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宏财,多年来我和我妻子因控告举报灞桥区政府违法征用农耕地,毁田挖沙非法敛财,造成豪坑遍野,土地闲置荒芜遭破坏;在西安市民生活饮用水源地Ⅱ级保护区非法规划,设立灞桥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倾倒工业废渣和建筑垃圾,以图收费牟利,建设污水处理厂,导致水源地被严重污染;以及灞桥街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私建高端大气上档超标的楼堂馆所的违法违纪问题,不但无人查处,反而是我们举报者夫妻二人反遭多次打压报复。
迫于无奈,我和妻子魏碧侠于2017年2月27日赴京上访,于2017年3月2日被强行截访回家。灞桥街办的领导骗我说,回家就给我解决问题,但直至3月8日,仍不见街办领导的影子,且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一怒之下,我和妻子魏碧侠于2017年3月9日再次辗转来到北京上访。
现被灞桥区信访局副局长杨保国、灞桥街办副主任肖栋、方家村副村长方白兔、村打手王高峰、村委会委员胡增文、村二组组长方红卫等十余人软禁在北京市佑安门外莫太酒店内,不能外出。请求各界朋友关注声援。
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办方家村村民 赵宏财
电话:13119158695
2017年3月11日
附 以前有关情况的文章
1、西安灞桥村民维权护地再次遭难
2010年10月19日晚上11点多,西安市灞桥区滨河湿地公园项目部一辆大型挖掘机闯入我们家的承包地,碾压挖坏我们家的承包地,还在我们家的承包地里堆土、倾倒建筑垃圾。这块地刚收了玉米种上麦子。我和我妻子魏碧霞到现场挡住挖掘机,并打110报警。110警察到现场后说;“土地违法不属于公安管辖,你到土地局举报。”随即离去。我回家取照相机,我妻子在现场继续挡着挖掘机的去路,这时候来了项目部的两个打手,强行把我妻拉开并摔倒在地,我妻不屈服,爬起来又挡在挖掘机前,这样反复了六七次,我妻被摔到六七次,等我再次赶到现场时,我妻已侧卧在挖掘机履带上,说头疼、头昏,呕吐。我问明情况后气得砸破了挖掘机的一块风挡玻璃,并再次打110报警。
警察再次到达现场前,当场行凶的两个打手跑了,警察到场后,另有一个打手竟然当着警察的面指着我嚣张地说:“如果是你来阻挡的话,就把你活埋在这儿!”警察当时没收了挖掘机的钥匙,当晚对挖掘机驾驶员进行了询问笔录,今天早上对我进行询问笔录。
经灞桥区人民医院确诊,我妻病症为高血压、脑梗塞,当即住院治疗。
近一年来,灞桥区政府和灞桥街道办事处强行征用我们村的农田,毁田挖沙卖钱,挖沙后形成的大坑又收钱填埋垃圾,已破坏耕地230余亩,并严重污染了西安市市民饮用水的水源。从1994年起我就不断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举报政府官员包括苛捐杂税、倒卖土地等在内的许多违法行为。为此,我妻在2009年1月6日上午被地痞流氓打伤一次,造成残疾。
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道办事处方家村村民 赵宏财
2010年10月20日
2、赵宏财保护土地反遭灞桥警方拘留罚款
2010年12月15日下午,灞桥公安分局灞桥派出所把我丈夫赵宏财叫去,我也一同跟了去。灞桥派出所的警察王小行向我们出示了对我丈夫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我丈夫“阻挡施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决定对我丈夫拘留十天,罚款500元。我找到派出所分管治安的副所长,说这个处罚决定不公平,没道理,要求撤销。副所长说有意见可以提出复议,也可以提出行政诉讼,但现在必须执行。当下,我丈夫赵宏财就被拘留,送到了西安市第二看守所。第二天,看守所叫我去缴了270元生活费和杂费,但不允许我见我丈夫。至今我们拒绝缴罚款。
共产党领导下的和谐社会,竟有这样的事摊在我们头上!
2010年10月19日晚上11点多,西安市灞桥区滨河湿地公园项目部一辆大型挖掘机闯入我们家的承包地,碾压挖坏我们家的承包地,还在我们家的承包地里堆土、倾倒建筑垃圾。这块地刚收了玉米种上麦子。我和我丈夫到现场挡住挖掘机,并打110报警。110警察到现场后说;“土地违法不属于公安管辖,你到土地局举报。”随即离去。我丈夫回家取照相机,我在现场继续挡着挖掘机的去路,这时候来了项目部的两个打手,强行把我拉开并摔倒在地,我不屈服,爬起来又挡在挖掘机前,这样反复了六七次,我被摔到六七次,等我丈夫再次赶到现场时,我已侧卧在挖掘机履带上,头疼、头昏,呕吐。我丈夫问明情况后气得砸破了挖掘机的一块风挡玻璃,并再次打110报警。
警察再次到达现场前,当场行凶的两个打手跑了,警察到场后,另有一个打手竟然当着警察的面指着我丈夫嚣张地说:“如果是你来阻挡的话,就把你活埋在这儿!”警察当时没收了挖掘机的钥匙,当晚对挖掘机驾驶员进行了询问笔录,第二天早上对我丈夫进行询问笔录。
经灞桥区人民医院确诊,我因被摔打受惊吓,病症为高血压、脑梗塞,当即住院治疗。十天的住院治疗费共计4900多元,至今得不到项目部的赔付,我们也没有听说派出所或任何部门对项目部进行了追究处理,反而是我们保护耕地、维护土地承包权的受害方被警方拘留罚款,我们保护的耕地被肆意毁坏挖沙,天理何在?失去耕地,我们靠什么活?
我们没有见到过任何改变我们承包的耕地的用途的国家土地管理机构的批文,也没有、也无权随意与任何机构、单位签订土地出卖或出租的协议。项目部破坏我们家的承包地,是公然侵犯我们的土地承包权,公然破坏耕地的违法行径,我们予以阻挡,是天经地义的事,怎么能是“阻挡施工”?不查处制止强盗,反而迫害我们保护土地、维护正当权益的受害者,这不是保护掠夺、保护强盗吗?难怪项目部的打手在警察面前能那么张狂,有官员参与、保护,有警察保护嘛!这成了什么世道!
近二十年来,我们村及周边村子的土地屡屡遭蚕食破坏,特别是近一年来,灞桥区政府和灞桥街道办事处强行征用我们村的农田,毁田挖沙卖钱,挖沙后形成的大坑又收钱填埋垃圾,已破坏耕地230余亩,并严重污染了西安市市民饮用水的水源。从1994年起我们就不断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举报政府官员包括苛捐杂税、倒卖土地等在内的许多违法行为。为此,我在2009年1月6日上午被受指使的地痞流氓打伤一次,造成残疾。最近,区和街道办的官员又到各村民家,要求村民“出租”剩余的土地,遭到越来越多的村民的抵制。警察拘留我丈夫并对我们罚款,就是要迫使我们屈服,并恐吓其它村民。
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道办事处方家村村民 魏碧霞
灞桥派出所办公室电话 029-83617114
2010年12月20日
3、赵宏财不服西安市公安局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我不服西安市公安局对我行政复议要求的决定, 2011年3月7日,向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灞桥公安分局2010年11月9号对我进行治安处罚的决定,并给予我经济及精神赔偿。
我是2011年1月6号向西安市公安局法制处行政复议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2月25日,行政复议科对我的申请作出决定,《决定书》维持灞桥公安分局对我实行治安处罚的决定。3月3号,我按灞桥派出所电话通知,到派出所取回了《行政复议决定书》。
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道办事处方家村村民 赵宏财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