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2017年4月30日
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391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391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6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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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今天是本期报告《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十八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年11月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
本报告第一期时,本网信息义工、信息员和编辑收集了较为翔实的人员名单共122人,而经过这一年的不懈努力,本期报告名录已达391人。这个数字里内涵着本网所有工作人员的辛勤汗水。但我们深知这仍然是冰山之一角,仍然是一份不完全的报告。
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的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7年4月30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12万9千余字,分五部分发布。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本期报告中实际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共计391人,其中汉族307人,藏族65人、维吾尔族14人、蒙古族2人、朝鲜族2人、布依族1人。上期报告名单中有6人刑满获释;本期新增获刑11人,虽近新判刑但又被当天释放者1人。
1/上期本报告中有6人(李红敏、陈娥、李英贵、王健、栗太枝、赵枫生)在本月度刑满释放,此6人将不再被列入本期名单,但仍可见本期附录。
1、李红敏:出生年月不详,广州市白云山区居民,个体印刷厂经理,广州市广福教会基督教信徒,在押良心犯。曾因在自己经营的印刷厂印制了大批有关基督教刊物,随遭广州白云山区宗教管理局的打压。2016年6月2日,其被白云区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拘捕,其家遭警方及宗教局等人员查抄,同年7月份被转早上逮捕,并被指控“接受他人委托,从事非法印刷基督教书籍活动;在李处查处非法印制的宗教出版物11万余册,构成非法经营罪”。其案2016年10月17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至2017年3月27日终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17年4月1日已刑满释放。
2、陈娥:女,1956年11月30日出生,天津市人,天津起重设备厂退休职工,天津市河西区居民,抗拆维权者。曾因上访维权,2014年3月6日被天津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同年5月7日又被以理由行政拘留10天,2015年1月10日再次被行政拘留10天。2015年4月18日,被天津市公和平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5月25日被当地检察院批捕。2016年4月11日,其案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7月28日被天津市中级法院二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2017年4月17日已刑满释放。
3、李英贵:1964年出生,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其家庭住宅曾遭两次强拆。2009年11月4日,再遭强拆时,为保护临时住房,在与强拆城管发生冲突中用斧头划伤了对方(轻微伤),随被警方以涉“妨害公务罪”刑拘。关押一年多后,因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法院开庭没予判决,准予取保候审释放。2015年3月5日,又因“扰乱单位秩序”罪由被行政拘留10日。2015年4月18日被天津市和平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5月25日被正式批捕。2016年4月11日,其“寻衅滋事案”一行六人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受审,2016年7月28日被天津市中级法院经二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7年4月17日已刑满释放。
4、王健:出生年月不详,江苏省南京市人,维权公民。为追求民主,曾积极参与多种维权活动,其行踪遍及黑龙江建三江、河南郑州、湖南衡阳、湖北武汉、江苏苏州等多个城市。2015年2月,因前往苏州声援人权捍卫者范木根血拆案庭审而被警方刑拘,后取保候审获释,但又到苏州接续声援范木根案庭审,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5年6月3日,其被南京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且被指涉嫌“危害国家安全”;2016年11月其案件开庭审理,2016年12月13日被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其不服上诉。2017年3月27日被南京市中级法院经二审宣判,依然维持原判。2017年4月27日已刑满释放。
5、栗太枝:57岁,河南焦作法轮功学员。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栗太枝多次被骚扰、绑架,被关押在看守所。2014年4月,在法轮功学员郭江涛被抓捕后几天,沁阳国保大队伙同太行派出所警察在栗太枝家抢劫电脑、刻录机各一台,光盘、光盘盒多件。几个月来由于公安、检察院的多次骚扰,其身体每况愈下,行走都很困难。2015年9月28日其被河南沁阳法院判刑3年,至2017年4月已刑满释放。
6、赵枫生:1977年1月15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原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民主维权公民。自2004年起一直关注社会民生问题,为农民工维权呼吁;2009年5月申请成立中华全国农民协会,同年9月成立枫生农民研究所。2010年1月曾创建“农民中国网”,编辑出版《农民中国》网络期刊十期,因涵盖拆迁、信息公开、罢工、食品安全及高危人群等多项内容,遭到北京警方刻意驱逐。返乡后又成立农民合作社,2009年8月8日曾发表《关于本人自愿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声明》,表明放弃大陆居民身份,申请加入台湾中华民国。2013年11月27日曾发表《北伐檄文》,表明心志要高举国父孙中山的旗帜,为中国的三民主义继续发声和奋斗。2013年11月26日曾就这年北京发生天安门金水桥撞车事件发表《致突厥斯坦伊斯兰党领导人的一封公开信》,呼吁该党领导人“放弃民族成见,不要伤及平民,将针对目标指向中共暴政”。由于他公开发表政治敏感言论,因此于2013年11月28日被湖南衡阳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关押在湖南省衡阳县看守所,审讯期间曾两次遭到恶警殴打。2014年1月7日又被当地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8日被衡阳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 ,剥权3年,二审维持原判,随后送往湖南益阳市赤山监狱服刑。2017年4月27日被提前7个月释放回家。
2/ 本月度获悉又有12人(林秀丽、王江峰、赵海军、谭凤江、王恩平、杨兆存、王路路、程亚杰、郑兰、刘燕、胡常根、李和平)被中共法院宣判,其中,李和平因被判刑3年缓刑4年,应于当天释放,故将不再录入下期报告名单之中。此12人名单如下:
1、林秀丽:1969年2月26日出生,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古庙头村人,维权公民。2003年8月27日曾因家庭暴力被人掐晕从六楼窗户扔下,致伤残六级六处,但当局却将凶犯枉法仅轻判3年半。其不服,遂上访投诉。因无果只好进京维权,竟连遭打击报复,先后被非法关黑监狱、送精神病医院28次,被违法行政拘留4次,且关押期间受到非人虐待。2011年曾因继续上访维权,被青岛市当局非法强制关进精神病院3次。2012年5月9日曾因在北京南站巧遇前总理温家宝,随即递交上访材料,随被青岛警方再次非法关押一年多,饱受屈辱;2013年10月3日曾因在北京在天安门金水桥撒传单抗议司法腐败,被北京天安门分局警方以涉“扰乱公共秩序”拘留10天;2014年3月31日曾被青岛辽源路警方强制做精神病鉴定,并被拘留7天。因其不断维权抗争,随逐渐走上公益维权道路。2014年4月,曾积极成立“齐鲁维权”微信群,发起、推动“访民告国人书”签名活动,得到社会广泛回应,同年5月6日因给中央领导邮寄投诉信,被北京府佑街警抓捕,送马家楼关押,后被青岛警方以“扰乱青岛市举办世园会公共秩序”为由拘留10日;2015年8月20日因与山东访民参与“山东集体访”,到国家信访局上访,随被青岛警方又一次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后被转逮捕。2017年4月7日其被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3年6个月徒刑,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2月19日。
