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

南通城管又创”执法”奇闻,要对建筑年代比城管成立还要早的住宅当违章建筑强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119日,本网获悉,昨天有3个城管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到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一对年逾古稀的公婆家,称老人的住宅房属于违章建筑不能修缮,否则就要“以法”强拆。天啊,老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简称城管)成立的年代还要早很多,居然被属于“晚辈”的城管认为是违法建筑,城管真是又创“执法”奇闻。

据老人的儿媳妇沈建芳女士反映,其公婆今年都已经九十多岁了,好在老俩口身体还算硬朗,尚能够生活自理,不需要子女服侍照料,不过老俩口的房屋已年久失修,加上缺乏现代的卫生设施,给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于是沈建芳和丈夫黄立新为父母亲购买了修缮的材料,请了装修工人,准备帮父母亲的房屋加固粉刷一下,同时在室内做一个带有抽水马桶的卫生间,再把场院和出门的路用水泥浇平,让父母亲安度晚年。不料,村干部带着先锋镇的城管赶到,说老俩口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不允许修缮,否则就要强拆。

建造并居住了几十年的房屋,怎么到城管口中就成为了违法建筑?沈建芳要求城管拿出规划局的违法建筑认定,而城管胡搅蛮缠要沈建芳拿出房产证,法盲程度令人啼笑皆非。说起违法建筑,在老俩口西边的一大片正在开工的安置房工地倒是名副其实的违法建筑,而城管连个屁都不敢放,更不要执法了。

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了解决多头执法的问题,各地成立了城管队,由于城管队伍的招募存在投资性漏洞,也加剧了社会矛盾,在社会上屡创“执法”奇闻,其乱作为也屡遭社会各界的诟病。对违法建筑和早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历史遗留问题,法律都有明确的界定。即使是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法也明确规定了认定的时效,作为行政执行机构的城管,也没有认定的行政权力。

另据了解,沈建芳女士公婆的房屋是因为今年西边的违法建筑安置房动工,大型工程车辆在房屋旁边进入的剧烈振动,导致了房屋进一步成为危房。沈建芳说,老人的房屋急需要修缮,如果再不修缮,到明年的梅雨季节很容易坍塌,老人的生命会有严重的威胁,我们修缮房屋又不是加高加宽的重建,也不需要政府提供危房改造的资金支持,政府来横加干涉已涉嫌草菅人命,这哪里还象人民政府?

据本网信息员到实地观察,政府横加干涉沈建芳为老人修缮房屋的目的,无非是要逼迫生活在此的老人搬家让地,大规模建造安置房,但政府既没有合法征收手续,又不愿意按市场价格给予补偿,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城管乱作为一幕。

尊重和保障人权早已经写入我们国家的宪法,古希老人享有安全住房的权利,不应受到任何人、任何组织的剥夺,本网将继续对该起漠视生命,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政府乱作为事件予以关注。

沈建芳电话:1321823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