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

因言获罪的招远公民王江峰一审判决2年已撤销 启动再审程序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613日,本网获悉:因言获罪的山东招远公民王江峰一审判决2年已撤销,启动再审程序。

王江峰于201699日被抓,后于201747日被因言获罪被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决2年有期徒刑。判决结果出来后,王江峰提起上诉。判决生效2天后,招远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由法院院长提起再审程序,王江峰撤诉,本案于421日进入再审程序,法院告知律师和家属,一个月后开庭。

一个月后因没有任何消息,律师找到法院询问开庭时间,被告知没有定。之后一直到612日,家属先后5次到招远法院找过审理此案的刘永文庭长,管辖刑事案件的邵阿霞庭长,王春东院长,均被告知主事人(再审开庭的庭长)都还没有定,更没有和议过此案,所以开庭时间更不必说了。

今天(2017613),家属找到王春东院长。王春东告诉家属,开庭的庭长已定,就是他本人王春东,也就是说招远法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将亲自主审王江峰再审一案。时间还没定,不过时间应该会很快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