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2月4日,本网获悉:广东狱中维权人士李小玲民事诉讼权利竟遭剥夺。
据陈进学律师介绍:“2017年12月4日上午,我代理李小玲诉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到珠海市金湾区法院立案,该院立案庭开会研究后回复:关于李小玲这个人的案件,我们一律不立案,也不收材料。”
李小玲是2017年8月8日被珠海警方刑拘,罪名涉嫌寻衅滋事。目前案件已经移送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起诉。其在狱中情况极其糟糕。律师此前会见她时,李小玲再说:“这是珠海警方对我控告他们的打击报复”,再加上她的身体状况特别是几近失明的眼睛一直得不到治疗,代理律师向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依法向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提出了“侦查监督申请书”,希冀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最基本的人性底线,能给李小玲女士带来护佑。但都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