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1日星期二

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17年1月30日)第十五期(共 364人) (四)


续上,本报告共115千字分四部分,这是第四部分

35/ 判刑26个月,11人: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班丹仁曾、察桑、绕旦、旺贡、马跃群、黄春花

1、苏玉香:辽宁维权人士。十年前杨、苏夫妇二人实名举报刘二堡原地税局原副局长王喜江违法拆迁及侵吞国有资产几千万的犯罪事实,几年来两级政府不但不维护国家的尊严及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举报人实施残酷的打击报复,其间两级政府以其莫虚有的罪名数次拘留杨、苏二人,并在2012年违法将二人从北京带回强制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及一年二个月。苏玉香在全国有名的马三家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苏玉香因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数次晕倒,两级政府不顾苏玉香的死活及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继续关压,直到马三家监狱被多家媒体暴光,苏玉香才被释放出来。2015720日,两级政府出动警力数十人公然在北京485站点的车上将杨、苏二人非法绑架回地方,并在910日以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苏玉香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刑期至2018119日。

2、周燕琼:四川双流县黄甲镇双华9组村民,因土地问题上访。201572日,周燕琼、李敏等20人前往北京中组部举报成都市委带病提拔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72日晚23时,双流县的截访人员黑保安打昏并绑架周燕琼。74日早上6点,黑保安绑架周燕琼回成都,车到成都遭周燕琼家人及其他村民拦截后开车逃逸,连撞两车被亲属拦下扭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因警方未抓捕凶手,也未解决周燕琼救医问题。周燕琼碰烂派出所门窗后,警察随即抓走10余人。分别于75日、19日、23日将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7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于811日、25日分别批捕,于127日延长审查期半个月,2016324日此案再次批准延长审查期3个月,截止到625日。此案于2016517日开庭,未审批。531日再次开庭,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周燕琼26个月,刑期至201814日。

3、李仁奎:成都双流县邹家场村民。2015930日,因强征土地,成都华西企业股份公司出动60多名黑社会人员,见双流县邹家场男性村民不论老少都殴打,20余护地农民,村民们随即反击,双方发生大规模混战,被称为930圈地运动。2016428日,为首的护地村民李仁奎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刑期至2018429日。

4、周粉香:河北省沙河市访民。1997年,当时村里调整村民的承包地前做出了一项规定,凡是在土地调整之前已出嫁的村民,不管户口迁没迁走,在本次土地调整中一律不得分包土地。周粉香虽然已经离婚也被划入此列,没有了分包土地权。多次和村里交涉没有结果后 ,周粉香开始逐级反映直至进京上访,也因此被多次拘留、劳教。2015年阅兵期间周粉香因为弟弟被人打伤,公安局一直不做法医鉴定和弟媳一起进京上访的。201597日周粉香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邢台市第一看守所,916日逮捕。2016324日公诉,623日被沙河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刑期至201836日。

5-9、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2015105日,西藏甘孜县下辖“达通玛区”查龙乡藏人民众发现,藏人少女次仁措的尸体吊在当地一座桥梁上。民众们稍后确定次仁措是遭他人杀害后,被吊在桥上制造自杀假象。而次仁措身亡前一天,曾被叫去面见当地一位品行极为败坏、贪恋女色的所谓“朱古” 乃囊,次仁措的父亲将她送往乃囊家途中,看到乃囊正与当地派出所两名藏人警员喝酒,他将女儿送到后便返回,谁之第二天女儿便不明不白地身亡。事发后乃囊不见踪影,事发前曾与他一同喝酒的两名警察也一口否认。有民众向这两名警察的住所门窗投掷石块泄愤,但并未伤害两人。之后当地藏人民众多次集会请愿,要求彻查次仁措被杀事件,但是乡公安局却向县政府谎称民众开展“分裂活动”。1010日,县政府派遣大批警察镇压请愿民众,拘捕了次仁措家属为首的40多名藏人,大部分藏人据悉在被迫贿赂官方人员后陆续获释,但其中5名藏人却遭判刑。20165名藏人均被非法判处2年半的有期徒刑,刑期至201844日。

