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玫瑰报道)2017年5月29日,本网获悉:今天下午两点半,广州李小玲在好友北京周丽、福建孙涛、长沙周伟、卜永柱等人的陪同下来到珠海南溪派出所向副所长叶生致送了锦旗,但无人接受,值班所长告知叶生休假,星期三才上班,李小玲目前左眼视力仅为0.06。
此前(2017年5月17日下午),李小玲按约前往珠海市中级法院办理材料递交手续(2017年5月15日下午李小玲到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珠府行复【2017】55号行政诉讼材料,由于立案庭工作人员要求李小玲提交原件核实)。
由于工作人员的傲慢无礼和拒绝接收李小玲应约提交原件核实后没问题的材料,故意刁难,不依法依规接收起诉状、证据等材料,于是李小玲把诉讼、起诉状、证据等材料交到材料收取窗口转给院长黄炯猛,并给了份回执单给李小玲。
当李小玲准备离开的时候,法院工作人员后悔已收取李小玲材料,想把材料退回给李小玲并要求收回回执单,李小玲不同意,后被五六个法警围困法院、限制其人身自由。李小玲拨打110报警后,被前来出警的南溪派出所以叶生(音)副所长为首的警察用暴力手段强制押送(李小玲面部朝下被几个人抬出法院)到南溪派出所。
20时许,李小玲出现头晕、眼痛症状,21时许,李小玲出现头疼眼疼加速并呕吐,以及青光眼症状,李小玲迅速要求警方速送其到医院治疗并持续要求紧急送往医院医治,但警方故意拖延,并把疼痛至半昏迷的李小玲进行采集,一直强行给其做笔录,直到约凌晨三点(李小玲因半昏迷无法确认时间)把已经几度呕吐的李小玲送至香洲区人民医院急诊室后,警察随即离开。
医生诊断后指出病情延误太久已失明(从出现症状到送院延误超过七小时),必须手术解决;目前李小玲左眼已失明(正在进行治疗),后从香洲人民医院转至中山大学眼科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