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安徽省合肥市市民江世洪手持于2017年1月11日生效的合肥市蜀山区法院(2016)皖0104民初第6861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1月29日向该法院执行局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按法院执行局要求将法院民事判决书原件交给执行局。
执行局钱双平法官负责执行,可即将一周年过去了,除去节假日外几乎每个星期江世洪都去法院找法官询问、催促判决执行,向执行局局长反映,执行局局长当即将反映材料交给执行法官。2017年9月向法院信访窗口反映,该窗口接访法官预约院长接待,但是10月份院长没有接访,江世洪按信访窗口法官要求提交了反映材料由法官提交给院长,11月份江世洪询问此事,而该窗口法官称江世洪反映材料找不到了,江世洪不得不再次提交反映材料,可法官竟然几个月过去都没有将材料递交给院长。要求院长接访,法院信访办公室里贴着每个月15日是院长接待日,并写着接访院长名字,但是这几个月江世洪从未见到院长接访,江世洪多次要求信访法官安排院长接访,但信访法官虽信誓旦旦,但是反映材料找不着了,院长接访没有音信,这让经常去法院的江世洪面对法院信访室内墙上的院长接访的规定而望洋兴叹。
法院称被申请执行人2017年5月份交纳的执行款5000元因被申请执行人在该院有几个执行案件,要由法院分配执行,江世洪没有领到一分执行款。此前法官曾称要给江世洪首先解决。法官曾称打不通被申请执行人的电话,而江世洪多次拨打该人手机都能打通,为此,江世洪当即拨通被申请执行人手机请求法官与其通话,并要求法官询问对方现在的住址等情况。法官曾于2017年5月份对江世洪称法院给公安局井岗派出所下了协查令,为此江世洪多次到派出所询问此事,并在派出所直接给法官打电话,让警察与法官通话,这才有2017年7月份法院给合肥市公安局井岗派出所下协查令,江世洪称这是把球给踢到派出所了,而派出所称这是民事案件又不是刑事案件,派出所有何办法?何况法院有法警,也是执法机关。
江世洪的小小民事案件执行,法院竟然是从执行法官到执行局,然后法院信访窗口,明明有每月15日的院长接访日,可几个月时间过去了,江世洪没有被院长接访,信访窗口法官竟然要求他再去找法院执行局,而执行局局长曾将他反映材料直接交给执行法官,如此循环踢皮球,甚至以协查令敷衍江世洪。这让江世洪感觉非常无奈。法院如此执行其本院的生效民事判决,这样做让生效判决几乎等于废纸一张,且被申请执行人甚至对江世洪明言不要再电话联系他,要联系也是应由法院联系。如此,江世洪还不如不打官司,直接去找被告人要求还钱,或者直接找社会上的讨债公司帮他讨债,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经过法院裁判和执行,亦有可能多少能够实现自己的债权,可能总比现在指望法院要强得多。
法院在社会中所起到的作用就是裁判纠纷,如此即便裁判正确却不认真执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仅没有按法院裁判予以解决,更令当事人产生对法院权威的疑惑,更让人难以产生依法解决纠纷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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