10、马跃群:江西省新余市法轮功学员。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729日被新余市渝水分局国保大队长敖兵勇等人绑架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2016年初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宣判马跃群二年半。2016520日,马跃群被送往南昌女子监狱。刑期至2018128日。

11、黄春花:五十二岁,核工业二十五公司退休职工,家住新余市二十五公司家属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826日被绑架后又被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714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85日被非法宣判二年半。刑期至2018225日。

36/ 判刑23个月,1人:单利华

1、单利华:江苏南通人,曾因拆迁问题多次上访维权,后来自己的诉求得到解决以后仍然坚持抗争,参与429祭奠林昭墓等多次活动,还长期帮助其它被强拆人员维权,在网上做启蒙工作,单利华称得上是从访民进步到公民的典范。2011625日,因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南通市港闸区信访局副局长李新暴力截访,后被逼割腕自杀,致右手腕断肌腱三根伤残,政府不予做伤残鉴定。20151120日,其再次被南通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南通市看守所;121日被港闸分局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时不准取保候审及不许律师会见。2016615日、628日其案件先后两次开庭审判,均因故未予判决。2016929日,最终被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刑期至2018219日。

37/ 判刑22个月,6人:李敏、吴萍、陈国琼、余淑华、颜伟、刘秋香

1、李敏1973年出生,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人,维权代表,公民记者。2015329日,曾因举报成都市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而遭当局打击报复,其丈夫被黑社会毒打,导致颅底骨折、多根肋骨断裂,但成都警方却不做为,致使凶手至今未被捉拿;后因投诉无果,随走上维权之路;201571日,曾因与维权代表周燕琼等20余人到北京中组部投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又因拦截北京黑保安截访车而被双流县警方非法抓捕,关押至双流县看守所,后被释放;2015719日,因维权抗争被双流县警方再次抓捕,并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同年82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22日,其案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开庭受理,至2016531日,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2个月。目前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刑期至2017918日。

2、吴萍1973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失地农民,维权代表。2012828日,曾因自家所在养殖使用土地被地方官员非法强征,遭数百村民阻拦,致使地方政府(即成都市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指挥部)极为不满,随指派50名黑社会成员及大批警员前往维稳施暴,打死致伤多名村民;其被迫无奈,与维权访民胡金琼等4人进京控告维权,又被遣返和非法扣押;2013528日—61日,曾因再次进京上访,遭四川成都驻京办成员截访,从而又被押回拘留;2013119日,曾因在京屡次上访无果,而被迫在美国驻华领事馆门外持状游行示威,再遭当局抓捕遣返,并被行政拘留14天;201574日,因前往双流县黄甲派出所依法监督警方办案,围观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绑架案,抗议暴力,而招致成都当局的强力打压;2015723日,被四川省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拘,825日即被转逮捕;2016531日,被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2个月。目前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刑期止于2017922日。

3、陈国琼1973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201571日,因自家土地问题与李敏、周燕琼等多名维权者前往北京中组部举报被“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但在所住宾馆被截访人员殴打,次日又与多名访民被遣返成都;同年74日,又因维权代表周燕琼被截访车从北京押送回当地黄甲派出所,其与知情民众进行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而遭到警方野蛮打压,随引发警民冲突,同时被警方拘押;20157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1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5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被更换罪名,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2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刑期止于201794日。

4、余淑华1968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近年来,因自家土地问题而经常上访维权;201571日,曾与李敏、周燕琼等20余维权访民共同参与维权,到北京中组部举报“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201574日,曾因与多名维权人士和知情民众为解救被非法扣押在当局截访车上的周燕琼,而到四川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遭到双流县黄甲派出所警方的野蛮打压;后又因在维权现场和警方交涉时出现警民冲突,随被警方拘留,并被指控“不配合”警方调查;20157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1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5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又被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2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双流县看守所。刑期至201794日。

