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星期二

福建人权捍卫者林应强、唐兆星因维权又遭行政拘留(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213日,本网获悉:人权捍卫者林应强先生自2016115日第二次走出冤狱,居然因为到省高院伸冤与到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讨要收监时的衣服等物品,而再次遭到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与林应强一起讨要物品的唐兆星同时遭到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屿宅村秀宅村民林应強,自2001年开始和村民一起举报原屿宅村村主任张文灿违法占地案,占地合同诈骗案。由于林应強始终举报坚决,加上其文化素质高,懂法律,在被举报人违法行径被揭后,当局采取黑白两道对林应强先生实施迫害,一路张文灿黑社会对林应强暴力袭击,林应強曾在孤身一人时多次遭到袭击,而福州的腐败官僚则一次次对林应强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构陷,在林应强带领村民15年的举报维权中,被两次构陷入狱,行政拘留更是不计其数。

三年前,林应强、唐兆星、林峰、林东发、郑伯榕等福建籍冤民集体到北京“告洋状”,当局为了杀一儆百,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林应强有期徒刑三年,唐兆星二年六个月徒刑。林应强、唐兆星遭到当局以司法名义的政治迫害后,福建维权人士并没有被吓倒,反而坚定了集体抱团维权的决心,每周一聚在省高院门口,要求司法独立公正,要求当局停止制造冤假错案,落实依法治国、尊重人权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201692日,在人权捍卫者林应强即将出狱的两个月前,出于恐惧心态的福州当局痛下杀手,以“寻衅滋事罪”一口气抓捕了林炳兴、廖俊、严兴声、贺清敏、吴宏福、林依妹、林善钟等14人,制造了“9.02”大抓捕事件,其中将林炳兴、廖俊、严兴声三人移送检察院起诉,其他人办理取保候审,试图国家恐怖主义方式,来压制对腐败强烈不满的民意。

人权捍卫者林应强于2016115日出狱后,看到这么多维权民众遭到抓捕,并没有被吓倒而停止讨说法的行动,而是和早六个月出狱的唐兆星一起,立即到福建省高院伸冤,同时到福建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讨要被扣的衣服等财物。

2016126日上午9点多,福州市上渡派出所突然到唐兆星家中,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将其带走。2016127日下午3点,仓山区公安分局盖山派出所以同样的理由将林应强带走。2016128日,福州维权人士贺清敏陪同唐兆星女儿,前往福州市拘留所看望唐兆星,唐兆星告知自己和林应强被当局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治拘十天。

伸冤进不了省高院的大门,讨要自己的合法财产还要被治安拘留,这就是中国“依法治国”下的人权现状。对维权界实施大规模抓捕始于2015年的“709”事件,之后全国很多地方积极效仿,如福建“902”大抓捕之后的苏州“908”大抓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