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上午九点左右张律师到荆门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许光利遭拒。值班人员讲办案单位月亮湖分局提前告知了不同意会见,叫张律师找办案单位主张。
随后张律师到掇刀区检察院反映,该检察院联系了市检察院,电话里市检察院说许光利案件属涉黑案件。即便区检察院也认为这不是法定的限制会见的情形,但也只能监督到这一步。
随后张律师到月亮湖分局,承办警察左警官接待。左警官只说案件涉及国家安全且在进一步侦办中,拒绝说明案情主要事实,直接拒绝会见要求。说许的家属可以随时送钱送衣物给许,但事实上许的家属至今送不了。
之后张律师到荆门市公安局投诉,该局热情接待并记录,联系月亮湖分局协调解决。但是电话联系之后只说案件特殊,把皮球踢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