5、颜伟1970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近年来,因自家土地问题而经常上访维权;201571日,因积极参与维权代表李敏、周燕琼、陈国琼等20余人到北京中组部举报“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74日又因在京维权访民周燕琼被截访车从北京押回四川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其与众知情民众进行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而遭到当地警方的野蛮打压,随后出现警民冲突,且被指控“不配合”警方调查,随被警方野蛮拘留;20157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5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并被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2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双流县看守所。刑期至201794日。

6、刘秋香:湖北省阳新县白沙镇,42岁,维权访民。因房屋问题上访,每次在北京马家楼被他们强带回来就是关押。2015110号,镇政府的官员以协商为由将刘秋香骗到镇政府的办公室进行毒打以致昏迷,晚上9点半左右用被子将遍体鳞伤的她包裹抬上小车拖至离镇政府几里远外106国道事故多发地段抛丢路上,让过往车辆将她辗压等惨无人道的恶劣行径,至今她的一条腿还不能正常行走。刘秋香向上级部门上访反映,要求处理这些违法乱纪的地方官员,201563号被从北京马家楼被强带回阳新,5号直接押往黄石第一拘留所,2015128日,其被湖北省阳新县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其不服上诉,2016418日,黄石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撤销“敲诈勒索罪”,但以“寻衅滋事罪”判其有期徒刑22个月。刑期至201784日。

38/ 判刑2年,18人:纪家碧、群培(藏)、马华北、吕桂荣、杨国臣、杨小凤、张继红、王爱华、刘思梅、李青连、张春燕、肖春红、李英贵、赵红艳、王健、张炳钗、刘星、丁美芳

1、纪家碧:出生日期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浦东新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意识到还有许多像她一样需要维权的上访者,随开始关注并积极介入对弱势群体的民生维权问题;2015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2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刑期至2017215日。

2、群培:青海省黄南州隆务寺僧人。20157月,因在手机微信里收藏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并分享给其他微友而被当局发现,710日,警方突然闯入他的僧舍进行搜查时,看到屋内也供奉了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随即将他强行拘捕。2016217日,青海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群培以“破坏社会稳定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779日。

3、马华北: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马华北的父亲马恒兹于2001年被人恶意打死,杀人者贿赂当地公安局执法人员使自己逃脱法律制裁,马华北愤怒难平多次上诉,石柱县公安局后答应协商解决此事给予赔偿,但过去两年时间仍未兑现承诺。马华北多次协商不果于是决定再次上访北京市。201569号,马华北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北门东侧便道树上展示状布,北京公安局将此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619号解除拘留,622号回到石柱县,又于721号被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因在北京寻衅滋事的罪名再次予以刑事拘留。20162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720日。

4、吕桂荣:河北秦皇岛青龙县访民,跟邻居因宅基地问题争执﹐20054月,青龙县法医刘艳军疑给人做假鉴定,指对方受伤,结果吕桂荣的丈夫被指故意伤人罪拘留两个月,罚款数千元。吕桂荣为举报刘艳军,从2009年至2015年因上访,被行政拘留6次。201582日,因为到北京上访被行拘5天。1020日在家中被抓走,被青龙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案件129日在县法院开庭,同月30日被青龙县法院判刑2年。刑期至20171019日。

5、杨国臣:辽宁维权人士。十年前杨、苏夫妇二人实名举报刘二堡原地税局原副局长王喜江违法拆迁及侵吞国有资产几千万的犯罪事实,几年来两级政府不但不维护国家的尊严及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举报人实施残酷的打击报复,其间两级政府以其莫虚有的罪名数次拘留杨、苏二人,并在2012年违法将二人从北京带回强制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及一年二个月。苏玉香在全国有名的马三家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苏玉香因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数次晕倒,两级政府不顾苏玉香的死活及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继续关压,直到马三家监狱被多家媒体暴光,苏玉香才被释放出来。2015720日,两级政府出动警力数十人公然在北京485站点的车上将杨、苏二人非法绑架回地方,并在910日以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杨国臣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719日。

