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日7月21日,本网获悉:年近70岁的上海维权人士丁菊英冒着40多度高温的气候坚持上街举牌问责:“唐镇政府为何不敢出庭?”
据了解:丁菊英儿子倪志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于2017年6月28日下午1:45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源路218号西漕第九法庭开庭。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镇政府未经倪志岗同意,赶走倪志岗的房客,擅自在其房屋内堆放物品。倪志岗把房客和唐镇政府一起告上法庭。开庭当日,唐镇政府不敢出庭。上海20多名维权人士见证了唐镇镇政府不出庭(详见签名单)。
倪志岗把房客吴秀华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一起告上法庭的诉讼请求是:
1、判令被告在期限内归还上海市华夏东路2110弄37号101室房屋钥匙。
2、排除障碍,承担占房相应责任。
倪志岗与父(倪明其)母(丁菊英)共同拥有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大丰村倪家宅44号的农村宅基地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房子,不在拆迁范围内,未经倪志岗和丁菊英等人的签字,于2002年8月被强制拆除,得不到安置。宅基地上房屋被强拆之后,倪志岗出资购买了位于上海市华夏东路2110弄37号101室59平方米的房屋。因倪志岗外出工作,该房子出租给吴秀华居住。不料,2015年9月22日,唐镇镇政府把房客吴秀华赶走。当时租赁合同未到期。唐镇人民政府未经该房屋产权人倪志岗同意,当天在该房屋内放置物品,恶意占用该房屋空间。
倪志岗的母亲丁菊英举牌喊冤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关注。
丁菊英电话:132480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