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6月1日,本网获悉:无锡四代维权世家成员许海凤收到了无锡中院寄来的驳回其母王金娣申诉的通知书。
许海凤称:原以为可能会等到省高院的枉法裁定,现在直接连省高院的级别也没到,直接扼杀在无锡中院。母亲的案子充分暴露了社会主义害人制度制造冤假错案流水作业的特征。一起因政府抢劫房产土地引发的上访放礼袍案,本属于涉嫌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因打击上访人的需要被人为升格为刑事案件,当局的行为显然涉嫌滥用职权与打击报复。
无锡市滨湖法院出炉的(2016)苏0211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中,存在枉法裁判出现的硬伤:王金娣老人同样的燃放烟花撒传单鸣冤的行为,前10次被认定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也都给予的治安处罚,而到了2015年就变成了“寻衅滋事”!同样的地点、同样的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为什么前面就违法,后面就犯罪?同一行为可以改变性质,那么是否可以认定:作出判决的法官与幕后指挥他们作出判决的官僚天天吃饭,吃的次数多了便可以认定其吃的是屎了?
许海凤称,法律的核心是保障人权,而人有人身安全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财产不被任意剥夺等权利。在无锡,官商勾结偷拆房子,绑架抢劫是无罪的,而老百姓的私有财产被抢,伸冤要被判刑的。在中国有法吗?连王立军都明白,鸣冤好去处唯有西方“敌对势力”的美领馆。如果无锡市滨湖区公安分局在七年前及时将偷拆她房子的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如果当局拒绝配合开发商抢走她别墅下的土地,如果地方法院能够司法独立,依法对她的人身和财产予以保护,何来一位77岁老人要放弃与儿孙共享天伦之乐而走上信访无望、被逼进京喊冤之路?这一切都是当局全心全意维护权贵阶层不法利益的现实例证,而其母王金娣的案子也必将把公检法恶霸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许海凤称,偷拆现场,警和匪的完美配合,偷拆现场,许家人报警警方三个小时后到现场。她全家上访被打击报复,77岁母亲被判刑、85岁婆婆在黑监狱右眼被整瞎、女儿差点被打流产、祖孙四代三代被无数次拘留,而向各职能部门反应情况,无人理会。以上事实充分证实,我国的法律一毛不值,这不仅是她一个人的悲哀,更是国家和全民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