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案全体上访的出借款人。
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案从2015年9月立案,到2017年7月移交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10月由碑林区检察院移交碑林区人民法院。碑林区法院在11月又将此案发回碑林区公安分局,原因是碑林区法院认为此案不属于个人行为,而属于团伙行为,需要补充侦查。案子又转回到公安局。得知这样的消息,我们出借款人更加焦急忧虑,案件爆发三年多了,16.47亿元借款一分也没给我们追回来, 3万4千多出借款人已有30多人忧愤而死,出借款人80%是老年人,这样的厄运难免降临在更多人头上。
需要再次指出的是,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宋金典是西安市政协委员,这个公司声称的借款用于开发的项目,大部分与实际情况不符,有点干脆就是有名无实,这个公司吸收存款就是为了欺诈骗款。但是这个公司却办有完备的经营执照,在长达11年的时间里在社会上公然骗款,政府那么多的审批监管机构放任通行,这些机构是怎么行使社会职能的?陕西省、西安市的主要负责人孙青云、董军等多次出席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名目繁多的剪彩仪式,这些要员与这个公司法人宋金典是什么关系?
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诈骗资金的行径是2014年12月败露的,我们随即报案,但警方直到2015年9月才予以立案,到2016年8月底,才将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法人宋金典等四人拘留。二十个月的时间,给宋金典等人提供了转移资产、销毁罪证的充足时间。这个团伙的“理事会”头目、公司高管、中层、业务员等一百多人绝大多数逍遥法外,骗取的钱财没有追缴。16.47亿元的案子,西安碑林公安分局只有王新华警官一人查办,我们催问王新华办案进展情况,王新华说“没办法,人手不够么”,我们集体维权组又叫受害人凑钱,给了王新华1万元,资助加紧办案。此案仅在调查、检察、审理过程中,又出现许多违法违规问题。
现在案子又转回到碑林公安分局,怎么能叫我们不焦急忧愤?2017年12月28日上午,我们近百位出借款人再次到西安市碑林区政府和西安市公安局上访,要求政府加大对此案补充侦查的力度,增加警员,成立专案组;追查陕西省、西安市要员涉入此案的问题,追究这些要员的法律责任;对现代新农业公司诈取的资金严加追讨,已查封的资产不能再出现继续流失的情况。
全体上访的出借款人
2017年12月28日
现代农业借款案受害人到西安市公安局请愿
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从2003年起,就在西安等地广泛向社会“借款”,起步是1万元。这个公司宣传说筹集资金用于发展猕猴桃、茶叶种植业,建设冷库、老年公寓等项目,这些项目前景广阔,回报率高,给出借款人的利息根据金额和借期的不同,每年起初为12%至15%,后来增加到20%。
到2014年12月,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对到期的借款停止支付利息,也不给退还本金,叫出借款人继续将本金出借给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叫做“续借”、“转借”。我们出借款人多次打电话给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法人宋金典,宋金典不知躲到哪儿去了,连面都见不到,只说是资金紧张,周转不开,以后连电话也打不通了。
我们于2015年1月纷纷向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报案,未央分局一直不给立案。直到2015年9月,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才给立了案,因为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的一处吸收借款的办公地在碑林区。又经过一年,到了2016年8月底,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法人宋金典等三人才被拘留。
从碑林公安分局立案至今已经过了二十个月,案件侦办进展情况怎样?办案人员从不给我们通报。我们多次到碑林公安分局询问,得不到具体的答复。我们也集体到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政府上访过,案子依然如石沉大海。
据我们自己的统计了解,给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前后共有3万4千多人,出借款总额有10亿多元。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声称的开发项目,许多都带有欺骗性。例如公司人员带我们参观过的建在长安区东大乡的老年公寓,新农业开发公司说是他们的项目,给公司借款的人就成为这个老年公寓的会员,以后可以享受会员的优惠待遇。因为我们出借款人大多是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对养老问题特别关注,现在看来这是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欺骗的一个手段。实际上这个老年公寓根本就不属于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据我们统计到的情况,我们这些出借款人已经有28人因看不到办案的希望,出借款收不回来,忧愤抑郁而死,哪儿还谈得上享用老年公寓优惠待遇的福分?我们还了解到,此案最近被碑林区人民检察院退回到碑林公安分局,退回的理由是什么?碑林区检察院和公安分局都不给我们通报。
2017年5月23日,我们近百出借款人再次到西安市公安局上访,要求纠正“非法吸收资金”的错误定性,此案属于资金诈骗而不是“非法吸收资金”;要求公布案件侦办的进展情况,公布我们的巨额钱款的去向。最根本的要求是追回我们的血汗钱!
全体上访的出借款人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