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7月9日,本网获悉: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习核心做的最多的是“打虎拍蝇”的反腐,讲的最多的是要求各级政府在依宪治国下的依法行政。然而,中国特色最大的问题是,好政策说起来容易,落实下去比登天还难。
五年前到江苏如东县投资,受让江苏如东县洋口砖瓦厂老板张卫国,就遇到了地方政府的变异行政,其砖瓦厂在2016年5月28日凌晨被强拆,当张老板从南通市区家中赶到时,占地近百亩的砖瓦厂仅剩下一个坚挺的烟囱。
据了解,在计划经济时代,地处南通市东边临海的如东县,是一个除了土地外,其他资源都非常贫乏的地方,所以,砖瓦厂一直是如东县的工业标志。改革开放后,砖瓦厂更是乡镇企业的代表,成为了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问题的金钥匙,如东县洋口砖瓦厂就成立于此特殊时代。进入改革开放前中期,因乡镇企业产权人制度的缺陷,及分配上的缺乏公平等而举步维艰,作为产权人洋口镇政府,于2005年就将该陷入亏损的砖瓦厂转让给了缪俊华。而缪俊华在经营7年之后,也因为经营问题将该砖瓦厂的所有权悉数转让给了张卫国先生,并经官方的司法所进行了见证。
到2014年,原属僻壤的如东县洋口镇因苏通大桥开通后,慢慢成为了城镇化运动惠顾的新“战场”,洋口镇政府根据上级如东县政府的《加大砖瓦企业关闭拆除力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向洋口砖瓦厂(现变更为如东县洋口镇裕华建材厂)送达通知,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做好拆除前的准备工作。作为企业主的张卫国,在收到政府通知后,马上以书面形式给镇政府提出报告,表达了愿意配合政府工作的积极态度,请求依法妥善解决在职职工的问题,依法进行评估,给予合理补偿。
洋口镇政府在收到砖瓦厂的书面报告后,也召集缪俊华、张卫国到镇政府,就洋口砖瓦厂产权转让协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砖瓦厂产权真实性确认无误后,洋口镇政府也曾与现产权人张卫国协商补偿事宜,但终因发出征收决定的镇政府不愿意依法给予补偿,而始终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到2016年5月28日,发生了前文所述的深夜强拆事件。
砖瓦厂遭非法强拆后,张卫国先生立即找到洋口镇政府的余海东镇长,但余镇长坚决否认是镇政府强拆了砖瓦厂,并要求张卫国向公安机关报警,捉拿实施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嫌疑人。听从余镇长的建议,张卫国先生找到如东县公安局洋口派出所,要求对砖瓦厂强拆的犯罪行为予以刑事立案,而所长杨晓峰对如此重大刑事犯罪行为却不愿意依法立案,只是一味地说要跟张卫国先生私下聊两句……。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条款,如东县洋口镇政府向洋口砖瓦厂发出了停产(征收)通知,并与企业主张卫国协商了拆迁补偿事宜,就完全可以在法律上推定镇政府实施了非法的强拆的事实。如果真的不是洋口镇政府所违法行政,那么公安机关就毫无疑问应当立即予以刑事立案,6万5千多平米的砖瓦厂尽管是在深夜被拆除,但如今各路口密布治安监控,应该是非常容易抓到犯罪嫌疑人。在张卫国一次次要求立案过程中,公安机关一方面荒唐地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一方面派出所杨所长也只能口头承认是镇政府所为。如今,每次到砖瓦厂强拆现场,张卫国都会说:如果不是强拆的人当时害怕烟囱倒下来被压死在犯罪现场,恐怕这个烟囱就变成了他们餐桌上那根随意掐断的“葱”了。
从公安机关相关人员的看法中,认为洋口镇政府深夜偷偷摸摸非法强拆砖瓦厂也属无奈之举,是张卫国先生提出的补偿要求过高所致。而张卫国先生认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因为同样是洋口镇内的一个砖瓦厂,面积与生产能力只有自己砖瓦厂的三分之一,政府给予了一千余万的补偿,而政府却只愿意给予自己几十万的补偿,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市场价值补偿原则,明显是洋口镇政府欺负自己这个外地投资人。
现在,张卫国先生作为洋口砖瓦厂的投资人,在固定了洋口镇镇政府非法强拆砖瓦厂的证据后,已经就如东县洋口镇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告上法庭,并得到法院的受理立案,估计该案很快会在南通海门市法院开庭审理。
本网的法律顾问认为,如东县洋口镇政府以一个不具有合法性的文件精神通知拆迁,显然不符合江苏省人民政府93令的征收补偿规定,如此“依法行政”实属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