会武装部长吴清海、信访办杨主任带着两个人找了一部七座“便车”押回肥东县桥头集镇的派出所,由派出所警察对黄克锦做笔录后给予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送肥东县拘留所执行,于2016年11月3日期满释放。
黄克锦称此次赴京是到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就其所谓行为违法申请信息公开。此后他再次在北京市天安门广场附近(有地下通道)一安检点被北京警方发现随身携带上访材料后送“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后移交给安徽省政府驻京办仇姓工作人员,再被合肥市政府驻京办崔处长接到合肥市政府驻京办设的“盛唐居旅馆分部”居住。
两天后,肥市循环经济开发园管委会武装部长吴清海、信访办杨主任带着两个人到这个所谓的旅馆来接黄克景,此后他们找了一辆七座小型车将黄克景押回肥东县桥头镇派出所,由派出所警察对黄克锦做笔录,然后警察搞好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黄克锦写的是“以上所述与事实不符”,结果警察将此页拿走另行打印盖章,只把给行政相对人的一页给黄克锦,然后将他送肥东县拘留所拘留。
黄克锦称他仍然坚持天安门周边地方是中国人的地方中国人就可以行走,此处又不是属于什么单位内部区域外人不给进入,难道他做为中国人走在天安门广场附近的路上就违法了吗?更何况即便违法也应该由北京警方处罚而不是由户籍所在地警方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