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2017年2月28日
共四部分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367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 367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6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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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今天是本期报告《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十六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年11月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
本报告第一期时,本网信息义工、信息员和编辑收集了较为翔实的人员名单共122人,而经过这一年的不懈努力,本期报告名录已达367人。这个数字里内涵着本网所有工作人员的辛勤汗水。但我们深知这仍然是冰山之一角,仍然是一份不完全的报告。
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的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7年2月28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11万6千余字。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本期报告中所统计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共计367人,其中汉族283人,藏族65人、维吾尔族14人、蒙古族2人、朝鲜族2人、布依族1人。上期报告(含本期报告中获悉被新判刑者)名单有6人刑满获释/ 缓刑获释,新增获刑10人。
1/上期本报告中有5人(周得才、纪家碧、应立钢、黄巍、杨世谦)在本月度刑满释放,另有被新判刑又被当天释放者1人(潘丽娜),此6人将不再被列入本期名单,但仍可见本期附录。
1、周得才:河南省固始县人,曾用名周德才,独立参选人,农民维权领袖。从2006年始,因关注河南农民土地问题,多次参与维权集会,并以举横幅、静坐示威、组织成立维权工会等形式抗议地方政府强征土地,同时还通过亲自参选,鼓励失地农民以参选人大代表来推进维权活动等,从而遭致地方当局的极端打压逼迫;2012年2月28日被河南省固始县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同年3月10日被正式批捕;2012年9月3日被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5年,2013年11月20日河南省中级法院经二审仍然维持原判。2017年2月27日,刑满释放。此前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2、紀家碧:出生日期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浦东新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意识到还有许多像她一样需要维权的上访者,随开始关注并积极介入对弱势群体的民生维权问题;2015年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年2月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年10月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2月15日。
3、应立钢:1964年8月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原江西省新余钢厂职工,维权公民,中国曾押维权人士。曾因工伤留下残疾而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后因上访长期未果,遂转而积极投身于为访民争取权利和倡导民主的公益活动之中;曾因参与建三江维权事件,并与刘萍、刘喜珍等新余维权公民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全国人大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围观声援在押、被判的政治犯/良心犯等,而遭到过警方的刑拘和拘留;曾因在信息技术上有较高水平,不仅利用网络及时发布维权信息通报他人,还帮助网友安装软件、解决计算机和手机使用中的问题等,随遭新余当局严厉打击;2015年8月13日—14日,被江西警方跨省从其北京昌平的朋友家中抓走、刑拘,并被控“为朋友推荐翻墙浏览器‘自由上网'的链接,以及2015年6月4日用推特转发了一张1989年王维林以身挡坦克的图片,图片上有‘三退'字样的网站链接等”;2015年9月,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2016年2月20日,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7年2月12日,刑满出狱。此前被羁押于江西省新余看守所。
4、黄巍:40岁,系黄春花妹妹,家住新余市世纪清华小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前期被异地关押在吉安看守所。2016年7月15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年8月5日被非法宣判1年6个月。2017年2月25日,已刑满释放。
5、杨世谦:51岁,家住新余市公园一号小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年7月13日下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年8月5日被非法宣判1年6个月。2017年2月25日,已刑满释放。
6、潘丽娜:1985年5月22日出生,甘肃省宁县人,贵州美丽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因与贵阳市活石教会重要成员及会计张秀红进行商业活动合作,受活石教会被查封的牵连,而与张秀红一起被视为“非法经营案”的主犯。2015年7月28日被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警方抓捕,7月29日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随后活石教会有三位信徒的银行帐即被警方冻结;2015年9月2日被转正式逮捕,且与张秀红一起被指控“在经营的美容店内,利用刷卡机套取现金”;2017年2月10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刑3年,缓刑4年,罚金2万元,随后被释放回家。此前被关押在贵州省南明区看守所。
2/ 本月度获悉又有10人(许菽羽、戴学林、李国志(又名仰华)、张秀红(布依族)、李东哲(朝鲜族)、朴顺南(朝鲜族)、赵春侠、李媛、时锦燕、高汉成)被中共法院宣判,此10人名单如下:
1、许菽羽:1981年1月25日出生,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人,原六安市霍邱县姚李镇漫流河村村民,现居其父母家即姚李镇团山村团山组,维权访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因8岁女儿遭人强奸,丈夫又逼她卖淫,自己的亲生骨肉被丈夫卖掉从而被迫离婚,后因不满法院判决及女儿被人强奸警方不予处理,遂被迫上访;期间,因上访维权讨公道,曾累遭当局非法关押、拘留等迫害,其父母因一直陪其上访,亦被多次拘留;2015年2月11日,因与父母在北京上访投诉而被北京警方抓走,次日被遣回原籍,并被安徽霍邱县警方以扰乱中南海周边的公共秩序为由拘留10天,其父母亦各拘留5天;2015年12月10日(该日是世界人权日),因其再次到中纪委上访,遂被警方立刻送到北京丰台区看守所关押,后被遣返原籍;同年12月18日,被霍邱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一天之隔,12月19日即被霍邱县检察院宣布批捕,同时关押于六安霍邱县看守所;2016年5月9日,其案在六安市霍邱县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5月13日,被六安市霍邱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刑期至2018年4月17日。目前在安徽省女子监狱服刑。
2、戴学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理想国》品牌营销编辑,兼该出版社北京贝贝特公司营销部重要负责人,人称广西师大理想国的主页君,知名网络推手,公益活动推动者。自2013年始,因利用微博进行“死活读不下去作品”的调查统计,引起网络热议,从而使之意识到自己可发挥更大作用,进行相关公益活动;2015年,因与他人合作在中国大陆转售多种被中共当局视为政治禁书(例如高华的著作《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等)的港台书籍,随引起中共当局的警觉与监视;2015年5月—2016年5月18日,因与合作人张晓雄以合作营销、四六分成方式,出售多项港台书籍而被中共当局知晓,遂被当局即将其部分销售款项做为被抓判刑时的罪由加以指控;2015年5月—2016年4月,因再次利用网购销售港台书籍,被中共当局获悉后随将其销售额中的¥9万余元视为“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2016年5月19日,其被警方突然从北京工作地点抓走,自此失联,后得知其已被正式刑拘、批捕;2017年2月10日获悉,其已在近日被中共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1年5月18日。
3、李国志(又名仰华):1977年3月28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又名仰华,贵州省贵阳市“基督教活石教会”牧师。自2013年以来,因其所在活石教会拒绝加入中共控制支持的“三自”教会,坚守家庭教会立场不妥协,遂遭到当局的强力打压,其作为该教会的牧师亦遭到严控与强压;2015年12月9日—10日,活石教会被当局强行取缔查封,其亦被贵阳市警方抓走行政拘留5天;此后因其在网上转载了一份当地宗教局题为“贵阳市依法处置贵阳活石教会”的内部文档(即要求宗教局按照政治任务处置该教会),引起网络热议,2015年12月20日遂被南明区警方再次抓走,并被以涉嫌“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刑拘;2016年1月22日,又被以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正式逮捕;2016年12月30日,其案被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6月19日;其不服,立即上诉,但拖延至今仍未予二审宣判。目前羁押于贵州省贵州市南明区看守所。
4、张秀红(布依族):1965年9月2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布依族,贵阳市南明区艾博利养生馆负责人,贵州省贵阳市活石教会执事会主席、会计。因其所在贵阳市活石教会拒绝加入中共当局控制支持的“三自”教会,坚守家庭教会立场不妥协,遂遭到复的对象;2015年7月28日,其与生意合作人潘丽娜被贵阳市南明区警方突然当局的强力打压,其作为该教会中的骨干成员及会计,亦成为当局打击报抓走,次日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随后其所在教会三位信徒的银行帐即被警方冻结;2015年9月2日,被南明区警方正式逮捕,且被指控“在经营的美容店内,利用刷卡机套取现金”;2017年1月23日,其与潘丽娜“非法经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法院统一开庭受审,2017年2月10日被该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枉判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刑期至2020年7月28日;其不服,已提出上诉。目前被羁押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看守所。
5、李东哲(朝鲜族):1960年2月21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朝鲜族,辽阳市朝阳村基督教家庭教会负责人、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4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5月13日。
6、朴顺南(朝鲜):女,1962年1月21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朝鲜族,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5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5月14日。
7、赵春侠:女,1965年4月8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会计,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4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5月13日。
8、李媛:女,1986年8月3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4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5月13日。
