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12月17日,本网获悉:2016年11月30日,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作出通公(开)行罚决字【2016】1677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吴淑萍等5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书载明“经查明:吴冲、吴淑萍、张圣群、张燕、吴红燕等人因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正场花苑安置房问题,为向政府施压,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西北门前聚集,吴冲提供、分发横幅、小国旗、标语,部分群众拉横幅、举小国旗,标语,吴淑萍、张圣群、张燕、吴红燕等人举标语排成一排跪在政府西北门前,扰乱了区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
南通通州借口建设345国道为名,大量圈地,引诱农民以农宅换高楼。但所建的楼房系小产权,没有验收,更没有合格证。南通通州金新街正场花苑安置房就出现了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物业管理费用等一大堆问题。农民无法承受失地带来的困境,又担心安置房的安全问题。
60多农民举国旗,拉横幅标语,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上访,却被政府工作人员驱赶。其中,有访民下跪请愿,被拘留10天。
访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上访拉标语是言论自由的表达形式,怎么会扰乱政府办公呢?解决访民的问题,不是政府的工作吗?政府不解决访民提出的问题,却抓了要求解决问题的访民。下跪请愿虽然不妥,但政府应当引导,而不是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