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仍然没有会见到吴淦先生。
看守所人员告知,办案单位通知他们,因案件需要,暂时不能让你会见。
我问办案单位是谁?
答:这个我们也不能说,我们就是代为转达,你留下电话,可以会见了办案单位会联系你。
我说:现在案件已在审判阶段,任何单位不让律师会见都是违法的。并且,现在的办案单位是法院,你的意思是,法院不让律师会见?
答:那就是法院。
我说:那我再确认一下,你可不能撒谎啊,我一会可是要去找法院的。
答:就是法院。
离开看守所,去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看看法院如何作答。
燕薪律师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