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4日,下午5点许接到漳州公民绿洲大姐来电说:下午纪斯尊大姐接到莆田监狱大队长电话告知,纪斯尊保外就医的三个条件:1,漳州当地派出所签字同意;2,纪秀妆大姐房产证明;3,工资单复印件。
当时我正在福州市国保支队“喝茶”中。将纪斯尊家属的信息转发给国保支队领导,同时递交了纪家属保外就医的申请书。
我对大队长说:“纪斯尊在福州一直相信“依法治国”,并推动社会法制进步。希望你们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立即关注纪斯尊在监狱的安危”。
大队长收了申请书,口头同意节后会向监狱局等部门了解情况,再知会我们。
---福州庄磊2018.02.14