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申请人韩桂成(刘惠珍之夫)向房山区长阳镇政府申请查处“房山区张家场周转房”的违法建设(图片附有:查处申请书)。长阳镇政府4月6日收到申请后未作任何回复。
2016年8月8日韩桂成就长阳镇政府不作为行为向房山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6年10月27日房山区政府作出“房政复字(2016)94号”复议决定,该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长阳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韩桂成)提交的《查处申请》作出处理。长阳镇政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附有:复议决定书)
2017年1月8日韩桂成向房山区政府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2月24日房山区政府作出“房政复责履字(2017)1号”决定通知书(图片2),该决定书责令长阳镇政府于2017年4月23日前履行“房政复字(2016)94”号决定书。长阳镇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2017年5月17日韩桂成向房山区政府申请“长阳镇政府依据房政复责履字[2017]1号履行结果书面报告”的政府信息。
2017年5月26日韩桂成之妻刘惠珍接到长阳镇高佃三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电话,说是要给送一份关于“房山区张家场周转房违章建设处理的回复”。当时刘惠珍问对方:你是代表谁送该回复?你现在是长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吗?对方答:不是镇政府工作人员,是镇政府找不到韩桂成。刘答:你如果不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就不必辛苦你了,让镇政府给我邮寄过来就可以,镇政府以前多次给我邮寄过信件,地址她们很清楚。
2017年5月27日上午长阳镇政府一位女工作人员给韩桂成打电话,再次让去镇政府取关于“张家场违章建设”处理的回复,韩告诉对方让邮寄。对方说:我可以选择让你过来取。韩答:我可以选择邮寄,请给我邮寄。对方说:你坚持要邮寄,到时收不到件就是你的责任,可与我们无关了。韩答:我再次告诉你地址了,按照这个地址邮我就能收到,你们镇政府以前多次给我邮寄过信件都是这个地址,都能够收到,除非你们搞鬼耍花样,才有可能收不到信件。
下午长阳镇政府信访办工作人员汪阳、褚骏和上午打电话的一女同志来韩桂成住所地送来了“房山区长阳镇政府关于韩桂成申请对张家违章建设拆除信访事项的答复”。
该回复没有日期,怪不得长阳镇政府一再要求韩桂成去镇政府取件,此计不成,镇政府三位工作人员不辞辛苦亲自上门送答复,原因都在这里……
敬请网友关注,本人会连续发文报道该案件的情况。
刘惠珍:13381431289
201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