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2017年10月31日
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432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432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12人简历
【前言】
本期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二十四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年11月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
本报告第一期时,本网信息义工、信息员和编辑收集了较为翔实的人员名单共122人,而经过这两年的不懈努力,本期报告名录已达432人。这个数字里内涵着本网所有工作人员的辛勤汗水。但我们深知这仍然是冰山之一角,仍然是一份不完全的报告。
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的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7年10月31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14万余字,分五部分发布。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本期报告中实际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共计432人,其中汉族332人,藏族65人、维吾尔族14人、哈萨克族15人、蒙古族3人、朝鲜族2人、回族1人。上期报告名单中有12人刑满获释,本期新增获刑14人。
1、平措多吉(藏):196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藏名Phuntsok Dorjee,藏族人权捍卫者。1989年在西藏自治区拉萨雪域饭店工作期间曾因参与和平示威活动,被当地警方以不知的政治罪名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因在拉萨市札基(Drabchi)监狱服刑期间担任厨师工作而获减刑2年;2008年3月10日再次被当地警方从家中秘密拘押,并被以涉嫌“参与2007年示威活动”,“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和“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正式批捕;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秘判有期徒刑9年,剥权5年。据悉,在看守所及狱中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2017年3月9日已刑满释放。
2、李燕军:1963年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那舅村英歌坡村民,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2007年,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当地政府人员殴打致伤,未获及时救治反被行政拘留15天,导致伤情不断恶化,身体最终致残。自此,其不断上访,又因在当地投诉屡次无果,遂频繁进京上访;期间,因热心参与各种维权请愿活动,并不断提升对民主维权的意识,从而成为一名坚定的民主维权公民,也因此经常遭到地方当局威胁、骚扰、拘押和刑拘等迫害。自2012年起,曾因多次到香港声援中国大陆被劳教的访民,遭到官方的胁迫警告;2012年11月曾因召开中共18大会议,被警方非法绑架,监禁6天。2013年3月1日曾因要去北京继续上访,遭到政府指派人员的劫持,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2014年曾因参与声援郑州十君子案,参加香港7﹒1大游行,声援建三江律师维权、曲阜薛富顺离奇死亡维权和焦作张小玉夫妇维权事件抗议活动等,而多次被警方以乱公共秩序” 罪由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2015年6月15日因和刘星等十数名维权公民到山东省潍坊市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而被潍坊市潍城区警方悉数抓走,6月16日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7月23日,被潍城区警方转正式逮捕。2017年9月8日被山东广饶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2017年10月6日已刑满释放。
3、车平平:女,法轮功信仰者,东北师大硕士研究生毕业,原吉林省体育学院教师,良心犯。曾因信仰法轮功而于2013年10月18日被吉林市船营区分局国保从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吉林市看守所。后经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两级法院暗箱操作,在都没有通知家人和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判处4年,并于2015年11月26日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服刑。2017年10月17日已刑满释放。
4、郭江涛:出生年月不详,河南省焦作市人,原河南省沁阳市中国银行分行职工,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曾因信仰法轮功而遭受当局多次抓捕,并曾被河南省沁阳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十数年,致其被迫离婚,出狱后与儿子窘迫为生。2014年4月8日曾因与田长青、靳小留等4人在乡下揭露和宣传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而被沁阳市“610”监控部门获悉,旋即被沁阳市警方强行绑架、关押至河南省沁阳市看守,后被以“沁阳市法轮功邪教罪四人案”刑拘和正式批捕。2014年12月11日,该案在沁阳市法院统一受审;2015年9月28日,其被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7年10月7日已刑满释放。
5、靳小留:1937年出生,河南省焦作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曾因信仰法轮功而遭当局的严控和打压。2014年4月8日,曾因与田长青、郭江涛等4人对外揭露和宣传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而被沁阳市“610”监控部门获悉,旋即被沁阳市警方强行绑架、关押至河南省沁阳市看守,后被以“沁阳市法轮功邪教罪四人案”刑拘和正式批捕。2014年12月11日,该案在沁阳市法院统一受审,后又因其身体在狱中严重受损,病情加重,被取保候审。2015年9月28日又被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法院收监,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7年10月7日已刑满释放。
6、林淞滨:广东省汕头市人,网名“狼头老五”,民主维权人士。自2012年以来曾多次参与同城聚餐、街头举牌及公民维权活动。2013年曾积极参与民主异议人士张林之女张安妮两姐妹的逃亡营救活动。2014年4月2日曾参与数千名维权者在上海市政府门前的维权集会活动,并拉横幅声援建三江维权律师、茂名反PX抗争活动,发表演讲提出包括全民免费医疗、少儿免费教育、政府养老保险、官员公开财产、严刑打贪及建立民主宪政、实现公平选举等18条公民诉求,引起社会极大反响。但此举却引起中共当局的仇视,怀疑他是多起维权民主活动的组织者,所以于2014年3月被上海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拘,并被关押在上海市淞江看守所,后被上海市松江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3年6个月。其在看守所,其屡遭虐待而被迫多次绝食抗争。2017年10月已刑满释放。
7、尹卫和:湖南省湘乡市人权捍卫者。尹卫和一直关注农民的生存状况及权益,2012年因发起要求政治改革,推进法制建设的签名,而被指控要炸掉毛泽东的故居,2012年9月4日被湘乡市法院以“爆炸罪、破坏电力设施实施罪”判刑7个月,同年11月24日获释。后来因响应唐荆陵律师的“静思节”活动等指控,2013年9月,被湖南湘乡市警方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名行政拘留20天,同年9月26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3年10月被正式批捕,并于同年11月被以“寻衅滋事罪”移送湖南省湘乡市法院审判;后因其案多次延期,2014年10月25日其被取保候审;2015年12月3日又因要求平反六四,传递对六四英灵平反昭雪和反腐败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并在街头举牌等,从而被警方收监转逮捕,被控“煽动群众上访闹事”和“在互联网上歪曲事实”等;2016年3月30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7年10月12日已刑满释放。