9、时锦燕:女,1971年3月12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4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5月13日。
10、高汉成:年近60岁,湖北省武汉市人,退伍军人、原对越反击战老兵,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因参加对越反击战,返乡后一直生活窘迫;近年来因不断参与老兵维权活动,以争取其基本的生存权,遂遭到当局的强力打压;2015年5月5日其与另7人被武汉市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2016年6月1日,其案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开庭受审,被该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案8人中有6人(含其本人)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6月27日武汉市中级法院虽然立案受理,但在随后2个月中却违反程序,拒不安排开庭,导致案件一直无法结案。后该院又向湖北省高院申请延审,湖北省高院为此两次批准延期2个月和3个月,至2016年10月26日和至2017年1月26日,然而在延期内,武汉中院仍拒不开庭。在此期间,其因患糖尿病等已使病情严重恶化,出现严重并发症,其及辩护律师请求取保候审均遭拒绝。目前羁押在武汉市武昌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5月4日。
信息更正:上期报告(第15期)因统计数据校对有误,将已获释人权捍卫者王金娣姓名没有去掉,现予以更正:上期报告实际有效在押政治犯人数应为363人。本期报告中,实际有效在押政治犯人数为367人。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和补充信息,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尽力就包括汉、藏、维、蒙古等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竭力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40种:
1.“故意杀人罪”;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3.“故意伤害罪”;4.“间谍罪”;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6.“泄露国家秘密罪”;7.“组织非法示威罪”;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9.“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0.“分裂国家罪”;11.“扰乱社会秩序罪”;1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1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14.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15.“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16.“寻衅滋事罪”;17.“非法集会罪”;18.“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9.“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颠覆国家政权罪”;21.“煽动民族仇恨罪”;22.“组织邪教罪”;23.“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4.“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5.“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26.“盗掘古墓葬罪”;27.“合同诈骗罪”;28.“职务侵占罪”;29.“敲诈勒索罪”;30.“贪污罪”;3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2.“虚报注册资本罪”;33.“非法经营罪”;34.“爆炸罪”;35.“遗弃罪”;36.“强奸罪”;37.“信用卡诈骗罪”;38.“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39.“受贿罪”;4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本期报告表明:酷刑及虐待依然严重 一些政治犯良心犯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继上期报告之后,截至目前,依然存在有大量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因狱中条件甚差,或因遭不公正待遇及狱警殴打、刁难等,以致出现健康状况严重受损,甚至病危等事实;许多人在监狱中都遭受过酷刑虐待或刑讯逼供。浙江政治犯朱虞夫、江西新余人权捍卫者刘萍和魏忠平、辽宁沈阳良心犯于溟、青海玉树藏族政治犯洛洛即是鲜明的例证。
浙江杭州政治犯朱虞夫,曾是1978年杭州民主墙运动参与者,8964声援者、支持者,1998年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组建参与者。自1999年迄今已三次被判,累计刑期16年,本次被判7年。近期获悉,其在狱中(浙江省第四监狱)本已身患多种重病(含高血压、高血脂和心脏病、腰椎间盘突出、前列腺炎、胆囊炎等疾病),且行动迟缓,然而2017年2月11日其妻探监之日所见所闻,不由得让人对朱虞夫等政治犯的狱中生存境遇表示高度质疑和严重关切。会见当日,在等待会面之时,一狱警竟为朱虞夫胡子稍长而与其发生争执,即民警要求朱立即回去剃须,而朱说因剃须工具上锁管理,取用比较费时,容会见过后再行剃须,因此该民警就在会见问题上刻意刁难他,并使用擒拿技术将其摔倒地上,使其后脑着地,当场昏厥,血压立时升高至120/230mmhg,幸亏经及时降压、输液等救治,才逐渐有所好转。其妻在外面苦等到当天下午才知晓此事。
江西新余著名人权捍卫者、独立参选人刘萍和魏忠平,曾因参与维权活动而多次遭当局传唤、拘捕和黑帮殴打。2013年4月再度因支持、声援新公民运动成员,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等,被新余当局抓捕和重判。关押期间,因拒绝认罪,二人均遭到刑讯逼供,直至二人被审判当日才在法庭上当庭被揭露出来。
辽宁沈阳良心犯于溟,因信法轮功,曾先后4次、累计8年被中共当局非法绑架、关押和被劳教,并屡遭酷刑折磨。2013年9月再次被抓,超期关押13个月之后被重判,再遭酷刑和刑讯逼供。关押期间,其家属探视权被剥夺,律师会见权曾遭8次拒绝。
青海玉树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洛洛,2012年曾因录制一盘名为《雪域儿女们请升起西藏旗帜》的演唱专辑而被捕入狱,审讯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和毒打,后得以释放。2013年再因政治因素被捕,之后失联,至2014年才知其已被当局重判6年。据悉,其在狱中因长期遭到酷刑折磨,以导致疾患缠身,身体健康及处境令人堪忧,而且狱警专门对其区别对待,不仅严密监视且拒绝家人送其衣食等物品。
可以想见,近几年,中共当局在加紧对各族各地人权捍卫者、底层民众的维权意识、民主意识和基本政治诉求、宗教信仰及其行为管制的同时,已变得越来越利令智昏,目无法纪。许多案例已明显表明,当局对外宣称的所谓“中国梦”仅限于口头对中国老百姓和对国际社会的欺瞒哄骗,它显然与真正意义上百姓的政治诉求、“宪政之路”南辕北辙。而且,为进一步镇压百姓民主意识的觉醒和民主行动的崛起,当局经常成立所谓“专案组”,公然挑战和藐视司法程序,酷刑频然,手段残忍,使得诸多身陷囹圄的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宗教信仰者等毫无基本的人权保障和法律尊严,这一不争事实亟待让国际社会进一步了解,并给予中国大陆糟糕的人权状况(尤其是在押政治犯、人权捍卫者、良心犯等)尽多的关注、呼吁与干预,尽量地谴责酷刑的存在、敦促中共当局切实兑现已签署的《联合国国际反酷刑公约》,释放所有政治犯、良心犯和人权捍卫者。
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367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本期在押已判367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5人。他们是:
1、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2、死缓3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他们是: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三)有期徒刑:共347计人。他们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5年,1人:李昌
3、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4、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6、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 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或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6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
8、判刑13年,7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
9、判刑12年,11人:李必丰、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夏霖、洛桑格培(藏)
10、判刑11年,5人:刘晓波、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
11、判刑10年6个月,3人:景春、陈树庆、魏永汉
12、判刑10年,19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阿珠洛吾(藏)、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
13、判刑9年,6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梁少琳、洛珠(藏)
14、判刑8年6个月,1人:程进峰
15、判刑8年,11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青岛市)、解正义、达日(藏)、赞查(藏)
16、判刑7年6 个月,3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
17、判刑7年,15人:朱虞夫、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班阔吉(藏)、李东哲(朝鲜族)、朴顺南(朝鲜族)
18、判刑6年6个月,4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19、判刑6年,15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杨茂东(化名郭飞雄)、肖蕴玲、格西次旺朗杰(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格西丹增巴桑(藏)、杨锦贞、崔德(藏)
20、判刑5年8 个月,1人:田长青
21、判刑5年6个月,4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
22、判刑5年3个月,1人:王建民
23、判刑5年,25人: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多丹(藏)、丹增让卓(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孙峰、吴芳、阿贾贾(藏)、戴学林、张秀红(布依族)、赵春侠、李媛
24、判刑4年10个月,1人:王晶
25、判刑4年6个月,17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邢望力、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
26、判刑4年2个月,1人:汪山明
27、判刑4年,41人:许志永、赵枫生、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张淑芝、徐志强、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袁兵、赵丽荣、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车平平、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高汉成
28、判刑3年10个月,1人:沈治和
29、判刑3年9个月,2人:张彩连、李洪升
30、判刑3年6个月,29人: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林淞滨、王忠羽、张玉军、薛荣华、贾太青、党存平、白鹤、文玲、杨福静、李慧风、鲁兵团、徐权、段金孝、李方洪、吴银洪、王晓莺、潘慧芬、张巧兰、蒲现芳、孙永芝、文戍林、宋桂香(丹东市)、张小玉
31、判刑3年3个月,2人:吴志岐、鲁炳华
32、判刑3年2个月,3人:孙舒佳、汤道玲、曹雪章
33、判刑3年1个月,2人:赵刘枝、林祖恋
