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8月15日,本网获悉:刚刚出国旅游回来的广东珠海伤残军人陈风强说,昨天金湾区公安分局又来乱作为,要替违法建筑行为人黄琪耀背书,送达莫名其妙的《鉴定意见通知书》,认定违章建筑行为人黄琪耀砖砌围墙损坏:“经鉴定为损失3469元人民币,”不知道他们意欲何为?希望法律界高人指点迷津?
据陈风强先生说,通过翻看安装在大门口的监控摄像头,发现昨天中午11点30分左右,珠海市金湾区公安分局的数名穿警服的和二个便衣,来到哥哥陈凤明位于三灶镇茅田村的房屋前,贴上一张《鉴定意见告知书》和一张《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就离开了。将这两份书面材料拍照后,确认是金湾区公安分局分别于8月4日、8月5日制作。之所以于昨天8月14号贴到大门上,金湾区公安分局在材料上的解释是,陈凤明的户籍地址不详,现住址不详,工作单位不详,无违法犯罪经历。
陈风强说:可能是十九大的维稳因素,我哥哥陈凤明的户籍所在地三灶镇的金海岸派出所,现在天天派十多人看着陈凤明,我们兄弟俩因为“八层半楼房被城管非法强拆剩三层”事件后,已经被维稳10多年了,在这十多年维权与被维稳中,除我三次被送进冤狱折磨外,我们的手机从未改变过,何来地址不详?既然地址不详,那么他们又怎么把书面材料贴到大门上?既然地址不详,怎么会天天有十几个人跟踪、盯梢?
2017年6月7日开始,黄琪耀依仗着其女朋友是珠海市公安局刑警科长这样的后台,坐着公安机关的警车,带着大批警察与不明身份的人,在伤残军人陈风强和陈凤明位于金湾区金海岸华阳路509号楼房朝南面两米处,开始砌墙、打桩,要建高楼。
见如此严重影响采光权的违法建筑,陈氏兄弟先是阻止,遭到黄琪耀的雇佣人员的殴打,立即报警,而金湾区公安分局接警后先是不出警,出警后拒不查看黄琪耀的建房手续,继而还把报警人陈凤明抓到辖区的金海岸派出所,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10多个小时,协助黄琪耀进行违法的突击施工。陈氏兄弟无奈到珠海市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举报投诉,发现黄琪耀的手续早已经过期了整整5年之久,在法律上根本不具有合法性。施工的工程队见黄琪耀仗势欺负伤残军人,也气愤地撤出了违法建筑的施工现场。该起由黄琪耀依仗公安背景,乱搞违法建筑坑害伤残军人的闹剧,也就算告一段落。
岂料违法建筑闹剧刚刚平息两个多月,珠海市金湾区公安分局又滥用职权,颠倒黑白把受害人陈凤明当作违法行为人,莫名其妙送达《鉴定意见告知书》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既然是《鉴定意见告知书》,为什么没有鉴定申请人?委托什么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为什么没有鉴定意见书?
本网的法律顾问认为,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区分局的行为,显然属于插手民事纠纷的滥用职权,目的显然是要为黄琪耀的违法建筑正命,如果黄琪耀认为其权利是合法的,受到了陈凤明的损害,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根本与公安的职责没有关系,而金湾区公安分局的行为,也体现了“以警治国”的危害。
受害人:陈凤明、陈风强,联系电话:18880490935、1361222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