8、高应品:贵州省遵义市“门徒会”信徒,良心犯。2014年10月29日被贵州省遵义市警方刑拘,2015年7月8日被贵州省遵义市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7年10月28日已刑满释放。
9、苏昌兰:1971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原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山小学教师,广东省著名女权运动者,民主维权人士。自1999年起开始关注广东省南海三山港的农村“出嫁女” 股权问题,介入各种维权活动,并在当地三山“出嫁女”等维权活动中,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帮助过数十名“出嫁女”获取到部分的合法权益;由于其维权行为触动了地方官员的基本利益,随遭地方当局严密监控和打压,其教师公职被开除,其人身自由被随意限制拘押、恐吓和骚扰等。因其不断维权抗争,随逐步成长为广东女权运动中的先驱者之一,民间堪称“广东维权运动的奇女子”;2014年10月27日因其对香港占中踊跃发帖声援,被当局指控“疑其在网上群组或微信转发香港占中运动讯息,留言含有鼓吹成份”,随被佛山市南海桂城街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传唤,其家被查抄,后被警方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4年12月3日又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年3月31日,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刑3年,剥权3年,二审维持原判。2017年10月26日已刑满释放。
10、吕桂荣:河北秦皇岛青龙县维权访民。跟邻居因宅基地问题争执﹐2005年4月,青龙县法医刘艳军疑给人做假鉴定,指对方受伤,结果吕桂荣的丈夫被指故意伤人罪拘留两个月,罚款数千元。吕桂荣为举报刘艳军,从2009年至2015年因上访,被行政拘留6次。2015年8月2日,因为到北京上访被行拘5天。10月20日在家中被抓走,被青龙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案件12月9日在县法院开庭,同月30日被青龙县法院判刑2年。2017年10月19日已刑满释放。
11-12、朱丙泉、周小凤:江苏无锡维权人士。因参加维权活动,2016年4月13日—15日,在无锡大抓捕事件中此二人与沈爱斌、程天杰、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等十数名维权人士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警方悉数带走,之后此7人遭刑事拘留,分别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一个月后,沈爱斌、程天杰、陈赛娥、王英华、华海娟5人暂时被取保候审释放。同年5月20日,朱丙泉与周小凤又被无锡警方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同年9月初,沈爱斌、程天杰因继续维权又被收监逮捕,关押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据悉,朱丙泉在看守所遭到虐待。2017年5月27日,朱丙泉、周小凤、程天杰分别被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宣判。其中,朱丙泉被判刑1年6个月,2017年10月12日已刑满释放;周小凤被判刑1年6个月,2017年10月17日已刑满释放。程天杰被判刑1年,已于2017年7月26日刑满释放(详见本报告2017年7月30日第二十一期)。
2/ 本月度获悉,又有14人(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哈依尔别克.沙拉巴依(哈萨克)、玉苏普.乌散(哈萨克)、叶力江.卧热阿泽拜(哈萨克)、赵振甲、张霞、孙俊、王淑芳、文英、张君、付胜强、李文德)被中共当局宣判,此14人名单如下:
1-3、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女,云南省昭通市基督徒、教会传道人,良心犯。因从事基督教家庭教会敬拜及讲道传教活动而遭到云南省当局的所谓专项整治严打,被污名化为在当地从事“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活动。2016年10月被临沧、楚雄、昭通、大理等市警方分别抓捕刑拘。其中,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等多人于2017年1月被昭通市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被指控三人“组织信徒非法集会从事邪教活动,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破坏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7年10月6日其一行多人分别被昭通市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刑4—6年,其中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三人各被判处4年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三人均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据称,法官对此态度很糟糕。目前她们都被关押在昭通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10月。
4、哈依尔别克.沙拉巴依(哈萨克):34岁,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五马厂乡人,哈萨克族穆斯林,良心犯。因十年前曾到哈萨克斯坦国读了2年宗教课程,遂于2017年被吉昌回族自治州警方抓捕,被指控其“从事了宗教极端活动”。近期,在中共当局打击新疆穆斯林宗教意识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哈依尔别克.沙拉巴依被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法院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枉法密判4年徒刑,其家人至今未得到判决通知书。目前关押在奇台县看守所。刑期至2011年9月-10月。
5、玉苏普.乌散(哈萨克):30岁,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人,哈萨克族穆斯林,良心犯。2017年,在一次当地“主麻日”集体祈祷仪式上,因阿訇未能及时到场主持祈祷仪式,其由于曾经在乌鲁木齐官方宗教学校学过宗教入门课程,所以就代替阿訇主持了仪式,因此,其后即被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警方抓走刑拘。2017年10月,被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法院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冤判2年7个月。目前被关押在奇台县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2月。
6、叶力江.卧热阿泽拜(哈萨克):29岁,新疆乌鲁木齐市人,哈萨克族,良心犯。由于在乌鲁木齐市一家清真寺内参加了合法的学习班,进修学习阿拉伯语,所以在中共当局打击新疆穆斯林宗教意识的专项活动中于2017年初被抓捕,2017年夏季被乌鲁木齐市法院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冤判2年7个月。目前被关押在乌鲁木齐市某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8月。