34、判刑3年,54人:董国芳、柴宝文、成洪蓬、栗太枝、姜力钧、张云泽、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韩丽、尹卫和、张选华、程建国、史云香、王艳、徐凤娥、任琳、齐向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李九江、王美娟、王桃梅、程相奎、洛桑(藏)、洛桑江白嘉措(藏)、阿扎(藏)、屈育吾、屈树吾、张水莲、郭碧珍、王秀珍、何爱云、陈凤、赵月花、蒋欣波、邹稳玉、胡卫荣、马军利、雷凤梅、高应品、白塔布那(蒙)、佟连柱(蒙)、徐广东、刘金果、马军利、蔡加粦、庄松坤、李楚卢、陈素转、马慧超、时锦燕
35、判刑2年6个月,12人: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马跃群、黄春花、李国志(又名仰华)
36、判刑2年3个月,1人:单利华
37、判刑2年2个月,6人:李敏、吴萍、陈国琼、余淑华、颜伟、刘秋香
38、判刑2年,17人:、群培(藏)、马华北、吕桂荣、杨国臣、杨小凤、张继红、王爱华、刘思梅、李青连、张春燕、肖春红、李英贵、赵红艳、王健、张炳钗、刘星、丁美芳
39、判刑1年9个月,1人:孟晗
40、判刑1年6个月,3人:李秀英、沈佩兰、李桂芝
41、刑期不明,5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
三、本期报告367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5人。他们是:
1/ 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2/ 死缓,3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1、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年5月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月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月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二人死刑复核通过并执行。王国廷重新庭审量刑。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许有臣:出生年月不详,河南省焦作市人,佛教徒,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李封东会25号居民,维权冤民。1993年,曾因其妻张小玉家中从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某集体组织中收购一煤矿,后遭遇违约收回,致其家庭损失近7000吨煤,其家虽提起诉讼获胜,但却一直无人赔偿经济损失,故而夫妇二人被迫走上维权之路;上访期间,因其为人和善,曾长期坚持为众访民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及摆脱被截访困境;曾因上访而自己多次横遭暴力截访、暴打、警方训诫与拘留等;2014年7月17日,因长期坚持在北京信访维权而河南焦作警方截访,在被强行押往家乡途中,双方发生冲突,后被警方指控因其用水果刀刺伤一名王姓警察,导致对方死亡,遂很快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其代理律师要求验尸,不仅遭警方拒绝反而将王姓死者尸体匆匆火化;2014年8月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关押在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2015年12月30日,其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开庭受理;2016年12月16日,被河南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在看守所内曾遭受酷刑虐待;律师多次要求对其会见,亦遭拒绝。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三门峡看守所。朱虞夫
3、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4、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百姓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以同罪名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据悉,其被警方抓捕后遭遇酷刑,其肝部被打裂,生殖器已被打烂,牙齿被打掉,曾被送至医院急救。
5、罗让贡求:藏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他侄子罗让才让有期徒刑10年。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1、王炳章:1947年12月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年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年2月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梨市镇7号信箱6-9,邮编512140)服刑。
2、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1977年9月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年9月被警方逮捕;2010年4月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3、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年7月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年4月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4、旺堆(藏):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3月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年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年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年3月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疑似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5、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1969年10月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月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月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年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月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年1月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年9月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年11月21日经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其亲属前往探视,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竟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6、白玛益西(藏):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7、索南公保(藏):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龙县人,藏名Solnam Gonp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8、吴泽衡:1967年7月18日出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佛教徒,“华藏宗门”创始人,人称“行武禅师”,原“国际生命科学研究中心”香港总干事、亚洲部执行主席。自幼信仰佛教,1978年起潜心学习并武术、兵法、医道等多元知识,后在少林寺拜高僧释德禅大和尚为师,研读经书,19岁已成为少林寺史上最年轻的总监坛;1990年自创气功门派“华藏功”,2013年更名为“华藏宗门”;1993年—1995年已在海内外颇具声望;1998年11月20日曾撰文并上书《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建议中共当局政治透明及对政治体制改革,因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等问题而被当局严控,后被刑拘,1999年9月10日被北京警方正式逮捕,2001年11月2日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刑11年,并惨遭狱中酷刑虐待;2010年2月获释后,其恪守信仰理念,再次发声坚称自己“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且力推开展大型慈善活动,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等活动;2011年8月6日曾因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认定其为88世佛教直系传人,并接到多个国际宗教组织的访问邀请,而被当局拒发出境旅游签证;随着中共当局近年来对宗教打压迫害程度的加强,2014年7月29日其再次因政治及宗教信仰因素被珠海市警方以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其住地被查抄;2014年5月18日其被以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四罪名提起公诉;2015年10月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上述四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其宗教派别被定为邪教组织,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其已从广东省四会监狱转送至新疆某监狱服刑。
9、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2001年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0、徐福明:与龚圣亮牧师同案。河南省台前县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多人积极参与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创建和发展活动,在成为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骨干之后,又力促教会活动发展至湖北、河南、四川等多个省市,使该教会不仅在人数达5万信徒,而且在实力上也日趋增强,随引起中共强烈不满和极度恐慌,将华南教会定为“邪教”,其亦在此打击“邪教”行动中遭到严重逼迫打压;2001年8月9日,因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9月4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1、胡勇:湖北钟祥市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龚圣亮、徐福明等人共同组建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是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的骨干成员,并积极力促该教会在活动范围和信徒人数等方面迅速发展,随引起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慌和强烈不满,在把华南教会定性为“邪教组织”的同时,亦对其及其多名教会骨干成员施以严酷的打击;2001年10月10日,因与徐福明等人一起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10月19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2、巩进军:曾因房屋遭遇强拆而上访多年,并屡遭截访,被遣返原籍;2013年11月14日,因长期滞留北京上访,遂被送至黑监狱马家楼关押,后又被遣返原籍,途中其一行四人(均为访民)因遭到黑保安的非人虐待且拘不让饮食,故而在其人身自由及安全被“黑保安”非法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被迫予以正当防卫,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引发刺死黑保安事件(警方称一死一伤);案发后河北省饶阳县警方迅速将其抓捕刑拘,并被关押在河北省衡水市深州看守所;2014年11月28日被正式批捕;2016年1月15日被河北省衡水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其在被审讯时曾遭严重酷刑,仅一天即被电击50余次。目前在河北省某监狱服刑。
