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7年9月14日,法院受理了曾铁良的二起行政诉讼案。一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曾铁良诉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强拆房屋案;二是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曾铁良诉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行政拘留案。曾铁良是洛阳槐树湾六户强拆受害人之一。
2017年8月27日,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区分局作出了洛龙公(治)行罚决字【2017】10304号行政处罚决定,称“现查明2017年8月22日11时许,在洛阳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槐树湾村东侧,槐树湾村委会组织挖掘机对南环路已拆除房屋是残余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时,曾铁良等人对现场的工作人员实施殴打,致使张建洛门牙受损。曾铁良用砖块将赵然娃头部打伤”。曾铁良认为,这与事实不符。
事实是,2017年8月22日11时许,一伙身份不明的人拿着警用盾牌和警棍到洛阳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槐树湾村扰民。村民报警,110民警赶赴现场却不处理,才发生冲突。
洛龙公安分局所谓“槐树湾村委会组织挖掘机对南环路已拆除房屋是残余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时,曾铁良等人对现场的工作人员实施殴打”也与事实不附。槐树湾村委会组织清理残余建筑垃圾为什么还要拿警用盾牌和警棍呢?在逻辑上说不通。如果是槐树湾村委会组织清理残余建筑垃圾却没有看到村委会的干部到现场,而是关林街道到现场呢?该局所谓的工作人员究竟是哪里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怎么还会有警用盾牌和警棍呢?拉警戒线?
曾铁良指出,该局所谓的建筑垃圾,其实是非法拆房的证据,而非纯粹的建筑垃圾。所谓清理建筑垃圾,其目的是为了毁灭非法拆迁的罪证,故受到村民的质疑。曾铁良被拘留期间,其房屋遭遇了强拆。而所谓清理垃圾的人,与强拆曾铁良房屋的人是一伙人。可见,这伙人是打着清理垃圾为名,以达到实施强拆民房的目的。
曾铁良的房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槐树湾一组东街10号,建筑面积700多平方米。
2017年9月1日上午10点许,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组织一伙人进入槐树湾村企图强拆曾铁良的房屋,因曾铁良的亲友报警而未得逞。但该街道仍不甘心。下午3时30分左右,这伙人一脚踹开曾铁良家的大门,并由街道干部亲自将曾铁良家的物品搬出,接着进行强拆。下午4点20分许,强拆完毕,致使曾铁良的家成了一片废墟,而此刻曾铁良还在拘留所内。全部强拆过程有视频为证。
虽然,曾铁良的房屋系关林街道强拆,但关林街道系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且其强拆行为超出职责范围,依法应当由洛龙区政府承担法律责令,故曾铁良把洛龙区人民政府。
知情人曾晓伟手机:1503631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