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1月18日,本网获悉:甘肃省临夏州自治州积石山县新型“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业主王兴安,因其合作社被隐形“地主”定违法,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而第18次进京上访遭不睬,今天被迫到中南海讨说法,希望红墙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央领导能关注农民疾苦。
王兴安是积石山县中咀岭乡中咀岭村的村民。2013年,王兴安和陈国栋、孙维组承包了村里荒山坡地与部分耕地484亩,并于第二年成立“积石山县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由积石山县工商局核发622927X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为31607900-X,投资160余万人民币,种植景观松木及其它苗木12万余株,拓宽苗木园区的机耕路总长4千米,设置铁质防护栏2千余米,一个新农村创新农业园区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初具规模。
然而,积石山县中咀岭乡的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对这个具有创新的“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很是不以为然,认为农民搞合作社等于是造党的领导的反,于是以“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不合法”为由,将已经种植的景观松木和苗木全部拔除,把农林园区内的铁质防护栏统统拆除,导致王兴安、陈国栋、孙维组等人的投资全部打了水漂,同时也给出租方的中咀岭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带来了损失。
据王兴安说,中咀岭乡党委和政府之所以如此胡作非为,原因是当时由于投入农林园区后自己手头经济紧张,没有及时向党委书记马如花、乡长张学功进行打点上供,而遭马如花书记和张学功乡长的打击报复。王兴安在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后,开始也曾到县政府、州政府、及省政府举报反映,但王兴安愈举报反映,中咀岭乡党委马如花书记愈受重用,现在已经升任县委主要领导了。县委组织调查的结果是:1、王兴安等人成立的“积石山县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不具有合法性;2、中咀岭乡党委和政府拆除的是合作社的铁质防护栏和林道树,没有拔除农林园区种植的景观苗木。而事实完全被颠倒,王兴安愤愤不平地说。
地方上见不到公平正义的阳光,王兴安跟绝大多数中国的平民百姓一样,就进入了进京告御状的无奈之举,结果是前17次进京,被拘超过100天。这一次是王兴安第18次进京,由于前面每一次到国务院信访局反映,都被以积石山县政府的所谓“调查”给搪塞,不甘心的王兴安决定到中南海碰碰运气,看一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红墙内是否真的如广播、报纸、电视宣扬的那样权为民所用?
到本网发稿时,今天被带到府右街派出所的王兴安已经没有了信息,估计被送到了久敬庄等待遣送回原籍,由属地管理“回炉”处理。
王兴安电话:1338930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