7、赵振甲:1950年11月13日出生,辽宁抚顺人,民主维权公民。曾于1974年因写评论性文章被中共当局定为“反革命集团主犯”,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后缓期2年执行,直至1985年才被沈阳市中级法院改判为无罪,之后又因其平反的善后工作得不到落实,多次进京上访,至2000年又被辽宁省抚顺市当局劳动教养3年。2008年再次被抚顺市当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12年因参与解救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郴州市驻京办“黑监狱”中的访民,第三次被北京市当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13年5月19日期满获释,之后因与张福英等维权公民在北京南站附近等地拉横幅举行“平反赵紫阳”﹑“纪念六四”活动,再度引起北京当局的恐慌忌恨,随于2013年6月9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7月16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批捕。2014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区法院又以“寻衅滋事罪”秘判1年10个月徒刑,至2015年4月刑满获释。2017年1月—2月,因再次在北京发起要求落实“两办”反截访《意见》活动,遂数次遭截访、训诫等恐吓打压,至2月9日被辽宁抚顺新抚区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
刑拘;2月24日被转正式逮捕,并被关押于抚顺市第一看守所。7月8日被监视居住于家中;2017年10月13日突然又被抚顺新抚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刑1年,并被收监,但判决书里虽有1年的刑期,却没载明何时出狱日期。
8-9、张霞、孙俊:二人都是大连市中山区人,法轮功学员,良心犯。张霞原是中山区青云小学教师,50岁左右,因起诉江泽民,曾被劳教2年,被送洗脑班1个月。2016年3月15日在工作时间又被大连市国保与民主广场派出所警方联合绑架抓走,家被查抄,电脑及相关法轮功资料等均被搜走。孙俊是张霞的丈夫,系当地热电公司职工,下班后发现家被抄,就到青云小学询问,才得知妻子已被民主广场派出所绑警方抓捕。3月17日,孙俊到民主广场派出所询问妻子情况时也被警方扣押并送姚家看守所羁押。2016年4月21日,夫妇二人被中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后被秘密开庭,最终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张霞7年5个月(刑期至2023年8月14日),判处孙俊7年2个月(刑期至2023年5月16日)。二人不服提起上诉,大连市中级法院未经二审开庭即维持原判。2017年9月底,张霞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而孙俊被送往大连市监狱服刑。
10-11、王淑芳、文英:近期获悉,大连市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当局枉法判刑,其中,王淑芳、文英二人均被重判。王淑芳,女,西岗区法轮功学员,良心犯。2017年10月被大连西岗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刑7年6个月。文英,女,原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住在大连市儿女的家里,法轮功学员,良心犯。2016年6月28日,文英在儿女家中被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警方突然抓捕,至2017年3月被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重判7年,罚金10000元。其不服上诉,二审始终没有结果。目前被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6月27日。
12、张君:四川籍人,在重庆市工作,法轮功学员,良心犯。2016年5月24日,因在重庆市巴南区跳石镇给村民讲宣传轮功,而被跳石镇派出所警方迅速抓捕,后被以涉“邪教罪”逮捕。2017年8月22日,其被重庆市巴南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5年。其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被关押在重庆市巴南区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5月23日。
13、付胜强: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法轮功学员,良心犯。2016年10月6日曾因在外办事时,途经公路边的一个电线杆,在电线杆上写了“法轮大法好”,被人告发,就当晚被武汉市黄陂区警方抓捕,并关押在黄陂区八里看守所。刚开始,黄陂区警方仅是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处分,但随后黄陂区检察院却在付胜强被行政拘留期间,在无任何新的证据的情况下,将其进一步批捕和起诉。2017年6月23日,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对付胜强开庭审理,尽管在法庭上他坚称信仰无罪,练习法轮功无罪,但2017年8月1日他依然被武汉市黄陂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判1年9个月,刑期至2018年7月5日。
14、李文德:1951年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商丘市民权县双塔乡韭菜里村农民,法轮功学员,良心犯。1999年7月20日曾因信仰、维护法轮功而被河南省地方当局处劳动教养3年。获释后,因坚持信仰自由并继续宣传法轮功真相,而于2001年又被地方当局以涉邪教罪名义处劳动教养1年,关押于河南省许昌市劳教所;2004年秋,曾因与多人一起去商丘市民权县野鸡岗乡宣传法轮功,而被民权县警方刑拘、逮捕,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6年,并被关押于河南省新密市新密监狱。2010年出狱后,因控诉前中共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打压迫害法轮功成员,2016年3月24日被商丘民权县警方再次以涉“邪教罪”刑拘,关押于河南省睢县看守所;2016年10月在不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被秘判徒刑7年。据悉,因其多次被非法关押,其84岁老母受到多次惊吓,已于2016年8月份去世。刑期至2023年3月23日。
3/ 本月度二审、二次判刑信息:
1、四川成都民主异议人士陈云飞,2017年3月31日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刑期至2019年3月25日。最初在四川邛崃监狱服刑,后因狱警嫌无法对其管教,而被转监至目前的眉州监狱服刑。
2、贵州遵义“非新闻”资讯平台创办人、公民记者卢昱宇,2016年6月16日被云南省大理市警方刑拘,2017年8月3日被云南大理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9月18日被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被羁押于大理市看守所,2017年10月13日已被转送到云南省大理市监狱服刑。
3、辽宁抚顺的维权公民赵振甲,2017年10月13日辽宁省抚顺市法院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并收监。刑事判决书中虽然有1年的刑期,但没有载明何时出狱的日期。
3、河南信阳市息县维权访民邢望力,2016年8月26日被信阳市息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政府罪”、“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后经信阳市中级法院二审,最终将“敲诈勒索政府罪”被取消,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目前河南洛阳市第四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1月24日(即下个月将刑满释放)。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和补充信息,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竭力就包括汉、藏、维、哈萨克、回、蒙古等中国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46种:
1.“故意杀人罪”;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3.“故意伤害罪”;4.“间谍罪”;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6.“泄露国家秘密罪”;7.“组织非法示威罪”;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9.“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0.“分裂国家罪”;11.“扰乱社会秩序罪”;1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1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14.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15.“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16.“寻衅滋事罪”;17.“非法集会罪”;18.“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9.“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颠覆国家政权罪”;21.“煽动民族仇恨罪”;22.“组织邪教罪”;23.“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4.“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5.“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26.“盗掘古墓葬罪”;27.“合同诈骗罪”;28.“职务侵占罪”;29.“敲诈勒索罪”;30.“贪污罪”;3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2.“虚报注册资本罪”;33.“非法经营罪”;34.“爆炸罪”;35.“遗弃罪”;36.“强奸罪”;37.“信用卡诈骗罪”;38.“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39.“受贿罪”;4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41.“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42.“虚假出资罪”;43.“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罪”;4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45.“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安安全罪”;46.“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
本期报告表明:酷刑及虐待依然严重,很多政治犯、良心犯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其一,继上期报告之后,截至目前,依然存有大量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因狱中生存条件甚差或遭遇严重不公及狱警恶意殴打、刁难等,以致健康严重受损,甚至危机生命等事实;很多人在押期间都遭受过刑讯逼供、酷刑或长期非人虐待、被强关精神病院,甚至被酷刑致死、被长期监禁和被延期监禁。
如江苏泰州维权访民孙根连、林松滨、苏昌兰等即是鲜明的例证。
江苏泰州维权访民孙根连,因尿频尿急去医院看病,被医院误切子宫,造成医疗事故,但院方拒绝赔偿,遂被迫上访维权,但却遭遇地方官员“官官相护”的疯狂打压逼迫。2017年9月21日被泰州市法院以“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安安全罪”判刑1年7个月。上访期间,曾多次被截访遣返、非法拘禁和关黑监狱,并遭到面壁、捆绑、不让吃饭睡觉及毒打等酷刑虐待。
广东汕头民主维权人士林松滨,因多次参与同城聚餐、举牌声援及公民维权活动,如参与数千名维权者在上海市政府门前的维权集会活动,拉横幅声援建三江维权律师、茂名反PX抗争活动,要求官员公开财产、严刑打贪及建立民主宪政、实现公平选举等18条公民诉求,引起中共当局恐惧和仇视,怀疑他是多起维权民主活动的组织者,因此于2014年3月被抓捕,后被上海市松江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3年6个月。在看守所,其屡遭虐待而被迫多次被迫绝食抗争。
广东著名女权运动者、民主维权人士苏昌兰,因参与各种维权活动,并在当地三山“出嫁女”等维权活动中帮助过数十名“出嫁女”合法权益,因此触及到当局利益,遭到广东当局严酷打压。2017年3月31日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已刑满释放。在看守所期间,其遭到非人虐待。2017年5月21日,代理律师去会见时,她对律师说,在佛山中级法院的时候感觉她有点肿,是甲亢后遗症,常出现手脚颤抖,还有心脏间歇性停顿症,病情严重,但看守所竟不允许治病,她只好定期绝食抗议。
其二 ,从本网现有收集的在押良心犯资料来看,继江泽民、胡温之后,至今习近平主政时期,中共当局对宗教人士的迫害愈发严重。就全国情势来看,尤其是对各地区、各族裔民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打击、逼迫情况加大了严打力度,无论是基督教家庭聚会成员、“三自”教会成员、法轮功信仰者、“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成员、“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成员、新疆、西藏、内蒙古及东北三省等地区各民族宗教信仰者、追随者等,都纷纷遭到严控和迫害。一些宗教信仰者传道人或骨干成员只要宣传教义、发展教友,即遭抓捕,或被冠以涉嫌“邪教罪”随意判刑,或被重判以及施以刑讯逼供、酷刑虐待,甚至被酷刑致死,或被套用口袋罪,以涉“煽动宣传极端宗教思想”、|“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等枉法冤判。本期报告中新增被判刑的云南基督教家庭教会传道人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新疆哈萨克族良心犯林哈依尔别克.沙拉巴依、玉苏普.乌散、叶力江.卧热阿泽拜即是极突出的例证。
云南省昭通市基督教传道人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等,因从事基督教家庭教会敬拜及讲道传教活动而遭到云南省当局的所谓专项整治严打,被污名化为在当地从事“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活动。2016年10月即被昭通市警方拘捕,2017年10月6日被昭通市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刑4年。据律师称,因三人不服判决都提起上诉,法官态度很糟糕。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哈萨克族穆斯林哈依尔别克.沙拉巴依,因十年前曾到哈萨克斯坦国读了2年宗教课程,回国多年后竟于2017年被吉昌回族自治州警方抓捕,被指控其“从事了宗教极端活动”。近期,在中共新疆当局专门针对穆斯林宗教意识的严打中,其被当地警方迅速抓捕,并被当地法院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随意秘密冤判4年,其家人至今都未收到判决通知书。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哈萨克族穆斯林玉苏普.乌散,2017年期间,在一次当地“主麻日”集体祈祷仪式上,因及时的阿訇因故未能到场主持祈祷仪式,其因之前在乌鲁木齐官方宗教学校学过宗教入门课程,所以就代替阿訇主持了仪式,但后来即当地当局警方抓捕。2017年10月被地方法院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随意冤判2年7个月。
新疆乌鲁木齐市哈萨克族穆斯林叶力江.卧热阿泽拜,由于在乌鲁木齐市一家清真寺内参加了合法的学习班,进修学习阿拉伯语,所以在新疆当局打击穆斯林宗教意识的专项活动中于2017年初被抓捕,2017年夏季被乌鲁木齐市法院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随意冤判2年7个月。
总之,由于基督教、伊斯兰教、法轮功、“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教派等宗教信徒数量不断扩大,其信仰导向显然与当局的希望倾向大相径庭,无形中对当局专制的意识形态及蛮横管理手段产生了对抗和挑战,所以,各地执政者大肆抓捕、重判宗教人士,严查关闭宗教聚会地点,推倒强拆基督教教堂,甚至禁止外挂基督教十字架标志、禁止穆斯林族群戴头巾、禁止穆斯林同胞给子女取名时起带有传统色彩的穆斯林名字,对去世的亲友禁止让哈萨克族、回族等阿訇用传统的穆斯林方式祈祷下葬、禁止穆斯林族群使用传统方式自行祷告,禁止学习阿拉伯语或学习穆斯林宗教课程,严禁“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等宗教组织发展信徒等,这已成不争事实。此一现象,尽管表面上维护了“社会稳定”,实则日益加剧了社会矛盾。
其三,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残酷迫害和镇压从未停止,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依然存在而且活动越发猖獗。(见以前各期报告所述实例)
由此可见,自习近平主政以来,中共当局在加紧镇压各地人权捍卫者、底层民众的基本维权、政治民主、宗教信仰自由的诸多诉求过程中,打压行动已变得愈发目无法律、蛮横霸道、为所欲为。许多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案例已一再表明,当局对外宣称的所谓“中国梦”仅限于口头,是对中国老百姓和国际社会的瞒哄欺骗,它显然与真正意义上民主诉求的“宪政之路”南辕北辙。而且,为进一步控制人们的自由信仰意识,进一步镇压觉醒中的人民捍卫权利和追求民主自由的行动,当局经常成立所谓“专案组”,公然挑衅和藐视司法正义程序,酷刑虐待频然,手段极其残忍卑劣,使得许多身陷囹圄的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宗教信仰人士毫无基本的人权保障和法律尊严。这一不争事实亟待让国际社会进一步了解,并吁请国际社会给予中国大陆空前糟糕的人权状况尽多的关注及实际干预,坚决谴责酷刑的存在,敦促中共当局切实兑现已签署的《联合国国际反酷刑公约》,释放所有政治犯、良心犯和人权捍卫者。