2、王江峰:1970年2月7日出生,山东省招远市人,网名转莲,活跃网民,维权公民。2003年5月26日曾因涉嫌给一家果汁公司收购800吨苹果拿取了2万元奖金,而被山东省招远市法院判犯“贪污公款罪”,后因上级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又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刑6个月,缓刑1年。其不服判决,释放后坚持上访申诉,随被多次行政拘留,且遭威胁恐吓;2013年1月6日,因为频繁上访申诉,而被烟台市劳动教养会员会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处以劳动教养1年,同时送烟台市劳教所服教,直至2013年7月被释放回家;2016年9月9日,其再次被山东省招远市警方刑拘,罪名是以涉嫌“寻衅滋事”,同时其家被抄,拿走手机3部、计算机主机1部及很多上访材料,9月28日其家再被查抄,又拿走路由器、无线上网设备及1个手机卡等物品;2016年10月16日,被招远市检察院转正式逮捕,被控罪由是利用在微信和QQ群上转发了民主维权言论,涉嫌“寻衅滋事罪”;2017年4月7日,被山东省招远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年9月8日。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招远看守所。
3、赵海军:1966年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1999年11月因信仰法轮功,并与其妻等人为中共镇压、迫害法轮功到北京和平请愿,被当局抓捕,先被关押于哈尔滨双城市看守所,后又被送到双城区单城敬老院进行强制洗脑教育,期间因屡受虐待酷刑愤而绝食抗议,当局才不得不于2000年6月将其释放回家。2000年11月因前往北京为法轮功进行和平请愿,而被北京警方抓捕,并被关押于北京市团河劳教所,直至一年多后方予以释放。2016年5月6日因其屡次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遂被当地警方从家中抓走,并被以涉邪教罪刑拘,其家遭查抄。2016年6月4日被双城区检察院转正式批捕,2016年9月23日被哈尔滨双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8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不服上诉,后虽经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但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服刑。据悉,因在狱中遭遇虐待,致其长期不能排尿而被强制打针。刑期至2024年5月5日。
4、谭凤江:1968年10月出生,黑龙江省伊春市人,伊春市五营区五星石矿木制品职工,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多年来因信法轮功而惨遭当局逼迫打压。2001年9月29日曾因到北京参加和平请愿活动,为中共镇压法轮功鸣不平,被伊春市当局处以劳动教养2年。2006年10月16日曾因坚持信仰、宣传法轮功,而被伊春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刑7年,并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服刑。期间,曾惨遭狱警和犯人合伙毒打、电击、野蛮灌食等非人折磨,致其左耳被打伤。刑满出狱后,2013年9月10日,因替其他被抓法轮功信仰者聘请辩护律师,惹怒当地公检法部门,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2016年9月28日其在哈尔滨市打工期间,被哈尔滨市香坊区安埠街警方突然抓走,次日交由伊春市五营区警方刑拘,同年10月6日被转正式逮捕,关押于伊春市友好区看守所;2016年10月底,被伊春市五营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重判有期徒刑7年;其不服上诉,后经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哈尔滨市呼兰监狱服刑,据悉其被送进监狱至今,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刑期至2023年9月28日。
5、王恩平:1981年出生,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1996年起开始练习法轮功,至2005年曾因此被当局劳教1年,关押在大连劳动教养所,后被减期回家。2011年7月21日曾因在街边宣传法轮功真相而被大连庄河市当局非法抓捕,并被送到抚顺市法轮功“洗脑班”进行迫害,后又被非法劳教2年。2011年9月8日被送至大连劳教所关押,后又被关押于大连戒毒所。劳教期间,因屡遭酷刑虐待,被电击而致其经常犯羊角风病。2013年7月19日期满获释后,因其坚持法轮功真相宣传,2016年4月6日遂被大连市庄河市城关派出所警方再次以涉邪教罪刑拘,后被正式逮捕,至2017年3月被大连市庄河市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秘判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大连南关岭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4月5日。
6、杨兆存:1978年9月20日出生,甘肃金昌市人,大专毕业,基督徒,传道人,在押良心犯。因信仰基督教并组织、参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检察院指控为“新疆昌吉教案”主犯而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在新疆昌吉市法院一审开庭,2017年4月18日,杨兆存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3月4日。
7、王路路:1988年7月17日出生,陕西延安子长县人,大专毕业,基督徒、传道人,在押良心犯。因信仰基督教并组织、参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检察院指控为“新疆昌吉教案”主犯而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在新疆昌吉市法院一审开庭,2017年4月18日,王路路被昌吉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3月4日。
8、程亚杰:1990年11月8日出生,新疆玛纳斯县人,大专毕业,基督徒,在押良心犯。因信仰基督教并积极参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检察院指控为“新疆昌吉教案”主犯而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在新疆昌吉市法院一审开庭,2017年4月18日,程亚杰被昌吉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3月4日。
9、郑兰:1949年4月6日出生,河南省许昌市籍人,新疆昌吉市基督徒,在押良心犯。因长期参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一审开庭。2017年4月18日,被新疆昌吉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3月4日。
10、刘燕:1977年2月22日出生,新疆昌吉市人,大专毕业,诊所经营者,基督徒、在押良心犯。因长期参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一审开庭。2017年4月18日被新疆昌昌吉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3月4日。
11、胡常根:1972年2月3日出生,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人,原上海市浦东新区京金路1215号学校门卫,维权公民。曾因长驻上海为生计打拼,深感社会不公及农民工维权之路的艰辛,所以积极投身于教育平权诉求活动之中,并开始努力思考中国农民工的命运等问题,从此走上追求民主自由、法制维权的道路。曾为唤起社会对农民工权益的关注而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热心帮助农民工进行维权。2006年8月—2012年11月,因其追求自由言论而被上海警方多次训诫和行政拘留。2016年6月6日因其在网上发表了相关六四言论,随被上海市浦东区警方迅速“喝茶”,并被涉“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为由刑拘,2016年7月13日又被以涉“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7年4月28日,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第九法庭以“尋釁滋事罪”被判刑1年。目前被羈押於上海市浦東新區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6月5日。
12、李和平:1971年出生,河南省信阳市人,基督徒,前全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原联合国欧洲金融投资局(EFIB)法律顾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项目协调代表,北京著名人权律师。曾长期为公民权利奔走呼吁,并勇于直言批评中共当局执政政策及对宗教团体的限制与打击,曾多次为政治异见人士、维权上访者、法轮功信仰者等做代理律师,尤其是曾关注支持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事件、人权律师高智晟案件以及为人权活动家杨子立、异议人士谭凯等做过辩护律师,深受维权群体的欢迎,多次获得国际人权奖项殊荣,同时也经常遭受当局的恐吓与威逼。2007年9月28日、29日曾被北京警方驱离北京,并被秘密绑架,遭电棍殴打;2010年5月31日又遭北京警方非法绑架;2015年7月10日,因709案件而被天津市警方从北京家中突然带走,自此失联,其家被抄。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以涉“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律师要求会见屡次遭拒,后得知其被以化名“李小春”关押在看守所内,关押期间曾遭遇强电流袭击,以致当场昏厥。2017年4月25日其案被秘密开庭,至4月29日被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随后被获释放。此前被羁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3/ 本月度获悉,在押维权律师夏霖曾于2016年9月22日被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有期徒刑12年,剥权3年,并处罚金12万元。其不服上诉。2017年4月21日,经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二审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4年11月7日。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和补充信息,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尽力就包括汉、藏、维、蒙古等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竭力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40种:
1.“故意杀人罪”;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3.“故意伤害罪”;4.“间谍罪”;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6.“泄露国家秘密罪”;7.“组织非法示威罪”;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9.“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0.“分裂国家罪”;11.“扰乱社会秩序罪”;1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1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14.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15.“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16.“寻衅滋事罪”;17.“非法集会罪”;18.“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9.“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颠覆国家政权罪”;21.“煽动民族仇恨罪”;22.“组织邪教罪”;23.“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4.“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5.“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26.“盗掘古墓葬罪”;27.“合同诈骗罪”;28.“职务侵占罪”;29.“敲诈勒索罪”;30.“贪污罪”;3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2.“虚报注册资本罪”;33.“非法经营罪”;34.“爆炸罪”;35.“遗弃罪”;36.“强奸罪”;37.“信用卡诈骗罪”;38.“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39.“受贿罪”;4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41.“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本期报告表明:酷刑及虐待依然严重 一些政治犯良心犯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其一,继上期报告之后,截至目前,依然存有大量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因狱中条件甚差或遭严重不公及狱警恶意殴打、刁难等,以致健康严重受损,甚至危机生命等事实;许多人在押期间都遭受过刑讯逼供、酷刑或长期非人虐待,甚至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
如,北京人权律师李和平、甘肃藏族人权捍卫者仁增次仁、广东维权公民黄潜、河南维权公民李玉凤、重庆维权代表刘林,即是鲜明的例证。
北京知名人权律师李和平,曾长期为公民权利奔走呼吁,并勇于直言批评中共当局执政政策及对宗教团体的限制与打击,曾多次为政治异见人士、维权公民、法轮功信仰者等做辩护律师,而遭到当局的威逼利诱及疯狂打压。2007年9月28日、29日因遭北京警方驱离而被秘密绑架,并遭电棍殴打。2011年因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而遭警方贴身监视和秘密关押,并遭受酷刑侮辱。2015年7月10日,因709案件而被抓失联,直至2016年初才获悉其被化名“李小春”关押在看守所内,关押期间因多次遭遇酷刑,被强电流袭击以致当场昏厥。2017年4月25日其案被秘密开庭,至4月29日被天津第二中级法院直接秘密宣判,其家属竟无一人知晓或在场旁听。
甘南藏族人权捍卫者仁增次仁,曾因在当地藏人传统风俗炜桑仪式上发表自由言论,呼吁藏民向中共当局表达让达赖喇嘛返回西藏等诉求,并随当地藏民到乡政府请愿游行,因此于2008年4月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等为罪由拘捕,2009年5月18日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重判12年。据悉,关押期间,因不认罪而遭到严重酷刑折磨。
广东维权公民黄潜,早期因信法轮功而被中共当局数次关押,并被劳教3年、非法羁押4年,曾受尽酷刑折磨。出狱后,自2000年5月起,因到逐级上访维权,曾多次遭到恶警暴打致伤。在被关押于北京天安门派出所和北京市房山看守所时,遭到狱警殴打。在被非法关押于天津武清县看守所时,遭到警方强行剥光衣服,并用破碎玻璃片划伤前胸、前身及隐私部位。在被关押于广州天河看守所时,曾被超期关押近达一年、遭遇2个月的持续“穿针戴镣”酷刑,导致其脊椎最终被摧残变形,身体落下终身残疾与痛苦。在被非法关押于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时,曾被狱方剥夺休息权,每天因遭强制性“洗脑转化”,导致其身体(脚部尤甚)一直浮肿。在该监狱一监区时,曾被强迫劳动且劳动定额为最高级别。2015年2月3日—4日因言获罪被广州市珠海区警方再次拘捕,且于2016年12月30日又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构陷冤判5年。
河南维权公民李玉凤,早年曾因家中惨遭两次政府不当拆迁,造成财产巨大损失,其虽打赢了官司,但因被告是当地政府,法院不予执行,所以其被迫上访维权。因其不断维权,被当局打击报复,曾先后两次入狱:第一次被冤判2年,第二次被劳教1年半。这两次入狱,其均惨遭酷刑折磨。2014年9月30日再次被北京大兴区警方刑拘,后被北京大兴区检察院批捕,之后又经历了取保候审、再次刑拘、逮捕。目前已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据悉,关押期间,其被突击审讯(注:大多是疲劳审讯)多达50余次,身心俱损。
重庆维权代表刘林,2015年曾因所在区域基本农田(含自家农田)遭地方政府强行摧毁、占用,其报警求助多次无果,遂被迫将政府施工方的施工器械(即挖掘机、推土机等)扣押讨说法,但却遭到当局的严厉报复和打击。2015年7月14日,其被重庆市渝北区警方刑拘,一个月后被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逮捕。2016年11月18日被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判刑3年。据悉,其在关押中,受到残酷迫害与酷刑折磨,其脚腕和小腿被脚镣严重铐伤。
其二 ,从本网现有收集的在押良心犯资料来看,继江泽民、胡温之后,至今习近平主政时期,中共当局对宗教人士的迫害愈发严重,尤其是对基督教家庭教会和拒绝加入被中共控制的“三自教会”的基督教各派教会及其信徒等,加大了严打力度,几乎一律重拳出击。
如,基督教华南教会、平顶山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呼和浩特市“呼喊派”基督教教会、“三赎基督”/“门徒会”教会(西北及西南诸省)、江苏泰州“全能神”教会、贵阳基督教活石教会、新疆昌吉市基督教家庭教会等被当地政府强行关闭,主任牧师、传道人、骨干成员或信徒被重判,即是显明例证。
由于基督教家庭教会信众数量不断扩大,其信仰导向亦与政府的希望倾向有别,无形中对当局腐朽专制的意识形态及蛮横管理手段产生了质疑和挑战,所以,各地执政者大肆抓捕、重判宗教人士,严查关闭宗教聚会地点,推倒强拆教会,甚至禁止外挂十字架标志等已成不争事实。这一现象,看似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实则为了各地管理者当局自身的官位自保和晋升加爵。
其三,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残酷迫害和镇压从未停止,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依然存在且活动猖獗。中共当局特有“洗脑班”,对法轮功信仰者而言,其强迫(即强制转化思想)手段基本上与酷刑虐待相连。近几年已有众多人被绑架、被关黑监狱、被超期秘押、被判刑,而且不分性别、年龄、健康情况等,基本上都遭遇过酷刑虐待或非人待遇。已知判刑最重者是12年;判刑3-4年者人数最多;有多人均遭数次判刑,并有多人在绑架、密押及监狱中生命垂危甚至惨遭迫害致死。
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信仰者赵海军、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信仰者谭凤江、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信仰者王恩平等,即是显明例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信仰者赵海军,早年曾因信仰法轮功并到北京为法轮功和平请愿,即被当局抓捕,后被送到当地某敬老院进行洗脑教育,期间,因拒绝被洗脑,曾屡受虐待、酷刑,最终其愤而绝食抗议,当局才迫不得已将其释放回家。之后其又被抓捕,关押一年之后被释放。2016年其再次被刑拘、批捕,2016年9月23日被哈尔滨双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8年。2017年初,已被送进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服刑。据悉,截至目前,因其在狱中经常遭受虐待,已长期不能排尿,生命垂危。