13、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人,因笃信伊斯兰教,同时又经常收留流落街头的儿童,宣传和教育他们学做好人、遵守宗教道德,从而碰触到当局的敏感神经;又因中共长期以来对维吾尔人的宗教信仰采取高压控制政策(中共当局相关法规规定,凡私自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属违法行为,凡私自指导、主持伊斯兰教教育属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不仅对进出清真寺的人员实施全面监控,而且对18岁以下维吾尔青少年、维吾尔共产党员进寺礼拜更是予以极力限制,尤其是明令禁止跨村礼拜,限制朝觐,严禁穿“伊斯兰”服饰,禁止学生及公务员按宗教教义习俗封斋等,故而在2008年3月—6月的新疆地区宗教活动大抓捕行动中,在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和尼勒克县竟抓捕了12名伊斯兰教宣传者;在此高压管控下,2008年4月14日,其亦被伊宁市警方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拘,并被指控有向青少年灌输“非法”宗教的行为,属从事以“分裂主义”为目的的非法宗教活动,是“分裂分子”,后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09年3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秘密判处无期徒刑;其代理律师被政府指定。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监狱服刑。
14、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197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伊宁市克拜克玉孜村农民,曾当过木工,维吾尔名Abdurazzak
Shamseden,新疆著名持不同政见者。1994年曾因其胞弟萨迪尔丁·夏木西丁(Sadirdin
Shamseden)发起一个旨在解决维吾尔人酗酒及毒品泛滥等社会问题的民间草根运动(又叫“麦西莱普活动”),其亦参与其中。尽管几年间该运动发展日益壮大,覆盖了几乎整个伊宁周边地区,但终因碰触到中共高层的敏感神经,引起中共新疆当局的极度恐慌,遂遭强力打压;1996年麦西莱普活动被政府明令禁止;1997年2月5日新疆伊宁发生维吾尔族市民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虽被很快强力镇压,但之后伊宁地区的胡迪亚玉孜村又发生了警民冲突,且又有六人被军警枪杀,因其外甥哈穆提•莫哈买提(Hemmat Muhemmet)是警民冲突中死亡青年之一,所以其亦被怀疑参与其中。1998年4月18日被当局抓捕,并被指控与2.5伊宁抗议示威及本次警民冲突有关;1999年7月其被伊宁市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据悉其惨遭刑讯逼供和极端非人待遇;审讯和审判期间,几乎所有人道权利及法律基本权利均被剥夺,既无任何法律代理,又不准与家属见面,其家属不仅没有接到审判日通知,判决书中也无确切审判日期,亲属只是在上诉截止日前三天,才由小道消息获此判决信息。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一监狱服刑。
15、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1969年3月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人,维吾尔名Huseyin Celil,伊斯兰教徒,早期为伽师县农场农民,后为某清真寺主持,加拿大籍公民,新疆地区著名持不同政见者,非暴力政治活动推动者、人权活动家。早年曾因组党罪名而被判入狱,1990年代末刑满出狱,2000年设法逃离中共当局控制,后被土耳其所在联合国难民署接收为难民并于2005年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2006年3月,因探望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岳父母,在更新签证时被乌兹别克斯坦当局无端拘捕,2006年6月,被中国当局以“参与了‘东突解’、‘东伊运’组织的恐怖主义活动”为罪由跨境抓捕回国。2007年4月19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2007年7月1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世界人权组织的强烈呼吁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2016年2月1日其刑期被缩减至15年有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年6月。
(三)有期徒刑:共计347人。
1/ 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年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年6月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刑期再次被延长至2019年6月13日。
2/ 判刑25年,1人:李昌
1、李昌:1940年出生,籍贯不详,原公安部退休干部,原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义务联络人,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退休后于1992年参加法轮功修练,并成为法轮功群体骨干人员,又因为其法轮功身份和1999年参与组织了法轮功4•25 中南海上访请愿活动,会见了时任国家总理的朱镕基,并获得自由炼功保证,遂于7月20日被北京警方拘押;很快又因他是法轮功群体的重要成员,被警方正式逮捕;1999年12月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三罪并罚,秘密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据称,他曾遭遇酷刑,屈打成招,并与王志文等其他几位法轮功成员一同被审,原先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后减刑至18年。目前在北京前进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7月19日。
3/ 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1、陆建华:1960年7月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年5月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年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经秘密审判,2006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4月。
2、李文明:1964年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原名李明义、李明一,原甘肃省兰州机车厂职工,法轮功信仰者,原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99年7月21日,曾因信仰和负责兰州七里河地区法轮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当地警方从工作单位非法抓捕,至6个月后才被释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访,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3个月;2000年5月,曾因参加被迫害致死的兰州法轮功信仰者姚宝荣的悼念,被警方当场非法绑架、劫持,后被送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01年11月—2002年2月,因其获释后又被强迫接受洗脑教育,其不堪受辱虐待而逃离洗脑班,随被警方悬赏通缉;2002年9月,被兰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据悉,其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多次受恶徒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时,因其自幼是孤儿,妻子肖彦红亦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故迄今无人前往探视。目前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9月。
4/ 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2015年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超期关押,2016年1月15日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重判徒刑19年,剥权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其不服上诉,2016年11月28日经新疆乌鲁木齐高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沙雅监狱九监区服刑。刑期至2034年6月25日。
5/ 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随于2009年3月11日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3月10日。
6/ 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1、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年10月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月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9月30日。
2、贡却才培(藏):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年2月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年11月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11月11日。
3、丹增曲卡(藏):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或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年3月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年10月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3月9日。
4、如凯•嘎玛桑珠(藏):1968年5月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 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月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月29日被取保候审;1998年11月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1999年12月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年1月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年2月8日,被正式逮捕;2010年6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的沙雅监狱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刑期至2025年1月6日。
5、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1973年6月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年9月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年1月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月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年5月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年8月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年3月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 “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年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刑期至2023年1月11日。
6、益西曲珍(藏):现年60岁,女,退休医生。因2008年在西藏首府拉萨协助救援受枪伤的示威藏人,遭到中共警方拘捕。同年11月7日被中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方面在审判会上指出,益西曲珍接受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指派的任务及资助,向安全部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间谍罪。藏人行政中央网站指出,正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又名:扎其监狱)中服刑的益西曲珍被捕后遭受警察刑讯逼供,并被关押在卫生条件极差、环境非常恶劣的监狱中,导致营养不良,疾病缠身。曾因身体状况极度恶化,被紧急送医。刑期至2023年。
7/ 判刑14年,6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