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432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本期在押已判432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6人。他们是:
1、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2、死缓4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丁汉忠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他们是: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三)有期徒刑:共计411人。他们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3、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4、判刑17年,1人: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6、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
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6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
8、判刑13年,7人:谢长发、次成加材(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热合江﹒再努拉(哈萨克)
9、判刑12年,12人:李必丰、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洛桑格培(藏)、肖传雄、达吾提汗.达尔古色孜(哈萨克)
10、判刑11年,5人: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多杰扎才(藏)
11、判刑10年6个月,3人:景春、陈树庆、魏永汉
12、判刑10年,25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夏霖、杨雄、庄友布、奧坎(哈萨克)、格桑秀郎(藏)、萨尔克提江(哈萨克)、肯杰别克﹒阿纳尔别克(哈萨克)、
13、判刑9年,6人:陈卫、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梁少琳、洛珠(藏)、余光河
14、判刑8年6个月,1人:程进峰
15、判刑8年,15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青岛市)、解正义、达日(藏)、赞查(藏)、钟兴秀、赵海军、金丽燕、哈布力(哈萨克)
16、判刑7年6 个月,7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周启良、王传煌、汪黎明、王淑芳
17、判刑7年5个月,1人:张霞
18、判刑7年2个月,1人:孙俊
19、判刑7年,26人:朱虞夫、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班阔吉(藏)、李东哲(朝鲜族)、朴顺南(朝鲜族)、田先桂、汤道芳、谭凤江、陈开奇、热杂提﹒热斯汗(哈萨克)、任胜林、孟庆素、翟永池、马纳普汗(哈萨克)、文英、李文德
20、判刑6年6个月,4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21、判刑6年,16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杨茂东(化名郭飞雄)、肖蕴玲、格西次旺朗杰(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格西丹增巴桑(藏)、杨锦贞、崔德(藏)、王淑蓉
22、判刑5年8 个月,1人:田长青
23、判刑5年6个月,4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
24、判刑5年3个月,1人:王建民
25、判刑5年,33人:瓜什则•久美(藏)、刘家财、任拉成、多丹(藏)、丹增让卓(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孙峰、吴芳、阿贾贾(藏)、戴学林、赵春侠、李媛、黄潜、杨兆存、王路路、更敦扎巴(藏)、李薇、颜韶燕、革命(哈萨克)、叶尔波里(哈萨克)、张君
26、判刑4年10个月,1人:王晶
27、判刑4年6个月,21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邢望力、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陈启棠、王田、林丽芳、刘少明
29、判刑4年,57人:57人: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徐志强、张荣平(化名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赵丽荣、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高汉成、唐国良、胡传菊、李玉凤、陈云飞、程亚杰、朱崇华、陈明燕、洛桑西热(藏)、沈滨、廖挺、周亚平、卢昱宇、陶席珍、方世凤、胡关霞、胡宝日、李艳和、周虹、买麦提明﹒买吐松(哈萨克)、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哈依尔别克.沙拉巴依(哈萨克)
30、判刑3年10个月,1人:沈治和
31、判刑3年9个月,2人:张彩连、李洪升
32、判刑3年6个月,32人:王民兵、袁新亭、张玉军、贾太青、党存平、白鹤、文玲、杨福静、李慧风、鲁兵团、徐权、段金孝、李方洪、吴银洪、王晓莺、潘慧芬、张巧兰、蒲现芳、孙永芝、文戍林、宋桂香(丹东市)、张小玉、吴刚、郑景贤、林秀丽、时育红、尹旭安、王松艳、陈素侠、陈星光、杨昌琴、王亚芬
33、判刑3年3个月,2人:吴志岐、鲁炳华
34、判刑3年2个月,3人:孙舒佳、汤道玲、曹雪章
35、判刑3年1个月,2人:赵刘枝、林祖恋
36、判刑3年,56人:柴宝文、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张选华、程建国、徐凤娥、任琳、齐向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李九江、王美娟、王桃梅、程相奎、洛桑(藏)、洛桑(藏)、江白嘉措(藏)、阿扎(藏)、张水莲、郭碧珍、王秀珍、何爱云、陈凤、赵月花、蒋欣波、邹稳玉、胡卫荣、雷凤梅、白塔布那(蒙)、佟连柱(蒙)、徐广东、刘金果、马军利、蔡加粦、庄松坤、李楚卢、陈素转、马慧超、时锦燕、刘林、王恩平、郑兰、刘燕、王淑英、杨贵媚、周建华、姜彦、王芳、姜涛、丁旭芳、徐长虹、郑自祥、陈金秀、王邦基
37、判刑2年7个月,2人:玉苏普.乌散(哈萨克)、叶力江.卧热阿泽拜(哈萨克)
38、判刑2年6个月,16人: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马跃群、黄春花、李国志(又名仰华)、孙恩伟、韦朝芝、沈爱斌、沈立秀、陈昌英
39、判刑2年3个月,1人:单利华
40、判刑2年,14人:杨小凤、张继红、王爱华、张春燕、肖春红、张炳钗、丁美芳、王江峰、詹丽华、王志辉、刘建平、海文明(蒙古)、黄世科(回)、孙晓龙
41、判刑2年以下,7人:钱祥梅、陆立明、胡金彦、李会民、孙根连、赵振甲、付胜强
42、刑期不明,7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项逢选、苏东亮
三、本期报告432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6人。他们是:
1/ 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1、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年5月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月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月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二人死刑复核通过并执行。王国廷重新庭审量刑。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许有臣:出生年月不详,河南省焦作市人,佛教徒,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李封东会25号居民,维权冤民。1993年,曾因其妻张小玉家中从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某集体组织中收购一煤矿,后遭遇违约收回,致其家庭损失近7000吨煤,其家虽提起诉讼获胜,但却一直无人赔偿经济损失,故而夫妇二人被迫走上维权之路;上访期间,因其为人和善,曾长期坚持为众访民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及摆脱被截访困境;曾因上访而自己多次横遭暴力截访、暴打、警方训诫与拘留等;2014年7月17日,因长期坚持在北京信访维权而河南焦作警方截访,在被强行押往家乡途中,双方发生冲突,后被警方指控因其用水果刀刺伤一名王姓警察,导致对方死亡,遂很快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其代理律师要求验尸,不仅遭警方拒绝反而将王姓死者尸体匆匆火化;2014年8月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关押在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2015年12月30日,其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开庭受理;2016年12月16日,被河南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在看守所内曾遭受酷刑虐待;律师多次要求对其会见,亦遭拒绝。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三门峡看守所。
2/ 死缓,4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丁汉忠
1、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2、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湛江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东海岛英雄”,抗暴维权者。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随被警方拘捕,但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依然不服,继续上诉,至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湛江市中级法院再审朱惠来父子抗暴杀官案,最终结果一直不详。目前被关押地点不详。其在看守所惨遭酷刑,肝部被打裂,生殖器被打烂,牙齿被打掉,为此曾被送医院抢救。
3、罗让贡求(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丁汉忠:1961年9月8日出生,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村民,退伍军人,抗暴维权者。2013年因其住宅遭强拆而引发房屋权属争议,双方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其房屋虽被当局非法偷拆和强拆过两次,但因其誓死捍卫,屡次报警,并到镇县政府多次反映逼拆问题而终使家园得以保全,遂引起当地官员的极端仇视。2013年9月25日其房屋被进行第三次强拆,因来势凶猛,言行蛮横恶劣,差点使其和家人被砸在屋内,随引起冲突,其全家遭暴打群殴,其头颅前部被拆迁方严重铲伤,当即血流如注,头昏眼花。其曾先后5次报警,但警方却迟迟未到,情急之下其被迫自卫,致使2名暴力拆迁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亦因头部伤势过重被送进医院抢救,但很快被赶来的昌乐县警方逮捕。审讯期间,惨遭酷刑折磨。2014年7月28日其被山东潍坊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权终身。其不服上诉。2016年5月6日经山东省高院二审,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7年8月10日再审,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改判为死缓。目前被羁押在潍坊市昌乐县看守所。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1、王炳章:1947年12月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年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年2月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梨市镇7号信箱6-9,邮编512140)服刑。
2、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1977年9月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年9月被警方逮捕;2010年4月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3、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年7月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年4月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4、旺堆(藏):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3月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年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年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年3月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疑似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5、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1969年10月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月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月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年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月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年1月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年9月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年11月21日经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其亲属前往探视,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竟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6、白玛益西(藏):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7、索南公保(藏):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龙县人,藏名Solnam Gonp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8、吴泽衡:1967年7月18日出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佛教徒,“华藏宗门”创始人,人称“行武禅师”,原“国际生命科学研究中心”香港总干事、亚洲部执行主席。自幼信仰佛教,1978年起潜心学习并武术、兵法、医道等多元知识,后在少林寺拜高僧释德禅大和尚为师,研读经书,19岁已成为少林寺史上最年轻的总监坛;1990年自创气功门派“华藏功”,2013年更名为“华藏宗门”;1993年—1995年已在海内外颇具声望;1998年11月20日曾撰文并上书《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建议中共当局政治透明及对政治体制改革,因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等问题而被当局严控,后被刑拘,1999年9月10日被北京警方正式逮捕,2001年11月2日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刑11年,并惨遭狱中酷刑虐待;2010年2月获释后,其恪守信仰理念,再次发声坚称自己“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且力推开展大型慈善活动,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等活动;2011年8月6日曾因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认定其为88世佛教直系传人,并接到多个国际宗教组织的访问邀请,而被当局拒发出境旅游签证;随着中共当局近年来对宗教打压迫害程度的加强,2014年7月29日其再次因政治及宗教信仰因素被珠海市警方以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其住地被查抄;2014年5月18日其被以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四罪名提起公诉;2015年10月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上述四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其宗教派别被定为邪教组织,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其已从广东省四会监狱转送至新疆某监狱服刑。