6、杨小凤: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2015126日,杨小凤到平谷区镇罗营镇发放真相资料,遭镇罗营派出所及平谷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关入通州区看守所。杨小凤于2016524日上午被平谷区法院非法庭审,之后被平谷法院判刑两年,已通过律师上诉。现羁押于平谷区看守所。刑期至2017125日。

7、张继红: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2016517日被抓捕,此案于620日在绥中县法院开庭,630日,张继红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516日。

8、王爱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王爱华女士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117日,王爱华被和平区公安局警察绑架。之后,她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613日,王爱华女士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刑期至2017116日。

9、刘思梅:江西省新余市法轮功学员。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729日被新余市渝水分局国保大队长敖兵勇等人绑架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2016年初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宣判刘思梅二年。2016520日,刘思梅被送往南昌女子监狱。刑期至2017728日。

10、李青连:四十六岁,新余市渝水区通州办炉下村村民。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826日遭绑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413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2016531日被非法宣判二年。刑期至2017825日。

11、张春燕: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人,因要求解决其与原单位领导之间的问题而多次到北京上访。20151223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张春燕,后改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关押在包头市看守所。2016311日张春燕被批捕,201659号开庭审判时,张春燕大呼陷害。看守所关押4个多月,张春燕均绝食,门牙被打掉,天天带着脚镣手铐,原体重为110多斤的张春燕瘦得只有50斤。201661号,法院指张春燕“欲采用自焚方式制造影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2年,缓刑2年。回家后张春燕于63日再次到北京上访,66号被包头昆都仑治安分局收监执行2年,现在押内蒙乎和浩特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1227日。

12、肖春红: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于2002年被迫害流离失所在外,长达六年有家不能回。后肖春红于20086月被非法判刑8年,在西安女子监狱被迫害,于20148月出狱,期间家庭破裂、身心俱伤,并且被户县热电厂扣发退休工资。2016118日肖春红被不明真相的人报告给警察,于201667日被户县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8117日。

13、李英贵:1964年出生,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其家庭住宅曾遭两次强拆。2009114日,再遭强拆时,为保护临时住房,在与强拆城管发生冲突中用斧头划伤了对方(轻微伤),随被警方以涉“妨害公务罪”刑拘。关押一年多后,因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法院开庭没予判决,准予取保候审释放。201535日,又因“扰乱单位秩序”罪由被行政拘留10日。2015418日被天津市和平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525日被正式批捕。2016411日,其“寻衅滋事案”一行六人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受审,2016728日被天津市中级法院经二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417日。

14、赵红艳:合肥维权人士,因家庭产业被强拆,政府没有公正处理而上访。20151129日因赴京上访被截访人员强制带回合肥后行政拘留十天,本应于127日释放,却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成刑事拘留,后转正式逮捕,羁押于合肥女子看守所。2016726日蔺其磊律师在合肥女子看守所会见了赵红艳,其表示不认罪,不做笔录。20161213日,被安徽省合肥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1128日。

15、王健:出生年月不详,江苏省南京市人,维权公民。为追求民主,曾积极参与多种维权活动,其行踪遍及黑龙江建三江、河南郑州、湖南衡阳、湖北武汉、江苏苏州等多个城市。20152月,因前往苏州声援人权捍卫者范木根血拆案庭审而被警方刑拘,后取保候审获释,但又到苏州接续声援范木根案庭审,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563日,其被南京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且被指“涉嫌危害国家安全”;201611月其案件开庭审理,20161213日被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刑期至2017427日。目前被羁押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看守所。

16、张炳钗: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2016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12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6月。

