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

王秋实律师:林明洁案庭前会议情况通报


20171115日上午九时,在沈阳市铁西区法院第二法庭由审判长李忠勤主持庭前会议,第一个议题为本案管辖及回避问题,辩护人之前书面提交管辖异议认为本案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发生在北京及哈尔滨,且林明洁长期居住在北京应由两地法院之一管辖或由最高院指定,但被当庭口头告知驳回。同时就上次庭审中李忠勤法官辱骂辩护人“白痴”一事及其他回避事由当庭被告知由“合议庭”合议认为,该回避理由不属于法定事由,当庭驳回,辩护人当场申请复议后,李忠勤法官当即决定不允许复议。

辩护人认为审判长辱骂辩护人属于《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及《庭审规则》当中明确禁止且必须予以处分、处罚的“辱骂诉讼参与人”的严重情节,系典型的违法违纪行为属于刑诉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法官具有不正当行为的回避理由,应由其院长决定并保障复议权利,但辩护人反对无效,该审判长认为“白痴”并非骂人,只是习惯性说法。

无奈之下辩护人认为,其自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均无法保障,其无能力保障自身权益,遑论保障被告人权利。因此告知被告人如怀疑我的能力无法保证其诉讼权利获得公平审判那么可以解除辩护人的辩护权限,林明洁当庭决定解除对王秋实律师的委托,另行再委托他人。

评:本辩护人自认无能,无法纠正当庭辱骂律师的法官李忠勤的不正当行为,甚至回避申请都被违法以“合议庭决议”来当庭驳回,连复议权利一并丢失,林明洁解除本人的委托我毫无怨言,确是无能之极,但铁西区法院法官当庭辱骂辩护人不可怕,可怕的是全无制衡,以致成了骂了白骂,这到底是律师的悲哀还是司法的悲哀?法庭尊严不知道还剩几何。

王秋实律师
20171115日于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