1、米玛顿珠(藏):197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定日县人,藏名Migmar Dhondup,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中期在南印度某学院研读商务课程,后返回西藏,致力于为百姓谋福利,在山南和拉萨地区,与当地农民和牧民一起努力改善卫生条件,规划社会发展计划,并呼吁西方人支持和参与这些计划;2008年3月,因在拉萨市3•14事件中参与和平抗议活动而被当局逮捕,同年10月27日,又以“接受西藏流亡政府指派,在拉萨建立地下情报网络,大量复制并散发具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光盘和煽动‘举行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的传单,以及给境外收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等为由,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3月。
2、赵海通:1961年5月22日出生,青海省海西州人,新疆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因长期致力于为新疆地区弱势群体、维吾尔族群体及政治犯、良心犯等维权呼吁,近年来又南下广东,积极与南方各地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等一起参与街头民主运动,举行各种声援举牌和集会活动,故而在所处之地备受民众欢迎;2013年2月21日,曾因前往湖北武汉会见人权活动家秦永敏,惨遭武汉警方的野蛮殴打,差点丧命;2013年4月,曾因努力表达维权公民正当合法的诉求,而不惧风险在广州火车站多次举牌,宣传民主理念,“抗议流氓政府打压民主人士”等;2013年6月,曾因参与声援安徽民主人士张林之女张安妮失学事件,而遭警方强行拘押;2013年8月9日,曾因在新疆吐鲁番市帮助维吾尔族公民进行维权,而被新疆警方刑拘,并被关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2013年9月12日,被新疆警方宣布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年11月7日,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同罪名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乌苏市乌苏监狱服刑。刑期至2027年8月8日。
3、扎西达杰(藏):1984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随于2012年1月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随即遭到中共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多人被打死打伤及上百人被抓;至2012年11月8日,已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扎西达杰亦因积极参与和平示威游行,于2012年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有期徒刑14年。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刑期至2026年3月。
4、南杰顿珠(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由于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年1月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至同年11月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南杰顿珠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于2012年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3月。
1、包国华: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于2015年7月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被抓之前,包牧师曾拒绝金华市宗教局强制整改(实质是拆除)新教堂顶部的十字架。包国华牧师拒绝的理由是-----新教堂的施工、规划手续齐全,不是违法建筑,不应当整改(拆除)。在被拘留后的第8天,2015年8月4日金华日报、浙江卫视以“清廉牧师”的贪婪人生大篇幅报道包国华牧师及其妻子邢文香牧师的所谓犯罪事实。2016年2月25日,包国华牧师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刑期至2029年7月25日。
2、珠扎(藏):现年50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求吉玛乡索日玛村人,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因政治诉求,2008年曾被当局以不详政治罪名抓捕、判刑1年4个月;2016年11月30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阿坝民众举办达赖喇嘛80岁寿辰活动”为罪由,从其僧舍强行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已被正式批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4年,刑期至2030年11月。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
8/ 判刑13年,7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
1、谢长发:1951年10月7日出生,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担任“工自联”领袖,六四之后又到几所学校讲演,谴责和抗议当局的暴行,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实际执行2年;1998年春,曾因和潘明栋想借庆祝朱镕基当选总理之名发动游行而被拘留;同年又因与湖南其他异议人士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南筹委会”而被再次拘留;自2002年始,坚持每年定期召开集会,并与其他省市民运人士进行联络和对经济困难的人士予以资助。2005年,曾撰写《中国民主党宣言》、《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对谬论》、《昭告海外同胞书》、《民主问题问答》、《中国民主党之歌》等多篇文章,并修改浙江版本的《中国民主党党章》和筹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四川5•12汶川地震之后,因撰文批评地震引发出来的豆腐渣校舍问题,遂于2008年6月26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刑拘;7月31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9年9月1日,被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湖南第一监狱服刑。近期狱中遭酷刑殴打虐待。刑期至2021年6月25日。
2、赤杰(藏):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孟庆村村民,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3年9月以来,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其所在村落的藏民亦因为参与了公开抗议和示威活动,遂遭到当局的严酷打压,并很快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积极参与孟庆村反政府秘密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年3月,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
3、次成加材(藏):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又名次成坚参,笔名“秀真”,前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僧人,前西北民族大学中文文学专业学生,西藏知名青年藏汉双语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1年进入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为僧,学习藏传佛教知识,截止2009年,曾先后在色达五明佛学院及德格协庆寺等多个寺庙进行过深造,并在此期间勤耕不缀,于2007年出版发行《雪域悲歌》、《雪域命运》等多部藏文著作;2009年底还俗进入西北民族大学攻读中文文学写作专业,2012年在该大学与其他同学联合创办了《新一代》藏文杂志,担任主编,同时,他还在藏人文化网开设的“秀真博客”里,用中文撰写过多篇文章,其中著名的有《丑陋的拉萨》、《那一夜》、《那些年、那些事》等等;2013年5月,因其多次在大学里举办各种被政府视为非法主题的讨论会,触及了当局的敏感神经,随被当局开除学籍,同年6月返乡后又开办了一所业余学校,向家乡青年进行免费藏汉双语教学。2013年9月28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被警方指控在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和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稳定”、“公开发表非法言论”之嫌,遂于同年10月11日被警方拘捕并抄家;2013年10月28日,又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3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10月10日。
4、泽让旦真(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年3月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年8月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4年3月15日。
5、郭洪伟: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人权捍卫者。原是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发电厂职工,遭冤假错案报复陷害 ,入狱五年,逼迫上访十年至今未果。2015年3月被构陷涉嫌“寻衅滋事”遭逮捕,2015年8月18日上午,郭洪伟、肖蕴玲被“敲诈吉林市公安局”一案在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法院开庭审理。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10月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律师及家属寻人无果。后得知郭洪伟狱中遭遇酷刑,身体状况恶化被送医院。之后于2015年11月10日开庭,2016年2月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3年。刑期至2028年3月。
6、洛桑曲达(藏):西藏安多阿坝县格德寺僧人。中共当局最初在阿坝等地开展“爱国爱教”运动时,他就曾表达不满,并在县政府前张贴文字进行抗议,当时被判处了5年徒刑。出狱后于2008年参与当地的和平抗议活动,呼喊出达赖喇嘛返回西藏的诉求,2009年9月25日被中共警方再次抓捕,约一年后被阿坝县中级人民法院指控“煽动分裂国家”、“代领民众开展示威”,遭判13年有期徒刑,现在四川省绵阳监狱中服刑,近日获悉其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严重问题。刑期至2022年9月24日。
7、洛桑克珠(藏):现年44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贾柯河牧场人,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2011年曾因政治诉求被当局抓捕、判刑3年,后因当时在狱中受虐严重,导致罹患重病而被提前释放,后经由家人、亲友自筹经费,让其住院长时治疗,才得以转危为安。2016年11月30日被警方突然从其僧舍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因被指控涉嫌“在微信建立组群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特别收集长寿祈愿文持诵及持咒数量”而被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3年,刑期至2029年11月29日。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
9/ 判刑12年,11人:李必丰、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夏霖、洛桑格培(藏)
