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7年7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郑桂花、周富荣送达了【2017】苏行复第237号《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告知已经受理。周富荣和郑桂花是夫妻关系。
周富荣夫妇的房屋位于无锡市崇安区锡沪路146号,靠近无锡火车站。2017年3月13日,周富荣夫妇通过政府信息申请,得知无锡市规划局梁溪分局发布《火车站北区E块【XDG-2011-50(1)号地块C块】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周富荣夫妇的房屋在该《公示》的范围内。此《公示》说明周富荣夫妇的房屋当时不在拆迁范围内。但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政府仅凭无锡市建设局发布的拆许字(2007)第4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于2014年7月24日上午实施强拆周富荣夫妇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郑桂花的眼睛被打伤,经法医鉴定属于轻伤,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但3年多依然不了了之。
周富荣夫妇认为,当时的该许可证扩大了拆迁范围,并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实施了野蛮拆迁,致使周富荣夫妇财产受损,郑桂花被打,身体受损,精神痛苦。
2017年5月初,周富荣夫妇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称住建厅)举报,并请求依法查处无锡市建设局扩大拆迁范围的违法行为,并请求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周富荣夫妇。住建厅收到举报信后,置之不理。周富荣夫妇认为,住建厅置之不理的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漠视,是对法律的藐视,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
周富荣夫妇请求江苏省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公正的行政复议决定,遵循有错必究的原则,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