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星期三

广东省高院未通知辩护律师、未作开庭审理 直接对苏昌兰、陈启棠煽颠案作二审判决 维持原判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67日,本网获悉:昨天(201766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未通知辩护律师,也未作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对苏昌兰、陈启棠被控煽颠案作了二审判决,分别驳回了两人的上诉。

苏昌兰、陈启棠先后在20141027日、1125日被佛山南海区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佛山中院在2016421日、22日对两案开庭审理。前后五次延长审限,2017331日开庭宣判,苏昌兰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陈启棠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6年。截至今日,苏昌兰的刑期还有4个月零20天。

苏昌兰家人反映一审判决书没有给苏昌兰家人,二审裁定书也没有给,这是不尊重家人的知情权,对二审法院不开庭就作出刑事裁定的做法,苏昌兰家人认为这是程序违法,而这种程序违法在中国法院似乎非常普遍,如此不依法开庭就作出刑事裁定的做法,使社会公众很难相信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