9、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2001年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0、徐福明:与龚圣亮牧师同案。河南省台前县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多人积极参与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创建和发展活动,在成为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骨干之后,又力促教会活动发展至湖北、河南、四川等多个省市,使该教会不仅在人数达5万信徒,而且在实力上也日趋增强,随引起中共强烈不满和极度恐慌,将华南教会定为“邪教”,其亦在此打击“邪教”行动中遭到严重逼迫打压;2001年8月9日,因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9月4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1、胡勇:湖北钟祥市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龚圣亮、徐福明等人共同组建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是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的骨干成员,并积极力促该教会在活动范围和信徒人数等方面迅速发展,随引起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慌和强烈不满,在把华南教会定性为“邪教组织”的同时,亦对其及其多名教会骨干成员施以严酷的打击;2001年10月10日,因与徐福明等人一起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10月19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2、巩进军:曾因房屋遭遇强拆而上访多年,并屡遭截访,被遣返原籍;2013年11月14日,因长期滞留北京上访,遂被送至黑监狱马家楼关押,后又被遣返原籍,途中其一行四人(均为访民)因遭到黑保安的非人虐待且拘不让饮食,故而在其人身自由及安全被“黑保安”非法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被迫予以正当防卫,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引发刺死黑保安事件(警方称一死一伤);案发后河北省饶阳县警方迅速将其抓捕刑拘,并被关押在河北省衡水市深州看守所;2014年11月28日被正式批捕;2016年1月15日被河北省衡水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其在被审讯时曾遭严重酷刑,仅一天即被电击50余次。目前在河北省某监狱服刑。
13、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人,因笃信伊斯兰教,同时又经常收留流落街头的儿童,宣传和教育他们学做好人、遵守宗教道德,从而碰触到当局的敏感神经;又因中共长期以来对维吾尔人的宗教信仰采取高压控制政策(中共当局相关法规规定,凡私自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属违法行为,凡私自指导、主持伊斯兰教教育属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不仅对进出清真寺的人员实施全面监控,而且对18岁以下维吾尔青少年、维吾尔共产党员进寺礼拜更是予以极力限制,尤其是明令禁止跨村礼拜,限制朝觐,严禁穿“伊斯兰”服饰,禁止学生及公务员按宗教教义习俗封斋等,故而在2008年3月—6月的新疆地区宗教活动大抓捕行动中,在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和尼勒克县竟抓捕了12名伊斯兰教宣传者;在此高压管控下,2008年4月14日,其亦被伊宁市警方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拘,并被指控有向青少年灌输“非法”宗教的行为,属从事以“分裂主义”为目的的非法宗教活动,是“分裂分子”,后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09年3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秘密判处无期徒刑;其代理律师被政府指定。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监狱服刑。
14、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197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伊宁市克拜克玉孜村农民,曾当过木工,维吾尔名Abdurazzak Shamseden,新疆著名持不同政见者。1994年曾因其胞弟萨迪尔丁·夏木西丁(Sadirdin Shamseden)发起一个旨在解决维吾尔人酗酒及毒品泛滥等社会问题的民间草根运动(又叫“麦西莱普活动”),其亦参与其中。尽管几年间该运动发展日益壮大,覆盖了几乎整个伊宁周边地区,但终因碰触到中共高层的敏感神经,引起中共新疆当局的极度恐慌,遂遭强力打压;1996年麦西莱普活动被政府明令禁止;1997年2月5日新疆伊宁发生维吾尔族市民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虽被很快强力镇压,但之后伊宁地区的胡迪亚玉孜村又发生了警民冲突,且又有六人被军警枪杀,因其外甥哈穆提•莫哈买提(Hemmat Muhemmet)是警民冲突中死亡青年之一,所以其亦被怀疑参与其中。1998年4月18日被当局抓捕,并被指控与2.5伊宁抗议示威及本次警民冲突有关;1999年7月其被伊宁市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据悉其惨遭刑讯逼供和极端非人待遇;审讯和审判期间,几乎所有人道权利及法律基本权利均被剥夺,既无任何法律代理,又不准与家属见面,其家属不仅没有接到审判日通知,判决书中也无确切审判日期,亲属只是在上诉截止日前三天,才由小道消息获此判决信息。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一监狱服刑。
15、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1969年3月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人,维吾尔名Huseyin Celil,伊斯兰教徒,早期为伽师县农场农民,后为某清真寺主持,加拿大籍公民,新疆地区著名持不同政见者,非暴力政治活动推动者、人权活动家。早年曾因组党罪名而被判入狱,1990年代末刑满出狱,2000年设法逃离中共当局控制,后被土耳其所在联合国难民署接收为难民并于2005年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2006年3月,因探望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岳父母,在更新签证时被乌兹别克斯坦当局无端拘捕,2006年6月,被中国当局以“参与了‘东突解’、‘东伊运’组织的恐怖主义活动”为罪由跨境抓捕回国。2007年4月19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2007年7月1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世界人权组织的强烈呼吁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2016年2月1日其刑期被缩减至15年有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年6月。
(三)有期徒刑:共计411人。
1/ 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
