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2月9日,本网获悉:被以“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安安全罪”一审判刑1年7个月的江苏泰州访民孙根连女士二审将于2017年12月12日开庭
孙根连:女,江苏省泰州市人,维权访民。仅因一次尿频尿急去医院看病,竟被错误切除子宫,造成医疗事故,但院方拒绝赔偿,遂被迫上访维权,但却遭到地方官员“官官相护”的疯狂报复与迫害。在遭遇了一系列被截访遣返、非法拘禁、关黑监狱,面壁、捆绑、不让吃饭睡觉及毒打被迫等虐待折磨之后,2016年10月25日,孙根连女士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东侧安检门附近,用酒精点燃自己的衣服。随后,2016年10月26日被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刑拘,后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
2017年9月21日其案在泰州市法院受审。因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所以该法院竟更换罪名,将其以“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安安全罪”判刑1年7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并坚称法院的判决完全是欲加之罪,自己的上访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她的上访行为只不过是为了揭露当地政府对她丧心病狂的迫害。目前被关押在泰州市看守所。
孙根连案二审定于12月12日九时在江苏泰州市中级法院二号庭公开审理。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纪中久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