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信仰者谭凤江,多年来因信法轮功惨遭当局逼迫打压。早年曾因到北京参加和平请愿活动,被当局劳教2年。2006年又因宣传法轮功真相被伊春市法院重刑7年。其间,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服刑之时,曾惨遭狱警和犯人合伙毒打、电击、野蛮灌食等非人折磨,导致其左耳被打伤,听力受损。出狱后,因信仰问题,2016年又被伊春市五营区警方刑拘,同年10月底,被伊春市五营区法院枉法重判7年。据悉,自从其被送进监狱至今,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其多种应有权利遭到剥夺。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信仰者王恩平,早年因信仰法轮功,2005年被当局劳教1年,后被减期回家。2011年因在街边宣传法轮功真相而被大连庄河市当局非法抓捕,送到抚顺市法轮功“洗脑班”接受洗脑教育,而后又被劳教2年。劳教期间,先后被送进大连劳教所和大连戒毒所关押,并被严重酷刑虐待,曾因长期被狱警电击而使其经常犯羊角风病。期满获释后,2016年又因信仰问题被当地警方拘捕,2017年3月被大连市庄河市法院非法秘判3年。目前其狱中各种信息不得而知。
可见,自2014年以来,中共对大陆宗教人士的迫害相比以前越发严重,尤其对各地基督教家庭教会及拒绝加入被中共当局控制的“三自教会”的基督教各派别教会,加大了严打力度,对凡恪守不同派别的基督教信仰者几乎一律重拳出击,严打重判。如基督教华南教会、平顶山基督教家庭教会(叶县)、“呼喊派”基督教教会(呼和浩特)、“三赎基督”/“门徒会”教会(西北及西南诸省)、“全能神”教会(江苏泰州)、贵阳基督教磐石教会、新疆昌吉市基督教家庭教会等,即是明显案例。由于教会势力及其宣传的宗教信仰意识、信众人数日益扩大,无形中对中共当局专断蛮横的意识形态产生了挑战与质疑,所以,当局很快以“维稳”为由大肆抓捕、重判宗教信仰者或骨干成员。
由此可见,自习近平主政以来,中共当局在加紧对各族各地人权捍卫者、底层民众的维权意识、民主意识和基本政治诉求、宗教信仰自由的管制过程中,已变得愈发利令智昏,目无法纪。许多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案例已一再表明,当局对外宣称的所谓“中国梦”仅限于口头对中国老百姓和国际社会的瞒哄欺骗,它显然与真正意义上老百姓的政治诉求、“宪政之路”南辕北辙。而且,为进一步镇压百姓民主意识的觉醒和民主行动的崛起,当局经常成立所谓“专案组”,公然挑衅和藐视司法正义程序,酷刑虐待频然,手段极其残忍,使得许多身陷囹圄的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宗教信仰者均毫无最基本的人权保障和法律尊严。这一不争事实亟待让国际社会进一步了解,并给予中国大陆空前糟糕的人权状况尽多的关注、呼吁及干预,尽量地谴责酷刑的存在,敦促中共当局切实兑现已签署的《联合国国际反酷刑公约》,释放所有政治犯、良心犯和人权捍卫者。
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391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本期在押已判391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5人。他们是:
1、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2、死缓3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他们是: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三)有期徒刑:共371计人。他们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5年,1人:李昌
3、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4、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6、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 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或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6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
8、判刑13年,7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
9、判刑12年,11人:杨天水、李必丰、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洛桑格培(藏)
10、判刑11年,5人:刘晓波、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
11、判刑10年6个月,3人:景春、陈树庆、魏永汉
12、判刑10年,20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阿珠洛吾(藏)、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夏霖
13、判刑9年,6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梁少琳、洛珠(藏)
14、判刑8年6个月,1人:程进峰
15、判刑8年,13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青岛市)、解正义、达日(藏)、赞查(藏)、钟兴秀、赵海军
16、判刑7年6 个月,6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周启良、王传煌、汪黎明
17、判刑7年,18人:朱虞夫、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班阔吉(藏)、李东哲(朝鲜族)、朴顺南(朝鲜族)、田先桂、汤道芳、谭凤江
18、判刑6年6个月,4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19、判刑6年,15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杨茂东(化名郭飞雄)、肖蕴玲、格西次旺朗杰(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格西丹增巴桑(藏)、杨锦贞、崔德(藏)
20、判刑5年8 个月,1人:田长青
21、判刑5年6个月,4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
22、判刑5年3个月,1人:王建民
23、判刑5年,28人: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多丹(藏)、丹增让卓(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孙峰、吴芳、阿贾贾(藏)、戴学林、张秀红(布依族)、赵春侠、李媛、黄潜、杨兆存、王路路、
24、判刑4年10个月,1人:王晶
25、判刑4年6个月,18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邢望力、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陈启棠
26、判刑4年2个月,1人:汪山明
27、判刑4年,45人:许志永、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张淑芝、徐志强、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袁兵、赵丽荣、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车平平、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高汉成、唐国良、胡传菊、李玉凤、陈云飞、程亚杰
28、判刑3年10个月,1人:沈治和
29、判刑3年9个月,2人:张彩连、李洪升
30、判刑3年6个月,32人: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林淞滨、王忠羽、张玉军、薛荣华、贾太青、党存平、白鹤、文玲、杨福静、李慧风、鲁兵团、徐权、段金孝、李方洪、吴银洪、王晓莺、潘慧芬、张巧兰、蒲现芳、孙永芝、文戍林、宋桂香(丹东市)、张小玉、吴刚、郑景贤、林秀丽
31、判刑3年3个月,2人:吴志岐、鲁炳华
32、判刑3年2个月,3人:孙舒佳、汤道玲、曹雪章
33、判刑3年1个月,2人:赵刘枝、林祖恋
34、判刑3年,56人:董国芳、柴宝文、成洪蓬、姜力钧、张云泽、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韩丽、尹卫和、张选华、程建国、史云香、王艳、徐凤娥、任琳、齐向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李九江、王美娟、王桃梅、程相奎、洛桑(藏)、洛桑江白嘉措(藏)、阿扎(藏)、屈育吾、屈树吾、张水莲、郭碧珍、王秀珍、何爱云、陈凤、赵月花、蒋欣波、邹稳玉、胡卫荣、雷凤梅、高应品、白塔布那(蒙)、佟连柱(蒙)、徐广东、刘金果、马军利、蔡加粦、庄松坤、李楚卢、陈素转、马慧超、时锦燕、苏昌兰、刘林、王恩平、郑兰、刘燕
35、判刑2年6个月,12人: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马跃群、黄春花、李国志(又名仰华)
36、判刑2年3个月,1人:单利华
37、判刑2年2个月,6人:李敏、吴萍、陈国琼、余淑华、颜伟、刘秋香
