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

刘建军律师就709系列案王芳案致武昌区法院的谴责书

                       
2017721日今天我在群里看到了维权公民王芳被武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书。把这份判决书大体看了一遍,我感觉这份判决很荒唐。

判决书里有不少关于2015615日王芳参与声援潍坊徐纯合冤案的所谓因举牌等行为造成潍坊中级法院门口交通堵塞的证据陈述。对这些子虚乌有甚至是完全被强加的罪证,我不得站出来说几句。                 

关于2015615日上午潍坊中级法院门口造成交通堵塞的原因,实际上是潍坊公安局的便衣警察和他们的家属所为,目的当然是为了给当时参与这起冤案声援活动的刘星、张皖荷、姚建清、李燕军、王芳等十五名公民泼粪,以便为实施刑事拘留等提供借口并欺骗和愚弄百姓。我当时亲眼目暏了交通被堵塞的过程,第一次,一名高个子小伙子到马路中央阻止车辆通行;第二次,两三个妇女,有人抱着孩子,跑到马路中央吵架。随后,交通完全瘫痪。事后有潍坊公安内部的朋友告诉我,这些人都是公安局的便衣和亲属。

本律师认为,武昌区法院以此类“寻衅滋事”的证据对王芳作出三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完全经不起现实和历史的考验,是与人民为敌的丑陋行径,也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

本律师认为,公检法队伍里一直隐藏着一批披着人民公仆外衣的阴谋分子,他们不断以各种理由炮制案件并把有血性的人民投入监狱,其目的从短期来说是为升官发财创造政绩,从长期来说则是为了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培养出越来越多的反对中共的革命党人。他们的目标显然是为了搞垮中共,颠覆国家政权,实现其一小部分人不可告人的经济和政治目的。对此,党和政府的各级干部及普通共产党员,都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并须与人民群众合力,将这些阴谋分子绳之以法。

谴责武昌区法院此类践踏人权的丑陋判决,既是为王芳等冤民讨回公道的需要,更是为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建军    
201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