17、刘星:1963年出生,河北省人,自称“无界道长”,1966年邢台大地震孤儿,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1966年,曾因河北邢台大地震,变成孤儿而被邢台某孤儿院收留,后于七八岁时从孤儿院出来流浪街头,尝遍人间疾苦;长大后,2002年,在内蒙包头打工期间,曾遇无良老板扣押工资,找其索要时对方竟起歹念,叫人将其手腕肌腱砍断致残,因其提起诉讼后亦未拿到应得的工资与赔偿,随走上维权信访之路;后在进京上访时,接触到许多维权上访民众,逐渐认识到专制独裁制度是产生政府官员贪腐不公、强权专断的温床,自此毅然走上了替访民说话、撰写诉状及争取民主权利的道路;近年来,因经常参加全国性维权抗争活动,而屡遭当局拘留、殴打、监控甚至酷刑;曾因在北京市东城区参与维权抗议活动,而被北京东城区警方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拘,超期羁押多半年后方才获释;曾因支持盲人律师陈光诚而与众访民赶往山东临沂东师古村声援,尚未到达即被当局拦截,并被野蛮抢打;尤其自2014年以来,曾因先后参与围观声援建三江事件被打律师,苏州祭奠林昭殉难47周年,北京2014六四研讨会胡世根、浦志强等被抓,郑州十君子被抓,湖南衡阳赵枫生案,广东唐荆陵等三君子案,河南巩义贾灵敏案,黑龙江庆安访民徐纯合遭警察枪杀案等活动,而经常遭到当局威吓、拘留和被清场等;2015615日,再次因与张皖荷、姚建清等十数位维权访民前往山东省潍坊市,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遂被潍坊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818日,其案被当地检察院移送至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法院;20161228日,被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曾遭酷刑折磨。刑期至2017614日。

18、丁美芳:出生年月不详,安徽省合肥市人,合肥市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合肥市瑶海区来安花园220楼居民,维权人士。曾因要求警方查处其超市被房东私自清空一案而反被警察殴打,遂上访维权,且屡遭警方驱离、训诫、拘留,甚至判刑;2013410日曾因与苏昌兰、李卉等共同举牌,声援呼吁“张安妮失学事件”,而被合肥警方强行驱散;2010118日曾因在北京与维权访民马海玲登烟囱抗议,而被合肥市警方抓捕,并被地方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6个月;2016年春节前夕,因长期坚持上访讨说法,被合肥市大通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闹访”为由刑拘,其家遭搜查;201716日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2月。目前被羁押于合肥市女子看守所。

39/ 判刑19个月,1人:孟晗

1、孟晗:湖北省人,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前员工,劳工公益人、公益维权代表。2010年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当保安期间,组织过保安员向院方争取福利;2013年曾在广州中医医院护工和保安联合维权事件中充当过员工首席谈判代表;2013819日曾因参与维权行动而被广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44月被以同罪名判罪名判刑数月;获释后,其坚持劳工维权,曾多次参与工人维权行动;2015123日又被广州警方拘传和抄家,125日被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618日被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6113日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9个月,刑期至201792日。

40/ 判刑16个月,7人:应立钢、李秀英、沈佩兰、王金娣、黄巍、杨世谦、李桂芝

1、应立钢:江西新余人,出生于19648月,原江西新余钢厂工人。离异,有孩子还在上学。 因工伤留下残疾走上维权道路,后将自己的个人维权事情放下,投身于公益争取权利的道路。他曾参与建三江事件,与刘萍、刘喜珍等人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全国人大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围观和声援被关押判刑的良心犯等等,因此遭到过刑拘、拘留等关押。应立钢虽然文化不高,但善于琢磨,在信息技术方面有较高的水平,除了及时发出维权相关信息通报朋友外,还热心帮助朋友安装软件、解决电脑和手机使用中的问题等。2015813日凌晨,北京和江西警方联手从朋友家抓走应立钢,然后刑拘于江西新余。20159月中旬,传来应立钢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批捕的消息。2016128日此案在渝水区法院审理,220日被渝水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刑期至2017212日。

2、李秀英:山西省晋城市法轮功学员,女,五十一岁。因起诉江泽民,2015917日晚八点多,晋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治安一大队副队长带领多名特警及兰花路派出所警察对家住怡凤小区的李秀英非法抄家,同时抢走了她家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及真相币等许多私人物品。20151013日,李秀英向兰花路派出所警察索要自己被抢走的私人物品时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晋城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7个多月后被晋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1年半,2016525日被送山西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316日。