38、判刑2年,18人:群培(藏)、马华北、吕桂荣、杨国臣、杨小凤、张继红、王爱华、刘思梅、李青连、张春燕、肖春红、赵红艳、张炳钗、刘星、丁美芳、邓雪梅、陈由春、王江峰
39、判刑1年9个月,1人:孟晗
40、判刑1年6个月,3人:沈佩兰、李桂芝、陆立明
41、判刑1年,1人:胡常根
42、刑期不明,5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
三、本期报告391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5人。他们是:
1/ 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2/ 死缓,3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1、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年5月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月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月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二人死刑复核通过并执行。王国廷重新庭审量刑。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许有臣:出生年月不详,河南省焦作市人,佛教徒,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李封东会25号居民,维权冤民。1993年,曾因其妻张小玉家中从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某集体组织中收购一煤矿,后遭遇违约收回,致其家庭损失近7000吨煤,其家虽提起诉讼获胜,但却一直无人赔偿经济损失,故而夫妇二人被迫走上维权之路;上访期间,因其为人和善,曾长期坚持为众访民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及摆脱被截访困境;曾因上访而自己多次横遭暴力截访、暴打、警方训诫与拘留等;2014年7月17日,因长期坚持在北京信访维权而河南焦作警方截访,在被强行押往家乡途中,双方发生冲突,后被警方指控因其用水果刀刺伤一名王姓警察,导致对方死亡,遂很快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其代理律师要求验尸,不仅遭警方拒绝反而将王姓死者尸体匆匆火化;2014年8月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关押在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2015年12月30日,其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开庭受理;2016年12月16日,被河南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在看守所内曾遭受酷刑虐待;律师多次要求对其会见,亦遭拒绝。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三门峡看守所。朱虞夫
3、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4、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百姓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以同罪名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据悉,其被警方抓捕后遭遇酷刑,其肝部被打裂,生殖器已被打烂,牙齿被打掉,曾被送至医院急救。
5、罗让贡求:藏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他侄子罗让才让有期徒刑10年。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1、王炳章:1947年12月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年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年2月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梨市镇7号信箱6-9,邮编512140)服刑。
2、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1977年9月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年9月被警方逮捕;2010年4月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3、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年7月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年4月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4、旺堆(藏):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3月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年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年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年3月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疑似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5、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1969年10月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月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月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年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月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年1月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年9月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年11月21日经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其亲属前往探视,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竟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6、白玛益西(藏):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7、索南公保(藏):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龙县人,藏名Solnam Gonp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8、吴泽衡:1967年7月18日出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佛教徒,“华藏宗门”创始人,人称“行武禅师”,原“国际生命科学研究中心”香港总干事、亚洲部执行主席。自幼信仰佛教,1978年起潜心学习并武术、兵法、医道等多元知识,后在少林寺拜高僧释德禅大和尚为师,研读经书,19岁已成为少林寺史上最年轻的总监坛;1990年自创气功门派“华藏功”,2013年更名为“华藏宗门”;1993年—1995年已在海内外颇具声望;1998年11月20日曾撰文并上书《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建议中共当局政治透明及对政治体制改革,因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等问题而被当局严控,后被刑拘,1999年9月10日被北京警方正式逮捕,2001年11月2日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刑11年,并惨遭狱中酷刑虐待;2010年2月获释后,其恪守信仰理念,再次发声坚称自己“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且力推开展大型慈善活动,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等活动;2011年8月6日曾因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认定其为88世佛教直系传人,并接到多个国际宗教组织的访问邀请,而被当局拒发出境旅游签证;随着中共当局近年来对宗教打压迫害程度的加强,2014年7月29日其再次因政治及宗教信仰因素被珠海市警方以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其住地被查抄;2014年5月18日其被以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四罪名提起公诉;2015年10月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上述四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其宗教派别被定为邪教组织,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其已从广东省四会监狱转送至新疆某监狱服刑。
