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4月17日上午9时,辽宁省锦州市(下辖黑山、北镇、凌海、义县和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山新区等9个县、市、区)的200多位被“下岗”民代幼教师(以下简称民师),集体到锦州市教育局上访维权。
锦州市民师联合到市教育局上访维权,这还是第一次。此前,该市民师们上访维权都是以乡镇或区县为集体在进行,且各乡镇或区县的民师们没有联合而是各自为阵。
锦州市有被“下岗”民师4000多人。昨天上访的民师中,70岁以上的民师不少。其中有一位82岁的拄着拐杖的老民师,他叫蔡永清。蔡老师家住锦州凌海市双羊镇新站村,他家离市教育局有10多公里。
昨天上访维权的民师们大都在市教育局的接访大厅里。近10时,凌海市的王景生、义县的刘中新、北镇县的于洪安和经济开发区的王博光等10人,做为民师的“谈判”代表,到市教育局七楼信访办公室和市教育局人事处的吴常青对话。
民师们的诉求主要是:
1、根据《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解决养老和医疗保险。
2、根据[教人(1992)41号]文件、(1997)32号文件和(1998)5号文件的精神,为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的民师办理退养手续。
对教龄达到15年(含1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公办教师工资的85%;
对教龄达到10年至14年的,每月领取公办教师工资的75%;
对教龄在9年以下的,每月领取公办教师工资的65%;
不够退休年龄的,等到退休年龄领取。
3、根据[2011年(8)号]文件、国务院[1988年(10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政府应该按公办教师平均工资向被辞退下岗民师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
4、对以前某些地方领导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造成的冤假错案给予平反,落实政策。
5、不打折扣的落实政府的各项相关政策,一定要给我们明确的答复。
在“谈判”过程中,吴常青主要讲,我们会把老师们的诉求往市政府汇报;我们没有解决的能力和办法;我们要看上级怎么说;假若别的省解决,我们也不会例外。
“谈判”结束后,吴常青到一楼大厅取上访民师登记表时,向围住他的民师们说“(我们会)把(你们反映的)这(些)情况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反映。今后(你们)有什么情况,(我们)听(民师)代表反映。我所说的就这些。如果锦州市落实上边文件偏颇有差距,那么我们就马上给你们解决。国家和省目前还没有具体对这八号文件的怎么操作(的细则规定)。没有你们想要的什么待遇等等。没有这方面的详细文件。我们没法解决。我想说的就这些。”
锦州市民师第一次联合行动——到市教育局上访,于昨天11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