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

苏昌兰煽颠案和陈启棠煽颠案两案将于3月31日上午宣判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327年,本网获悉:苏昌兰煽颠案和陈启棠煽颠案两案将于331日上午在佛山中院宣判。

据刘晓原律师:“今天(2017327日)苏昌兰被羁押已两年五个月(20141027日刑拘),陈启棠(天理)是20141125日刑拘,已被羁押两年四个多月。上午,终于等来佛山中院要对苏昌兰煽颠案和陈启棠煽颠案作宣判的通知。书记员称,331日上午对两案宣判,上午九时开庭宣判苏昌兰案,之后,开庭宣判陈启棠案。”

苏昌兰是在20141027日佛山南海区警方以其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她带走,随即又以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一年多后,在20151112日案件被起诉至佛山中院,2016421日开庭审理。苏昌兰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在三个月审限内未开庭审理,佛山中院称报广东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之后四次报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审限(每次三个月)。这第四次延长的审限要到512日届满。此前,辩护人多次申请取保候审都被法院以有社会危险性为由拒绝。苏昌兰案的案情并不复杂,起诉书指控苏昌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文章三篇、微信三条。

陈启棠(天理)是20141125日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41231日被逮捕。随后,当局以各种方式拖延审判,2015529日,案件移送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714日,案件第一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015813日,案件重报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929日,案件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0151029日,案件第三次重报检察院,在一个半月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时,2015128日,佛山市检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201638日经广东省高院批准,对陈启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延长三个月审限。一年多以后,2016421日才开庭审理。其案件拖延情况与苏昌兰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