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4月17日,本网观察到,在针对信访民众的劳动教养恶法被取缔、及黑监狱被大量曝光引起关注后,肩负维护政权稳定的公安机关,就滥用职权,无中生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继续对信访(尤其是进京申诉)民众进行维稳式的刑事拘留,然而关押到刑拘期满时,再办理所谓取保候审手续,给信访民众套上
“紧箍咒”,让其一年内不能到北京有关部门信访申诉。
今年恰逢中共十九大,地方公安完全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二条“不能以维稳目的而制造冤假错案构陷信访人”的规定于不顾,对依法信访申诉人实施的维稳性刑拘,几乎到了“遍地开花”的程度!江苏常州的潘雪昌,正是不服公安维稳性刑拘,今天到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监督申请书》,申请监督,要求依法撤销公安分局自作主张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
潘雪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金家村委坝尖村17号村民。2007年8月14日下午,一群由拆迁公司从外地雇佣黑社会人员到潘雪昌家中,胁迫潘雪昌在一份连市场价格十分之一都不到的“拆迁协议上”签字,黑社会的胁迫行为一直持续到深夜23点,当时因为骨折而休息在家的潘雪昌提出要休息,结果被黑社会暴力阻止,潘雪昌被迫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用水果刀刺伤黑社会人员一人,由于黑社会人员没有及时抢救同伙,导致该黑社会人员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依法抗暴事件发生后,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徇私枉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雪昌十年徒刑。在潘雪昌服刑期间,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又无中生有以“非诉裁定”方式,将潘雪昌的房屋强拆。现在十多年过去了,当初领导拍脑袋决定征用的强拆潘雪昌房屋地块,至今依然荒芜。
出狱后的潘雪昌,一级一级提交申诉材料,要求就枉法裁判与非法强拆房屋等问题依法解决。2017年3月3日下午14点,正在北京反映问题的潘雪昌乘14路车途径中南海地区,遭警察盘查,送府右街派出所,一个小时后转送久敬庄,然而由北港街道信访负责人接出,立即乘坐火车于第二天早晨7点到南京,再由公安带到北港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在常州市看守所羁押到3月24日下午,潘雪昌被户籍所在地的北港派出所从看守所接出,莫名其妙给一张担保人为谢克峰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潘雪昌认为,常州市钟楼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自己刑拘,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完全属于维稳性质的滥用职权行为,非法。自己跟谢克峰非亲非故,公安指使其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目的显然是要给自己戴维稳“紧箍咒”,属非法,应撤销。
故,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向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申请,请求确认钟楼区公安分局无中生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自己刑拘的行为违法,并撤销非法的取保候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