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

退出争夺候选人的虚幻战争——冯正虎的参选日记(10月29日)


2016年1029日上午助选志愿者崔福芳、徐佩玲来我处见证选举情况,10点多与我一起走出小区,准备去五角场街道选举办投诉,走到政通路淞沪路交叉口被驶来的一辆警车挡道,下来五角场派出所的两位警察把她俩非法带走。

当时,我问警察:“一起把我也抓走吧!”指挥警车的彭警官说:“冯老师不要,档子太高,她们与你不是一个档子。”不要我上派出所,我就继续去五角场街道选举办投诉,一路上前俯后拥,有便衣警察、有保安、有街道平安办的人。

到了五角场街道办事处,我又被迎接到信访办公室,他们把一块“人大选举(咨询服务)”牌子放在办公桌上,紧急通知上周信访办值日领导司法所马所长来加班再次接待我。我与马所长已经聊了好几天,他对选举法已越来越熟悉,知道应该依法行事,而且对我的参选行为有所理解,觉得积极参加选举是一件好事,公民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合理合法的。

昨天上午街道选举办直接发一张《上海市杨浦区第115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登记表》给我,表明五角场街道选举办依照《选举法》实施选举,尊重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杨浦区选举工作的进步值得称道,但我表扬报道还未写出,五角场街道平安办就来砸锅了,让杨浦区背负破坏选举的罪名。街道平安办公室的前身就是综合治理办公室,干砸锅维稳的事熟门熟路。

马所长与另一位值班的信访办工作人员出面接谈。我向他们投诉:昨天中午起,五角场街道平安办工作人员及雇佣的保安人员,还有部分居委会工作人员及个别警察,非法跟踪骚扰,强行围阻我与选民见面,妨害我和其他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目的就是让我在今晚的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截止时间(2016102924时)之前无法得到选民十人以上的推荐签名。

我请马所长转告五角场选举办,事关破坏选举的严重问题,要求选举办领导出面接待,我直接向选举办投诉,并申明我的态度。下午2点许,五角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选举工作小组负责人吕先生来到信访办接待我。

吕先生是负责选举工作的,对选举法很熟悉。他坐下来就谈《选举法》,认为如果按《选举法》去做,选举工作不复杂,《选举法》第三条已经清清楚楚规定了每个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吕先生的言下之意,这些妨碍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破坏选举行为都是违法的,也是不应该发生的。他见到我在桌前放着一本宣传选举工作的红皮书《上海市区、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问答40题》,指着这本书说:“这本书是市委宣传部编的,编的很好,简明易懂,选举的问题都解答的很清楚。我们已给每家选民发一册。”

我告诉他:“我这本是退休的贺书记前天送我的。很多选民拿到也不会看的,大家对选举不关心,怎么选,选谁都是听领导的。你应该要发给一些领导部门,让领导好好读一下,至少不去做一些破坏选举的傻事。”

我说:“如果领导真的能看懂《选举法》,要达到不让我成为代表候选人的目的很容易做到,即使我能顺利得到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也只不过成了一个初步候选人,若领导不同意,肯定会在产生正式候选人阶段被合理合法地协商掉。何必非要在推荐初步候选人阶段表现得如此惊恐万分,一点自信也没有,野蛮地破坏选举,赤裸裸地违背法律呢?”

我告诉吕先生:“中国的法律是根据中国的国情制定的,每部法律总会有一条考虑到领导的特殊要求,下面为领导干活的这些人只要好好研究一下法律,总可以找到依法依理的解决办法。选举法已经考虑到不让领导满意的人成为选票上的候选人,有一个产生正式候选人的协商程序。这几天派人违法阻碍我与选民见面的部门领导要好好学点法。习近平说,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吕先生,你请要这些部门领导带头学法,不要再做这些破坏选举的傻事。”

我与吕先生交流得很通畅,我也清楚他的难处。他说的好,但未必都能做到,他能管住选举办的几个人,但管不住其他部门的人,他自己还得听领导的。他能接受我的投诉,但无法马上制止这些破坏选举的违法做法,等他们上下协调处理下来,今天已过去,超过了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截止时间,我就失去了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权利。

下午我正在与吕先生、马所长交谈时,有一位居住在国顺居委会管辖小区的选民打来手机电话,他已看到我的选举宣传资料,要求签名推荐我作为代表候选人。我非常感谢他的信任与支持,并婉言相告现在暂不签名推荐我,等过几天后我会去当面感谢。我清楚,若我今天去见他,会给他带来麻烦与压力。而且,此时我已决意放弃以当选候选人的方式参选人大代表。

最后,我向代表五角场街道选举工作小组的吕先生宣告:“请你把我的投诉向上反映,现在破坏选举的这一伙人还在你们信访办外等候我,你也无法马上制止他们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今晚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截止时间之前我已不可能见到一个选民,我也不希望伤及无辜。所以,我宣布退出推荐候选人的活动,不再继续找选民签名推荐,直接以另选他人的方式参选。”

结束会谈,我离开五角场街道信访办。在我居住的仁和小区里,火药味还相当浓,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保安及警察数十人都在紧张地死守今晚。这一伙人不相信我会自动放弃争夺,仍是对我盯死看牢。我索性离开我居住的小区,远远离开第115选区的管辖范围,去南京路附近的悦来大酒店参加朋友的聚餐,街道平安办的大刘等人还一直跟踪到酒店,看到我真的没有见选民,或许才放心了。

面对现实,我承认这一伙人破坏选举成功。我提前宣布退出,让压制我的对方松一口气,也让自己轻松一下,卷入一场争夺代表候选人的虚幻战争实在没有意义,无论是十人以上选民联名推荐的,还是组织推荐的,最后都要领导满意的。独立参选人无法指望在选票上指定候选人的方式参选,只有一条路,通过另选他人的方式直选人大代表。

冯正虎
20161029
图一、破坏选举的主犯五角场街道平安办大刘等人跟踪到悦莱大酒店五角场街道平安办大刘跟踪到悦来大酒店-20161029
图二、《选举工作问题40题》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