3、沈佩兰:上海闵行区被强拆维权者,六旬老人,因为政府强行征地、拆迁、养殖场被拆除,都未获补偿而维权多年,在为自己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开始关注权利受到侵害的访民群体,在访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因此不断受到打压迫害,被绑架、强迫失踪、软禁,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两会期间沈佩兰家门口被马桥镇政府聘用的多个外地人看管,2016222 日沈佩兰被闵行分局警方以“寻衅滋事”名义传唤到马桥镇派出所并刑拘,家中二台电脑同时被抄走。沈佩兰被羁押于奉贤看守所,期间遭受酷刑。2016331日沈佩兰被批捕。78日此案在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法院开庭,沈佩兰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刑期至2017521日。

4、黄巍:四十岁,系黄春花妹妹,家住新余市世纪清华小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826日遭绑架、抄家,前期被异地关押在吉安看守所。2016715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85日被非法宣判一年半。刑期至2017225日。

5、杨世谦:五十一岁,家住新余市公园一号小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826日遭绑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713日下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85日被非法宣判一年半。刑期至2017225日。

6、李桂芝:河北保定涞水县访民。李桂芝儿子任海峰在涞水县公安局工作期间突然死亡,尸体被警方火化。李桂芝为了弄清儿子死亡的真相开始上访被一次次拘留、刑拘、劳教。2016123日李桂芝迫于无奈到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上访,然后被强制带回地方被涞水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511日被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并一再延迟开庭时间;2016719日其案在保定市法警基地开庭审理,至2016823日被保定市涞水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1年零6个月,刑期至2017718日。目前被拘押在保定看守所。

41/ 刑期不明,5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

1、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1981113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人,维族名Akbar Imin,著名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员工,原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职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6月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维吾尔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曾于20066月任职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多项事物,如北京维族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含艾滋病防治、肝炎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与北京维族人各个社群及其自创的网站加强联络,并借此发布艾滋病预防的知识、政策等相关信息;曾积极撰写文章以期消除中国大陆民众对维族流动人口的污名和歧视,呼吁各民族之间加强交流团结,摒弃偏见,消除歧视,呼吁维族未成年人接受系统的教育,救助困难维族个体等;曾于200912月任职于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北京至新疆地区维族流动人口的减低毒品伤害等工作。2014115日,其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中共当局以“危害分裂国家”罪由拘捕,其与另外6位伊力哈木的学生亦因此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同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由拘捕;此事很快引起社会各界巨大震动与关注;20141125日,该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 12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不明,服刑监狱不详。

2、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198812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人,维吾尔族名Mtuellip  Imin,原中央民族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社会学在读硕士留学生,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8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英语翻译专业,20126月毕业后又成功申请到土耳其国家奖学金项目(Turkish Scholarships),遂于201210月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留学,攻读土耳其语(第一年)和社会学硕士(后两年);20137月初回国度假;但当其于715日再度前往土耳其继续求学时,在北京首都机场遭到警方拦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非法关押79天,并被胁迫强行修改口供,否则会被“依法判刑13年”;2013101日获释后,其计算机、电话、护照及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仍被新疆警方扣留,致使根本其无法离境求学;无奈之下,其多次上网维权,并举牌要求新疆警方归还所扣之物,且能准予出境继续留学。2014115日,其在中央民族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新疆警方拘捕,其亦于当日被新疆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警方从家中带走,被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事拘留;2014220日,因其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而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41125日,其案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 12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处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不明,服刑监狱不详。

3、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阿提开姆是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曾帮助“维吾尔在线”网站。在2014115日在北京市被当局传唤审讯,于2014117日被拘留; 当时她才22岁。她是在20141125日开庭审判,并于201412月被判有期徒刑3-8年的伊力哈木•土赫提7位学生之一。具体刑期不明,服刑监狱不详。

