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3月27年,本网获悉:苏昌兰煽颠案和陈启棠煽颠案两案将于3月31日上午在佛山中院宣判。
据刘晓原律师:“今天(2017年3月27日)苏昌兰被羁押已两年五个月(2014年10月27日刑拘),陈启棠(天理)是2014年11月25日刑拘,已被羁押两年四个多月。上午,终于等来佛山中院要对苏昌兰煽颠案和陈启棠煽颠案作宣判的通知。书记员称,3月31日上午对两案宣判,上午九时开庭宣判苏昌兰案,之后,开庭宣判陈启棠案。”
苏昌兰是在2014年10月27日佛山南海区警方以其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她带走,随即又以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一年多后,在2015年11月12日案件被起诉至佛山中院,2016年4月21日开庭审理。苏昌兰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在三个月审限内未开庭审理,佛山中院称报广东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之后四次报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审限(每次三个月)。这第四次延长的审限要到5月12日届满。此前,辩护人多次申请取保候审都被法院以有社会危险性为由拒绝。苏昌兰案的案情并不复杂,起诉书指控苏昌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文章三篇、微信三条。
陈启棠(天理)是2014年11月25日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4年12月31日被逮捕。随后,当局以各种方式拖延审判,2015年5月29日,案件移送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7月14日,案件第一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015年8月13日,案件重报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9月29日,案件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015年10月29日,案件第三次重报检察院,在一个半月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时,2015年12月8日,佛山市检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2016年3月8日经广东省高院批准,对陈启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延长三个月审限。一年多以后,2016年4月21日才开庭审理。其案件拖延情况与苏昌兰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