1、李必丰:1964年3月3日出生,四川省绵阳市人,诗人、小说家,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一监狱、第三监狱服刑;1998年曾因替“中国人权”(China Human Right)调查四川绵阳纺织工人的罢工情况,被当局以“经济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三监狱、雅安监狱、名山监狱服刑;2011年9月,当局指控其涉嫌当地一家上市公司:四川沱牌舍得酒业集团的经济纠纷案,再次被以经济罪名拘押;2012年11月19日被四川省射洪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6月26日经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其被以“合同诈骗罪”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据悉,其本次被判与当局认为他资助异议人士廖亦武出逃德国有关。目前四川省金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年9月。
2、齐崇怀:1965年2月7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笔名齐崇淮,曾任《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站长、《法制早报》事业发展部山东部主任,《法制周报》及《记者观察》等特约记者,著名“反腐记者”,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在国内外媒体和互联网上匿名发表揭露滕州市委腐败现象及欺压百姓的报导,因此得罪利益集团,2007年6月25日,被山东省滕州警方带走,次日被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招摇撞骗”罪由拘留;8月2日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正式逮捕;据称,其在被审判前,曾遭到警方的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2008年7月24日,被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经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然而,2011年在其即将刑满出狱之际,2011年5月4日,山东省滕州市当局又一次指控其涉嫌“敲诈勒索和职务侵占罪”,于是,2011年6月9日山东省滕州法院再次对其案进行审理,最终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连同之前2007年已经判处并服刑届满的4年,累计判刑13年,实际执行12年;目前在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滕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6月24日。
3、张少杰:1965年12月30日出生,河南省南乐县人,前河南省南乐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基督教协会会长,第九届南乐县政协委员,南乐县基督教会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身为牧师,经常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解难,尤其是当信徒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均想法给予及时的帮助与维权,随在当地备受信徒的喜爱,但这种行为却与政府某些人的利益发生冲突,随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和忌恨;2013年11月16日,被南乐县警方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前提下强行从教会带走,其两个胞妹在众人的陪同下前去公安局要人,也被警察强行带走,其余人等亦遭警方堵截和殴打,之后才得知张少杰已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同年11月22日,又被追加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批捕,但在起诉书中又显示将“妨害公务罪”变更为“诈骗罪”;2014年7月4日,终被河南省南乐县法院以“诈骗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此前曾先后被羁押在河南省南乐县看守所和濮阳市看守所;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第二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11月15日。
4、卞丽潮:1966年出生,河北省人,原河北省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教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和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警方长期监控;2012年初,因中共当局通过监控手段得知有法轮功学员从事光盘盒生意,遂于2012年2月25日,统一部署,以“大案”“要案”为目标,在河北、辽宁、山东等十数个省份集结各地国保、“610”派出所警员,按照监听查获的名单,野蛮逮捕了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卞丽潮亦因法轮功学员身份而被河北省唐山市警方刑拘;逮捕刑拘期间,多次遭遇严刑逼供,其妻女受到严厉威胁,其家被抄,且家中做生意用的流动资金(注:其被抓走时,家中约有十几万元现金,尚未来得及存入银行)竟被警方非法侵占,并以开假单据方式诱骗其妻签字,谎称是法轮功资金,以示为“证据”;2012年7月26日,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以“信仰、修炼法轮功邪教”为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2年。最初在河北省保定监狱服刑,因其不堪忍受狱中酷刑折磨(注:狱方每天会派4个狱警带着3个犯人对其进行轮番“包夹”监控、折磨),致其心脏病等病情严重恶化, 2013年1月6日起转到河北省石家庄第四监狱第八监区服刑。刑期至2024年2月24日。
5、仓央嘉措(藏):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人,藏族僧人,那曲地区索县赤多乡珍达寺(又称直达寺)诵经师、财务主管,中国在押良心犯。2014年3月,因中共当局发现西藏那曲地区索县有人利用手机和微信传播所谓 “禁止材料”(如转发印有达赖喇嘛的图片、传播涉及民族尊严的歌曲及透露被封锁的地方消息等),且在围墙上喷涂“西藏独立”等字样,遂展开大规模抓捕行动;3月6日—28日,多名当地僧侣及村民被当局以莫须有罪名拘捕,多数人长期下落不明,仓央嘉措亦于2014年3月17日被当地警方从寺庙驻地抓走,后以涉嫌“与境外联系”及“煽动他人反政府”罪由刑拘;2014年10月1日,被当局以“向外界保持联络”和“鼓励该寺年轻僧人反抗中国政府活动”等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2年。目前被羁押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刑期至2026年3月16日。
6、仁增次仁(藏):1974年出生,藏族,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人,藏族政治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8年3月18日,曾因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藏人的传统风俗炜桑仪式上发表自由言论,呼吁藏民敢于向中国当局表达诉求,要求让西藏获得自由和迎请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高呼“西藏要独立”、“允许我们的根本上师返回故土”等口号,并随当地藏民示威游行至乡政府,该游行遭到地方当局的极力阻止和驱散,随于2008年4月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等为罪由刑拘,后被逮捕,并在被超期秘密关押一年之后,于2009年5月18日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据悉,其在关押、审讯期间,曾遭到酷刑折磨,而其家人及子女的生活陷入极大困境之中。目前在甘肃省天水市某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4月。
7、邢文香: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包国华的夫人,于2015年7月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2016年2月25日,邢文香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刑期至2027年7月25日。
8、王立芳:王复春的母亲。因竞选村长,原天津下辛庄村恶霸村长黄双来对村民王复春参与竞选恨之入骨,多次带领亲信打手到王复春父母家逼其退选,二老也曾多次报警警方不管。2012年5月12日夜间11、2点钟,黄双来带5人夜闯王国廷家,暴力威胁王国廷,不准其子王复春参选村长,与闻讯赶来的王复春及众村民发生冲突,黄双来等三人被殴致死。该案2013年9月13日一审,天津一中院将“聚众斗殴罪”改为“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复春、王国廷、村民衡庆杰死刑,王立芳被判12年有期徒刑。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通过并执行。王立芳刑期至2024年5月12日。
9、姜伟: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女学员。姜伟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1999年10月被非法劳教三年;2004年9月被非法判刑八年;期间她被迫离婚、遭受酷刑,被关精神病院,被摧残得了胃癌。2015年11月9日,姜伟再次遭绑架,半年后又被非法判刑12年。刑期至2027年11月8日。
10、夏霖:贵州省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维权律师。曾因为人公义正派、代理案件认真有效而在业界有较高知名度;近年来,曾代理过包括艾未未、冉云飞等案在内的多起敏感维权案件;2006年8月—2007年4月,曾为北京市小贩崔英杰杀死城管李志强案做免费辩护律师;2009年5月,曾为刺死官员女服务员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案做代理律师;2009年6月,曾与人权律师浦志强一起为地震义工谭作人辩护;2014年人权律师浦志强被中共当局抓捕时,曾为其备选辩护人之一;2014年11月8日,因其为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负责人郭玉闪被捕案担任辩护人而被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随后被以涉嫌“赌博”和“诈骗”罪刑拘;2014年12月15日又被以涉嫌“诈骗罪”正式逮捕;2015年5月16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因证据不足曾被延期三次;2016年6月17日,其案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至2016年9月22日,被该法院经一审以“诈骗罪”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2万元。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26年11月7日。
11、洛桑格培(藏):现年29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二大队人,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曾因政治诉求于2011年5月被当局抓捕并被判刑3年,至2013年12月底被提前数月释放;2016年11月30日被警方突然从其僧舍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被警方指控涉嫌“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而被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至2028年11月29日。据悉,其直到一个月前仍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且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
10/ 判刑11年,5人:刘晓波、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
1、刘晓波:1955年12月28日出生, 吉林长春人,中国作家、文学评论家,原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独立中文笔会第二届及第三届会长,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1989年参与天安门学生民主运动,于1989年6月6日被拘捕,同年9月被开除公职,并于1991年1月被中共当局判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后因说服学生撤离广场被作为“重大立功表现”而免予刑事处分,予以释放;1996年曾因拟与王希哲联合发表《对当前我国若干重大国是的意见》(又称《双十宣言》),于10月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后以“扰乱社会秩序”被处劳动教养3年;2008年,再次因联署《零八宪章》 而被捕,2009年12月25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2月7日。
