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

卓玉桢的辩护律师张磊:卓玉桢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张磊,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师事务所律师,系卓玉桢的辩护人,联系电话:13910707905

申请事项:对卓玉桢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一、卓玉桢不构成任何犯罪

据辩护律师与卓玉桢会见交流,以及辩护律师关注到的公开信息,表明卓玉桢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刑事拘留的事实系卓玉桢参与了在广东江门海祭刘博士之事。
祭奠一位逝者,不可能构成犯罪;特别是夜晚在偏辟无人的海滩祭奠一位不管具有任何身份的逝者,根本不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如果将对一位逝去的同胞的追思和祭奠当成犯罪对待,这将突破法律和人伦的底线,是对所有法律、正义、良知、道德、哀思等人类正当情感的颠覆。

二、类似情形的其他人士已经取保候审

据辩护律师了解,先后被以同样罪名刑事拘留的其他人士均已经被取保候审,则表明办案单位也认为对这些参与祭奠刘博士的人士不应当以犯罪对待,更不应继续羁押。那么在此情形之下,如果继续羁押卓玉桢——将本案到案的每一位人士都羁押满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将向社会释放出在此类事件中以刑事拘留代替刑罚惩罚的法制信号,而“以拘留羁押代替刑法惩罚”是与法律正义精神、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方向、与依法治国的政策理念严重相悖的。

三、卓玉桢有待产之妻需要照顾

卓玉桢的妻子现已怀孕近九个月,卓玉桢被羁押后,她独自一人在广州待产,同时还要上班工作,备尝艰辛。从基本人道考虑,也应当将本来就不应该羁押的卓玉桢尽快取保候审,以使他尽快回到妻子身边去尽一个丈夫的职责(而目前不能履行这职责的状况完全不是卓玉桢造成的)。

此致
办案单位

卓玉桢的辩护律师:张磊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