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安徽滁州胡家大楼位于琅琊区遵阳街153号,建于1924年,共17间,美轮美奂,离醉翁亭八里之遥,相映成趣,被列为文物予以保护。胡家大楼见证滁城风云百年,诉说胡家创业的艰辛。八旬老翁胡家铭(胡家后人)在此居住,累遭驱赶。令人心酸不已,唏嘘不已。
2017年2月8日,滁州市琅琊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向胡家铭送达了《通知书》,责令胡家铭在12月12前搬出胡家大楼,逾期不搬出将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胡家铭认为,该征收办所制作的通知书,无异于最后通牒,明显违法:
首先,该通知书既没有发文字号,也没有签署日期,违反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征收办制作法律文书如此草率,其违法行政可见一斑;其次,未经法律授权,征收办无权作出该通知;再次,胡家铭所居住的胡家大楼,系本人继承所得的财产,有加盖印花税的房契为证,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胡家铭的财产。最后,征收办所谓“后果责任自负”系威胁语,而非法律依据。
2017年2月8日,胡家铭向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征收办作出的通知。并希望琅琊区人民政府公正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胡家后人的合法权益。
胡家大楼系胡庆森(1863-1939年)建造,丹楹刻桷,不同凡响,且为当地一景。胡家后人引以为豪。1958年,因当时政策规定,对胡家人的住房进行了限制,该老宅成为政府经管房,产权当属胡家所有。1962年,胡家大楼的两间,由胡家铭继父胡玉藻自住,据政府工作人员说,剩余15间房作为私房改造,自1960年每月交给胡家租金9.66元,这也说明胡家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但1966年6月后,胡家再没有收到租金。胡家铭感到莫名其妙。此后,胡家铭多次向政府部门要说法,未果;上访近40年也无果。
胡影蒂(胡家铭之女)手机:13851946080 ;1835501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