2、王登朝:1974年6月27日出生,陕西省武功县人,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三级督警,曾任深圳市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民主活动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因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准备组织一个为纪念孙中山逝世87周年而做的民主宣传活动,而于3月12日被拘押;随后又指控他在2011年负责深圳大运会保安工作时,涉嫌虚报保安人数贪污283万元,被深圳警方正式逮捕;2012年11月底,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以“贪污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3年经二审改判,“妨害公务罪”被取消,贪污数额被减为80万元,刑期减至为11年有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深圳巿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3月11日。
3、仲周(藏):1955年出生,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尊珠”,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年3月16日,因其协助侄子兼徒弟、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为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抗议中共政府对藏人的强权高压统治,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同时,因其担心当局野蛮抢夺自焚尸体,而将自焚后的彭措转移隐藏到格尔登寺内,由此引发中共军警与当地僧人、藏人的激烈对抗和冲突;2011年4月,其随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抓捕,并被以“安排转移、藏匿彭措达11个小时之久,导致彭措因为体表大面积烧伤、延误救治而死亡”为罪由刑事拘留;2011年8月30日,被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2年4月。
4、王喻平:因从事民主活动于2012年11月8日被中共国家安全部越境到泰国绑架回国(他们未出示任何证件和宣布任何理由),第二天国安部在北京机场将王喻平交给公安部门的国保,由国保接着押送回武汉,旋即秘密关押于湖北省天门看守所,后又秘密转至荆州市荆州区看守所,期间长达2年又2个月既不通知家属也不让王喻平自己请律师。王喻平在被关押期间遭遇非人的虐待殴打与折磨。2014年12月30日此案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2015年1月8日判处“王喻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6年3月4日王喻平从江北监狱转到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8日。
5、吕耿松:1956年1月7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前浙江省高等公安专科学校教师,独立撰稿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重要成员,人权活动家,人权捍卫者。2007年8月24日因言获罪被抄家拘捕,并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看守所;2008年2月5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1年8月23日刑满获释。出狱后因仍持守民主理念,关注民主宪政建设,帮助访民维权,遂遭到中共当局严密监控和恶意打压;2014年5月12日被杭州市警方抄家、传唤;同年7月7日被杭州市警方以涉“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8月13日被杭州市检察院转正式批捕;2016年6月17日被杭州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11年,剥权5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11月下旬经浙江省杭州市高级法院二审宣判,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5年5月11日。目前在浙江省湖州市长湖监狱服刑。
11/ 判刑10年6个月,3人:景春、陈树庆、魏永汉
1、景春:1954年7月2日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吉林省磐石市安乐乡村民,维权冤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1996年9月6日,曾因与同村另一村民发生的一次冲突而被警方于次年5月28日刑拘,并关押在磐石市公安局东山看守所,遭受严刑拷打;1997年6月2日,被当地法院利用虚假证据,在未开庭的情况下,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赔偿伤害人医药费1711.97元;后经其妻刘金艳多次维权上诉,法院才不得不改判其无罪,并于1997年9月8日将其释放;获释后,因其就被枉法关押一年一案依法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遭到法院无理拒绝,遂被迫走上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多次遭遇到地方当局的打击与迫害,身心俱损;2013年底,因其再次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诉求,随被 磐石市警方于2014年3月6日强行抓捕,并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被刑拘,关押于吉林省磐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8月,被吉林省磐石市法院宣布重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4年9月18日—11月26日,经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9月5日。
2、陈树庆:1965年9月26日出生,浙江省富阳县人,自由撰稿人,1999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负责人之一,人权活动家,89学生。2014 年5月—8月,因其多次参与民主活动,并参与联署呼吁释放包括异议人士吕耿松在内的大陆被拘捕人士,随遭到当局报复性打压,并被警方两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传唤;至2014年9月11日,终被杭州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刑事拘留;2014年10月21日,被杭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5年9月2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未判决。经延期与退侦后,此案于2016年6月17日下午宣判,陈树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刑期至2025年3月10日。
3、魏永汉:1950年代出生,广东省海丰县人,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民代表。2011年9月曾因所在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民不满当局私自非法变卖村民土地,获利9亿元且被村干部分摊,从而引发举世关注的乌坎事件,又因乌坎村民多次举行大规模维权游行示威,推行村民民主选举制度,并与警方几次爆发大型反抗冲突,遂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70余人被抓、被通缉,其亦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首要分子。2016年9月13日被网上通缉,2016年9月21日被陆丰县警方拘捕,后转正式逮捕,并被指控与维权代表李楚卢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2016年12月17日其案件在广东省海丰县法院开庭受审,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海丰县公安局看守所。刑期至2027年3月20日。
12/ 判刑10年,19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阿珠洛吾(藏)、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
1、刘贤斌:1968年10月2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四川省遂宁市人,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组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1991年4月15日曾因积极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六四屠杀后仍坚持民主理念而被北京警方逮捕,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释放。1998年10月始,曾因继续从事民主自由活动,并与其他民主异议人士共同组建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而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于1999年7月7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同年7月14日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四川省遂宁市看守所;1999年8月6日,被遂四川省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年11月6日,获减刑释放。出狱后,因不改初衷仍积极投入各种民间维权活动,多次撰文发声呼吁中共当局进行政体改革,批评四川2008年“5•12”地震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声援为揭露真相而入狱的维权公民谭作人和黄琦,并发起要求释放维权公民陈云飞的黄丝带行动等,从而引发中共当局恐慌和报复性打击;2010年6月28日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0年7月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于遂宁市看守所;2011年3月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目前在四川省第一监狱(南充市高坪区)服刑。刑期至2020年6月27日。
2、陈西:1954年2月29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原名陈友才,贵州著名民主异议人士,《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学潮”期间曾因组织《沙龙联谊会》,成立“贵州爱国民主联合会”声援六四,而当局被判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5年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贵州分部”,并公开要求中共平反六四而再次被捕入狱,1996年3月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在贵阳监狱服刑。2005年出狱后,继续从事推动民主、人权和法治建设活动,并与贵州省其他自由民主异议人士共同举办“贵州首届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同年10月5日,陈西还与另外三名研讨会成员依法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地方人大代表,但时隔两月之后,贵州省民政厅竟为此颁布了《关于取缔"贵州公民人权研讨会"的决定》。2011年11月29日第三次被警方逮捕,理由是他在境外网站发表的文章有煽动内容, 并于同年12月26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贵州省兴义市贵州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备受官方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家人,且其妻每次往返800公里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刑期至2021年10月。
