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办沙河滩村村民陈建军。
我反映村主任袁红星破坏耕地、出卖村集体利益、侵吞贪污的严重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17年2月21日,我到北京上访。国家信访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接待人员都答复说,这样的问题回当地,叫当地政府解决。西安市信访局、沣东管委会和建章路街道办的人员得知我到北京上访,在北京约见了我,叫我回西安解决问题。街道办的人员一直跟着我,看我买了火车票,进了站。
3月15日,建章路街道办纪检干部李刚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答复了我反映的问题。
李刚说,我反映的袁红星以其妻子名义贪污沙河滩村一组征地赔偿款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武警建赈灾基地,征用沙河滩村一组土地四十亩,袁红星承包了村民程骏红的两亩白皮松,地里有一眼机井,还有房,应该赔50万。事实是满打满算一眼机井值1万元,一间活动房值一万元,连同白皮松顶多能值十多万元。
关于我举报村集体挖沙卖钱,收入有250万元村集体提留被村主任袁红星贪污私分的问题,李刚答复说承包挖沙的外村人刘文根已死,无法查证。这怎么能说过去呢?挖沙卖钱给村集体提留,村集体应该有帐,怎么能推到已死的外村承办人身上?在这个大坑里拉沙,别人的车有车辆限数,每车600元,而袁红星个人雇的车车数不限,每车只出150元。
对于袁红星指派人对村道路一侧绿化费用过高的问题,李刚说他查了帐,花了53万,帐面记录也是53万,与实际相符。但是李刚没有给我讲明细账,总共有多少树、花草?都是什么品种?每个品种的单价是多少?用了多少个工?每个工多少钱?使用了多少设备?如何计价?等等这些细账,李刚一概没有提。袁红星指派人绿化的这段路,李刚说他量的是1千米,我量的是6百米。
村“两委会”开会讨论承包挖沙后形成的大坑倾倒垃圾一事,我举报这个会议的程序违法,李刚说承包大坑倾倒垃圾一事,先是承包给外村人孙毛孩,后又经过公开招标,承包给本村人石连成,程序是合法的。实际上这件事根本就没有经过招标,连石连成本人都不承认他承包了大坑倾倒垃圾一事。况且我举报的是为大坑倒垃圾的事“两委会”违反规定进行表决的问题。
关于我举报“两委会”2014年1月违反“八项规定”公款旅游的问题,李刚答复说:村账目中没有查到这次旅游由村集体报账。我问:那这笔费用是由哪里出的?李刚说是袁红星自己掏的。我说那就是袁红星为20015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贿选!
李刚的答复基本上是不顾事实、含糊其词、东拉西扯。
铁路工程建设十七局在我们村征用55亩地建混凝土搅拌站,工程结束后搅拌站撤除,土地由袁红星承包。他在其中的20亩地里挖沙卖钱,挖沙后的土地又回填建钢构库房.这是严重明显的违法占地、破坏耕地的问题,我向建章路街道办举报此问题,街道办纪委主任王选智说:“违法挖沙,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嘛。”我说:“那我也回去在耕地里违法挖沙,你也把我批评教育一下,行不?”
对于建章路街道办纪检官员的这些答复,我实在不能接受。我不继续上访能行吗?
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办沙河滩村村民 陈建军
2017年7月3日
附 以前的有关文章
西安村民陈建军逐级举报村主任袁红星不见查处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办沙河滩村村民袁红星,2012年通过贿选担任村主任,上任后做了许多破坏耕地,贪污、侵占、挥霍集体资产的勾当。
1,以其妻子名义贪污沙河滩村一组征地赔偿款。2014年,武警建赈灾基地,征用沙河滩村一组土地四十亩,由沣东新城管委会和建章路街道办负责征地事务。当时政府给村民地面附着物赔偿每亩8000至12000元。袁红星以他承包了村民程骏红的两亩白皮松为由,以他老婆汪晓玲的名义,领取了地面附着物赔偿款50多万元。每亩25万元。政府支付的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给袁红星的是给其他村民的20多倍。给袁红星的补偿款怎么能这么高?这是沣东新城管委会和建章路街道办官员与村主任袁红星合谋,骗取国家的赔偿款。我向未央区检察院举报此事,检察院官员李宝全说:“是由武警赔偿,没赔你村上的钱,与你有啥关系?”
2,袁红星 上任后,把我们沙河滩村90亩果林毁掉,挖沙卖钱。毁田毁林挖沙,是严重的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我就此类非法挖沙问题向建章路街道办举报,街道办人员说:“不经批准采沙,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嘛。”
3,村委会决定,挖沙卖钱的利润给村集体提留40%。90亩地挖沙利润约为1100万,给村集体入股提留款应该不少于440万,但袁红星在村“两委会”上公布,挖沙卖钱入股提留款仅有190万。还有应缴集体的250万被村主任贪污私分
4,村“两委会”开会讨论承包挖沙后形成的大坑倾倒垃圾一事,袁红星提出的承包额为50万。我村村民代表19人,党支部3人,村委会3人,组长3名,共计28人,开会表决到会人数最少应有15人,可当天到会只有11人,其中2位村委会委员因承包定价太低,不同意村主任袁红星提出的50万元的数额,退出会场,最后仅留下9人,做出50万元承包的决议。这一情况在程序上严重违法,做出的决议应是无效。在挖沙造成的大坑内倾倒垃圾,利润有约900万元,给村集体上交40%,应是360万元,是“两委会”确定的承包额的七倍多。这一项村集体损失了310万元,严重损害了全体村民的利益。
5,2012年至2014年全村3年收入500万元,有卖沙提留款190万,政府征地20亩补偿共计140万,政府拨款140万,各小组征地提留款共计30万。村主任袁红星称这些钱进行道路硬化绿化、改善供电线路、改装互联网、修建村广场等项目花完了。村账务对这些开支只有项目大帐,没有细账。像在村600米道路一边绿化种树栽花,说花了60多万,我认为顶多能花20万。
还有其他许多小些的问题,就在此不一一列举了。
袁红星当村主任三四年,现在有四十多万的装载机,开的七十多万的英菲尼迪小轿车,老婆也开的近三十万元的车,在村里有三院房产,还购买了政府为公务员建的一套一百多平米的住房。为了平息村民和党员的不满和反对,村主任袁红星施以小恩小惠、收买拉拢。2014年1月,他组积村上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分两次到海南、云南、桂林旅游,共计50余人,每人3500元,共计约l7.5万元。上述这么多钱,至今在村会计账目上没有显示,从什么地方支出,至今是个谜,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我从2015年起,就向未央区检察院举报袁红星的这些问题。随后逐级向建章路街道办、沣东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沣东新城纪检委、西安市检察院、西安市政府、中共西安市委、陕西省纪检委、陕西省检察院、省人大举报。至今没有见调查处理。
我准备上北京,向党和政府的最高机构举报。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办沙河滩村村民
陈建军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