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

洛阳发生假警察扰村民,警察抓村民不抓假警察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7118日上午九点,洛阳市槐树湾村曾庆林、曾铁良兄弟俩起诉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行政处罚案在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旁听区座无虚席,小弟曾庆乐也参加了旁听。

此案很奇特。假警察扰民,村民报警。110民警到达现场袖手旁观,导致事态恶化,假警察更是有恃无恐,发生了冲突,村民有受伤的,警察未处理;而假警察中有被打掉假牙的。事后,警察抓了村民,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但对假警察却网开一面,至今逍遥法外。

庭审中,涉及曾庆林、曾铁良兄弟俩被拘留期限,房屋被非法强拆,俩兄弟当庭痛哭;在旁听席上同样遭遇强拆的小弟曾庆乐也一起痛哭。张川法官极力劝慰,庭审未受影响。

奇怪的是,本案第三人,即所谓的受害人张建洛(保安中队长)、赵然娃(关林街道干部)经法院合法传唤竟然拒绝出庭。通常,受害人会积极参加庭审,陈述受害情况,配合法庭查明事实,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所谓的受害人却拒绝出庭,如此不关心自己的权益,令人不可思议。人们有理由怀疑,所谓受害人的报案系有人操纵。

2017822日一大早,150名保安身系警察装备,戴着头盔,拿着警用盾牌、警棍和对讲机在关林街道干部的带领下,耀武扬威地来到树湾村扰民。村民一再向110报警,110民警赶赴现场既不调查,也不做笔录,袖手旁观。

150名全副警察装备的保安见警察袖手旁观,更是有恃无恐,掀掉村民搭建的棚子,引起冲突。混乱中,假警察打了村民,村民村民打掉了假警察的假门牙。还有关林街道干部赵然娃自称头部被曾铁良打伤。

五天后,即2017827日,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区分局作出了洛龙公(治)行罚决字【201710304号行政处罚决定,称“现查明201782211时许,在洛阳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槐树湾村东侧,槐树湾村委会组织挖掘机对南环路已拆除房屋是残余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时,曾铁良等人对现场的工作人员实施殴打,致使张建洛门牙受损。曾铁良用砖块将赵然娃头部打伤”,并对曾铁良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罚款500元。曾庆林也遭遇类似的处罚。曾铁良、曾庆林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

庭审中,曾铁良的代理人指出,本案的打人事件本可以避免的,因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未履行法定才导致事态的恶化,故本案该受处罚的,应当的该局的失责民警,而不是原告曾铁良。该局对曾铁良的处罚明显属于钓鱼执法。

150名假警察威风凛凛地开进槐树湾扰民。村民多次报警,该局民警赶赴现场无动于衷。如该局警察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置持警察装备的保安,那么就不会发生打人事情。但该局民警既不调查,也不做笔录,导致着警察装备的保安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地捣毁村民的棚子。该局警察也不阻止,村民对不到公权力的救济,很绝望,只得自力救济,于是发生了冲突。该局竟然以此为由处罚村民曾铁良和曾庆林,无异于钓鱼执法。即程序违法。

另外,该局出示了60多份证据,却没有领导审批的文件。也属于程序违法。

该局认定事实不清。该局认定“槐树湾村委会组织挖掘机对南环路已拆除房屋是残余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时,曾铁良等人对现场的工作人员实施殴打,致使张建洛门牙受损。曾铁良用砖块将赵然娃头部打伤”。但事实并非如此。

150名保安开进槐树湾,该局描述为“槐树湾村委会组织”。这与该局提供的多份笔录相矛盾。事实是,150名保安是由关林街道办组织,村委会出面雇佣,进行保障施工安全,而不是清除垃圾。更为恶劣的是,上述三位一体目的是强拆村民房屋,但打着“清理垃圾”的旗号。如果被村民阻挡,强拆不成,则给扣上阻挡建筑垃圾的帽子。如果阻挡不成就强拆村民的房屋。对曾铁良和曾庆林实施拘留,就是为了清除强拆的阻力。在曾铁良和曾庆林拘留期间,他们的房屋被强拆了,也就坐实了“清除垃圾”是假,而强拆民房为真的企图。

该局认定“曾铁良等人对现场的工作人员实施殴打,致使张建洛门牙受损。曾铁良用砖块将赵然娃头部打伤”,也与事实不符。

首先,张建洛(保安中队长)被村民打,不等于被曾铁良殴打;

其次,张建洛门牙受损,其实是假牙受损。但假牙受损不等同于门牙受损。

再次,所谓“赵然娃(街道干部)头部打伤”,虽然有权威部门的鉴定、确认书。但开庭时,鉴定人未出庭接受原告方的询问。故该鉴定文件无效,不能证明“赵然娃(街道干部)头部打伤”。

该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掩盖了假警察扰民的事实。根本不存在清除垃圾的事实。如果是清除垃圾,必然受到村民欢迎,怎么还需要假警察差来维持秩序吗?   

退一步说,即使曾铁良在警察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采取自助措施,打掉了假警察的假牙,不但不应受到处罚,还应当受到表彰。

被告洛龙公安分局认为,张建洛穿的是特勤标志的服装,不属于警察装备。曾铁良的代理人予以反驳,虽然张建洛未穿警服,但张建洛系保安中队长,其成员携带警察装备的行为,依法应当视为共同行为,并承担指挥责任。

该局代理人又为张建洛辩解,称:对于保安持警察装备案正在处理之中。曾铁良的代理人再次予以反驳。关于保安使用警察装备案,村民报警,你局民警到现场就应当及时处理,但民警对此袖手旁观,导致事态恶化,洛龙公安分局难辞其咎。现该局所谓“正在处理之中”,乃是缓兵之计,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了了之。但该局对村民的处罚可谓雷厉风行。两相比较,该局偏袒之心,昭然若揭。

知情人曾晓伟手机:1503631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