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1月1日,本网获悉:2017年10月31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1525刑初403号《刑事判决书》,对河南省固始县杨集乡田湖村吴草湾组七位村民为保堤护田而阻拦运砂车的行为作出有罪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此前许建德、吴德安、吴秀芳、余运山、孙家秀、张进芝和吴德前被刑拘、逮捕,除许建德外其余六人皆取保候审。
据悉,2017年11月1日下午17时30分许建德释放走出河南省固始县看守所,许建德于2017年10月10日被刑拘,判决虽免于刑事处罚,但羁押于看守所仅少19天就达一年期限,与判一年有期徒刑几无区别,其他六村民羁押期限少则12天多则一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