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3日星期日

刘晓原律师:苏昌兰煽颠案及陈启棠煽颠案进展通报(2016年11月13日)


苏昌兰煽颠案是在20151112日起诉到佛山中院,陈启棠煽颠案是在2015128日起诉到佛山中院。两案分别在2016421日、22日开庭审理。两案被佛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佛山中院在三个月审限内未审结。佛山中院称,向广东省高级法院申请延长了三个月审限。

至今,佛山中院已经三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苏昌兰煽颠案审限(每次三个月),还两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陈启棠煽颠案审限(每次三个月)。据说,还会第三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陈启棠煽颠案的审限。

截至昨天(1112日),苏昌兰煽颠案起诉到法院已经一年了,陈启棠煽颠案起诉到法院也快一年,为何两案还在挂着而不作判决?

现苏昌兰在南海区看守所已被关押二年多了,陈启棠在南海区看守所被关押也快两年。

作为两案的辩护人,我曾无数次地向负责案件的法院反映,两案的审判长称也不想拖着不判,但要上级作决定。这个说法,显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规定。

这两起案情并不复杂的案件,在经过省高院延长三个月审限之后,还要多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审限,这在司法实践中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