4、扎西顿珠(藏):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唐克镇人。20151217日,因独自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城,身披佛教旗帜、手举大幅达赖喇嘛画像,以小跑方式在主要大道上开展抗议中共暴政的示威活动,随被当地警方在极短时间内控制、拘捕;据悉,此前其所在村镇藏民多年来一直因土地遭政府强占、暴力逼迁且得不到任何安置,而多次展开过和平请愿活动(含派代表进省城上访、集体静坐、呈交联署信、集会讨公道等),要求政府当局核实土地征用过程是否非法,并予以公正处理,但却无果而终;2016年,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当局正式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刑期不详。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所在监狱。

5、扎西杰(藏):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人。201512月,曾因拍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人扎西顿珠身披佛教旗帜、手举大幅达赖喇嘛画像,在若尔盖县城大街上进行抗议中共暴政的抗议过程,并传于网上,随被当地警方于1219日左右抓捕、刑拘,具体罪由不详;据悉,此前其所在乡镇藏民长期因土地问题而被政府强占、暴力逼迁,得不到安置等所困扰,村民多次展开和平请愿活动而无果;2016年,其与扎西顿珠一起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当局正式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刑期不详。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所在监狱。

结束语:

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十五期。鉴于工作量巨大,信息收集和核实难度以及风险性都较大,所以本期内容若有遗漏,实属难免,承望各地人权捍卫者积极予以补充,并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纳入本期报告内容的最新信息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下期报告内容更加翔实、完善。

维权网联系方法:wqw2011@gmail.com
2017131


附录:上期名单中有3人(钦列(藏)、白玛唯色(藏)、张希仁)在本月度刑满释放,另有3人(张皖荷、陈晨、陈志晓)虽在上月底至本月被当局宣判,但当天已获释放。此6人简历如下:

1、钦列(藏)1970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又名赤列,藏名Thinlay,炉霍县果千寺僧人,寺管师(即寺院商店负责人)。曾因20121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藏人举行抗议活动,中共当局为驱离抗议中的藏民,使用武力进行镇压,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示威群众,其因参与了本次抗议活动,随引起中共官方的关注和严密监控,并在与果千寺主持洛桑丹增仁波切及格西次旺朗杰、扎西普旺等僧人一同前往成都市时,于20121月底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在某网吧拘捕,后被转秘密逮捕;20121022日左右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现已于20171月刑满释放。此前服刑监狱不详。

2、白玛唯色(藏):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20121月,因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民举行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从而遭到中共当局的武力镇压及大规模抓捕。又因警民冲突升级,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白玛唯色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而被当地警方以“聚众闹事”、“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等罪由抓捕,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判处5年徒刑。现已于20171月刑满释放。此前服刑监狱不详。

3、张希仁:山东省法轮功学员,2014731日被刑拘,201681日二审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刑期至2017130日。

4、张皖荷1969年生,浙江省杭州市人,本名张卫红,上海维权公民。因近年来一直在沪皖赣粤鲁等省市参与维权活动,并积极围观声援过“安妮失学事件”,“新余三君子”维权被抓、广州纪念林昭聚餐活动等而备遭当局严控打压、刑拘及强行驱离等;201496日,曾因发起广州市白云山“裸奔”为系狱民主维权人士募捐的活动,而被广州警方再次刑拘;2015612日,因与十数人前往围观山东省潍坊市徐永和涉嫌“贪污案”二审,被山东潍坊警方又一次抓捕,615日被正式刑拘;20161229日,被山东省潍坊市潍城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并当天释放。此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

5-6、陈晨(又名陈宗瑶)、陈志晓父子:浙江省温州市人,2015年,因陈晨(又名陈宗瑶)在温州市乐清市开了一家由茅于轼先生题字的“宪政面馆”,随因“宪政”二字而招致麻烦;20155月,该面馆招牌被城管强拆,双方发生冲突,为此陈晨被乐清市警方传唤,后被释放;2016820日,陈晨、陈志晓父子突然又被乐清市警方以涉“妨害公务罪”刑拘,2017125日,其父子“宪政”面馆案在温州市乐清市法院开庭受审,当日陈晨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其子陈志晓被以同罪名判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随后,父子二人均被以取保候审名义在当天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