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16号我同律师一起交给深圳国保的王军取保候审申请和律师会见申请再次未予批准。
我准备近日再次同律师一起到深圳市第一看守所和深圳市公安局继续同深圳当局交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家属有申请会见王军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要求看守所提供王军进入看守所前的体检报告给家属,以证实之前传言,被关押人员是否有被刑讯逼供。
另综合我的产检报告:
1.胎儿脐带绕颈一周,考虑无法顺产可能。
2.考虑轮状胎盘I级,胎儿有缺氧可能。
3.18号产检时同我的产检医生沟通,朋友无法代替家属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孕妇生产时必须要有家属陪同签字。
201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