9、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2001年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0、徐福明:与龚圣亮牧师同案。河南省台前县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多人积极参与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创建和发展活动,在成为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骨干之后,又力促教会活动发展至湖北、河南、四川等多个省市,使该教会不仅在人数达5万信徒,而且在实力上也日趋增强,随引起中共强烈不满和极度恐慌,将华南教会定为“邪教”,其亦在此打击“邪教”行动中遭到严重逼迫打压;2001年8月9日,因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9月4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1、胡勇:湖北钟祥市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龚圣亮、徐福明等人共同组建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是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的骨干成员,并积极力促该教会在活动范围和信徒人数等方面迅速发展,随引起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慌和强烈不满,在把华南教会定性为“邪教组织”的同时,亦对其及其多名教会骨干成员施以严酷的打击;2001年10月10日,因与徐福明等人一起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10月19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2、巩进军:曾因房屋遭遇强拆而上访多年,并屡遭截访,被遣返原籍;2013年11月14日,因长期滞留北京上访,遂被送至黑监狱马家楼关押,后又被遣返原籍,途中其一行四人(均为访民)因遭到黑保安的非人虐待且拘不让饮食,故而在其人身自由及安全被“黑保安”非法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被迫予以正当防卫,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引发刺死黑保安事件(警方称一死一伤);案发后河北省饶阳县警方迅速将其抓捕刑拘,并被关押在河北省衡水市深州看守所;2014年11月28日被正式批捕;2016年1月15日被河北省衡水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其在被审讯时曾遭严重酷刑,仅一天即被电击50余次。目前在河北省某监狱服刑。
13、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人,因笃信伊斯兰教,同时又经常收留流落街头的儿童,宣传和教育他们学做好人、遵守宗教道德,从而碰触到当局的敏感神经;又因中共长期以来对维吾尔人的宗教信仰采取高压控制政策(中共当局相关法规规定,凡私自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属违法行为,凡私自指导、主持伊斯兰教教育属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不仅对进出清真寺的人员实施全面监控,而且对18岁以下维吾尔青少年、维吾尔共产党员进寺礼拜更是予以极力限制,尤其是明令禁止跨村礼拜,限制朝觐,严禁穿“伊斯兰”服饰,禁止学生及公务员按宗教教义习俗封斋等,故而在2008年3月—6月的新疆地区宗教活动大抓捕行动中,在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和尼勒克县竟抓捕了12名伊斯兰教宣传者;在此高压管控下,2008年4月14日,其亦被伊宁市警方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拘,并被指控有向青少年灌输“非法”宗教的行为,属从事以“分裂主义”为目的的非法宗教活动,是“分裂分子”,后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09年3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秘密判处无期徒刑;其代理律师被政府指定。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监狱服刑。
14、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197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伊宁市克拜克玉孜村农民,曾当过木工,维吾尔名Abdurazzak
Shamseden,新疆著名持不同政见者。1994年曾因其胞弟萨迪尔丁·夏木西丁(Sadirdin
Shamseden)发起一个旨在解决维吾尔人酗酒及毒品泛滥等社会问题的民间草根运动(又叫“麦西莱普活动”),其亦参与其中。尽管几年间该运动发展日益壮大,覆盖了几乎整个伊宁周边地区,但终因碰触到中共高层的敏感神经,引起中共新疆当局的极度恐慌,遂遭强力打压;1996年麦西莱普活动被政府明令禁止;1997年2月5日新疆伊宁发生维吾尔族市民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虽被很快强力镇压,但之后伊宁地区的胡迪亚玉孜村又发生了警民冲突,且又有六人被军警枪杀,因其外甥哈穆提•莫哈买提(Hemmat Muhemmet)是警民冲突中死亡青年之一,所以其亦被怀疑参与其中。1998年4月18日被当局抓捕,并被指控与2.5伊宁抗议示威及本次警民冲突有关;1999年7月其被伊宁市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据悉其惨遭刑讯逼供和极端非人待遇;审讯和审判期间,几乎所有人道权利及法律基本权利均被剥夺,既无任何法律代理,又不准与家属见面,其家属不仅没有接到审判日通知,判决书中也无确切审判日期,亲属只是在上诉截止日前三天,才由小道消息获此判决信息。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一监狱服刑。
15、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1969年3月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人,维吾尔名Huseyin Celil,伊斯兰教徒,早期为伽师县农场农民,后为某清真寺主持,加拿大籍公民,新疆地区著名持不同政见者,非暴力政治活动推动者、人权活动家。早年曾因组党罪名而被判入狱,1990年代末刑满出狱,2000年设法逃离中共当局控制,后被土耳其所在联合国难民署接收为难民并于2005年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2006年3月,因探望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岳父母,在更新签证时被乌兹别克斯坦当局无端拘捕,2006年6月,被中国当局以“参与了‘东突解’、‘东伊运’组织的恐怖主义活动”为罪由跨境抓捕回国。2007年4月19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2007年7月1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世界人权组织的强烈呼吁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2016年2月1日其刑期被缩减至15年有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年6月。
(三)有期徒刑:共计371人。
1/ 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年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年6月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刑期再次被延长至2019年6月13日。
2/ 判刑25年,1人:李昌
1、李昌:1940年出生,籍贯不详,原公安部退休干部,原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义务联络人,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退休后于1992年参加法轮功修练,并成为法轮功群体骨干人员,又因为其法轮功身份和1999年参与组织了法轮功4•25 中南海上访请愿活动,会见了时任国家总理的朱镕基,并获得自由炼功保证,遂于7月20日被北京警方拘押;很快又因他是法轮功群体的重要成员,被警方正式逮捕;1999年12月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三罪并罚,秘密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据称,他曾遭遇酷刑,屈打成招,并与王志文等其他几位法轮功成员一同被审,原先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后减刑至18年。目前在北京前进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7月19日。
3/ 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1、陆建华:1960年7月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年5月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年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经秘密审判,2006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4月。