3、李铁:1959年3月29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笔名:华汉武,九鼎煲汤,网络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撰写文章在网上发表,以期推动民主、宪政国家和直接地方选举,并积极参与深圳等地的维护公民宪法权利活动,多次参与发起在苏州举行的网友公祭林昭活动。2010年当其再次前往苏州参加公祭林昭活动的过程中, 9月15日,被武汉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10月22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理由是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人以尊严为天》等13篇文章,其目的是“以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其具体行为表现是“参加三至五人集会、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党派,和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2012年1月18日,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湖北省黄岗市陆口镇鄂东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患有高血压,且一直受到官方严格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其女儿、母亲每次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刑期至2020年9月14日。
4、郭泉:1968年5月8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大陆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中国在押政治犯。2007年曾因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国进行宪政改革,宣布组建“中国新民党”,主张在中国实行多党制和军队国家化等,遭受到中共当局的打压,2007年12月6日,被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以违反宪法和教师法为由撤销其副教授职务,调任资料员。2008年5月,又因撰文批评中国政府处理四川地震的方式不当而被拘押10天。2008年11月13日,再次因其在网上发表300多篇名为《民主先声》的文章,其中涉及组成以宣传民主思想为目标的新民党,以及提出以不合作方式进行公民行动的蓝色运动倡议等内容,被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2009年10月16日,被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南京浦口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11月12日。
5、洛桑次仁(藏):1982年出生,西藏自治区人,藏族,中国在押良心犯。2008年曾因参与西藏自治区拉萨“3•14”事件而被当地警方抓捕,并被拉萨市警方指控:与“境外势力勾结”,将藏人自焚信息外传给印度藏人,涉嫌接受“来自境外势力的指示”,遂在刑拘后不久即被警方正式逮捕;2008年4月29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悉,其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法庭未能出示任何有效证据以证明其所犯罪行,同时其聘请律师权也被剥夺。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3月。
6、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1981年7月6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维吾尔族,音乐人,露水娱乐在线网(http://xabnam.com
)创办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其在大学期间主修广告设计专业,又兼业余酷爱音乐,故自2000年起进行网页设计,曾设计推出新疆《无花果》、《地亚尔》和《露水娱乐在线》优秀娱乐网站,2005年,又设计制作了《艾尔肯音乐网》;2009年,因被中共当局指控在网上发布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话题,并参与策划,2009年8月7日,遂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0年7月2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监狱不明。刑期至2019年8月6日。
7、姚文田:1941年出生,祖籍不详,现居香港,原香港晨钟书局负责人,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出书人,中国在押政治犯。自长期在香港从事出版业以来,因其曾多次出版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及部份被中共当局视为禁忌的书籍,如大陆公知作家于建嵘、秦晖、陈志武等撰写的《中国大呼吸——十大学者论国家战略与民族使命》,流亡美国的89民运人士封从德的《六四日记》,中共前体制内改革派李锐、胡绩伟和谢韬合著的《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12位老共产党人的反思》,旅美流亡作家余杰的作品《影帝温家宝》、《河蟹大帝胡锦涛》等等,遂一直被中共当局视为需要打击的异类,其所在出版公司已被赫然列入中共宣传部门需要专项打击的“黑名单”中。2013年始,作家余杰的新作《中国教父习近平》封笔,并已商定由香港晨钟书局于2013年4月出版发行,此项合作再次触及到中共当局敏感而脆弱的神经,遂于2013年10月诱使他从香港携带七瓶经过改换标签而未经申报的化工品,从罗湖口岸入境,之后在罗湖区与一名张姓人士交接时,被罗湖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截获,随后被深圳警方以“携带违禁品” 罪由而拘捕,并被羁押于深圳市某看守所。2014年3月3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始对其案件予以开庭审理,至2014 年5月8日,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目前服刑监狱不明。据悉,其健康状况极差,患有心脏病和哮喘病,并在被拘期间多次晕倒。刑期至2023年10月。
8、昂扎(藏):1960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1980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年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处以重刑,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严打措施;在此背景下,昂扎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年11月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家里召开会议”等罪由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
9、日赛(藏):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年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日赛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年11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昂扎家里参加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
10、玉杰(藏):1987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前比如县公安局公安警务人员,商人,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5年被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公安局录用, 7年后终因对其所从事的公安警务工作失望而于2012年主动辞职,并在比如县城经商;2013年9月以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以及自2013年9月28日以来在比如县多地发生的示威抗议、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公开发表非法言论”的罪名为由,于10月12日被警方拘捕; 2013年10月28日,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0月11日。
11、索南达夫(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年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年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索南达夫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以及与境外势力有染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2年。
12、赤列(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年1月23日(注:当日是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抗议示威活动;但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截止同年11月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其本人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很快被警方以“参与抗议示威活动”为由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在示威活动中实施打砸和抢夺财物”为罪由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2年。
13、罗让才让(藏):1981年生,四川省阿坝县牧民。中共当局指控其叔叔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15日罗让才让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至2022年8月14日。
14、旦纯(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年3月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具体实施自焚;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年8月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3月。
15、索朗扎巴(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7日,指控藏人索朗扎巴加入西藏青年会,并接受该组织指派的任务,在拉萨所谓“3•14”事件前后,搜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构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18年。
16、索朗次旦(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7日,对藏人索朗次旦指控,接受西藏前政治犯九十三运动指派的任务,收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搆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18年。
17、李雪:山东胶州法轮功学员。一家人因信仰被迫害多年。2015年5月28日,李雪及其母亲宋桂香通过快递分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15年9月16日上午,以阜安派出所负责人想找她们母女“谈话”的名义将宋桂香、李雪骗至派出所,然后羁押于青岛普东看守所进行迫害。2015年12月1日,李雪被判10年重刑,现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9月15日。
18、阿珠洛吾(藏):西藏康区理塘牧民。2007年8月1日,西藏康区理塘牧民荣杰阿扎在当地的一场赛马会上,公开表达了对达赖喇嘛的尊崇后,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遭捕,服刑8年后于去年获释。荣杰阿扎当年被捕后的第二天,理塘藏人阿珠洛吾和贡谦两人,也被指控散发文件、向外泄露国家机密而遭捕。贡谦被判处9年徒刑,2016年8月22日刑满,但当局因惧怕民众们集会迎接他,所以在21日深夜12点将他悄悄释放。与他一同遭捕的阿珠洛吾是荣杰阿扎的侄子,同样被控向外泄漏国际机密,而遭判10年有期徒刑,目前仍在狱中。刑期至2017年8月22日。
19、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1954年左右出生,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旺达镇乌雅村人,又称乌雅•朱古(即转世喇嘛)洛桑丹增仁波切,早年曾在阿里地区任职导游和司机,后成为西藏左贡寺高僧。曾因经常到西藏的左贡县左贡寺劝导僧俗民众停止供奉所谓的“朵杰凶天”,而要为西藏民族的长远理想和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健康长寿着想,并鼓励藏人努力保护、发扬民族宗教与文化等,受到藏人僧俗的广泛爱戴和尊敬,随招致中共当局的恐慌和严酷打压;2014年6月,其在西藏拉萨市被左贡县警方抓走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2014年12月初,被西藏自治区左贡县法院以“追随达赖分裂集团”、“劝诫、蛊惑地方藏民停止修供凶天”等为罪由,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4年6月。服刑监狱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