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7年2月28日)上午10:06进长沙市第二看守所准备会见谢阳。向值班人交律师会见手续时,该 值班人说要我到二楼找看守所的尹所长。去看守所前我打胡副所长留给我的手机号码无人接听(之前胡说会见前先与他联系)。
我跟尹姓所长亮明我要会见谢阳,尹说谢阳不能见,有人正在提审。我说下午能见吗?尹说下午也不能见,这几天都不能见,他们都已经预约了,这几天都要连续提审。
问他是那个部门在提审。尹说是专案组。我说:"好,那你48小时内安排我会见,我在长沙等。"尹说"48小时给你答复。"我说:"不,不是答复,而是48小时内安排我会见!48小时内安排会见法律是刚性规定"。尹说他会跟有关部门沟通答复我。
我最后提醒他说:"安排我会见不是新闻,不让律师会见肯定是新闻!连续提审不是阻挠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的法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