2、李文明:1964年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原名李明义、李明一,原甘肃省兰州机车厂职工,法轮功信仰者,原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99年7月21日,曾因信仰和负责兰州七里河地区法轮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当地警方从工作单位非法抓捕,至6个月后才被释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访,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3个月;2000年5月,曾因参加被迫害致死的兰州法轮功信仰者姚宝荣的悼念,被警方当场非法绑架、劫持,后被送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01年11月—2002年2月,因其获释后又被强迫接受洗脑教育,其不堪受辱虐待而逃离洗脑班,随被警方悬赏通缉;2002年9月,被兰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据悉,其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多次受恶徒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时,因其自幼是孤儿,妻子肖彦红亦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故迄今无人前往探视。目前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9月。
4/ 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2015年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超期关押,2016年1月15日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重判徒刑19年,剥权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其不服上诉,2016年11月28日经新疆乌鲁木齐高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沙雅监狱九监区服刑。刑期至2034年6月25日。
5/ 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随于2009年3月11日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3月10日。
6/ 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1、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年10月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月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9月30日。
2、贡却才培(藏):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年2月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年11月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11月11日。
3、丹增曲卡(藏):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或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年3月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年10月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3月9日。
4、如凯•嘎玛桑珠(藏):1968年5月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 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月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月29日被取保候审;1998年11月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1999年12月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年1月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年2月8日,被正式逮捕;2010年6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的沙雅监狱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刑期至2025年1月6日。
5、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1973年6月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年9月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年1月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月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年5月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年8月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年3月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 “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年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刑期至2023年1月11日。
6、益西曲珍(藏):现年60岁,女,退休医生。因2008年在西藏首府拉萨协助救援受枪伤的示威藏人,遭到中共警方拘捕。同年11月7日被中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方面在审判会上指出,益西曲珍接受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指派的任务及资助,向安全部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间谍罪。藏人行政中央网站指出,正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又名:扎其监狱)中服刑的益西曲珍被捕后遭受警察刑讯逼供,并被关押在卫生条件极差、环境非常恶劣的监狱中,导致营养不良,疾病缠身。曾因身体状况极度恶化,被紧急送医。刑期至2023年。
7/ 判刑14年,6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
1、米玛顿珠(藏):197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定日县人,藏名Migmar Dhondup,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中期在南印度某学院研读商务课程,后返回西藏,致力于为百姓谋福利,在山南和拉萨地区,与当地农民和牧民一起努力改善卫生条件,规划社会发展计划,并呼吁西方人支持和参与这些计划;2008年3月,因在拉萨市3•14事件中参与和平抗议活动而被当局逮捕,同年10月27日,又以“接受西藏流亡政府指派,在拉萨建立地下情报网络,大量复制并散发具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光盘和煽动‘举行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的传单,以及给境外收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等为由,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3月。
2、赵海通:1961年5月22日出生,青海省海西州人,新疆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因长期致力于为新疆地区弱势群体、维吾尔族群体及政治犯、良心犯等维权呼吁,近年来又南下广东,积极与南方各地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等一起参与街头民主运动,举行各种声援举牌和集会活动,故而在所处之地备受民众欢迎;2013年2月21日,曾因前往湖北武汉会见人权活动家秦永敏,惨遭武汉警方的野蛮殴打,差点丧命;2013年4月,曾因努力表达维权公民正当合法的诉求,而不惧风险在广州火车站多次举牌,宣传民主理念,“抗议流氓政府打压民主人士”等;2013年6月,曾因参与声援安徽民主人士张林之女张安妮失学事件,而遭警方强行拘押;2013年8月9日,曾因在新疆吐鲁番市帮助维吾尔族公民进行维权,而被新疆警方刑拘,并被关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2013年9月12日,被新疆警方宣布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年11月7日,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同罪名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乌苏市乌苏监狱服刑。刑期至2027年8月8日。
3、扎西达杰(藏):1984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随于2012年1月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随即遭到中共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多人被打死打伤及上百人被抓;至2012年11月8日,已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扎西达杰亦因积极参与和平示威游行,于2012年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有期徒刑14年。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刑期至2026年3月。
