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根据郭宏英口述整理)自2018年2月8日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电话通知,定于2月27日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16法庭、召开由郭洪伟以视频方式、代理辩护人在法庭上参加的听证会以来,由设置了大法庭、人人都可以参加旁听,到22日改为在118法庭、有人数限制,23日经与省高院法官的王姓助理联系申请大法庭,被告知安保是法警队负责,让与法警队联系,我说我们跟法警队也没什么冲突,不涉及到法警队,只是申请大点的法庭…最后答应给问问。当日再打电话无人接听。
24日打电话时,告知昨天领导没在,再问问领导;过后告知,我们沟通了一下,你还是派几个代表过来吧。我说他们只是觉得此案比较荒唐,就想来见证下公安局、政府怎么被老百姓敲诈的……最后允许10人可以参加旁听。
26日接到王助理电话,现在出点差错,视频有点不太好使,跟镇赉县那边连接不上,明天举行听证程序,接待你和律师,郭洪伟不参加,只接谈代理人,其他人不能入内旁听……最终法官说“因存在客观因素”,只有郭宏英被引进109室接谈,短短的两三天时间一个被炮制出来的敲诈勒索公安局敲诈勒索政府罪的冤假错案的由官方通知的官方听证会都无法见证到政府的诚信,难以想象此案“客观因素”造成的现今的结局......感慨万千......何时会有公正公平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