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5日星期三

投诉:新疆察布查尔县牧民一万六千多亩草场被强占,数亿补偿金揣进谁的口袋?


我们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乡托普亚尕西村、琼布拉克村、切吉村、阿热吾斯坦村、海努克村的56户牧民。

1997年,我们与察布查尔县海努克乡有关村的村委会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承包期为50年,自199711日至204611日。56户牧民取得了察布查尔人民政府1989年签发《草原使用证》。没想到2012年,在我们不知情、没任得到何补偿的情况下,我们承包的草原被县政府“征用”,“拍卖”给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据说用于建年产540万吨煤制油的项目,面积有10.85平方公里,约为16275亩。在县委书记王奕文的指挥下,县、乡干部和民兵出动,暴力强占草场,年老牧民在县领导面前遭到殴打,牧民被迫迁出合法承包的草场。牧民失去草场怎么活?建工厂企业,本应有征地补偿的款项,我们承包的草场被“征用”、“拍卖”,补偿款哪里去了?

县党政官员的行径严重违反了我们国家的多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建设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因建设使用国有草原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草场承包者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一)征地补偿规定:“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我们56户牧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我们多次向察布查尔自治县草原站、县畜牧局、县人大反映,并逐级向伊犁州人民政府和州草原站、州畜牧局、州人大、新疆自治区人大等相关部门多次反映,至今没有单位受理,更没有得到调查处理,连一个给予合理的正面答复的单位都没有。各级相关单位都是推诿扯皮。自治区人大给56户牧民的回复是: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要我们直接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委员会或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申诉。我们已经上访州人大、州政府,因为没有给予处理才找自治区相关单位反映问题,为什么自治区人大又叫我们到伊犁州申诉?这不是很明显的推诿扯皮吗?

察县书记王奕文来到察县工作,带来了“高薪聘请”的律师丁汉伶、李峰,这两人是王奕文在察县违纪违法的操盘手。丁汉伶起初是律师、法律顾问,现在是察县金融办主任、察县投资控股公司总经理;李峰起初也是律师,现在是察县土地清理清查工作组主任。这二人利用他们的律师“专长”,在我们56户牧民的《草原使用证》和《草原承包合同书》中,找出了不给牧民补偿的理由:“《草原使用证》和《草原承包合同书》中没有四至界限,因此《使用证》、《合同》不合法,牧民得不到补偿。”请问这是什么逻辑?这是牧民的春秋草场,不是农民的耕地,耕地每年都要翻耕种植,四至界限需要很清晰,以免产生界线纠纷。春秋草场是牲畜早春和晚秋临时过度的放牧区,在此草场上没有能割的草,没有各家草场围栏设施,因此草原站工作人员在划定草场时只有大概方位及面积,各户之间没有具体的四至界限,这是很正常的。仅凭四至界限不清就否定我们承包的草场的面积,否定承包的合法性,进而否定我们我们依照《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获取补偿的权利,是很明显的强词夺理、违纪违法,这属于以权欺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王奕文在明抢,他聘请任用的律师、官员为他制造“法理依据”,制造强盗的理论依据!

自治州常委、察县县委书记王奕文自从来到察县,就大张旗鼓地宣传察县实施工业化建设,作为察县牧民我们支持政府利国利民项目。可是王奕文作为察县重大工程项目总指挥,违纪违法,独断专行,蛮横粗暴,把我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草场掠夺走强行“拍卖”,我们以牧业为生的牧民怎么生存?

我们56户牧民不能接受这种理论,不能接受这种侵害。王奕文、丁汉伶一伙掠夺我们的草场五年了,至今不给我们任何补偿,我们只有向中央政府投诉。

诉求一、请上级领导到察县来调查56户牧民草场被掠夺事件。
诉求二、按《草原法》、《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给56户牧民合理的补偿。
诉求三、对拍卖给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的土地,所得资金走向进行审计。
诉求四、对王奕文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王奕文高薪聘请的律师丁汉伶、李峰来到察县的目的及所作所为进行立案调查。

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乡加克普  、道列提凯里德 、 图拉尔别克 、阿德列提等56户牧民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