4、南杰顿珠(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由于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年1月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至同年11月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南杰顿珠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于2012年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3月。
5、包国华: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于2015年7月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被抓之前,包牧师曾拒绝金华市宗教局强制整改(实质是拆除)新教堂顶部的十字架。包国华牧师拒绝的理由是-----新教堂的施工、规划手续齐全,不是违法建筑,不应当整改(拆除)。在被拘留后的第8天,2015年8月4日金华日报、浙江卫视以“清廉牧师”的贪婪人生大篇幅报道包国华牧师及其妻子邢文香牧师的所谓犯罪事实。2016年2月25日,包国华牧师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刑期至2029年7月25日。
6、珠扎(藏):现年50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求吉玛乡索日玛村人,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因政治诉求,2008年曾被当局以不详政治罪名抓捕、判刑1年4个月;2016年11月30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阿坝民众举办达赖喇嘛80岁寿辰活动”为罪由,从其僧舍强行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已被正式批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4年,刑期至2030年11月。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
8/ 判刑13年,7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
1、谢长发:1951年10月7日出生,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担任“工自联”领袖,六四之后又到几所学校讲演,谴责和抗议当局的暴行,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实际执行2年;1998年春,曾因和潘明栋想借庆祝朱镕基当选总理之名发动游行而被拘留;同年又因与湖南其他异议人士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南筹委会”而被再次拘留;自2002年始,坚持每年定期召开集会,并与其他省市民运人士进行联络和对经济困难的人士予以资助。2005年,曾撰写《中国民主党宣言》、《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对谬论》、《昭告海外同胞书》、《民主问题问答》、《中国民主党之歌》等多篇文章,并修改浙江版本的《中国民主党党章》和筹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四川5•12汶川地震之后,因撰文批评地震引发出来的豆腐渣校舍问题,遂于2008年6月26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刑拘;7月31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9年9月1日,被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湖南第一监狱服刑。近期狱中遭酷刑殴打虐待。刑期至2021年6月25日。
2、赤杰(藏):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孟庆村村民,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3年9月以来,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其所在村落的藏民亦因为参与了公开抗议和示威活动,遂遭到当局的严酷打压,并很快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积极参与孟庆村反政府秘密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年3月,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
3、次成加材(藏):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又名次成坚参,笔名“秀真”,前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僧人,前西北民族大学中文文学专业学生,西藏知名青年藏汉双语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1年进入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为僧,学习藏传佛教知识,截止2009年,曾先后在色达五明佛学院及德格协庆寺等多个寺庙进行过深造,并在此期间勤耕不缀,于2007年出版发行《雪域悲歌》、《雪域命运》等多部藏文著作;2009年底还俗进入西北民族大学攻读中文文学写作专业,2012年在该大学与其他同学联合创办了《新一代》藏文杂志,担任主编,同时,他还在藏人文化网开设的“秀真博客”里,用中文撰写过多篇文章,其中著名的有《丑陋的拉萨》、《那一夜》、《那些年、那些事》等等;2013年5月,因其多次在大学里举办各种被政府视为非法主题的讨论会,触及了当局的敏感神经,随被当局开除学籍,同年6月返乡后又开办了一所业余学校,向家乡青年进行免费藏汉双语教学。2013年9月28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被警方指控在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和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稳定”、“公开发表非法言论”之嫌,遂于同年10月11日被警方拘捕并抄家;2013年10月28日,又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3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10月10日。
4、泽让旦真(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年3月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年8月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4年3月15日。
5、郭洪伟: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人权捍卫者。原是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发电厂职工,遭冤假错案报复陷害 ,入狱五年,逼迫上访十年至今未果。2015年3月被构陷涉嫌“寻衅滋事”遭逮捕,2015年8月18日上午,郭洪伟、肖蕴玲被“敲诈吉林市公安局”一案在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法院开庭审理。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10月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律师及家属寻人无果。后得知郭洪伟狱中遭遇酷刑,身体状况恶化被送医院。之后于2015年11月10日开庭,2016年2月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3年。刑期至2028年3月。
6、洛桑曲达(藏):西藏安多阿坝县格德寺僧人。中共当局最初在阿坝等地开展“爱国爱教”运动时,他就曾表达不满,并在县政府前张贴文字进行抗议,当时被判处了5年徒刑。出狱后于2008年参与当地的和平抗议活动,呼喊出达赖喇嘛返回西藏的诉求,2009年9月25日被中共警方再次抓捕,约一年后被阿坝县中级人民法院指控“煽动分裂国家”、“代领民众开展示威”,遭判13年有期徒刑,现在四川省绵阳监狱中服刑,近日获悉其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严重问题。刑期至2022年9月24日。
7、洛桑克珠(藏):现年44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贾柯河牧场人,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2011年曾因政治诉求被当局抓捕、判刑3年,后因当时在狱中受虐严重,导致罹患重病而被提前释放,后经由家人、亲友自筹经费,让其住院长时治疗,才得以转危为安。2016年11月30日被警方突然从其僧舍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因被指控涉嫌“在微信建立组群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特别收集长寿祈愿文持诵及持咒数量”而被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3年,刑期至2029年11月29日。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