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年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年6月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刑期再次被延长至2019年6月13日。
2/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1、陆建华:1960年7月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年5月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年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经秘密审判,2006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4月。
2、李文明:1964年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原名李明义、李明一,原甘肃省兰州机车厂职工,法轮功信仰者,原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99年7月21日,曾因信仰和负责兰州七里河地区法轮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当地警方从工作单位非法抓捕,至6个月后才被释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访,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3个月;2000年5月,曾因参加被迫害致死的兰州法轮功信仰者姚宝荣的悼念,被警方当场非法绑架、劫持,后被送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01年11月—2002年2月,因其获释后又被强迫接受洗脑教育,其不堪受辱虐待而逃离洗脑班,随被警方悬赏通缉;2002年9月,被兰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据悉,其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多次受恶徒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时,因其自幼是孤儿,妻子肖彦红亦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故迄今无人前往探视。目前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9月。
3/ 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2015年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超期关押,2016年1月15日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重判徒刑19年,剥权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其不服上诉,2016年11月28日经新疆乌鲁木齐高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沙雅监狱九监区服刑。刑期至2034年6月25日。
4/ 判刑17年,1人: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
1、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新疆和田市伊里其乡嘎宗村治保主任,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因同村村民买麦提明﹒买吐松经常使用穆斯林方式祷告,被当地公安局指控有“非法宗教活动”之嫌,进而抓捕刑拘,吉力利﹒阿布都拉亦因此被当地公安局指控给“买麦提明﹒买吐松通风报信,让他逃跑”,属于政府认定的所谓“双面人”,所以二人同时被捕。2017年9月,二人同案均被判刑,买麦提明﹒买吐松被判4年,而吉力利﹒阿布都拉被新疆和田市中级法院重判17年,刑期至2034年4-5月。
5/ 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随于2009年3月11日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3月10日。
6/ 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1、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年10月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月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9月30日。
2、贡却才培(藏):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年2月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年11月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11月11日。
3、丹增曲卡(藏):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或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年3月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年10月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3月9日。
4、如凯•嘎玛桑珠(藏):1968年5月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藏族,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月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月29日被取保候审;1998年11月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1999年12月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年1月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年2月8日,被正式逮捕;2010年6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的沙雅监狱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刑期至2025年1月6日。
5、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1973年6月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年9月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年1月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月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年5月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年8月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年3月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 “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年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刑期至2023年1月11日。
6、益西曲珍(藏):现年60岁,女,退休医生。因2008年在西藏首府拉萨协助救援受枪伤的示威藏人,遭到中共警方拘捕。同年11月7日被中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方面在审判会上指出,益西曲珍接受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指派的任务及资助,向安全部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间谍罪。藏人行政中央网站指出,正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又名:扎其监狱)中服刑的益西曲珍被捕后遭受警察刑讯逼供,并被关押在卫生条件极差、环境非常恶劣的监狱中,导致营养不良,疾病缠身。曾因身体状况极度恶化,被紧急送医。刑期至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