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昨天(12月21日)上午,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教师数百人,在该县第一小学聚集,随后开始游行,其目的地是该县县政府。
游行教师打出的横幅上写着“中央英明 教育为先 固始拖欠 迷雾遮天”,沿途教师们不断高呼“要生存
要工资 罢教”等口号。
据网络上消息,“由于警察暴力执法,激怒广大教,下午又去近千人”。至夜晚,示威教师还未散去。
附件一、2016年固始教师维权书
教育同仁及社会各界:
时维冬至,夜长天短;
朝出犹昏,晚归风寒。
投身教育,清贫度年;
良知在怀,不计冷暖。
树人大计,师表垂范;
高帽在顶,低薪奉献。
习李政策,朗朗青天;
中央英明,教育为先。
高层大笔,增资涨钱;
红头文件,各地在案!
全县公示,条条明鲜;
久贫逢露,天下欢颜!
万众盼星,屡遭拖欠;
众说纷纭,迷雾遮天!
上有决策,下有对言;
增补无望,历史重演!
信息时代,文明发展;
愚弄民众,难辞愤怨!
党政纲要,岂可戏言;
篡改国策,和谐安谈?
穷苦教师,忠心讲坛;
遵循师道,诲人不倦。
今日相邀,合法维权;
诉求愿望,兑现诺言!
为民请命,海氏汝贤;
投狱数载,矢志弥坚。
今盼上级,体恤众愿;
非为滋事,惟争人权!
现将我等愿望陈述如下:
补足中央政策要求下发的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之间已发工资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 归还2016年1到10月预增资部分、2016年7至12月预增资部分,2016年11、12月与新工资差额部分。
附件二、关于我县部分教师到县政府门前集体上访有关情况的通报
12月21日,我县部分教师到县政府门前上访,反映调整后的基本工资未及时兑现等问题。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予以答复,答复意见已在固始县教育网进行了发布。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1.关于反映调整基本工资未及时兑现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15〕89号文件及省人社厅、财政厅豫人社办〔2016〕100号文件规定,我县已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工资预增发和正常调资。按文件要求暂不对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预增资和实际调资之间的差额部分进行结算,相关费用和账务处理,将根据人社部和财政部另行通知进行落实。2016年11月以后的新工资已按标准执行到位,且从2017年元月全部打卡发放,不存在地方政府扣发教师预增资和新工资标准之间差额问题。
2.关于反映我县养老保险试点期间教师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问题。我县从1999年元月起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至2014年12月试点结束,期间个人所交费用均实行个人专户管理。2016年12月7日,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豫人社办〔2016〕176号文件规定“参加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单位和人员,在原试点至2014年10月1日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本人的职业年金账户”,此问题已有明确规定,我县将按文件规定执行。
3.关于反映带薪年休假问题。按照省人社厅豫人〔2009〕2号文件精神,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最高15天)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4.关于反映绩效工资问题。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文件规定,2014年10月1日起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部分绩效纳入基本工资范畴,2016年7月1日调整基本工资时,继续将这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反映绩效工资减少是因为将减少部分纳入了基本工资,工资总量未变,不存在少发工资问题。
5.关于反映要求同公务员一样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豫政〔2009〕57号文件规定,教师年终一次性奖金已归并到绩效工资中,不再另行发放,不存在再次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问题。
6.关于反映工资政策公开公示方面的问题。工资政策由国家和省级部门制定,有关内容已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县教体局每次调资前将相关政策传达到各学校,调资表均由学校复印后交给教师本人,不存在不公开问题。
7.关于反映要求和外县市工资标准持平问题。教师的基本工资由全省统一制定,我县教师工资总额不低于周边县区。
相关政策已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到各级学校,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们的广泛宣传得到了全县广大教职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并得到了社会认可。在此次上访过程中出现了个别教师打条幅、喊口号、上街游行及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等违法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澄清事实真相,讲明相关政策,我们希望:1.全县广大教职员工要识大体,顾大局,不信谣,不传谣,学习好有关政策法规,保证好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好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2.任何教职员工反映任何问题都要通过正常途径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信访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 对个别发布不实信息、制造谣言、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我们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